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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霆武士》第10章
第六集 狼王之戰 

~第一章~

「北方郡?那裡不是有第三軍團嗎?第三軍團已經全部開過去了,難道還無法阻止聚甲人的攻勢?」奧斯曼奇道,雖然他的消息遠不如愛莉公主來的靈通,大體上還是知道的。

「在十天前,北方郡的聚甲人得到了支援,十萬新的聚甲人出現,第三軍團損失慘重,不得不將第一軍團提前調上戰場。」愛莉公主皺了皺鼻子說道,她不喜歡戰爭,戰爭代表著血和火,代表著死亡和災難。

「還好,不是還有十支縱隊嘛!看來還是有機會的。」奧斯曼勉強笑了笑說道,第一軍團十支縱隊的支援行動,他居然一無所知。

「不,第一軍團其他縱隊,都不會離開京都。」愛莉公主笑道,這回奧斯曼是走不了,只要他走不了,閃電豹自然也不會離開。

「為什麼?」奧斯曼一臉的不解,第一軍團可是菲格帝國所有軍團中最精銳的一支,怎麼可能不用在關鍵的戰場上。

「這是沒辦法的事情,前幾天的京都事件,近衛軍團損失慘重,已經沒有足夠的力量保護京都和皇室的安全了,只能由第一軍團來擔負起這個責任。」愛莉公主說道。

奧斯曼低下了頭,的確,京都事件中,近衛軍團損失了八支縱隊四萬多人,幾乎是半個軍團損失掉了。而到目前為止,還不知道狼族是如何進入到聖西斯堡的。

當然,以狂歡舞會為借口,想混進城還勉強可以,但他們是如何繞過前線,通過整個中央郡的,這就值得仔細的研究了。如果再有類似的事件發生,憑近衛軍團,已經不足以守衛京都了。有雷霆會館在,京都最終還會被保留下來,可皇室的安全,以及幾十萬百姓的安危,則不是一兩千雷霆武士可以保護得了的。

「唉……」奧斯曼嘆了口氣,看來一時半會是休想離開京都了,這可真是一個壞消息,甚至比聽到蠻族進攻還要糟糕,因為那些蠻族總是要進攻的。

「奧斯曼,我又來了,可以見個面嗎?」那隻百靈鳥飛進竹林,看著奧斯曼問道。

「咦?米歇爾,是你嗎?」愛莉公主驚喜的問道。

「愛莉公主?愛莉公主?你怎麼在這裡?」百靈鳥露出驚訝的表情。

奧斯曼實在想不出,一隻鳥居然可以有如此豐富的表情。當然,他知道,這隻百靈鳥,只是米歇爾靠魔法作為媒介用的,事實上,這隻鳥看到和聽到的一切,就等同於米歇爾本人看到聽到的一樣。

「是我,太好了,米歇爾,你是什麼時候回來的,為什麼不來找我?」愛莉公主凶巴巴的問道,可她的眼裡滿是笑意,依然純潔。

「剛回來幾天啊!本來打算今晚去找公主殿下的。」米歇爾說道。

奧斯曼知道她在說謊,她已經回來一段日子了,至少她在找到自己之前,就已經回來一段時間了。

「你認識奧斯曼嗎?你的消息好快啊!」愛莉公主問道,她並沒有懷疑米歇爾的話,事實上,她從不懷疑任何人說出的話。

「見過一次。」米歇爾有些遲疑的說道,不過她知道,盡可能的不欺騙這位純潔的公主,雖然身在皇宮,可天下間,沒有任何人的心靈,比愛莉公主更為純潔。

「米歇爾,別用魔法說話了,你快進來,介紹你見見兩位新朋友。」愛莉公主笑著說道,作為公主,從小到大,她的朋友極少,米歇爾正好是同齡人,也最談得來。

「好吧!我馬上就來。」米歇爾說道。

那隻百靈鳥慢慢的飛走了,一會的功夫,米歇爾從空中飄了過來,這次她沒有忘記自己是一位魔法師。

「米歇爾,這是閃電豹,這是黑豹,看牠們多漂亮,而且很友好喲!」愛莉公主獻寶似的介紹道。

兩隻豹子同時站了起來,憑借猛獸的靈性,牠們明顯感覺到米歇爾對奧斯曼的敵意。因此,牠們也毫不客氣的露出了威脅的目光。

「不要這樣嘛!她是我的朋友,你們不要欺負她喲!她可是魔法師,很厲害的。」心地純良的愛莉公主,也感受到了兩隻豹子的敵意,雖然她不明白為什麼,卻不停的在勸解著。

兩隻豹子盯著米歇爾看了好一會,才慢慢的趴在愛莉公主身邊,可依然不時的掃視她。野獸是敏感的,米歇爾終於體會到了。

「我在外面看到威廉王子的車了,他是同你一起來的吧?」米歇爾問道。

「是啊!那小傢伙,非要吵著來,我也沒辦法,只好帶他來這裡了。現在應該在前院,同兩位大公爵聊天吧!」愛莉公主一談起弟弟,就有些不滿。

「不會吧!他居然真的同傳說中一樣,就像個小老頭嗎?」米歇爾問道,關於這位威廉王子,在整個菲格帝國,也算是非常有名氣的人物了。

「沒錯,比傳說中還要厲害些呢!」愛莉公主笑了笑說道,接著扭頭對奧斯曼說道:「奧斯曼,威廉一會可能來這裡看你,不用在意的,他就是那個樣子,就把他當六十歲好了。」

奧斯曼無所謂的點點頭,對他而言,王子是六十歲還是十六歲,根本無關緊要。今天聽到的消息實在不怎麼樣,看來自己想要出征,沒什麼機會了,這可真是件糟糕的事情。

「兩位尊貴的女士日安,奧斯曼伯爵,久聞你的大名了。」威廉王子說道,同時按最標準的皇家禮儀,坐在侍衛搬來的椅子上。

奧斯曼仔細的打量了一下,威廉王子應該很年輕,至少愛莉公主叫他弟弟。可看他的樣子,倒很像是愛莉公主的哥哥呢!

再看他古板而標準的禮儀動作,奧斯曼已經完全明白,為何大家稱他為老頭了。

「奧斯曼伯爵,很高興能在這裡見到你,還有幸見到聞名天下的閃電豹。」威廉王子用標準的皇族語氣說道,一絲不苟,任誰也挑不出一點的毛病來。

「威廉王子,您今年多大了?」

奧斯曼問的有些不太禮貌,因此威廉王子皺了皺眉,似乎對此有些不滿。

「他十六了。」愛莉公主回答道,看著弟弟像個小老頭一樣說話,她實在感覺難受。還好自己是他的姐姐,如果是他妹妹,只怕得天天被他訓斥。

「我親愛的二姐,愛莉公主殿下,我認為您應該多花些時間,學習一下如何去治理國家。」威廉王子說道。

「算了,誰理你。」愛莉公主說完,又開始抱著閃電豹玩了起來,她可不想同弟弟吵,沒人可以吵得贏他,別看他年輕小,可大道理實在太多了。

「奧斯曼伯爵,本王很高興帝國出了一位屠龍勇士,希望我們能夠交個朋友。」

威廉王子一副不恥下交的樣子,奧斯曼看得直皺眉,他真的很不習慣同這樣的人交往。

「當然,如果您願意的話。」奧斯曼隨口應道。

「本王今天帶來了兩個新消息,同兩位大公爵已經談過了,現在想聽聽我們屠龍勇士的看法。」威廉王子說道。

「哦?什麼新消息?」愛莉公主問道,她知道,別看自己的弟弟才十六歲,可他對帝國的關心,卻不下於任何一位大臣,甚至不低於自己的父親菲格大帝。

「按蠻族戰爭的公約,天朝帝國的王子,斯帝亞.博格殿下,帶著兩個軍團,已經到了中央郡。」威廉王子說道。

三人同時點了點頭,這是一個好消息,目前菲格帝國能調動的部隊,差不多都已經開到前線了,目前中央郡雖然還有十萬左右的軍團,可必須保護聖西斯堡,已經無力再派出援軍了。天朝帝國的軍隊,雖然在戰鬥力上,不如菲格帝國的軍團,可兩個軍團二十萬人馬,也算是一個極大的助力了。

「另一個消息是,狼族、飛鷹族、血族、驅獸族,四個蠻族同時在東方郡出現,並且衝破了南方軍團的阻擋,進入了南方郡。」威廉王子一臉嚴肅的說道。

「什麼?他們有多少軍隊,目前的情況如何?」奧斯曼驚叫一聲問道。邁克爾公爵,還有自己的封地,都處在南方郡。布郎公爵的封地已經被聚甲人佔領,看來南方郡的情況也不太妙。

「狼族十六萬、飛鷹族一萬、血族一千、驅獸族三千,目前情報上顯示是這些,但這已經是五天前的情況了,也許明天還會接到新的情報。」威廉王子說道。

奧斯曼發現,菲格帝國的情況真的很不妙,利爪族的進攻,已經讓東方軍團和第二軍團的全部人馬無法動彈,現在又出現了四個蠻族,而且數量有十多萬人,憑南方軍團,是無論如何也無法擋住他們前進的腳步。

天朝帝國的援軍來的真是時候,可據奧斯曼所知,天朝帝國和菲格帝國的關係一向不是很好,兩個帝國是大陸上最強大的帝國,雖然無法吃掉對方,可經常會發生一些小磨擦。

這次蠻族戰,卻幫了天朝帝國的大忙。菲格帝國的八個軍團,八十多萬人馬,全部被蠻族纏住了,而且損失相當大。雖然在蠻族戰爭期間,所有的國家都會遵照蠻族戰爭條約來行事,可戰爭之後呢?

