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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世之刺客傳說》第1921章
亂石神殿。

 道德觀念這種東西,其實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也是需要進行引導的……

 正確的引導人們的道德觀念,其實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也是建立人道秩序之中最重要的一個環節……

 這個世界上絕大多數的人實際上都是屬於善良守序的群體,但是,恰恰因為如此,所以他不能過高的去拔高道德的標準……

 道德的標準越高,其實越是容易讓社會秩序變得混亂,越是容易讓人道法則混沌不清……

 道理其實並不負責!

 不管是什麼樣的人,本質上來說,都必定是利己主義者,區別是利己主義的程度不同而已……

 哪怕是那些好人做好事不求名利,其實也是一樣會收穫內心之中的滿足,對於他們來說,這種內心之中的滿足,其實就是促使他們做好事的動力,這樣的行為,其實同樣是一種利己主義!

 而人的矛盾也恰恰就體現在這裡……

 人性本身,就有利人和利己兩種屬性……

 利己主義,是人的一種本性,所謂人不為己,天誅地滅,就是這樣的道理……

 任何的生命,在本質上來說,都是利己的,不管做出什麼事情的時候,總是會或多或少的傾向於對於自己來說比較有利的結論……

 這一點,無關乎所謂的道德,只是單純意義上的本心而已!

 可以說,人之所以厭惡損失,很大程度上來說,就是因為有潛在的利己主義的念頭存在……

 而相比起利己來說,利人也同樣是一種人的潛在需求……

 利己是所有生命的本能,而利人則是任何一種群居動物所必須要擁有的一種屬性……

 所謂人人為我,我為人人,就是這樣的道理……

 任何一個個體,在群體之中,都必須要有自己的價值和意義,每一個個體,都應該對整個群體有所幫助,有所付出,每一個個體的存在,都應該有意義的……

 而利人和利己本身,雖然看起來很矛盾,但是實際上卻並非就無法被統一……

 一個優良的人道秩序,往往是足以讓利人和利己的兩種行為模式,達到一種高度統一的狀態……

 很多時候,人們總是會經曆法律和道德之間的矛盾,而這種矛盾的產生,本質上來說,就是司法制度不健全的後果……

 一個真正優秀社會體系之中,任何人都不必要面對這種法律和道德層面上的矛盾,因為法律和道德的會是一種完全統一的狀態……

 實際上,這也就是利人和利己之間的矛盾和統一!

 利人和利己究竟是否會產生矛盾,在很多人看起來,這幾乎是一件必然的事情……

 善良的人,就必須要放棄一部分自己的利益,而利己的人,似乎就一定要損人才能利己……

 然而,這種觀念在本質上來說,其實就是錯誤的……

 利人也好,利己也好,其實都是人性的一部分……

 人們通過利己主義來保證自己不吃虧,而又願意通過犧牲自己一部分的利益,來獲得心理層面上的滿足,這其實就是利人和利己的雙重體現!

 舉一個簡單例子來說……

 有人在公交車站上等公交車,這個時候突然有一個等車的突發癲癇倒在地上了……

 在整個公交車站之中,並沒有任何一個第三者存在,這個時候對於這個人來說,打電話叫救護車或者報警,就會是一件理所當然的事情,儘管可能這樣的行為,會讓這個人上班遲到,甚至可能被扣掉獎金,但是對於絕大多數的人來說,這樣的代價其實也並不是不能接受的,至少比起見死不救來說內心受到的譴責來說,這樣的代價可以說是完全可以被忽略不計的……

 簡單來說,打電話報警或者叫救護車,本質來說,是一種利人的行為,但是這種行為,又會讓自己的內心得到滿足和安寧,這種滿足和安寧,超過了可能因為遲到而讓自己遭受的懲罰,所以這樣的行為,就是一種利人利己的行為……

 這也就是兩者高度統一的地方!

 而如果遲到的懲罰並不是只是罰扣獎金,而是被開除的話,那麼情況就完全不同了……

 在這個時候,利己的屬性完全可能會佔據上風,這個人可能撥打一個電話之後,就會第一時間選擇趕公交車,又或者是索性連電話都不大,直接乘坐公交車去上班了,在這個過程之中,儘管內心之中可能會受到一定的良心強者,但是相比起失去工作來說,這種良心層面上的譴責,也就沒有什麼大不了……

 在這個時候,利人和利己之間,其實體現出來的就是兩種的矛盾性……

 想要利己就要損人,想要利人就要損己……

 在損人利己和損己利人的選擇之中,恐怕絕大多數的人,都會選擇後者……

 做出這樣的選擇,並不是因為他們想要損害其他人的利益,只是單純的不想損害自己的利益,僅此而已!

