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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霆武士》第11章
~第五章~

風刃沒入奧斯曼的身體,果然像奧斯曼想像的一樣。風刃不同於火系魔法,它是清涼的,讓奧斯曼的精神為之一振,全身骨骼發出一陣陣響聲,一股龐大的力量充滿了他的四肢百骸。

奧斯曼感覺,每次自己承受魔法打擊的時候,都會有不同的感覺,一次比一次更加舒服。

第一次在無名森林裡,來自於閃電豹的閃電打擊,他只是感覺很奇怪,奇怪自己居然沒有被電到。第二次是同閃電豹比試的時候,雖然依然是閃電,卻覺得舒服了許多。第三次是來自於米歇爾最正宗的魔法,不但舒服,而且還會有一種全身力量爆發,需要宣洩的感覺。這次更不一樣,全身都充滿了力量,而這種力量,是自己完全能夠控制的。

魔法攻擊,現在對於奧斯曼來講,就像是在給他補充能量一般。

右手的黑刀沒有動,奧斯曼左手輕輕揮動,平時這個動作,應該不比撲上來的魔狼慢,此時則更快上幾分。一出手,奧斯曼已經感覺到與平日的不同。

本來真正攻擊應該來自於奧斯曼的右手黑刀,此時顯然已經是多餘的了。左手揮動間,奧斯曼已經抓住左邊的魔狼,揮動著魔狼一百多公斤的身體,將右邊的魔狼擊飛。

兩隻魔狼幾乎是不分先後撲上來的,可奧斯曼還是在一瞬間分辨出牠們的先後順序,並且用一隻魔狼的身體當作武器,將另一隻擊飛。這對於速度、眼力、技巧,都可以說是一個新的考驗了。

如果是鮑伯在場,他一定會非常驚訝的發現,奧斯曼如此流暢的動作,已經完全可以同雷霆武士大師相媲美了。

「嗷……」魔狼王被激怒了,在山脈之中,可以同魔狼戰鬥的野獸並不在少數,雖然魔狼被稱為四大凶獸,事實上,還是有許多生物,可以挑戰牠們的權威。

然而,同狼群戰鬥,如此輕鬆的擊飛兩隻魔狼,並且不知道用什麼辦法將風刃也收去了,這樣的事情可並不多見的。就算是劍齒虎,自己的老對頭,要對付四隻魔狼,也需要一點時間的。

當然,自己那個老對手,並不像普通的劍齒虎那樣,牠也很聰明,收了許多的手下小弟,那些傢伙當然不能同自己的手下相比,但牠們的數量相當的多,而且資質上也不是很差,牠是這方圓百里,唯一一個能同自己搶地盤的傢伙。

今天本是牠們決戰的日子,這方圓百里的地盤,到底歸誰所有,必須有一個結果。當然,那幾百隻普通的狼,死就死了,牠才不會在乎呢!不過,那倒是一個挑起戰鬥的借口,雖然野獸搶地盤是不需要借口的。

沒想到,在開戰之前,居然跑出這兩個傢伙來。魔狼王很聰明,眼力也相當的不錯。撲向劍齒虎的那個傢伙,一定是閃電豹。這種生物,牠以前是見過的。那時候,牠還是隻普通的魔狼,看到閃電豹的時候,只知道夾著尾巴逃命,哪裡還敢多看一眼。

現在不同了,牠已經是魔狼王了,必須在自己的手下面前,樹立起自己的形象,雖然知道閃電豹的厲害,可牠還是有些自信的,一百多隻的魔狼,就算是面對地行龍,只怕也有一戰之力。

撲向這裡的,是一種魔狼王從未見過的生物,而且樣子顯得有些奇怪。可牠並沒有小視奧斯曼,相對於劍齒虎,相信誰都看得出來,魔狼群應該更難對付一些的。

不過魔狼王心裡清楚,那可不是普通的劍齒虎,如果是一般的劍齒虎,也不可能同一群魔狼爭鬥了幾年的時間。

又是一聲嗷叫,二十幾隻魔狼由狼群中衝了出來,對著奧斯曼嗷叫著,幾乎同時放出成片的風刃。

魔狼似乎天生就有釋放風刃的本能,而且一放就是幾十道風刃,雖然不能連續不停的放,但速度上,絕對要比魔法師要快許多。因此,魔狼和閃電豹,是所有魔法師最不願意面對的野獸。

在四大凶獸裡,作為劍齒虎還好對付些,另外三種,相信沒人願意見到牠們。魔狼的單體攻擊力是最差的,可牠們很少會單獨出現的。如果你看到一隻獨魔狼,那牠一定是最差的,被魔狼王從狼群中趕出來。當然,也可能牠是最好的,想要自己建一支魔狼群。

二十幾隻魔狼,放出的風刃比雨點還要密集,相信在這樣的魔法打擊下,就算是魔法師的保護結界也很難頂得住,除非擁有魔導士的實力。

奧斯曼沒有魔導士的實力,他甚至根本不是魔法師,卻非常幸福的享受著這份魔法洗禮,無數的風刃,在他的身上一閃即沒,似乎全都鑽進了他的身體裡面,卻連他的衣服也沒有劃破一塊。