天朝帝國一共有十個軍團,在數量上本就多於菲格帝國。雖然他們的戰士不如菲格帝國精銳,可他們的武器裝備、後勤保障能力,卻要比菲格帝國強很多。

兩國接壤的面積很小,只有西方郡的幾處山口,這樣的地形對雙方都有利,因此才保證了兩個帝國的平安,否則早有一方打過去了。

「父王有什麼打算?」愛莉公主問道,雖然她並不關心國事,可像這樣有可能亡國滅種的事情,她還是會問一下的。

「父王準備將二姐嫁到天朝帝國,用和親的手段,來保證斯帝亞王子真心幫助我們抵抗蠻族。」威廉王子說道。

「讓我嫁給斯帝亞王子?」愛莉公主的臉色馬上變得一片慘白,兩隻美麗的大眼睛不停的看向奧斯曼,雖然她知道,奧斯曼作為一名伯爵,根本不可能幫上她什麼。

「雖然還沒有定下來,但以本王來看,此事大有可能。和親,本就是最常用的手段,更何況現在我們菲格帝國處在弱勢,如果能用一位公主換得帝國的平安,實在是件很合算的事情。」威廉王子平靜的說道,作為一名皇族,應該有這樣的覺悟。

「弟弟,幫二姐一把,我不想嫁到天朝去。」愛莉公主一把抓住威廉王子說道。

「二姐,此時我也無能為力,要看父王的態度。」威廉王子臉色不變的說道,並非是他不關心愛莉公主,就像他說的那樣,這一切,只能看菲格大帝如何決定了。

滿朝的文武,是一定會同意這個決定的,對他們而言,用一位公主換來暫時的帝國安全,絕對是件合算的事情,至於公主的死活,那不是他們所關心的事情。

「走,我要馬上回宮!米歇爾,你和我一起去。」愛莉公主急道,拉著米歇爾就向外走。

「奧斯曼伯爵,看來,你也需要準備一下了,出征的日子已經不遠了。目前帝國的戰爭形勢不妙,你這位屠龍勇士,就算為了鼓舞士氣,也一定會被派上戰場的。」威廉王子看了一眼奧斯曼說道,也站起身來,隨著愛莉公主的背影離開了。

「要上戰場了嗎?這的確很不錯。」奧斯曼喃喃自語道,可不知道為什麼,他感覺自己的心在一陣陣抽搐著,很疼。

第二天中午時分,一道道皇命發出。

菲格帝國愛莉公主,下嫁給天朝帝國王子斯帝亞.博格,在這場戰役結束後完婚。

奧斯曼受封侯爵,領少將軍銜,從第一軍團抽調兩支騎兵縱隊,成為奧斯曼的直屬部隊。並且,奧斯曼需於第二天,到天朝帝國的軍營報到,隨同天朝帝國的兩個軍團,一起出發去南方郡支援戰鬥。

菲格帝國已經無法抽調出更多的兵力了,如果帝國還有一個軍團存在,相信菲格大帝就不會做出如此決定。愛莉公主的純潔,是所有見過她的人都瞭解的,讓這樣一位公主出嫁到敵對國家,相信無論是誰都不願意看到的事情。

奧斯曼默然的收拾著行裝,他的東西很少,除了黑豹長刀之外,就只有一把手弩、一盒純鋼弩箭,再無其他的東西了。兩隻豹子自然不需要裝備行裝,對牠們而言,離開這個到處是人的城市,是件值得開心的事情。

菲格大帝知道,這次援軍,可能是自己派出的最後一次援軍了,雖然蠻荒七族已經全部露面,但沒人知道,他們是否還有援軍,而自己則再也沒有牌可出了。

為了保證這次支援的順利,向雷霆會館請求了四百位雷霆武士,那已經是雷霆會館可以出動的極限了,他們必須保證在京都有一千名的雷霆武士,保護雷霆會館。

魔法公會也出盡了全力,抽調出二十名魔法師,菲格大帝則從自己的宮廷魔法師團裡,抽調出十名魔法師,一起加入到增援隊伍之中。

奧斯曼一直期待著上戰場,可現在馬上就要離開這裡,到前線去了,他卻一點也不痛快,心裡總像是堵著東西。奧斯曼不知道自己怎麼了,就是無法高興。

凌格倒是滿臉的笑意,成為騎士,戰場殺敵,這是他從小的夢想,現在自然一定要跟著奧斯曼走。

「看來她不會來了,我們也得走了。」奧斯曼輕聲說道,自從前天愛莉公主離開之後,奧斯曼就再也沒有收到一點關於她的消息,只從官方的通告中,知道她已經同斯帝亞王子定下了婚事。這一切,來得太快了,讓奧斯曼有些無法接受。

府外,第一軍團的兩位縱隊長、十位大隊長,正等待著自己。這次的增援行動,看來也會有很大的麻煩。兩個軍團都是天朝帝國的軍隊,而自己手頭只有兩支縱隊,指揮官自然不是自己了,要聽從那些異國人的指揮,這本身就讓奧斯曼很不舒服。

「我們走。」奧斯曼跨上戰馬,看也不看眾人一眼,向軍營前進,兩隻豹子緊緊的跟在後面,讓那些戰馬的腿不停的顫抖著。

「等等我。」一個聲音從空中傳來。

奧斯曼抬頭看去,米歇爾飄浮在半空中,向自己這裡飛來,他心中一熱,終於可以得到愛莉公主的消息了,那天她們是一起入宮去見菲格大帝的。

「米歇爾,愛莉公主呢?她同意嫁給天朝王子了?」奧斯曼問道。

「終於追上你了,邊走邊說,你有大麻煩了。」米歇爾說道,飄浮到奧斯曼的上空。

「大麻煩?」奧斯曼詫異的問道,整個帝國都有大麻煩了,更何況是自己,米歇爾指的應該不是這個。

「菲格大帝決定將愛莉公主嫁到天朝去,但愛莉公主不願意,他們父女吵了一架,主要原因還在於你啊!奧斯曼,你真是個笨蛋。」米歇爾用法杖在奧斯曼的頭上用力的敲了一下。

「為了我?」奧斯曼喃喃說道。

「當然,閃電豹是漂亮,可有哪個女孩會天天帶著一隻豹玩?愛莉公主喜歡你,你別說你不知道。」米歇爾怒道,這個笨蛋還真有可能不知道呢!

「嗯,我也喜歡她。」奧斯曼堅定的點了點頭,一想起愛莉公主那純潔的眼神,奧斯曼就覺得全身火熱。

「那就好,愛莉公主總算沒看錯人。那天我們回宮,正好遇到了斯帝亞那個大麻煩,如果早知道會那樣,我們就不回去了。」米歇爾說道。

「接著說。」奧斯曼沉著臉說道,心裡卻想著,自己要如何作才能將愛莉公主搶到手呢?他才不在乎什麼禮法之類的東西,喜歡的就要去努力搶過來。

「斯帝亞一眼就看中了愛莉公主,向菲格大帝求婚。你知道,在這個時候,菲格大帝是無法拒絕他的要求的,因此就宣佈了那道命令,並且將愛莉公主軟禁在宮內。」米歇爾說道。

「為什麼要軟禁她?」奧斯曼想不通,宣佈婚事和軟禁愛莉公主,有什麼關係?

「除了你這個笨蛋,誰都可以看得出,愛莉公主喜歡你,菲格大帝自然要將你們分隔開啊!你可真是笨死了。」米歇爾的法杖再次敲在奧斯曼的頭上,發出「當當」的響聲。她發現,現在奧斯曼有些發呆,對自己的下手沒有任何反應,正是報復的好時候啊!

「我帶人去把愛莉公主搶回來吧!」奧斯曼說道,一舉手,身後的軍官全部勒馬停了下來,不知道這位屠龍勇士要作什麼。

「笨蛋,你用第一軍團的人去搶?先不說他們是否會跟你去搶人,就算去了也沒用,兩支縱隊才一萬人馬,你想用這些人馬來對抗兩個帝國嗎?還真不是普通的笨喲,真不明白,愛莉公主看中了你哪一點。」

米歇爾再次伸出法杖,可這次奧斯曼似乎清楚了很多,隨手將法杖搶了過來,不停的把玩著上面的魔力水晶。

「你有好主意,對吧?快說,否則我弄碎這破爛!」奧斯曼忽然想起鮑伯的話,這好像叫作威脅吧!

「當然,本小姐自然有好主意。你想想,愛莉公主要嫁誰啊!」米歇爾得意的說道。

「當然是要嫁我。」奧斯曼很自然的說道。

「放……笨蛋,現在是要嫁天朝的王子斯帝亞,不是你。」米歇爾差點罵出來,發覺不雅,馬上停了下來,這個笨蛋還真是自信的可愛啊!

