第三十七季
那一夜,還有著一個讓人無語加無趣加無聊加煩躁的後續。
程沂哲躺在床上,一言不發,事實上他是真不想說話,不是因為鬱悶,也不是因為生氣,就不想開口。偏偏,某人十分十分的懂不起。他將眼睛剛瞇上,她的小手就在身上不停的亂串。讓人無奈的是他越是鎮定不動,她就越是激動,頗有越戰越勇的架勢。
其結果就是原本只想睡覺的程沂哲著實鬱悶了。
他也不知道自己這怪異的想法是從何而來,當他直接坐起來,看到的便是白諾言腳上那一串掛著的鈴鐺。
心中一團火猛的燃燒著。
白諾言有時候特別自戀,和一般人自戀自己的長相和身材不同,她的自戀是一種感覺,總喜歡在屋子裡蹦蹦跳跳,尤其是穿著特別短的有著花邊的裙子,她有輕度的裙子控,特別喜歡薄紗和皮膚接觸的微妙感。那真是太美妙的感覺,她總喜歡轉一個又一個圈,然後程沂哲就像看一個神經病那樣斜睨她。
今天有著的不同讓他沒有反應過來,原來就在她腳上那一串腳鏈。
她喜歡戴各種手鏈,很多都具有民族風情,但她很喜新厭舊,總是幾天換一條。最近她的愛好在於打扮自己的腳了,她的新寵就是腳上這條有著鈴鐺的鏈子,走一步便能聽到輕微的叮噹聲,白天的時候不太容易聽出來,但在這夜深人靜的時候就顯得刺耳了。
忘記提了,她自認為那聲音特別銷魂,僅代表白諾言自己的意見。
此刻程沂哲惡狠狠的盯著那鏈子,「脫掉。」
白諾言愣了下,不甘不願的轉身,想當做沒聽見。不過猶豫了一秒又轉身笑嘻嘻的看他,「脫什麼?」指了指自己穿的特別透明的裙子,「就這一件,要不你親自脫?」
以前有人說她骨子裡其實挺色,她大力反駁,現在覺得好像真有那方面發展的趨勢。就像她看小說的品味都變了,第一章看不到男女主角有□,直接棄文,她果然越發的墮落了。
程沂哲的臉越發的陰沉,直接捉住她的腳,拉了拉那鏈子,卻沒有找到解開的方法。
「你什麼時候有戀足癖了?」她故意誤解他,故意讓他不爽,真有成就感。
程沂哲抬頭看她,「解開。」
她搖搖頭,眼神裡帶著執拗。
「解開。」
這次他似乎真的生氣了,手用力的扯著那鏈子,讓她的腳的另一面因被鏈子扯著而摩擦出一條紅痕。
她這才收起玩的心,「我太喜歡這條鏈子了,帶著的時候就讓那設計師給我想辦法,帶上了就不能取下,除非有一天它自然斷裂。我解不開,沒有騙你。」
事實上她一直沒有盛氣凌人過,即使有那也只是她自己的以為。她總喜歡耍一些自己以為的小聰明,而別人早就能看得出來,他也樂於配合。她自作聰明的時候就像一個在學校被老師誇獎的小學生期待著家長也能給予誇獎,那個時候的她最讓人喜歡。
可這一刻,他煩透了。
她的喜歡能堅持三天,他都覺得那會是奇跡。
她前一天告訴他喜歡某個作家,第二天她就能在他面前將那個作家幹過的一系列壞事說出來,然後來一句我不再喜歡她了。而她喜歡的那個作家裡面的一個程姓男主角,她也能在天天給他念著那個男主角有多好有多好後,突然在某一天抱著他哭,她再也不喜歡那個程某人了,雖然理由只是程某人在父死子亡妻離悲痛欲絕的時候抱了一下曾經暗戀過自己的女同學。這樣的例子數不勝數,她前一天的喜歡,在後一天就能變成她不喜歡的理由,她能大言不慚的說不喜歡程某人是愛之深責之切。
她能在前一天追到半夜看某電視劇,然後在他耳邊念著真好看真好看,然後在第二天很鬱悶的開口這破電視怎麼那麼難看,浪費她時間浪費她光陰。
某一次,程沂哲很心血來潮的問她,她是不是喜歡一個人也不能超過三天,她迷茫的眼神讓他忍不住笑了。