兩眼半閉,全身的骨骼一陣陣脆響,不必動彈,奧斯曼感覺自己的身體,像是剛剛舒暢的做完運動之後那樣,處在最顛峰的狀態下。

「嗷……」奧斯曼忍受不住這種舒適,仰天吼叫,聲傳十里,所有的生物都全身一顫,連魔狼王也不例外。

同時接受二十多隻魔狼的風刃進攻,不閃不躲,之後還發出如此的吼叫聲,這是對魔狼公然的挑釁。所有的魔狼,在奧斯曼吼叫聲中,一陣陣顫抖過後,也開始吼了起來,那是憤怒的吼叫聲。

作為四大凶獸之一,魔狼也有牠們自己的尊嚴,不同於普通的狼,魔狼不但更加聰明,也更加自信、驕傲。

能夠成為魔狼的頭領,那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就算是面對比牠們更加強大的劍齒虎,魔狼王也並不懼怕,可以戰死,卻不能被嚇死。

魔狼王站了起來,這個傢伙在向整個魔狼群挑戰,這實在太過分了,就算是對面的老對手劍齒虎,牠也不敢如此。劍齒虎帶領下的虎豹群,同自己所率領的魔狼群多次交手,自己總是勝多敗少。

數量並不等於品質,就算那些虎豹,都是劍齒虎挑選出來的,也同樣不是魔狼的對手。多次戰鬥,牠同劍齒虎本身的較量,各有勝負,在這一點上,所有的魔狼都是認可的,敢同強大的劍齒虎單挑,這本身已經是一種實力的證明了。

魔狼王抬頭看了一眼對面的劍齒虎,心中又是一驚。那邊已經戰成一團了,閃電豹的王者之威,果然遠比奧斯曼更加厲害,劍齒虎手下的那些小弟們,一見到閃電豹,自動靠邊站了,沒一個敢站出來保護牠們的劍齒虎老大。

在自然界裡,一切自有它的規則,強者為王,就是這條規則中最為至上的一條。同是虎豹類的,閃電豹擁有的威嚴,絕對不是那些普通的虎豹敢於反抗的。

見到閃電豹的一刻,連劍齒虎也一陣害怕,可牠不能退後,牠必須戰鬥,在這裡,牠是王者,即使是閃電豹到來,牠也不可能將自己的位置拱手讓賢的。

可真的動起手來,劍齒虎馬上發現,自己真的差閃電豹很遠。論體形,劍齒虎差不多有閃電豹的一倍左右,可論靈活度、論力量,閃電豹都強於劍齒虎。

如果不是事先奧斯曼再三的叮囑,閃電豹只要幾個回合,就可以收拾掉眼前的劍齒虎。憑心而論,這隻劍齒虎,的確在劍齒虎裡,算得上是出類拔萃的。可奧斯曼的閃電豹朋友,在閃電豹之中,也算得上是一個王者了,並不是所有的閃電豹,都有面對地行龍的勇氣。

閃電豹現在只是想打服這隻劍齒虎,因此連閃電都沒有使用,如果牠再使用閃電的話,只怕劍齒虎連近身的機會都沒有。

如果是在平時,劍齒虎絕對會轉身就跑,讓牠面對比自己強大許多的閃電豹,牠絕對是不敢玩命的。可今天沒有,不但有上千的小弟在面前,而且還有自己的老對手魔狼王在看著自己呢!

苦苦支撐的劍齒虎,牠並不知道,此時魔狼王的處境,並不比牠好多少。奧斯曼不怕風刃,這一點牠已經看出來了,失去了魔法攻擊的力量,連牠也不知道,自己是否能夠打贏奧斯曼。

雖然只交手一次,可剛才從奧斯曼擊飛兩隻魔狼的動作之中,牠已經看得出來,奧斯曼的身手,應該只比牠快,不比牠慢的。這樣的速度,可是不多見的,魔狼除了成片的風刃攻擊外,速度靈活,也是牠們的一項優勢。

奧斯曼動了,全身充滿著力量,心中充滿了自信。連奧斯曼自己也不知道,為何在受到這麼多魔法攻擊之後,他卻會感覺如此的自信。

腳下的步,按一種奇怪的方式邁動著,看似慢實則快,轉瞬間,奧斯曼的人已經衝入魔狼群中,右手揮動間,一隻隻魔狼,被未出鞘的黑刀挑起,一百多公斤的身體,被奧斯曼輕輕的挑到半空中,再跌落下來。