「哦,是這樣,但愛莉公主不可能嫁他的,她不喜歡他。」奧斯曼理所當然的說道。

「是否喜歡並不重要,一切只看結果,不是嗎?」米歇爾繼續充當惡魔的角色,不斷的誘惑著奧斯曼走上她的思路。

「當然,吃到嘴裡的肉才是自己的肉。」奧斯曼點頭應道,這個道理,他在山林之間已經懂了。

「如果那個王子死了,你說愛莉公主還能嫁給誰?」米歇爾問道。

「雖然我沒見過那個什麼王子,但他能夠領兵帶隊,想來身體應該不會太差,怎麼可能就死了呢?」奧斯曼奇道。

「笨蛋,你不會想辦法讓他死嗎?」米歇爾趁奧斯曼發呆的時候,一把搶過法杖,在奧斯曼的頭上再敲一次,這回她可是撈回了所有的本錢。

「這個主意好,衝鋒的時候,我在他背後砍一刀,把他砍成兩段,看他怎麼娶愛莉公主。」奧斯曼揮舞著黑刀,興奮的說道。

「笨蛋,笨蛋,笨蛋……」米歇爾不停的罵著,手中的法杖不停的揮舞,卻不敢再敲奧斯曼了。看他興奮的樣子,米歇爾就知道,自己出手,一定會被他再次搶去法杖,那可是師傅送給自己的寶貝。

「你也不想想,統率二十萬大軍的元帥,有可能衝鋒嗎?要多用腦子,明白嗎?」米歇爾神秘的笑道。

「嗯,這句話,邁克爾公爵經常說起。」奧斯曼點頭應道,卻不知道應該如何用腦子殺死斯帝亞王子。

「到時候聽我的就行了。」米歇爾得意的說道,她終於發現了奧斯曼的弱點,原來他是死腦筋,要想打贏他,必須動腦子,而不是動手。

「好的,就聽你的。」奧斯曼點頭應道,只要能搶回愛莉公主,他並不介意聽從一位小姐的指揮。

「還要告訴你一個不好的消息。」米歇爾繼續說道。

「什麼消息?」奧斯曼問道。

「斯帝亞王子也知道你的存在,同時也知道愛莉公主喜歡你。無論是為了他的國家,還是因為你是他的情敵,他也一定會有同樣的想法。作為二十萬大軍的統帥,他比你更有機會下手害死你。」米歇爾有些擔心的說道,身分地位高,作起事情來,就要方便得多。

「那沒關係,我不怕他。」奧斯曼自信的說道,要說打架,自己除了雷霆武士之外,似乎沒什麼對手,更何況,還有閃電豹幫助自己呢!

「多用腦子!你以為他會找你決鬥嗎?」米歇爾翻了翻白眼說道,奧斯曼看來還真的不適合人類社會。

「哦,不用擔心,會有辦法對付他的。」奧斯曼依然自信滿滿,只要找到目標,他總會有辦法實現的。

~第二章~

這還是奧斯曼第一次真正住進軍營之中,四周無數的帳篷、川流不息的巡邏隊、一片片的訓練場面、無數的武器糧草,讓奧斯曼第一次感受到軍隊的生活。

奧斯曼到達自己的帳篷時,已經有許多人在等著他了,其中不少是他的老朋友。

「真高興,奧斯曼,我們又要一起並肩作戰了。」卡尼爾和擔丁同時擁了上來,他們的確是老朋友了,不僅僅並肩作戰,而且也一起在無名森林裡,弄了不少的好東西回來。

對於雷霆武士而言,物質上的需求並不多,但那些稀世之寶,他們同樣喜歡。奧斯曼是個運氣很好的主帥,也許他還不夠聰明,知識也並不豐富,但一位好運氣的將領,在戰場上,就代表著更大的生存機率。

他們可以不在意自己的安全,對於雷霆武士來說,真正的危險不是面對數量眾多的敵人,而是那種一步不能退的困境。就像在皇宮中,那死去的二十位雷霆武士,為了身後的人,他們不得不將自己固定在一個位置上,死守不退。

如果他們可以任意的活動自己,就算有血族在,他們也可能躲過血魔法的攻擊。可他們死了,他們的運氣實在太糟了。而菲格大帝的運氣就極好,因為有奧斯曼和兩隻豹子在,因此他們守住了皇宮,一直堅持到援軍的到來。

在戰場上,名將未必能百戰百勝,可運氣好的將軍卻總是可以死裡逃生。奧斯曼就是有運氣的將領,希望這些跟隨他的第一軍團將士,同樣可以借助他的運氣。

在兩位雷霆武士之後,鮑伯也走了過來。

「奧斯曼,我剛才幫你整理了一下軍務,你不會介意吧!」

「當然,太好了,鮑伯,能見到你,真高興。」奧斯曼上前擁抱了一下鮑伯說道。

「這是調給你的魔法師,我特意要了他們過來。」鮑伯說道,將古結羅魔法師和雲霓拉了過來。

「太好了,都是老朋友了。」奧斯曼開心的笑道,有這些人在,他們會真心的幫助自己,這樣殺死那個王子的機會就又大了許多。

「我來介紹一下,這位是米歇爾.維絲特小姐,是一位魔法師。」奧斯曼指了指米歇爾說道。

「你姓維絲特?」鮑伯的眉頭皺了皺。

「是的。」米歇爾挑釁的看著鮑伯,她知道,鮑伯是邁克爾公爵的公子,他在成為未來武士之前,學習過系統的指揮技藝,是位多才的青年才俊。

「米歇爾小姐是否還擁有另一個姓氏──寧素?」鮑伯的表情更嚴肅了。

「沒錯,鮑伯先生果然是知識淵博,這個古老的姓氏已經有上百年沒有使用了。」米歇爾說道。

奧斯曼歪著頭,想著什麼。寧素?這是一個很奇怪的姓氏,可自己好像在哪裡聽說過,一時之間,卻無論如何也想不起來了。自己一定聽說過,只是很少接觸,因此沒什麼深刻的印象。

「果然沒錯,原來是宰相家裡的二小姐,真是失敬了。據我所知,米歇爾小姐是位魔法天才,在四歲的時候,就被可利亞大魔導士帶走了,現在看來,是學藝歸來了。」鮑伯顯然對這位米歇爾小姐很不友好。

其實這也很正常,奧斯曼一行四人,逛街的時候同切拉裡發生了衝突,雖然他的死,與奧斯曼沒有任何的關係,可誰都知道,氣量狹小的宰相大人,絕對不會對奧斯曼有任何的好感。

「沒錯,本小姐回來的時間不長,這次也要為國出力,隨奧斯曼侯爵一起出征,你們不會有意見吧!」米歇爾囂張的看著眾人說道。

卡尼爾和擔丁,自然是沒什麼意見,對他們而言,上陣殺敵,保護人類,是他們的責任。可鮑伯和雲霓則不同,他們同維絲特家有衝突的,自然看著米歇爾不順眼了。

「當然,不過米歇爾小姐要小心了,要知道,閃電豹對一個人的人品如何,評價得比大多數人還要準確,如果小姐不小心一些,只怕牠們會用爪子和牙齒好好評價一番的。」鮑伯說道。

「放心好了,就像鮑伯先生所說的那樣,牠們自然可以分清誰對奧斯曼更有用的。」米歇爾毫不示弱的說道。

回到家中,米歇爾就從父親那裡聽到了關於奧斯曼這些人的事情,也知道哥哥的死同奧斯曼有很大的關係。

到皇宮中,又與姐姐凱絲琳談了一段時間,米歇爾知道,姐姐能夠成為皇后,並不僅僅因為她的美貌,還有作宰相的父親。姐姐是個非常聰慧的女人,同時還有著維絲特家族大多數人所沒有的寬闊胸懷。

凱絲琳並不認為弟弟的死與奧斯曼有太大的關係,如果沒有狼族侵入京都,弟弟根本不會死的。雖然閃電豹傷了很多人,卻未造成一人死亡,由此可以看出奧斯曼的寬厚。

同姐姐談過之後,米歇爾已經知道自己應該如何作了,她只想教訓一下奧斯曼,可事實遠遠超出她的計劃,本以為從大魔導士那裡學到的東西,收拾一個毛頭小子還不手到擒來,哪想到奧斯曼不但擁有屠龍勇士的尊貴頭銜,他的魔法抵抗更是怪異無比。

這讓米歇爾對奧斯曼更加感興趣了,她曾經想過無數辦法,可奧斯曼靈活快速的動作、對抗魔法的古怪方法,還有閃電豹助陣,米歇爾一直想不出好辦法來。

等她知道愛莉公主同奧斯曼交好的消息的時候,卻又開始生氣起來,甚至連她自己也搞不懂,自己到底為何生氣。

愛莉公主要嫁給斯帝亞王子的時候,米歇爾更加生氣,為了國家的利益,女孩子就完全沒有了自己的自由,這樣太不公平了。愛莉公主不僅是她的朋友,同樣,她們的身分也有類似的地方,因此她一定要想辦法救出公主來。

最好的辦法自然是從奧斯曼這裡下手,當時,她還不知道要如何勸奧斯曼才好,讓他一個小小的侯爵去對抗一位王子,米歇爾實在不知道自己是否能勸動奧斯曼。

可她完全沒有想到,奧斯曼比她想像的還要膽大,居然馬上想帶人去搶公主出來。可見他不但對公主也同樣心存愛意,而且還是個什麼都不懂的笨蛋,這下子自己可賺到了,要想騙騙單純的奧斯曼,這可容易多了。

更何況,她還知道奧斯曼目前最需要的是什麼,這樣的機會實在是太難得了。既然自己無法從正面擊敗奧斯曼,從別的方面下手,滿足一下自己的心,還是完全可以作到的。

「這些都是你的朋友嗎?」米歇爾扭頭問奧斯曼,她必須將眼前的形勢告訴他們,但只能告訴奧斯曼真正的朋友。

「是的。」奧斯曼認真的看了一眼說道。

「很好,我需要告訴大家,我們目前的情況是這樣的……」米歇爾滔滔不絕的說了起來,將目前的形勢說了一遍,關於戰爭情況的,不需要她作過多的解釋,這些人都是行家。可對於斯帝亞王子的事,他們就不是很清楚,因此必須要讓他們知道,他們將面臨的是什麼樣的情況,這對以後的戰鬥,至關重要。

「好,我們就同天朝的王子鬥鬥,不過殺死他,只怕會有麻煩的。」一名縱隊長說道,他自然清楚軍團長同奧斯曼的關係,說起來,大家都是自己人,自然不會拐彎抹角的說話,而且他也看得出來,無論是奧斯曼還是米歇爾,都沒把他們第一軍團的軍官當外人。

「殺人有很多辦法的,我們自然不能自己動手,但我們前面有十多萬的蠻族,他們會幫助我們的。米歇爾小姐,你是這樣想的吧!」鮑伯說道。

「果然聰明。」米歇爾說道,邁克爾公爵的公子就是不同,比奧斯曼的反應快多了,自己只是稍微提了一下,他馬上就明白自己的目的了,也許他本人也是想這麼作的吧!