 是的,僅此而已!

 當然,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任何阻礙利人和利己行為的統一的源頭,對於人道秩序的發展都是起到阻礙作用的……

 很多時候,為什麼一些案件審判之後,會激起民憤?

 道理很簡單,無非就是因為在案件之中,出現了法律和道德之間的矛盾,使得人們不得不面對損人利己又或者是損己利人的選擇,而這兩種選擇,不管是哪一種,其實都非常非常的糟糕……

 損人利己雖然自己可以獲得利益,但是卻必定會承受道德層面上的譴責,而損己利人雖然可以得到讚揚,但是最終的自己卻必須要受到痛苦,無論哪一種選擇,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都不算是什麼好的選擇……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給出這種選擇本身,其實就是一種錯誤,其實就是不人道的!

 就像是那個經典的媳婦和老媽同時掉進河裡救誰的問題,其實也同樣是非常不人道的問題,因為這樣的情況本身,就不應該出現,一旦出現,就勢必無法得到完美的結論……

 一個好的秩序,當人們面對問題的時候,必定是能夠找得到一個不僅僅從法律層面上,而且從道德層面上一樣可以得到的完美結論……

 而一個不好的人道秩序,則總是會強迫人們在損人利己又或者是損己利人之間做出選擇,而絕大多數的人,在面度選擇的時候,往往最終都會選擇損人利己,於是社會風氣也就自然而然變得敗壞……

 舉一個簡單的例子來說!

 絕症!

 是的,絕症!

 其實絕症就是一種非常無解的社會問題!

 當一個人的家人親戚愛人得了絕症的時候,究竟應該做出什麼樣的選擇?

 是全力舉債只求為了讓病人多活一時片刻,在獲得所有人的讚譽之後,最終讓自己因為貧窮而過得困頓潦倒落魄……

 而還是選擇逃避,放棄治療,就算是受到絕大多數人的指責,承受巨大的心理壓力,也不讓自己的背負巨額的債務,繼續過相對舒適安逸的生活?

 說到底,這本身就是一種兩難的抉擇!

 任何一種選擇,在人道的社會秩序之下,都不是正確的,任何一種選擇,都代表著無可挽回的痛苦……

 說到底,這種痛苦之所以存在,本質上來說,其實就是一種社會秩序之上的缺失……

 畢竟,絕症這種東西,之所以叫做絕症,其實就已經很清楚的說明了一件事情……

 那就是得了這種病,基本是沒得救的,短時間裡總是要死的……

 至於究竟能夠活多久,通常情況是醫生會說,這種病三年的存活率是多少,五年的存活率多少,聽聽這種描述,其實就已經足以讓人毛骨悚然了……

 能活多久,很大程度上取決病人能拿出多少錢來治病,而這在很多時候,基本上來說,就是一個無底洞……

 如果是能夠完全治癒的疾病,恐怕絕大多數的人,就算是負債也會願意給自己的親人治療,但是如果是完全治療無望,只能夠續命的疾病,面對這樣的絕症,很多時候就只能是陷入兩難的絕望之中……

 選擇放棄要受到道德層面上的譴責,而選擇繼續則必須要自己承擔經濟層面上的痛苦,這種選擇本身,其實就是不人道的……

 面對這樣的選擇,不管是什麼,恐怕都很難去做出決定,就像是在天龍八部之中,喬峰之所以最終自殺,很大程度上就是因為他所面臨的問題,本身就是一個解不開的死結,他有著契丹人的血,但是卻有著宋人的心,在民族的仇恨面前,他永遠無法兩全,於是最終就只能選擇自己終結自己的生命……

 同樣的道理,像是郭靖其實也是如此……

 郭靖從小在蒙古長大,對於蒙古其實也是有一定的感情的,所以他不願意也不能像是楊過一樣率領豪傑去炸掉蒙古人的火藥庫,又或者是刺殺對方的將軍,事實上,以郭靖的武功來說,楊過能夠做得到的事情,他沒有理由做不到,而他不出手的理由,說到底只是單純的因為他對於蒙古本身其實還是帶有一定的好感的……

 他不願意對蒙古使用最極端的手段,但是卻也不能放棄襄陽,因為放棄襄陽,就意味著背棄大宋,於是最終就只能在襄陽戰死!

 這也是郭靖的宿命!

 然而,一個好的人道秩序,本質上來說,就是要避免讓人經歷這種兩難的選擇!