魔狼果然是堅強的生命,雖然被挑到半空中落下,大部分的魔狼,在落地之前,已經找好了平穩,居然像貓一樣,平穩的落在地上,只是顯得有些驚魂未定,看來是有些被嚇到了。

而那些被重重摔在地上的魔狼,顯然問題也不大,這樣程度的打擊,對牠們而言,根本不算什麼的。落地後的牠們,兩眼通紅,顯然吃了這樣的虧,讓牠們感覺非常的憤怒。

幾息之間,奧斯曼連續挑飛十幾隻魔狼,更多的魔狼,卻逃出了他手中黑刀的範圍。魔狼的反應相當迅速,果然不愧為四大凶獸之一

「嗷……」奧斯曼看也不看那些被挑飛又落到地上的魔狼,也不理會那些有些驚訝看著自己的魔狼。他右手輕輕一揮,將黑刀的刀鞘指向不遠處,對著站在巨石上的魔狼王發出挑戰的吼叫聲。那是豹子在同敵人作戰的時候,自然會發出來的吼叫聲,表示著自信、威嚴。

奧斯曼在山林之間生活了許多年,對於狼的習性,他自然是非常瞭解的。魔狼雖然從本質上,已經不能算是狼了,卻依然有很多狼的本性。

挑戰魔狼王,是件很有趣的事情。通常,面對豹子的時候,魔狼王是不會出面單挑的,那不公平,豹子本身要比狼強一些的,但當狼群受到豹子威脅的時候,就另當別論。當然,這樣的事情是很少見的。

雖然少見,總還是有例外的,當這種事情發生的時候,魔狼王就必須出頭,帶著牠的幾個得力心腹,共同去挑戰豹子。

野獸之間,如果不是為了食物,是很少會起爭鬥的。能夠引起不同種類野獸爭鬥的,除了食物之外,就只有地盤這個問題了。

肉食性的猛獸,一般都會有自己的地盤。不同的野獸之間,劃分地盤的方式更是不同,其中的巧妙很多的。

同樣是豹子,兩隻豹子,一般各有地盤,相互之間還會有些緩衝地帶。但這些地盤上,可能還會有別的野獸,如老虎、狼群等等。通常而言,這些猛獸之間,盡可能的互不侵犯,那對牠們而言,沒有任何的好處。

可是當猛獸的數量在上升,而食物在減少的時候,地盤的問題就顯得比較嚴重了。為了生存下去,無論是虎、豹、狼都會為了地盤,為了生存下去,為了以後的食物來源而戰鬥,這種戰鬥,一般來說,都是不死不休的。

魔狼王同劍齒虎的爭鬥,正是因為這個原因。只是牠們之間的爭鬥,時間已經相當長了,有幾年的時間了。那時候,這裡的資源還並不顯得如何緊張,可現在不同了,這裡的食物,已經少到威脅牠們的生存。

也正是因為這個原因,魔狼王甚至不在乎那些被劍齒虎殺掉的狼群,能夠減少生存的危機,無論怎麼作,都是應該的。

天望河是一條死亡地帶,就算是魔狼,也不願意到那裡去生活。魔狼是四大凶獸之一沒錯,可四大凶獸,也並不代表著天下無敵,牠們雖然很少有天敵,卻還是有敵人存在的。

除了天望河邊的食人花、食人樹、醉丁香,水中的食人魚、短齒鱷,最為可怕的是,在天望河的上游,有水獸存在。水獸不算是四大凶獸,因為牠們生活在水中,根本不被人們所瞭解。

可魔狼王知道,水獸的實力之強,絕對要超過閃電豹,牠才不會拿整個魔狼群的前途開玩笑。

向山脈中央走,那裡卻在十幾年前發生了一件意外的事情,讓牠們不敢再往山脈中央前進,那裡已經被動物們視為死谷了。東部山脈是很危險的地方,人類很少會走到這裡來,因此人們並不知道,在東部山脈的一個角落裡,已經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

魔狼王和劍齒虎,都知道這些事情,牠們目前被困在這片土地上了。雖然這山脈有近千公里的面積,可對於牠們而言,顯然並不大。

一般來說,一隻老虎的地盤,至少應該有幾平方公里大的面積,現在劍齒虎的手下,就有一千多隻的虎豹,自然遠遠不夠用。

魔狼王緊盯著奧斯曼,足足看了五分鐘,站在牠身後的,是八隻高出其他魔狼一頭的魔狼護衛。奧斯曼的吼叫聲,所有的魔狼都聽到了,那是豹的聲音。

魔狼王奇怪的看著眼前的生物,牠可以肯定,自己從未看到過這樣的生物,牠看起來不像是一隻豹子。

不過從奧斯曼的聲音判斷,他的確應該是一隻豹子。再看看遠處同劍齒虎已經戰鬥到尾聲的閃電豹,魔狼王的心裡開始打起鼓來,只怕這隻特殊的豹子,更不好對付吧!相對而言,劍齒虎的個體能力雖然強於魔狼王,但群體作戰的時候,劍齒虎絕對不如魔狼的攻擊性更強。