「既然我們能這樣想,天朝王子斯帝亞應該也不是個笨蛋,他應該也有同樣的想法吧!不知道米歇爾小姐想過沒有,他會用什麼辦法對付我們?要知道,他可是這次援軍的統帥,行事要比我們方便許多的。」鮑伯說道。

「是的,我想他的辦法應該不出幾種,或者讓我們打前鋒,卻不支援我們,又或者是斷我們的糧草,讓我們不戰自潰。」米歇爾說道,談到兵法,她懂得不多,大部分的時候都用來學習魔法了,哪有時間研究這些男人們的玩意。

「不會,那樣作就太笨了,要知道,奧斯曼現在的身分也不同尋常,如果是個普通的侯爵,也許這樣可以,但奧斯曼還有一個屠龍勇士的身分。斯帝亞如果這樣作,就會落個口實給菲格帝國,那會引起兩國戰爭的。」鮑伯說道,看著地圖研究起來。

「那你有什麼看法?」米歇爾知道,指揮戰爭,可不是自己的強項,那個斯帝亞王子如何,她並不知道,但天朝敢讓他率領兩個軍團支援,應該在指揮上很有一手才對。

「目前還不好說,我們需要研究一下,你們可以忙自己的事情了,把幾位軍官留給我就可以了。」鮑伯說道,眼睛一直沒離開地圖,上面標有整個南方郡的地形,還包括東部山脈以及東方郡的部分地圖。

上面標滿了各種標記,大部分是南方、東方軍團,還有一部分是第二軍團的部隊。蠻族的情報還不是很多,因此有許多蠻族部隊的位置還沒有標上去。

「米歇爾小姐,我需要你幫我個忙,將最近的情報搞到手。」鮑伯說道,他知道,以帝國宰相的地位,維絲特公爵手裡有最新的戰場情報。

「好的,我會想辦法的。」米歇爾說道,轉身向外走去。

如果奧斯曼不是如此的特殊,她相信,自己一定會對這個鮑伯產生好感。他學識豐富,而且腦筋轉的又快,這些遠不是那個呆瓜能比的。

再想想愛莉公主,米歇爾嘆了口氣,自己這是何苦呢!女人心,真的很難搞得懂,不要說別人,連米歇爾自己都無法弄懂自己的心。

在奧斯曼進入軍營的當天下午,接到了帥帳傳來的命令,第二天一早,部隊出發,軍情緊急,增援部隊必須儘早趕到南方郡的西爾克多。

早上、中午,帥帳連續接到了三道前線的戰報,奧斯曼這裡也收到了一份。南方軍團已經開始潰退,損失四支縱隊,目前正朝西爾克多方向敗退中。

天剛濛濛亮的時候,第一軍團的兩支縱隊,作為先鋒走在最前面。這再正常不過了,第一軍團是本土軍團,無論人和、地利,都遠比天朝的軍隊有利,自然應該走在最前面。

「奧斯曼,根據目前得到的情報看來,我們的情況只怕真的不太妙啊!」鮑伯兩眼通紅,看來昨晚他一夜沒睡。

奧斯曼向四周看了看,果然如此,不遠處,兩位縱隊長也是如此,騎在馬上,幾乎快睡著了。

「如何不妙?」米歇爾問道,雖然是第一次睡在軍營中,到處都是男兵,米歇爾卻睡得很好,她同雲霓住在一個帳篷中。

「從目前的情況看來,我們作為前鋒的機會比較大,面對的將是狼族的精銳部隊,或者是驅獸族的獸軍,這兩種情況還算是最好的。」鮑伯說道。

「哦?那壞的呢?」米歇爾問道,這兩種可能已經都很差了。菲格帝國在這裡的援軍,只有兩支縱隊一萬人,而且分到奧斯曼帳下的雷霆武士,少到可憐,只有十位,除了古結羅、雲霓和米歇爾外,更是連一位魔法師都沒分配。

就憑這樣的實力,能頂住一萬狼兵已經相當不容易了,那還是因為這兩支縱隊全是重騎兵的原因。野外作戰的狼兵,同在聖西斯堡中的狼兵,會有很大的不同。狼族最有名的精銳部隊,稱為狼騎兵,他們是有坐騎的,而且坐騎是他們那裡特產的巨狼,體形高大,速度比戰馬還要快些。

在野外遇到狼騎兵是件很容易的事情,因為他們的數量很多,因此要比巨人族戰士還麻煩。

「這次我們面對的蠻族,一共有四個種族,其中,狼族、血族和驅獸族,都是雜食性的生物,他們的數量也很多,特別是驅獸族,他們族人雖然很少,但驅動的野獸卻很多,這就需要大量的後勤物資。」鮑伯說道。

「現在知道他們的後勤基地在哪裡嗎?」米歇爾問道。

「還不知道,但不用問,一定在密蘇城,那是南方郡和東方郡的交界處。由於兩郡之間,有東部山脈相隔,那裡不但成了軍事重地,同時也是最大的後勤基地。原來南方軍團的物質,相信都已經落到蠻族手中了。」鮑伯兩手輕輕揉著太陽穴說道。

「是啊!南方軍團的後勤是最好的,那裡應該有足夠十萬大軍吃一年的糧食,這回都便宜蠻族了。」米歇爾輕聲說道,密蘇落到蠻族的手中,這可真是個壞消息。

米歇爾雖然不懂軍事,可她實在想不明白,擁有八萬大軍的南方軍團,防守一座中型城市,沒守住也就罷了,居然連放火燒糧的時間都沒有,將如此龐大的糧草送給了蠻族?

「這可是一個不錯的借口啊!」鮑伯輕聲說道。

「你的意思是說,斯帝亞會用這個作借口?」米歇爾馬上反應過來鮑伯所指的是何事。

「我想這才是最壞的事情,如果那個斯帝亞王子,真的有些軍事才能的話,這個借口不但好用,而且也封死了我們的退路,我們能活著回去的機會,不到百分之一。」鮑伯說道,一夜之間,他幾乎將東方、南方、中央三郡的地圖,全印在腦海裡了。

「看來我們得先考慮一下退路了。」米歇爾說道。奧斯曼同斯帝亞鬥,本身已經很吃虧了,人家是二十萬大軍的統帥,奧斯曼則只有一萬人馬,相差的實在太遠了。

「奧斯曼,你怎麼看?」鮑伯問道。

「問他有用嗎?還是我們自己想辦法比較好些。」米歇爾說道,她根本不相信奧斯曼也懂軍事,奧斯曼在米歇爾的眼裡,除了一身好武技,再加上奇怪的抗魔法手段之外,實在一無是處。

「我需要看看地圖才能確定。」奧斯曼說道,剛才兩人的對話,他早已經聽在耳中,只是一時之間,也想不出好的辦法來。

奧斯曼看著眼前的地圖,沉思不語。東部山脈,從龍辛王朝跨越整個東方郡和南方郡的交界處,一直延伸到中央郡的腹部,只在兩郡交接的地方,有一個百里寬的缺口。密蘇城,正是建在這個缺口之上。

「蠻族的兵力布署有嗎?」奧斯曼問道。

「有,正面是五萬狼騎兵、三千飛鷹族。驅獸族和他們的野獸,從這裡直接向南方郡撲去,在他們的後面還有兩萬狼騎兵支援,飛鷹族的數量不詳。」鮑伯說道,這些都是從帥帳那裡拿到的情報。

奧斯曼想了好一會,臉上忽然露出了一個古怪的笑容,似乎想到什麼好笑的事情,在心裡偷樂著一般。

「有什麼好主意?」鮑伯問道,他知道,奧斯曼指揮的本領,還在自己之上,而且他的鬼點子也特多,並且非常有效。

「目前還說不上,不過去襲擊密蘇、燒糧食,還真是個不錯的主意。我喜歡這個任務,但願斯帝亞王子別把它交給別人才好。」奧斯曼說道。

米歇爾和鮑伯對視一眼,兩人都不知道奧斯曼在打什麼主意。米歇爾看奧斯曼的眼光像是在注視白癡一般,而鮑伯則是一臉的迷惑。

鮑伯的預計是正確的,當天晚上紮營的時候,奧斯曼得到了命令,他所在的第一軍團兩支縱隊,以及所屬的雷霆武士及魔法師,在第二天將從大隊中分離出來,受命去佔領密蘇,並且焚毀所有的糧食物資。

看來斯帝亞對奧斯曼一點好感也沒有,他從未召過奧斯曼入帥帳商議軍情,所有的命令,都是由傳令官來完成的,更不會給奧斯曼拒絕的機會。

對於物資方面,他倒沒有刁難奧斯曼,也許在斯帝亞王子的眼中,這一萬人馬已經形同屍體了,因此無論他們需要什麼,後勤縱隊都會滿足奧斯曼的要求。

奧斯曼的要求並不過分,除了一萬人,十五天的乾糧外,只要求十萬枝弩箭。聽到這個要求的時候,斯帝亞王子曾經疑惑了好一會的功夫,不明白為何一萬重騎兵會要弩箭。不過這已經無關緊要了,十萬枝弩箭,對於天朝帝國這樣物資豐富的國家來說,實在不算什麼。