 (~^~)

 亂石神殿。

 道德觀念這種東西,其實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也是需要進行引導的……

 正確的引導人們的道德觀念,其實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也是建立人道秩序之中最重要的一個環節……

 這個世界上絕大多數的人實際上都是屬於善良守序的群體,但是,恰恰因為如此,所以他不能過高的去拔高道德的標準……

 道德的標準越高,其實越是容易讓社會秩序變得混亂,越是容易讓人道法則混沌不清……

 道理其實並不負責!

 不管是什麼樣的人,本質上來說,都必定是利己主義者,區別是利己主義的程度不同而已……

 哪怕是那些好人做好事不求名利,其實也是一樣會收穫內心之中的滿足,對於他們來說,這種內心之中的滿足,其實就是促使他們做好事的動力,這樣的行為,其實同樣是一種利己主義!

 而人的矛盾也恰恰就體現在這裡……

 人性本身,就有利人和利己兩種屬性……

 利己主義,是人的一種本性,所謂人不為己,天誅地滅,就是這樣的道理……

 任何的生命,在本質上來說,都是利己的,不管做出什麼事情的時候,總是會或多或少的傾向於對於自己來說比較有利的結論……

 這一點,無關乎所謂的道德,只是單純意義上的本心而已!

 可以說,人之所以厭惡損失,很大程度上來說,就是因為有潛在的利己主義的念頭存在……

 而相比起利己來說,利人也同樣是一種人的潛在需求……

 利己是所有生命的本能,而利人則是任何一種群居動物所必須要擁有的一種屬性……

 所謂人人為我,我為人人,就是這樣的道理……

 任何一個個體,在群體之中,都必須要有自己的價值和意義,每一個個體,都應該對整個群體有所幫助,有所付出,每一個個體的存在,都應該有意義的……

 而利人和利己本身,雖然看起來很矛盾,但是實際上卻並非就無法被統一……

 一個優良的人道秩序,往往是足以讓利人和利己的兩種行為模式,達到一種高度統一的狀態……

 很多時候,人們總是會經曆法律和道德之間的矛盾,而這種矛盾的產生,本質上來說,就是司法制度不健全的後果……

 一個真正優秀社會體系之中,任何人都不必要面對這種法律和道德層面上的矛盾,因為法律和道德的會是一種完全統一的狀態……

 實際上,這也就是利人和利己之間的矛盾和統一!

 利人和利己究竟是否會產生矛盾,在很多人看起來,這幾乎是一件必然的事情……

 善良的人,就必須要放棄一部分自己的利益,而利己的人,似乎就一定要損人才能利己……

 然而,這種觀念在本質上來說,其實就是錯誤的……

 利人也好,利己也好,其實都是人性的一部分……

 人們通過利己主義來保證自己不吃虧,而又願意通過犧牲自己一部分的利益,來獲得心理層面上的滿足,這其實就是利人和利己的雙重體現!

 舉一個簡單例子來說……

 有人在公交車站上等公交車,這個時候突然有一個等車的突發癲癇倒在地上了……

 在整個公交車站之中,並沒有任何一個第三者存在,這個時候對於這個人來說,打電話叫救護車或者報警,就會是一件理所當然的事情,儘管可能這樣的行為,會讓這個人上班遲到,甚至可能被扣掉獎金,但是對於絕大多數的人來說,這樣的代價其實也並不是不能接受的,至少比起見死不救來說內心受到的譴責來說,這樣的代價可以說是完全可以被忽略不計的……

 簡單來說,打電話報警或者叫救護車,本質來說,是一種利人的行為,但是這種行為,又會讓自己的內心得到滿足和安寧,這種滿足和安寧,超過了可能因為遲到而讓自己遭受的懲罰,所以這樣的行為,就是一種利人利己的行為……

 這也就是兩者高度統一的地方!

 而如果遲到的懲罰並不是只是罰扣獎金,而是被開除的話,那麼情況就完全不同了……

 在這個時候,利己的屬性完全可能會佔據上風,這個人可能撥打一個電話之後,就會第一時間選擇趕公交車,又或者是索性連電話都不大,直接乘坐公交車去上班了,在這個過程之中,儘管內心之中可能會受到一定的良心強者,但是相比起失去工作來說,這種良心層面上的譴責,也就沒有什麼大不了……

 在這個時候,利人和利己之間,其實體現出來的就是兩種的矛盾性……

 想要利己就要損人,想要利人就要損己……

 在損人利己和損己利人的選擇之中,恐怕絕大多數的人,都會選擇後者……

 做出這樣的選擇,並不是因為他們想要損害其他人的利益,只是單純的不想損害自己的利益,僅此而已!