眼前是一隻從未見過的豹子,而且擁有著強大的能力,甚至看起來像是魔狼天生的剋星,牠天生就不懼怕風刃。這個認知,讓魔狼王有些膽怯了,可仍必須去戰鬥。

八隻魔狼護衛,飛快的跳入場中,將奧斯曼團團圍住。無論是牠們還是奧斯曼,都知道牠們並非重點,牠們主要的目的是在擾亂奧斯曼的視線,真正的危險,是來自於魔狼王的。

狼永遠不是王者,無論是普通的狼還是魔狼,在這一點上都沒有分別。即使是魔狼王,在面對強敵的時候,也不會拒絕帶著護衛一起進攻敵人。在這一點上,魔狼同閃電豹有著本質的分別,就算是面對地行龍,閃電豹也是自己衝上前去。當然,閃電豹也不像魔狼王那樣,有許多的小弟可以幫忙。

奧斯曼仰天嘶吼一聲,感覺全身的熱血開始沸騰了起來。被黑豹養大的奧斯曼,同樣擁有著嗜血的性格,平日裡,奧斯曼可以像貴族一樣,邁著四方步,穿得衣冠楚楚,可當他面對戰鬥,面對血的時候,那種從骨子裡透出的血腥氣,讓他激動。

手中的黑刀揮舞著,奧斯曼一改剛才的散步,變得主動攻擊起來。這八隻魔狼護衛,果然要比其他的魔狼強上許多,特別是在配合上,牠們顯得更為熟練。

一股涼風,很弱,可奧斯曼還是發現了,是魔狼王。魔狼王果然有一手,普通的狼,在進攻的時候,會帶起很強的風,奧斯曼可以輕鬆的提早發現,可魔狼王帶起的風很小,而且幾乎是無聲的。

如果還是在山林之間,奧斯曼知道,自己絕對躲不過魔狼王的致命一擊,但現在的他已經不同了,擁有不弱於雷霆武士的力量和速度,更有無數的戰鬥經驗,這足以保證奧斯曼在同魔狼王的戰鬥之中,保護好自己的安全。

回手一帶,「卡」的一聲,魔狼王咬向奧斯曼脖子的利齒,緊緊的咬在奧斯曼手中的黑刀上。魔狼王的咬合力無比驚人,普通的鋼條,也可以一口咬斷。但奧斯曼手中的黑刀不同,它的材料很特殊,甚至有同神器一拚的能力。

奧斯曼當然不會放過這樣的機會,在魔狼王一愣的半秒鐘時間裡,他做出了正確的反應,一腳狠狠的踢在魔狼王的肚子上,同時帶著魔狼王轉了一圈,將從四個方向撲上來的魔狼護衛逼退。

魔狼王的身體,在奧斯曼強大的力量下,整個被踢飛出去,直飛出幾十米遠去。魔狼王的堅韌也出乎奧斯曼的意料之外,牠居然只是抖了抖皮毛上的泥土,陰沉的看了一眼奧斯曼,仰頭長嘯。

奧斯曼再次踢飛四隻魔狼護衛,也仰頭長嘯起來,他如何會怕一隻魔狼王呢?奧斯曼是豹子的後代,擁有豹子的王者之威,絕對不會向小小的狼低頭,哪怕牠是一隻魔狼王也不行。

八隻魔狼護衛開始緩慢的後退,中間的場地上,留出一塊五十米見方的空地來,那是為魔狼王和奧斯曼留下來的。看來,魔狼王動了真怒。

奧斯曼笑了,全身上下,由風刃帶來的舒適感,一直在他的身體裡流動著,最後慢慢的流入心口處的雷霆珠。

雖然他一直在懷疑,自己得到的到底是不是雷霆珠,自己算不算是一名雷霆武士,但從珠子裡得到的一些信息,奧斯曼認為,它的確是一顆雷霆珠,只是有些特別,至於特別在哪裡,他還說不上來。

這段時間以來,奧斯曼常會有一些古怪的想法從腦子裡冒出來,一些從未聽說過的東西和詞彙不停的湧現出來,這讓奧斯曼有些苦惱,無論是誰,有這樣的經歷,都不會感覺到舒服的。

吃掉這顆珠子,已經有很長一段時間了,那還是在北方郡的時候,同凌格一起「探險」時找到的。從經歷魔法陣到現在,也有快一年的時間了,可腦子裡開始冒出一些奇怪的想法,時間並不是太長,那還是始自在同巨人族戰鬥的時候,被一名巨人族將軍掃中了前胸開始。

接下來幾次被魔法擊中,更加速了這些奇怪念頭的出現。奧斯曼到現在也弄不明白這些到底是什麼,不過他知道,這一切,都同自己身體裡面那顆奇怪的珠子有關。

可惜奧斯曼一直沒時間,在京都的時候,有機會能到皇家藏書館裡看書,這樣的機會,他實在不想錯過,除此之外,他一直沒有時間,仔細去解讀珠子中的所有信息,那裡面的信息量實在是太多了。