在普通的軍隊裡,重騎兵、輕騎兵、重步兵、長槍兵四個兵種才是軍隊的主力,弓箭的數量大約在軍隊的十分之一左右,而弩兵則更少。奧斯曼手裡只有一萬重騎兵,要求如此多的弩箭,的確是很令人費解的。

~第三章~

「你準備走東部山脈?」鮑伯看了奧斯曼一眼問道。

「準確的講,是東部山脈的腳下。」奧斯曼點了點頭說道。

「可那裡根本沒有路,這誰都知道,難道你想讓重騎兵在森林裡走嗎?那根本行不通的。」米歇爾叫道。

「有我們在,一切都不會有問題。」奧斯曼拍了拍閃電豹的大頭說道,事實上,他的心裡另有打算。第一軍團的戰鬥力的確不錯,可要用一萬人去奪關,那根本是不可能的。目前,他最想試的是自己的運氣。

一連五天的行軍,奧斯曼沒有進行任何的說明,部隊前進的速度,卻越來越慢了。雖然離東部山脈還有五十多公里的距離,可這裡的樹林已經很濃密了。好在這裡的野獸不是很多,毒蟲更少,還不會對隊伍造成危害。

奧斯曼在森林裡,選擇了一片樹林稀少的空地,下令安營。

「我們暫時住在這裡,可能要住一段時間。凌格,你下令,所有的人按大隊編制,進入森林打獵,獵取盡可能多的食物。」奧斯曼說道。

「你準備等多久?」鮑伯皺著眉頭問道,他一直沒有看出奧斯曼到底打的什麼主意,米歇爾同樣對此非常好奇。

「現在到地方,我可以同大家解釋一下。我們目前住在這裡,有三個原因。」奧斯曼看了看大家說道:「第一、目前發現的蠻族數量不對,相信你們也算得出來,兩支蠻族部隊,只有七萬狼兵,從我們得到的資料來看,狼族至少有十萬,你們相信狼族會用三萬人馬守密蘇嗎?」

鮑伯和米歇爾同時搖了搖頭,自從第二次蠻族戰爭以來,蠻族人從來不會留下留守的部隊。但密蘇的位置很特殊,應該會有留守部隊的。不過奧斯曼說的沒錯,目前東方郡和南方郡,大部分都已經落入了蠻族手中,密蘇更在蠻族的兩面保護之下,實在沒有必要留下三萬大軍。

「我們收到的情報也不是很準確,蠻族進入到南方郡的,到底有多少部隊,我們目前還無法肯定,但從我們已經知道的數量來看,蠻族應該至少還有一支軍隊進入了南方郡,相信斯帝亞王子也知道這件事。」奧斯曼說道。

「哦?」鮑伯和米歇爾疑惑道。

「這支部隊應該是經由密蘇,向中央郡進發的,因此斯帝亞王子裝作不知道。」奧斯曼笑著說道。

「你是說,蠻族有一支部隊正在進攻中央郡?那京都會不會有危險?」米歇爾急忙問道,忘了奧斯曼一直是她眼中的笨蛋。

「蠻族也擁有智慧,而且其中血族的智慧最高,他們的兵法甚至比大多數的人類將領還要高明許多的。」奧斯曼平靜的說道,這些知識,是他在皇家藏書館裡找到的資料。

接著,奧斯曼肯定的說道:「進入中央郡的蠻族部隊,數量不會太多,中央郡目前仍然有十萬大軍,而且還有雷霆會館的上千位雷霆武士,又有聖西斯堡的城牆,那些蠻族根本就不會進攻那裡。」

「那他們的目的,難道說是增援的二十萬大軍?」鮑伯看著地圖,手指不停的動著。

「沒錯,我認為,他們的目的就是將這二十萬大軍吃掉,只要吃掉他們,南方軍團的殘軍,可以忽略不計了,那時候,他們即可以回到東方郡支援利爪族,也可以集結足夠的軍隊進攻京都。」奧斯曼說道。

「你能想到,斯帝亞應該也會想到的。」米歇爾說道。

「或許吧!可那又如何呢?這支部隊一定是狼騎兵,他們可以藉著比騎兵還快的速度,繞到天朝軍隊的後面。南方郡多水少山,但南方郡府的四周,卻都是高山,如果斯帝亞王子選擇在那裡作戰,他已經先輸了一半了。」

「奧斯曼,你認為斯帝亞王子會採取什麼行動?他有能力指揮二十萬大軍,絕對不會是個笨蛋。」鮑伯說道。

「他採取什麼樣的行動,對我們來說都是有利的,因此根本不必去考慮這一點。二十萬人馬的目標實在太大了,蠻族一定會向他們下手的。」奧斯曼說道。

米歇爾想了好一會才抬起頭問道:「我們在這裡等嗎?一直等到他們打出結果來?」

「不,我們必須幫斯帝亞王子一把,雖然我想殺死他,但不是現在,如果他的二十萬人馬大敗,這對菲格帝國來說,絕對不是好消息,我們已經沒有足夠的軍隊阻擋蠻族人前進了。」奧斯曼搖搖頭說道,就算要他死,也得先將那些蠻族殺得差不多才行。

「你下令在這裡安營是什麼意思?」鮑伯問道。

「準備一些東西。要知道,憑我們一萬人去攻擊密蘇,那無疑是送死,雖然那裡的防守部隊不可能有三萬人那麼多,但一萬人總是有的,另外還有運輸部隊、傷兵之類的,人數也不會太少的。現在我們有兩件事情必須馬上去作。一、派人到天朝的軍隊裡,那裡有我們幾百名的雷霆武士,告訴他們,如果戰敗,請他們朝密蘇方向逃跑,我們會接應他們。二、派人到西爾克多聯繫南方軍團,雖然他們損失了四支縱隊,但還擁有五六萬的軍隊,我們必須保持聯繫。」奧斯曼說道。

「這個好辦,我馬上請兩位雷霆武士去辦,他們有能力安全的把情報送到。」鮑伯說道。

「你就那麼有把握拿下密蘇嗎?」米歇爾問道。

「應該可以。」奧斯曼自信的說道。

奧斯曼和凌格,帶著兩隻豹子已經深入東部山脈近一百公里的地方。這裡樹高林密,同無名森林有些相像,因此閃電豹特別的興奮。

可奧斯曼知道,那是不同的,在無名森林裡,到處都是陷阱和危險,東部山脈就差太多了,雖然這裡也有一些危險的生物。

「凌格,拿地圖看看,從這裡走到密蘇是多遠、按我們的速度需要走多久。」奧斯曼看了看頭上的樹梢說道,這裡幾乎看不到陽光,樹木為了生長而需要陽光,只好拚命向上長。

「一千一百六十公里,按我們倆前進的速度,至少要十天的時間。」凌格看了一會地圖說道。

奧斯曼皺皺眉,太慢了,一個來回就要二十天,他對這種速度根本無法接受。

「為什麼不在外面走?就算是順著山脈走,騎兵一天至少可以走兩三百公里的路程。」凌格問道。

「飛鷹族,因為蠻族之中有飛鷹族存在,我們行軍,不可能不被他們發現的。」奧斯曼說道。

凌格點了點頭,飛鷹族的戰鬥力普通,而且數量也不是很多,但他們擁有飛翔的能力,作為偵察兵,實在是沒有比他們更合適的了。

「我們來這裡找什麼?你想找能在森林裡用的坐騎?是老虎,還是豹子?」凌格忽然明白了,有些興奮的叫道。

「都不是,老虎、豹子雖然跑得快,但牠們的持續能力太差,另外,牠們馴服起來也比較困難,那些士兵是不可能讓牠們聽話的。」奧斯曼說道,他今天到這裡,的確是為部隊找坐騎的。

「那用什麼?」凌格低下頭問道,看來他想像中的虎豹坐騎是不可能實現了。

「我記得,在東部山脈的森林裡,有一流很奇特的河流。」奧斯曼回頭問道。

「你說的是天望河!那不行,絕對不行!別說是我們,就算是飛鷹族,也無法順著這條河走。」凌格的腦袋搖個不停,堅決反對奧斯曼的計劃,他寧願將這一萬人全部拉進無名森林裡,也不願意走這條死亡之河。

天望河是在五百年前,才被人們發現的,它流經整個東部山脈,整條河都處在森林之中。最寬處不足一公里,最窄處只有幾十米,最淺的地方卻至少也有十米深。

河流兩邊生長著無數的食人樹、醉丁香,河面是鱷魚、水蟒、銀蜢的天下,在下流又有各種各樣的奇怪生物。

當年發現天望河之後,人們也很快發現了這裡的危險,因此,在接下來的一百多年中,除了少數的探險者,沒人願意接近這裡。

走進天望河的探險者,通常是再也不會出現了。直到有人傳出消息,在天望河的河底,有一種迷蚌,迷蚌同海裡的蚌不同,牠的個頭小很多,而且產出的不是珍珠,而是藍寶石。

財富總是能夠吸引無數人,為之付出生命也在所不惜。在不長的時間裡,天望河邊聚積了幾十萬的人潮,藍寶石作為魔法物品,不但擁有很神奇的魔力,更重要的是它很值錢。對於普通的百姓而言,只要足夠值錢,對他們來講就足夠有吸引力了。

一片片的食人樹被砍倒,醉丁香被拔得乾乾淨淨,成千上萬隻的鱷魚被殺死,水蟒成了人們口中的食物。天望河裡的危險,只對少數的人有效,在幾十萬人的大潮中,可以將所有的危險淹沒。