這樣的她會這樣對待一條破鏈子嗎,他幾乎能想到她在上街的時候看到了某條特別喜歡的鏈子,然後樂顛顛買下的樣子。
他也不清楚自己怎麼就跟這鏈子耗上了。
他越發的用力,這次她感到真心的痛。
她想踢他一腳。然後像潑婦罵街一樣罵她,可她不敢。
沒有遇到什麼事的時候她就是一個特立獨行的女子,一遇到什麼事,她就是一個欺軟怕硬討人厭的傢伙。
「真的解不開。」她執拗的看著他,她沒有撒謊。
他的眼神停留在她可憐兮兮的臉上,不曾移開。
她吞了吞口水,「你不喜歡這聲音嗎?那你自己弄掉,我真不知道怎麼解開。」
程沂哲看了她半響,然後起身下床。
她還沒來得及吐氣,以為天下太平,他已經拿著一個鉗子走了進來。
這次他很認真,她也不知道自己在彆扭個什麼勁。可看著他用鉗子將那一個又一個小鈴鐺弄下來的時候,她竟然覺得心如刀割一般。腳很疼,她不知道他這麼認真是做什麼。
只是在他準備將最後一個小鈴鐺取下時,她用雙手按住那個小鈴鐺,「這個不要弄。」
程沂哲將鉗子在手中轉了轉,目光掃在她倔強的臉上,「如果我不聽你的呢?」
他的眼神漆黑,像一個巨大的漩渦,她顫了顫,「它在我在,有本事你將我也弄掉,然後毀屍滅跡。」
她說完這句話才想起,之前很無聊的時候推薦他看了一本她比較喜歡的小說《最完美的女孩》,裡面恰好有一個案子是講如何偷運人的屍體。她口乾的吞吞口水,真後怕。
程沂哲白了她一眼,將鉗子放好,沒糾結這個話題,直接躺在床上睡覺。
實踐證明,白諾言就不是一個擅於察言觀色的人,如果她夠聰明就不該再打擾程沂哲。
她睡不著,所以又爬過去對著某人實行軟暴力了。
「我昨天看到了我一個初中同學,孩子都多大了,我都認不出來她了。你說是不是一直唸書的和沒一直唸書的人有著特別大的不同啊,唸書的總是晚結婚,而初中畢業或者高中畢業就不繼續唸書的人總是很快就結婚了。你說這是什麼原因?」
某人不答腔。
繼續自言自語,「給你說一個我以前特搞笑的事。我小學的時候曾對一個男生有過好感,是好感不是喜歡。因為我覺得他小帥小帥的,所以一直想看著他,我覺得他眼睛很好看很好看。但後來我一直沒見到他了,聽說去新疆了。我上初中的時候,終於又見到他了。可他變胖了,一點帥的樣子都沒有了。我很不喜歡他,原來我當初對他有的那點好感只是因為他比較帥一點。我很不想承認他胖了不好看了,因為那個時候我比他還胖。」
某人還是沒有反應。
繼續,「我舅舅家承包過一個很大的農田,然後改造成一個塘,用來養魚。那個塘挺深。有一年,我就和舅舅還有幾個同齡人一起去拿塘洗澡,他們都會游泳,我不會。他們都游過去了,我也很想游過去。我好像聽到有人會說接著我,我就直接從水裡撲過去了。但不知道為什麼,我自己撲到水裡了。當時也不知道怎麼想的,就一直在那裡撲騰撲騰,最後竟然撲騰上水面了。所以我挺怕水,只不過怕的是超過一米深的水池。」
她沒玩沒了的講述。
程沂哲在黑暗中很無奈的睜開眼睛。
他揉揉自己的眼睛,在黑暗中抓住她柔軟的身體,然後用手摸著她的嘴,「要是在古代,我一定讓人將你給毒啞,省得折磨我耳朵。」
「這麼說來,你是希望我們上輩子也認識?」
「你要怎麼才能閉嘴?」給502打一個廣告。
她的眼珠子在黑暗中轉了一圈又一圈,「說說,你是怎麼喜歡上江桑榆那聖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