魔狼王嗎?你真的想同我鬥嗎?奧斯曼感覺有些好笑,不知為何,眼前的魔狼王,現在在奧斯曼的眼裡,似乎弱小的如同一條野狗。

當年在山林之間,每次看到野狗的時候,奧斯曼就會露出這樣的眼神來,有不屑,也有一絲的憐憫。

右手中的黑刀,猛的交到左手,再向後一揮,黑刀化成點點流星,暗黑的刀刃,在陽光下,閃耀著奇異的光芒。

奧斯曼並不想傷害魔狼王,至少現在不想,此時的奧斯曼,心中一片平和。自從離開山林之後,奧斯曼已經許久沒有這樣的感覺了,一切盡在掌握之中。

黑刀向十米外的一棵大樹脫手飛出,在空中劃出一道弧線,準備將這棵大樹攔腰砍斷,甚至沒有發出一絲聲音來。黑刀似乎沒有受到任何的阻力,在空中劃了半個圓,從另一側飛向奧斯曼。

奧斯曼左手輕揚,手中的刀鞘,準確的迎向黑刀。「鏗」的一聲,長刀入鞘,大樹的上部才慢慢的倒在地上,發出一陣巨響。魔狼紛紛走避,以牠們靈活的動作而言,想要躲過這樣的危險,根本不算什麼難事的。

~第六章~

奧斯曼得意的大笑起來,這些魔狼是絕對不會明白,奧斯曼為何會忽然發笑。其實,連奧斯曼自己也有些莫名其妙,從小到大,奧斯曼就不是一個張狂的人。

同豹子一起生活的時候,一切都以達到目的為準則,其他的一切都沒有意義的。到了人類社會,要複雜的多,可奧斯曼卻看不慣那些無聊的行為,雖然他盡力讓自己的行為作到最好,讓兩位關心自己的大公爵滿意,可那一切,只是表面的現象。

今天為何會如此囂張的狂笑?笑了一會,奧斯曼的笑聲戛然而止,自己一臉的驚異,實在搞不懂為何自己忽然間會變得如此。

「又是那顆珠子在搗鬼吧!」奧斯曼輕輕說道,神色又恢復了平靜。

魔狼王看了看不遠處斷成兩截的大樹,以牠的齒尖嘴利而言,這樣程度的進攻,牠也完全可以作得到,可聽到剛才奧斯曼的狂笑之聲,牠卻感覺到不寒而慄。

魔狼王有過很多不為人知的經歷,作為一隻魔狼,已經不被山脈中的其他生物所認可。自出生一年,離開母親開始,魔狼王就在所有生物的追殺下生存著。

牠不希望像父母一樣,只能作隻普通的魔狼,既然牠同普通的狼不同,牠相信自己一定可以作得更好。花了三年的時間,牠終於成為了魔狼王。

牠知道的比普通的魔狼更多,擁有更加敏銳的觀察能力、分析能力。眼前的奧斯曼,全身散發著一股無形的壓力和危險,讓牠有些膽怯。自從成為魔狼王,牠已經有相當長的時間,不知道恐懼為何物了。

進攻還是逃跑?牠在猶豫著,狼不同於虎豹,狼永遠不會是王者,逃跑對於牠而言,並非是一件可恥的事情。而且在狼群之中,即使是魔狼王,也擁有逃命的權力。在真正強大的力量面前,逃跑是一種聰明的表現,這絕對不是懦弱。

可到目前為止,奧斯曼只是輕鬆的表現手中刀的尖利,並沒有在自身上表現出太過強大的力量。那僅僅是魔狼王自己可以感覺到的罷了,在沒有讓狼群知道奧斯曼強大以前,如果自己逃跑,那將會對牠的地位有很大的影響。

能夠成為魔狼王,真是九死一生,牠無論如何,也不願意失去現在的地位。

賭,牠現在只有賭一下。看了看遠處的大樹,再看看被踢飛數次的八匹魔狼護衛,魔狼王的心動了,牠似乎想到了什麼,顯得鎮定了許多。

看來的確應該賭一下,只是這次,牠感覺自己不必用生命去賭了。

兩隻前爪,在地上用力的刨了幾下,只是幾下,尖利的狼爪便將地上刨出了一個不小的坑來,這是示威。接著再輕吼幾聲,這是表示牠的強大。

魔狼王緩緩的向奧斯曼走去,沒有使用偷襲,而是用牠最拿手的跳躍進攻。這樣既可以表示出牠的鎮定自若,又向奧斯曼透露出一個信息──自己並沒有真的拿牠當作敵人看待。

牠真的在賭,牠在賭奧斯曼明白牠的意思。牠心裡清楚的知道,眼前的生物是如此的強大,即使自己指揮所有的魔狼進攻,在失去風刃力量的情況下,一樣會失敗的很慘。

奧斯曼衝魔狼王笑了笑,他很奇怪自己居然可以真切的感受到魔狼王的想法。這隻魔狼王,還真不是普通的聰明,不但看出自己的厲害,而且還會談判──一種無聲的,用眼睛就可以完成的談判。

向魔狼王點了點頭,奧斯曼將手中的黑刀插在背上,雙手一拍,大聲吼道,示意魔狼王可以進攻了。

魔狼王心中一陣狂喜,奧斯曼的動作已經告訴了牠,對面的生物已經明白牠的意思,只要牠老實的聽話,今天會讓牠過關的。這樣的信息居然進入了牠的腦袋裡,牠想不明白,對方到底是狼還是豹?