到了水下,又是另一番爭鬥,成千上萬的食人魚被人們吸引來,卻反被瘋狂的人們所食,甚至連劇毒的水蛇也無法阻止人們的慾望。

當人們興高采烈的採集迷蚌的時候,災難終於發生了。從天望河的下游,被人們驚動的水獸出現了,牠們三五成群,開始獵殺人類,無論是水中的,還是岸上的,都是牠們捕食的對象。

人們開始知道恐懼,知道害怕,可惜一切都已經太遲了。被砍倒的食人樹,重新發芽,醉丁香的氣味,傳遍天望河兩岸。七天的時間,三十五萬人將生命留在天望河中。

天望河從此成了禁地,再也沒有人肯打它的主意了。因此,當奧斯曼一提到天望河,凌格馬上表示反對。別說是一萬重騎兵,就是十萬、百萬,也不行。

「別緊張,我不是說全程走天望河的。你學過地理,應該知道,天望河有一大段的地方,水流非常的急,在那裡,連鱷魚都無法生存,我們只需要走那一段就行了。」奧斯曼笑著說道。

「連鱷魚都無法生存,我們怎麼走?」凌格還是無法相信,奧斯曼簡直是瘋了。

「使用連接的木筏,應該可以的。這段路程有近七百公里遠,從水路走,我們只需要一天的時間就足夠了,其他的路程只有兩百公里遠,只要兩天就夠了。」奧斯曼說道。

「河邊的那些生物,你能對付?」凌格知道,奧斯曼一定已經想了好久了。

「當然,那些東西還另有用處呢!特別是醉丁香,可絕對是好東西。」奧斯曼笑了起來,醉丁香可以加工成一種迷藥,效果非常的好。其實就算不加工,在花開的時候,散發出的香味,也可以讓人像喝醉了一樣,幾天不醒。

兩人又前進了五十公里遠,奧斯曼看到了天望河,果然,這裡的水流相當的急。河邊的醉丁香形成一片紅色的海洋,已經不知道有多少年沒人來這裡了,醉丁香長勢茂盛無比。空氣中,一種甜甜的酒香,讓人嗅之欲醉。

奧斯曼點了點頭,這醉丁香果然有些門道,現在花還沒開呢,居然酒香已經如此濃烈了。看來這東西的效果會比紅蛇菌好得多,只是對於這種植物,奧斯曼瞭解的不多,還不知道應該如何利用比較好。

「命令所有士兵,每人至少準備兩根十丈長的山籐,如果有繩子更好,越多越好,我們可能要出發了。」奧斯曼回來之後,馬上下令道,部隊已經在這裡休整三天時間了。

「你真的要走天望河?」米歇爾問道。

「當然,而且會很安全的。」奧斯曼說道。

「安全?」鮑伯搖了搖頭,那些水獸,到底是什麼,到目前為止,還沒人知道,奧斯曼居然還說安全?

「放心,動物世界有自己的規則,我們只是借路,並不是破壞,因此牠們根本不會理我們,我們要注意的就是不被急流打敗就可以了。」奧斯曼說道。

「七百公里,一日完成,水流相當的急啊!普通的木筏根本頂不住的。」鮑伯說道。

「嗯,我準備製作一種連線木筏,這樣會安全很多的。」奧斯曼說道。

「什麼叫連線木筏?」米歇爾問道,這個詞,她也沒聽說過。

「很簡單,就是將無數個木筏連在一起。每十個士兵製作一個木筏,再將這些木筏首尾相連,可以連成幾公里長,這樣的木筏,就不容易被水沖爛了。」奧斯曼說道。

「有點意思,如果橫著連,會更結實些。」米歇爾一邊想著木筏連成線的樣子,一邊說道。

「那不成,天望河最窄的地方,只有幾十米寬,會有危險的。」奧斯曼頭也不抬的說道,眼睛看著地圖。可惜,天望河在地圖裡,只有簡單的標注,位置並不準確。

戰馬,依然留在營地中,所有的帳篷也依舊,只是士兵已經進入了森林,在這裡留下一片空軍營。

行軍的速度比奧斯曼想像的還要慢一些,重騎兵離開了戰馬,即便是脫去沉重的鎧甲,他們行進的速度依然很緩慢。

奧斯曼和凌格只花了一天半的時間,這一萬重騎兵卻花了近三天,才來到天望河邊。

按照奧斯曼的命令,七千人開始製作木筏,另外三千人開始採集醉丁香。

「米歇爾,你認為這種東西如何?能提煉加工一下嗎?」奧斯曼手裡拿著一枝醉丁香問道。

「當然能,醉丁香本就是生產迷藥用的,只是,我們手裡沒有設備,生產不出好的迷藥來。」米歇爾說道,醉丁香的大名,她自然早聽說過,面對如此大片的醉丁香,卻是第一次。

「好,你來指揮,我們大約還有一天的時間,能煉製多少就煉製多少,這是我們送給蠻族的禮物。」奧斯曼笑了笑說道。如果有足夠的時間和人手,他還會給蠻族更多的禮物,對於森林的瞭解,這裡沒人比他更強。

一艘艘木筏,被山籐或者繩索,緊緊的連在一起,一艘接一艘,很快排出了近十公里長的連線木筏。奧斯曼試了試木筏,還算可以,憑自己的手勁,居然無法將山籐拉開。

米歇爾的工作也告一段落,三千人大約提煉出五千斤迷藥,這已經夠用了,雖然缺少設備,提煉出的迷藥藥效會差一些,但用藥量足可以彌補品質的不足了。

「出發!」奧斯曼環視了一下四周,大手一揮,第一個走上木筏,兩隻豹子也跟著跳了上去,接著是凌格、鮑伯等人,他們坐在第一艘木筏之上,為大家開路。

奧斯曼再一次的領會到,大自然的力量是如此的偉大。出發前,奧斯曼非常仔細的檢查了自己所做的木筏,可在天望河的急流之中,只過了半天的時間,木筏就開始鬆散了,用來製作木筏的圓木,在急流之中,被衝擊得裂出無數的縫隙來。

八個時辰,七百多公里的路程,只用了八個時辰,就已經走完了。當奧斯曼等人,疲憊的從木筏上爬下來的時候,離密蘇,已經不足兩百公里了。

一萬人上筏,安全到達的有八千多人,近五分之一的人,失蹤了,在天望河中,失蹤幾乎等於死亡。

「奧斯曼,最新的情報到了。」鮑伯趴在奧斯曼的身邊輕聲說道,他們已經到這裡有兩天的時間了,面前一公里外,就是密蘇城。

從兩人所處的角度,可以清楚的看到密蘇城裡的一切,大約只有一萬狼族軍隊。其他的各種後勤兵卻有四萬之多,這遠遠超出了奧斯曼的計劃之外,密蘇已經成了蠻族的最重要供給基地了。

「怎麼樣?」奧斯曼輕聲問道,狼的耳朵可是很好用的,雖然有一公里遠,兩人還是不得不小心一點。

「斯帝亞王子的確有麻煩了,他面對的不是七萬狼兵,是十二萬狼兵,另外還有兩萬飛鷹族、五千驅獸族,他的麻煩大了,我們的麻煩也不小。」鮑伯嘆了口氣說道。

以目前的情報看來,斯帝亞無疑是死定了,可自己這些人也好不到哪去,以不足八千的軍力,想要攻破擁有五六萬人的密蘇,就算用迷藥也不會有太大效果的。狼族的鼻子,可比巨人族的鼻子好用得多了。

「東方郡和北方郡的情報有嗎?」奧斯曼問道,仔細的將密蘇城內的情況記在心底。

「沒有,我們已經完全失去了聯繫。不過天朝部隊裡的雷霆武士已經聯繫上了,另外西爾克多的南方軍團也聯繫上了。」鮑伯說道。

「嗯,知道了,我們回去想想。」

奧斯曼慢慢的向後退去,翻過兩座山,在一片峽谷中,回到了自己的營地。

~第四章~

斯帝亞王子的確不是笨蛋,不僅不是笨蛋,還可以稱得上一位帥才。在他的指揮下,二十萬天朝軍隊,在四百位雷霆武士的支援下,他先後三次同狼族戰鬥,殲滅狼騎兵三萬人,自己損失不足三萬。

這一切,都是靠斯帝亞將狼騎兵引入南方郡的水網之中,那裡不適合騎兵運作,騎兵最依賴的速度,在那裡反倒成了致命的弱點。

菲格帝國南方軍團餘下的六萬人馬,已經全部回到了西爾克多,在他們的身後,是四萬狼騎兵,他們的目的很簡單,只要看住南方軍團就足夠了。

目前蠻族的主力部隊已經集合在一處,有狼族十二萬、飛鷹族兩萬、驅獸族五千、血族三百。蠻族要用如此強大的力量,一次性將斯帝亞王子的天朝部隊全部消滅在南方郡,只要消滅了他們,菲格帝國將再無反抗的力量。

很顯然,斯帝亞王子並不準備給蠻族這樣的機會,他一直將他的部隊在南方的水網間不停的調動著,引誘狼騎兵來進攻,再找合適的機會,一回消滅掉一部分,一點點進行蠶食。

「我們需要幫助蠻族一把,讓他們前進得更有動力。」奧斯曼笑著說道。

「一把火燒光密蘇?」米歇爾問道,她當然知道,如果真的成功燒毀了密蘇,蠻族就處在進退兩難的處境。

「對,但我們不使用迷藥,給南方郡的蠻族多留下點實力,這樣才好找斯帝亞決戰。」奧斯曼說道。

「可我們面前有差不多五萬的蠻族,雖然正式的戰士只有一萬人,但我們大家都清楚,蠻族所有的人,都可以稱為戰士。」鮑伯說道。

「是的,如果正面作戰,我們一點機會也沒有,但只是放放火,就容易得多了。」奧斯曼說道。

「是的,我們只要將他們從密蘇趕出去,趕向南方郡就足夠了。至於其他的,就要看蠻族的統帥是否足夠聰明了。」米歇爾也笑了笑,如果說只是點火燒城的話,不必那些士兵,只要他們三位魔法師就足夠了。

「米歇爾,放火的計劃由你來制定和進行,我們都聽你的。」奧斯曼笑了起來,他想起米歇爾的那個烈炎流星雨,米歇爾絕對是個放火的好手啊!