 是的,僅此而已!

 當然,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任何阻礙利人和利己行為的統一的源頭,對於人道秩序的發展都是起到阻礙作用的……

 很多時候,為什麼一些案件審判之後,會激起民憤?

 道理很簡單,無非就是因為在案件之中,出現了法律和道德之間的矛盾,使得人們不得不面對損人利己又或者是損己利人的選擇,而這兩種選擇,不管是哪一種,其實都非常非常的糟糕……

 損人利己雖然自己可以獲得利益,但是卻必定會承受道德層面上的譴責,而損己利人雖然可以得到讚揚,但是最終的自己卻必須要受到痛苦,無論哪一種選擇,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都不算是什麼好的選擇……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給出這種選擇本身,其實就是一種錯誤,其實就是不人道的!

 就像是那個經典的媳婦和老媽同時掉進河裡救誰的問題,其實也同樣是非常不人道的問題,因為這樣的情況本身,就不應該出現,一旦出現,就勢必無法得到完美的結論……

 一個好的秩序,當人們面對問題的時候,必定是能夠找得到一個不僅僅從法律層面上,而且從道德層面上一樣可以得到的完美結論……

 而一個不好的人道秩序,則總是會強迫人們在損人利己又或者是損己利人之間做出選擇,而絕大多數的人,在面度選擇的時候,往往最終都會選擇損人利己,於是社會風氣也就自然而然變得敗壞……

 舉一個簡單的例子來說!

 絕症!

 是的,絕症!

 其實絕症就是一種非常無解的社會問題!

 當一個人的家人親戚愛人得了絕症的時候,究竟應該做出什麼樣的選擇?

 是全力舉債只求為了讓病人多活一時片刻,在獲得所有人的讚譽之後,最終讓自己因為貧窮而過得困頓潦倒落魄……

 而還是選擇逃避,放棄治療,就算是受到絕大多數人的指責,承受巨大的心理壓力,也不讓自己的背負巨額的債務,繼續過相對舒適安逸的生活?

 說到底,這本身就是一種兩難的抉擇!

 任何一種選擇,在人道的社會秩序之下,都不是正確的,任何一種選擇,都代表著無可挽回的痛苦……

 說到底,這種痛苦之所以存在,本質上來說,其實就是一種社會秩序之上的缺失……

 畢竟,絕症這種東西,之所以叫做絕症,其實就已經很清楚的說明了一件事情……

 那就是得了這種病,基本是沒得救的,短時間裡總是要死的……

 至於究竟能夠活多久,通常情況是醫生會說,這種病三年的存活率是多少,五年的存活率多少,聽聽這種描述,其實就已經足以讓人毛骨悚然了……

 能活多久,很大程度上取決病人能拿出多少錢來治病,而這在很多時候,基本上來說,就是一個無底洞……

 如果是能夠完全治癒的疾病,恐怕絕大多數的人,就算是負債也會願意給自己的親人治療,但是如果是完全治療無望,只能夠續命的疾病,面對這樣的絕症,很多時候就只能是陷入兩難的絕望之中……

 選擇放棄要受到道德層面上的譴責,而選擇繼續則必須要自己承擔經濟層面上的痛苦,這種選擇本身,其實就是不人道的……

 面對這樣的選擇,不管是什麼,恐怕都很難去做出決定,就像是在天龍八部之中,喬峰之所以最終自殺,很大程度上就是因為他所面臨的問題,本身就是一個解不開的死結,他有著契丹人的血,但是卻有著宋人的心,在民族的仇恨面前,他永遠無法兩全,於是最終就只能選擇自己終結自己的生命……

 同樣的道理,像是郭靖其實也是如此……

 郭靖從小在蒙古長大,對於蒙古其實也是有一定的感情的,所以他不願意也不能像是楊過一樣率領豪傑去炸掉蒙古人的火藥庫,又或者是刺殺對方的將軍,事實上,以郭靖的武功來說,楊過能夠做得到的事情,他沒有理由做不到,而他不出手的理由,說到底只是單純的因為他對於蒙古本身其實還是帶有一定的好感的……

 他不願意對蒙古使用最極端的手段,但是卻也不能放棄襄陽,因為放棄襄陽,就意味著背棄大宋,於是最終就只能在襄陽戰死!

 這也是郭靖的宿命!

 然而,一個好的人道秩序,本質上來說,就是要避免讓人經歷這種兩難的選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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