不同的野獸之間,擁有的語言是完全不同的,有時候可以猜到一點點,但那太少了,只有示威、害怕等幾種最簡單的表情。今天不同,今天魔狼王表達的意思實在太複雜了,至少對於狼和豹兩種不同的生物來講,實在過於複雜了。

可眼前的生物,他不但明白了自己傳達的意思,而且還可以傳達回來,如此清楚的印在自己的腦海裡。

魔狼王在興奮之餘,開始感覺另一種恐懼,這到底是一種什麼樣的生物?

奧斯曼和魔狼王,在場中鬥了起來,這次又是不同。花樣百出,各顯神通,無論是力量、速度、跳躍能力,還是反應速度,奧斯曼明顯都要高出魔狼王一籌。

其實對於奧斯曼和魔狼王來說,這是一場表演,表演給四周的魔狼看。在真正強大的力量面前,魔狼是不介意屈服的,而此時,魔狼王求奧斯曼的事情,正是要他表現出這種強大的力量,又不要傷害到牠。

奧斯曼作到了,他輕鬆的將魔狼王耍的團團轉。奧斯曼也弄不清,為何自己忽然之間對於魔狼有了無比的瞭解,牠的每一個動作、每一處特點,自己似乎都熟悉無比,像對黑豹兄弟一樣熟悉。

奧斯曼的心中一動,看了看不遠處的閃電豹,那邊的戰鬥顯然已經結束了。劍齒虎仰倒在地上,看來受了些傷,應該不是致命的,牠還在那裡不停的喘息著。四周上千的虎豹,全部臣服在閃電豹的腳下。

閃電豹得意洋洋的看著自己的新小弟,仰頭長嘯一聲,遠處,傳來了黑豹回應的嘯聲,一會的功夫,黑豹從遠處奔來。

看著眼前上千的虎豹,黑豹雖然凶悍,一時之間也愣在那裡,黑豹從未見過如此多的同類。閃電豹得意的輕吼一聲,所有的虎豹,無不小心翼翼,不知道這位新老大要玩什麼花樣。

黑豹從閃電豹的吼叫聲中,已經聽出了得意,牠自然知道閃電豹有多厲害,如果不是自己的兄弟在那裡,閃電豹在自己面前絕對會擺出王者的風範,還好,一切有奧斯曼這個從小一起長大的兄弟罩著牠。

「嗷……」黑豹也嘶吼一聲,雖然這些小弟不是牠收服的,可也差不多,反正閃電豹同自己是一夥的。

以黑豹的性格,本不是肯向其他豹子低頭的,雖然閃電豹的確是豹中的王者,可有兄弟在,黑豹同樣敢同閃電豹拚上一場。

不過,有兩個原因,讓牠很快接受了閃電豹。第一點,閃電豹是由奧斯曼帶回來的,而且奧斯曼同樣對牠尊重;第二點則更為重要,閃電豹是隻雌豹,而黑豹則是雄豹。

如果是普通的豹子,黑豹早就不客氣的收拾牠了,可閃電豹不同。在閃電豹看來,黑豹不過是一隻普通的豹子,根本不會放在牠的眼裡,如果不是奧斯曼的原因,牠根本懶得理會黑豹的。

兩隻豹在一起生活一段時間了,閃電豹雖然依舊看不起黑豹,但多少也算是熟人了,對牠還算可以,不會太給黑豹臉色看。再說了,憑奧斯曼同黑豹的關係,閃電豹也不好太過於苛刻了,牠可是聰明得很。

在閃電豹的眼中,只有奧斯曼,才是真正的王者,他擁有著豹所不可比的力量、速度,更重要的是奧斯曼的頭腦裡,充滿了智慧。閃電豹知道,真正的王者,必須充滿著智慧和勇氣。

當然,也有讓閃電豹不滿意的地方,奧斯曼的體形在閃電豹的眼裡,實在是不怎麼樣,如此醜陋,讓牠有些無法忍受。如果是其他生物,無論多醜,都不關閃電豹的事情,可奧斯曼不同,他不僅僅救了自己兩次,更殺死了地行龍,是牠心目中的英雄。

看到那邊的戰鬥已經結束了,魔狼王也很乖巧,馬上停了下來,蹲在奧斯曼的腳前不遠處,兩隻眼睛亂轉著,輕輕發出「嗚嗚……」的叫聲,以表示自己臣服在奧斯曼的腳下。

以魔狼王的經歷,牠知道,自己絕對不可能是奧斯曼的對手,而且奧斯曼還有閃電豹助威,對於這種生物,牠還是有一定瞭解的,只要有可能,牠絕對不會去招惹這種可怕而強大的生物。

在所有的生物之中,只有兩種生物是會使用魔法的,那就是魔狼和閃電豹,而魔狼的風刃,同閃電豹的閃電相比較,實在是相差太多了。從物理攻擊來說,魔狼無論是在體形、力量、速度上,都要差閃電豹許多的。