「沒問題,把十個雷霆武士交給我就夠了,其他人還是在這裡休息吧!他們去了也沒用的。」米歇爾說道,同古結羅大師點了點頭,由他們三位魔法師出手,是最好不過的事情了。

「等等,就你們這些人去,燒物資是沒什麼問題,可我們主要的目的,是將密蘇城的五萬蠻族趕向南方郡,就憑你們三個人,根本無法作到的。你們能讓他們亂起來,卻無法將他們趕往指定的方向去。」鮑伯說道,在成為未來武士之前,他從父親那裡學到了很多東西。

米歇爾呆了呆,看著奧斯曼和鮑伯。作為一名魔法師,她足夠優秀,可作為一名指揮員,她並不適合。用魔法來燒物資,這對於她來說,應該沒問題,她可以使用高等級的隱身魔法進入到密蘇城內。

其實,在整片大陸上,魔法師的地位雖然高貴無比,但他們的能力,卻在不斷的退步著,這是誰也沒有辦法的事情。

自從大自在神離開這片土地以後,魔法師只能從魔法公會那裡得到少得可憐的一點點魔力,其他的,只能靠自己去吸收。魔法師是借助於神力、自然之力的人,現在失去了大自在神這個後盾,魔法師的能力就差了許多。

按傳說,在很久以前,一名大魔導士,可以輕鬆的放出大面積的魔法,只要保護好自己,並且有充足的魔力,就算是一個人對付幾萬人,也是完全可能的事情。

當大自在神離開之後,這就僅僅成了傳說,別說一對數萬,就算是一對幾百,也必須要高等級的魔法師才能作到。而且魔法師的數量,一直在不斷的減少著。

魔法師,依然被人們和所有的國家所尊重,可他們在戰場上,主要的作用還是輔助性的。一個國家,能擁有一兩百名魔法師,已經是件了不起的事情了。就算他們真的可以以一當百,也不過能頂上一兩萬的騎士,那對於戰爭來說,是沒有任何意義的。

作為輔助,魔法師倒是可以發揮更大的作用。像這次,如果由三位魔法師去放火,既安全,效果又好,他們放出的火焰,很難用水來滅掉,而且火勢更大,燃燒起來也更容易。

可如果想憑三位魔法師,將這密蘇城裡的五萬蠻族趕走,就不是他們所能作到的事情了。

「我們人手不夠啊!只有一萬重騎兵,再加上這幾位雷霆武士,就算將三位魔法師算上,這點人手,根本無法將蠻族人嚇走的。」鮑伯皺著眉頭說道。

「嚇不走他們,可以騙走他們。」奧斯曼想了想說道。

「騙走?」

「是的,我們主要的目的是什麼?從命令上來講,我們必須將密蘇城裡的一切物資毀滅掉,只要我們成功的放火燒掉物資,也算是完成任務了。」奧斯曼說道。

眾人點了點頭,在菲格帝國裡,只要上了戰場,就必須聽從命令,哪怕這個命令再無理。任務失敗,本身已經必須接受處罰了,如果不執行命令,那後果就更加嚴重。

「我們可以將那一萬名蠻族戰士調出來,在密蘇,只有他們才是最有戰鬥力的。」奧斯曼說道。

「可還是不行啊!在密蘇城裡,那一萬名蠻族是狼族人,他們同進入到京都裡的狼族不同,他們是狼族裡的狼騎兵,他們胯下的巨狼,從速度上講,要比我們的馬還快,當然,他們不擅長長途奔跑。」鮑伯搖了搖頭說道。

接著,鮑伯又道:「再說了,我們這次帶來的一萬人馬,全是重騎兵,衝鋒還可以,如果藉逃跑來引誘這些狼族,就必須變成輕騎兵才可以。關於這點,他們一下子是否能夠適應,還說不好呢!要知道,部隊的培養,可不是一天半天的事情。」

「如果是這樣的話,讓我想想辦法吧!兩天後,就會知道結果了。」奧斯曼想了想說道,看他的神色,鮑伯和米歇爾都不知道他在想些什麼。

天剛剛黑的時候,奧斯曼就一個人出發了,跟隨他身後的,只有兩隻豹子,他們向山脈的深處進發了。

「你說他去作什麼?」鮑伯看了一眼身邊的米歇爾問道。

「不知道,誰知道他在想些什麼,神神秘秘的。」米歇爾的小嘴一撅,不滿意的說道。

「不會又是去弄些古怪的東西來吧?」鮑伯輕聲嘆道。

「會是什麼?野蜂、兵蟻,還是紅蛇菌這類東西?」米歇爾問道,對於奧斯曼的經歷,她打聽得一清二楚,知道奧斯曼最喜歡利用這些自然界中的東西來得到戰爭的勝利。

「不知道。而且這些東西,一來不好弄,二來也不聽話啊!特別是你說的兵蟻,根本不會聽人的命令的。如果真的可以的話,弄隻地行龍來,就算蠻族有五萬人,也夠他們瞧的了,那東西可是刀槍不入的。」鮑伯笑道。

他自然知道,那是不可能的事情,如果真的遇到了地行龍,奧斯曼可能也只有跑的份了。閃電豹雖然凶悍,可遇到地行龍的時候,依然一點辦法也沒有,地行龍不但刀槍不入,而且對魔法也免疫。

「等兩天不就都知道了嗎?我很期待喲!」米歇爾輕聲說道。

第一次聽到奧斯曼的名字,還是從父親的嘴裡。當她知道自己的哥哥是因奧斯曼而死的時候,真的非常痛恨奧斯曼。

在自己家中,哥哥算是差一點的,但並非那種富家子弟般的無賴,甚至可以說,哥哥是個很聰明的人,只可惜沒用到正地方上。

姐姐嫁入皇室之後,家裡的情況更好了,哥哥也更加囂張了一些。當然,這些,她僅僅是從姐姐的來信中知道的,她從小就跟隨師傅離開,去學習魔法,很少會回家的。

本想教訓一下奧斯曼,結果卻被奧斯曼弄得下不了台。在此之後,米歇爾還發現,連最令人憐愛的愛莉公主,似乎對奧斯曼也有好感,這讓她更加驚訝。

認識奧斯曼的時間並不算很長,可不知不覺中,他已經在自己的心中,佔有了一個很重要的位置。

樹林越來越稀,這裡同無名森林裡不同,山脈上有些地方的樹木並不多。

「兄弟們,我們應該加速前進了,不知道在這裡是否能找到我們要的東西。」奧斯曼輕聲嘶吼著,用只有豹子才能聽懂的語言交流著。

兩隻豹子的速度更快了,對於牠們而言,回到山林裡,才是真正的回到家中。在這裡,牠們才是王者。

黑豹四處嗅了嗅,輕聲吼叫了幾聲,奧斯曼點了點頭,他知道,這附近,已經有自己要找的東西了,可只有一隻,太少了。

這也是沒辦法的事情,老虎這種動物,本就是獨立生存的,除非是在交配期間,否則,你是很難看到兩隻老虎在一起的。

對付狼,最好的動物就是老虎了。但對付狼群,一兩隻的老虎,就不會起什麼作用了,如果有一群的老虎,事情就比較好辦了。也許牠們並不能真的對付得了一萬隻狼,卻可以起到嚇唬牠們的目的。

只要有一百隻老虎就足夠了,可上哪去找一百隻老虎呢?奧斯曼這才發現,自己的想法有些一廂情願了。對付老虎,他有足夠的把握,更何況身邊還有兩隻豹兄弟,牠們對付老虎更有一手呢!

想要那些老虎乖乖的聽話,這並不難,可想要找齊一百隻老虎,別說兩天,就算是兩個月,只怕也是件很難作到的事情,要知道,每隻老虎的地盤都是相當大的,而且找起來也並不容易。

「嗷……」前面不遠處,傳來一陣陣虎嘯之聲,卻已經不再能引起奧斯曼的興趣了,那不過是一隻老虎罷了,一隻老虎能起多大的作用?

閃電豹一陣輕輕的嘶吼,抬起頭,用牠那綠油油的眼睛看著奧斯曼,似乎在說著什麼。

「真的?兄弟,你說的是真的?」奧斯曼也吼叫起來,一臉的興奮。

閃電豹搖頭晃腦的,一陣陣嘶吼著,不滿的白了奧斯曼一眼。牠怎麼可能吹牛呢!要知道,豹子是不會吹牛的。

「太好了,沒想到會遇到這種東西,我們三個加起來,應該有把握吧!」奧斯曼輕吼幾聲問道。

閃電豹看了看奧斯曼,點了點頭,再回頭看了看黑豹,搖了搖頭。看來,在牠的眼裡,黑豹實在是太差勁了,如果牠不是豹子,不是奧斯曼的兄弟,只怕閃電豹連理都不願意理會牠呢!

在野獸的世界裡,強者為尊是件非常正常的事情。像奧斯曼,他雖然救了閃電豹兩次,可那並不是讓閃電豹臣服於他的原因。奧斯曼能殺掉地行龍,能打贏牠,那才是讓閃電豹認可他的原因。

黑豹則不同,牠的體形是相當的巨大,而且動作也很靈活,可那些只是相對於普通的豹子而言。同四大凶獸相比,牠實在是太差勁了,根本不值一提的。

「好吧!就我們兩人去,黑豹兄弟留在這裡。」奧斯曼看了看黑豹兄弟,點了點頭吼道,他知道,這時候可顧不上黑豹的面子了,再說,黑豹對於面子這玩意,似乎也並不看重。

「真是走運啊!」奧斯曼輕聲說道,看著不遠處的一片空地說道。

閃電豹緊緊的閉著嘴,兩隻綠眼睛緊盯著前方,兩隻圓耳朵不停的輕輕動著,四周的任何一點聲音,都無法逃過牠的耳朵。

至少有一百隻魔狼、近千隻的虎豹。奧斯曼知道,這次自己真的中大獎了,虎狼之爭,由來已久,單體上,虎豹佔有絕對的優勢,但整體上,卻並不佔便宜。

特別是體形相對小些的豹子,有時候,抓到獵物後,已經筋疲力盡了,經常會因為狼群的原因,而無法享受自己努力得來的食物。不僅僅是豹子,有時候,老虎也會處在同樣的尷尬之中。

看著更遠的地方,那裡足有幾百隻的狼屍,奧斯曼已經猜到事情的始末了。這種野獸間的爭鬥,奧斯曼最為清楚。

在山林之間的時候,他和黑豹兄弟,也同樣參加過類似的爭鬥,只是規模上要小得多,有十幾隻甚至幾十隻的虎豹、上百隻的狼和野狗,已經算得上是大場面了。可同今天看到的相比,那實在是微不足道。

這裡是一條貫穿兩個國家,兩千多公里的山脈,這裡擁有更多的山林、更多的地盤。自然,也擁有更多的虎豹和狼群。

看來那些虎豹這次聯合起來,將一支比較大的狼群消滅掉了。別看那只有幾百隻的狼群,如果一隻老虎或者幾隻豹子面對牠們的時候,那是相當的危險。雖然牠們一般不會打虎豹本身的主意,但搶獵物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了。

虎豹本就不是合群的動物,能夠集結如此多數量的虎豹,的確是件很難的事。一旦集結在一起,只要幾十隻,就足以將這些狼嚇走,如果有上百隻,消滅牠們也不是難事,而現在居然有近千隻,可想而知,這支狼群,平日裡沒少得罪虎豹。

偏生這裡居然有一支魔狼群,魔狼在四大凶獸裡面,是最弱的一個,卻也是最強大的一個。

單體的魔狼,一名高級騎士就可以戰勝牠,甚至一名強有力的普通騎士,面對牠的時候,也不會懼怕。兩三隻的虎豹,就有足夠的力量面對一隻魔狼了。可一旦魔狼成群,牠們的力量就不是按數量相加那樣計算的。

一隻魔狼的風刃,可以逼得兩三隻虎豹無法近身,卻也難以傷到牠們。可一百多隻的魔狼,同時使用風刃,一次可以將一百隻虎豹割成碎片。

成群的魔狼,一般是不會願意面對閃電豹這樣的凶獸,而劍齒虎遠沒有閃電豹那樣威風,自然得退避一旁,無法與群狼爭鋒。

奧斯曼靈機一動,在老虎群裡掃視了幾眼,果然,自己猜的沒錯。這些虎豹,可以說是一群烏合之眾,牠們根本沒有組織性、紀律性,更不習慣集體生活。除非有誰在帶頭,而能讓這些虎豹聽話的,也只有劍齒虎了。

劍齒虎除了體形比普通的老虎大上一倍之外,從外表上,是很難看出牠們的不同。這一點鮑伯已經詳細的說過了,奧斯曼知道,劍齒虎同普通老虎之間最大的分別,在於牠們的兩根劍齒長在嘴角的兩側,如果不注意,是很難發現的。

奧斯曼憑著他野獸般的直覺,一眼從上千隻的老虎之中,看到了那隻與眾不同的老虎。沒錯,牠應該就是劍齒虎了。難怪這些虎豹沒有亂成一鍋粥,原來有這傢伙在啊!

奧斯曼的心跳得越來越厲害,一直以來,他都沒有一隻適合自己的坐騎。以他的身分,擁有過很多的良馬,可那些馬,都不能讓奧斯曼滿意。

首先,任何一匹馬,在接近奧斯曼的身體之後,馬上就會起很大的反應,現在是好了一些,可依然會有,這種反應,已經讓馬匹無法發揮出自己真正的速度和能力了。

再則,奧斯曼的體重算是很重了,再加上鎧甲,普通的馬已經有些吃力了,而黑刀的重量,又比一般的騎槍重上數倍,馬載著奧斯曼,跑不多遠,就已經開始通身是汗了,因此奧斯曼對於那些戰馬很是不滿。

如果真的能弄隻劍齒虎騎騎,的確是個不錯的主意。雖然認識閃電豹,是早在無名森林裡,可奧斯曼從未想過,自己要用閃電豹來當坐騎,那是對牠的不尊重。豹子,在奧斯曼的眼裡,那是同類,老虎最多算是近親罷了。從感情上講,那是完全不同的。

閃電豹輕輕的碰了碰奧斯曼的身體,奧斯曼從沉思中驚醒。淨想著心事了,眼前的事情應該如何解決呢?

一百多隻魔狼,就算是閃電豹,也不願意去招惹牠們。另一邊雖然只有一頭劍齒虎,可在牠的身後,有上千隻的虎豹,很顯然,這些虎豹已經臣服於牠了。無論哪一邊,都不是好惹的主,就憑奧斯曼和閃電豹哥倆,成為第三方勢力,要想打贏其中任何一方,都不太可能。

而且,對於奧斯曼而言,打架打贏了,沒有任何的意義,如果能將這些虎豹收為己有,才是比較重要的事情。

至於魔狼,奧斯曼並不考慮,那東西既然被稱為四大凶獸,牠的凶性就已經表現無遺了。從鮑伯嘴裡,奧斯曼早已經知道,四大凶獸是不可以馴養的。正因如此,這才顯示出,奧斯曼擁有一隻閃電豹,是多麼的難得。

「咦?」奧斯曼輕哼一聲,不對頭啊!如果四大凶獸真的根本無法馴養,那現在身邊的閃電豹是怎麼回事?看來只是方法不正確罷了。

自己從未當閃電豹是寵物,更不會當牠是自己馴養的動物。牠是有完全自由的,自己給了牠足夠的尊重,也許這才是四大凶獸馴養的秘訣吧!

如果能將這一百多隻的魔狼收了,那可比一千隻的虎豹還要厲害。可有什麼辦法呢?要想收服這些東西,可真的不容易呢!

虎豹通常是獨居,只要打敗牠們,並且讓牠們認可自己的身分,就足以征服牠們的心。可狼不同,狼喜歡群居,打架也喜歡打群架,牠們並不認為,自己一隻狼的能力如何偉大,牠們相信,集體的力量是無窮的。

事實上,當狼結成群的時候,的確是很可怕的,就連虎豹也只能退避三舍了。否則,也不會出現今天這樣的場面。

「你對付劍齒虎,記得,別把牠驚走了,我對付魔狼。」奧斯曼輕吼幾聲,馬上做出了決定,他不能等雙方打起來。對於奧斯曼而言,目前無論是虎豹還是狼群,都是他的希望呢!無論傷了哪一方,他都會心疼的。

奧斯曼向閃電豹吩咐完,飛身跳了起來,閃電豹則更先一步,飛奔衝向劍齒虎。對於閃電豹的來勁,劍齒虎要差上一截呢!雖然牠身後,有近千的小弟,可那又如何呢?那些虎豹,見到閃電豹的時候,只怕全都成軟腳蟹了。

奧斯曼飛身躍入場中,一步步,慢慢的走向魔狼群,雖然速度不快,卻堅定無比,沒有一絲的遲疑。

魔狼群裡傳出一聲吼叫,奧斯曼知道,那是魔狼王在發出命令。果然,那一聲吼叫之後,馬上有四隻魔狼跳出來,向奧斯曼撲去。

奧斯曼站穩腳根,手中的黑刀並未出鞘,他不想真的殺死魔狼。一來,這些魔狼,以後可能會成為自己的助手;二來,如果真的殺了魔狼,會激怒狼群,那是件很麻煩的事情。

黑刀雖然沒有出鞘,可它本身的重量已經不輕了,再加上它優美的線條,使用起來依然很順手,如果被它打中一下,就算是魔狼,只怕也不會好過的。

兩隻魔狼在前,猛的撲了過來,另外兩隻在後,從嘴裡吐出成片的風刃。看來魔狼果然很聰明,即使對手只有奧斯曼一個人,而且顯得並不如何強大,可牠們依然很認真的看待對手,一點也沒有輕視奧斯曼。

奧斯曼沒有動,風刃的速度遠要比魔狼快,因此,風刃是一定會先到的。奧斯曼現在已經知道,魔法對於自己的作用很奇怪,不但不會傷害到自己,反而還會讓他感覺很舒服。就算是米歇爾後來用的烈焰流星雨,奧斯曼也只是一開始時感覺有些吃不消,一會的功夫,不但能夠適應,而且還覺得全身充滿了活力。

魔法攻擊對於奧斯曼而言,不但是無害,而且是一種增加能量的方法。當然,米歇爾雖然知道他不怕魔法攻擊,可並不知道,魔法攻擊對奧斯曼實際上是有好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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