奧斯曼環視了一下四周,虎豹全部臣服在閃電豹的面前,如果沒有閃電豹幫助,想要讓這些虎豹低頭,還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再看魔狼,雖然都不出聲,一個個的眼神裡卻透露出一股股的狠意。奧斯曼知道,這些魔狼最不容易對付了,別看魔狼現在一副老實樣,只要有機會,牠們絕對不會介意在自己的喉嚨上狠狠的咬上一口。

這就是狼,狼是狡猾而多疑,又永遠不會臣服於其他種族的生物。奧斯曼還真的很奇怪,狼族是如何將上萬隻的巨狼馴服的。據說,狼騎兵所騎的巨狼,與這裡普通的野狼很是不同。這一點奧斯曼是可以理解的,普通的野狼,體形太小了。

除非是眼前的魔狼,否則根本不能用來當坐騎。一名狼族戰士,加上鎧甲武器,也許還要帶上一些糧食,至少有二百公斤的重量,普通的狼,別說背著二百公斤奔跑,只要這些重量壓上去,牠們已經吃不消了。

看看魔狼的個頭,奧斯輕輕點點頭,這些傢伙,一個個都只比普通的豹子小一圈,背上兩百公斤,應該是不成問題的。只是想要這些傢伙聽話,那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還好,在奧斯曼原本的計劃之中,本就沒有魔狼的事,這只是個意外。奧斯曼在沉思著,是否能利用這些魔狼呢?只要能用一次就好,這些傢伙,想要讓牠們真的給士兵們當坐騎,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除非每個騎士都有雷霆武士的實力。

雷霆武士?對啊!他們可以壓制住這些魔狼的,至少在短時間內是沒有問題的,再加上自己指揮著魔狼王,對付那一萬狼騎兵,就多了一絲把握,至於那些虎豹,相對的就容易得多了,只要中等騎士,就可以對付牠們的。

鮑伯看著遠處的森林,面色越來越難看,在他身邊的米歇爾也好不到哪去,只有卡尼爾和擔丁依然神色不變。

距離還很遠,一陣陣的虎嘯狼嚎之聲已經傳了過來,整個營地都動了起來。在建設營地的時候,並沒有準備在這裡長住,因此營地的建設相當的簡陋。

所有的馬匹,都騷動起來,腥風裡裹著虎嘯聲,讓這些久經殺場的戰馬,也感覺到不寒而慄。所有的重騎兵,已經站在自己的戰馬身邊,不停的安撫著牠們,同時緊握著武器。

這裡是東部山脈,在這裡,有無數的野獸、陷阱。大家心裡都清楚,就算是上萬的軍隊,進入這裡之後,危險性同樣相當的大。幾百年來,已經沒有大隊的人員走這條路了,至於從天望河順流而下,來到這裡,更是第一次。

「弩箭準備!」兩位縱隊長,站在營地的最外圍,看著遠處的森林,大聲命令道。

作為騎士,無論遇到什麼樣的情況,都應該保持鎮定,顯然他們作到了。第一軍團的騎士們,擁有最好的裝備,同時更擁有整個菲格帝國最優秀的軍人。重騎兵,更是第一軍團的驕傲,將他們交給奧斯曼,是菲格大帝對奧斯曼的重視,同時也是第一軍團長的意思。

聽過奧斯曼的經歷,大家都知道,在同蠻族作戰的時候,重弩擁有無可替代的作用,再加上奧斯曼對於軍用重弩的偏愛,這次的一萬重騎兵,每人都背著一把重弩、二十枝弩箭。

無數的弩弓絞上弦,散發著寒光的弩箭指著遠處的森林,三百步外的森林,已經完全處在弩箭的攻擊之下。

同野獸戰鬥,他們都沒有這樣的經歷。重騎兵,一旦離開了自己的戰馬,其活動能力受到了很大的限制。一名重騎兵,全身的鎧甲就有七十公斤重,再加上二十公斤的武器,足有一百公斤重,雖然他們的身體都相當的強壯,可背著一百公斤的裝備,又要步戰,那根本就是開玩笑。

此時他們卻無從選擇,在同野獸戰鬥的時候,想要騎馬,那實在太愚蠢了,就算是一名普通的重騎兵也知道,此時只能靠自己的兩條腿了,那些四條腿的朋友們,此時正在不停的發著抖,根本不可能幫上忙。

「別放箭!」卡尼爾眼尖,看得最遠,當他看到黑豹從森林裡一頭衝了出來,馬上大聲的叫道。

緊張的重騎兵,在卡尼爾的大叫聲中,將扳機上的手指鬆了鬆,看著遠處的黑豹,稍稍鬆了口氣。他們都知道,這次的主帥奧斯曼侯爵,有兩隻豹子,一隻是體形巨大的黑豹,另一隻是傳說中的閃電豹。

這隻黑豹,大家都曾經見過,並不陌生,因此看到牠的時候,都鬆了一口氣。緊接著,眾人又緊張起來,因為在黑豹的身後湧出無數的虎豹來,最為引人注目的,是一隻巨大的劍齒虎。在牠的身後,閃電豹不停的揮舞著利爪,嚇得劍齒虎不停的亂跳亂叫。

其他的虎豹倒是老實得很,乖乖的排著紛亂的隊伍,從森林裡跑出來,站到空地上,在黑豹的怒吼聲中,老老實實的趴在地上。

虎豹群後面,傳來一陣陣的狼嚎之聲,當先衝出來一頭巨大魔狼,狼背上坐著一人,正是奧斯曼。跟在他身後的,是一百多隻高大的魔狼。

「天啊!他從哪弄來的這些傢伙……」鮑伯和米歇爾幾乎同時嘆道。

「看來他的運氣不錯啊!居然能遇到這麼多的寶貝來。」卡尼爾也喃喃自語道,他已經明白奧斯曼的計劃了,只是這些東西,有多少能騎著牠們出去呢?這可太有難度了。

「你想用這些東西對付狼騎兵的坐騎,對吧!」鮑伯說道。

「是的。」奧斯曼吃了一口乾糧說道,所有的肉食,全都拿出去給外面那些猛獸了,在沒有後勤補給的情況下,想要讓這麼多的猛獸吃飽肚子,還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所有的重騎兵,全都改行成了獵人,即使這樣,也很難讓那些傢伙滿意。

不得已的情況下,奧斯曼只好挑挑撿撿,只留下五百隻的虎豹,至於魔狼,牠們的胃口並不大,只是口味有些特別罷了,這難不倒近萬名的重騎兵獵人。

「可沒多少人能騎牠們,這些傢伙,可不是從小養大的寵物。」卡尼爾說道。

「我知道,不過問題不大,那些魔狼,相信雷霆武士是可以對付牠們的,我騎魔狼王,再加上十名雷霆武士,就足以指揮這些魔狼了。」奧斯曼說道,他知道,這些魔狼,普通人可是絕對無法指揮得了的。

「嗯,魔狼倒不是很難對付,那些虎豹呢?讓騎士去對付牠們嗎?」鮑伯點頭說道。

「是的,有黑豹和閃電豹看著牠們,牠們玩不出花樣的,那隻劍齒虎讓閃電豹看著就好,只怕沒人能騎得了的。」奧斯曼說道。

「這個主意不錯,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們的計劃也要改變一下。這次不但要將密蘇一把火全燒掉,而且還要讓這五萬的蠻族拚命向南方郡跑,這樣一來,那個斯帝亞王子就有難了。」米歇爾笑道。

她發現,一到山林裡,奧斯曼好像換了個人似的。在京都的時候,奧斯曼顯得很有禮貌,同一名普通的貴族沒什麼分別,只是多了一絲絲的野性罷了。可到了這裡,奧斯曼就完全不同了。

他充滿了活力、充滿了熱情,在這裡,一切對他來說,都是那樣的熟悉、那樣的自然,沒有什麼事情可以難倒他。

「嗯,我是這樣想的,花上三天的時間,我們大家熟悉一下這些野獸,選擇自己使用起來最方便的野獸。讓第一軍團的騎士們,盡可能多的使用那些虎豹,我會讓黑豹和閃電豹看著牠們的。」奧斯曼說道。

「是得花點時間,我們的人早已經出發了,分成兩支部隊,一隊去了斯帝亞王子那裡,另一隊去了南方軍團,這兩天應該有消息了。」

現在,這裡的雷霆武士太少了,除了雷霆武士之外,那些魔狼根本沒人能夠騎牠們。對付狼騎兵所騎的狼,相信這些魔狼起的作用,應該比那些虎豹還要大許多,如果這裡的一百多隻魔狼,能夠全部發揮出牠們應有的功效,那一萬狼騎兵就得變成步兵。

「三天後,米歇爾、郎、古結羅和雲霓四位魔法師,去密蘇城放火。首先要注意自己的安全,我們對於蠻族人瞭解的還不夠多,不知道他們是否有辦法查到你們的隱身魔法,如果有血族人的話,你們可能會遇到麻煩。如果真的有血族人,你們馬上退出來,我們執行第二套方案,讓部隊佯攻,吸引密蘇城裡的部隊的注意力,之後你們再潛入放火。」

「血族人真的很麻煩嗎?」米歇爾的眉毛揚了揚說道。

「是很麻煩,在京都的時候,我們遇到過一次,當時他們的數量相當少,但已經給我們惹了很大的麻煩了。」卡尼爾的眉頭也皺了起來,一想到那些見鬼的血族人,他的心情就不是很好。在京都之亂裡,很多的雷霆武士,都是因血族人而陣亡的。

「知道了,我們會小心的。」米歇爾說道,京都之亂的時候,米歇爾還沒有回來,也沒有見識過血族的厲害,只是從師傅說過的話中,米歇爾對血族人有一點點的瞭解。

「按我們得到的情報,密蘇城裡應該是沒有血族人存在的。米歇爾放完火之後,回到城外,將盡可能多的迷藥吹向密蘇城,那時候城裡在起大火,相信蠻族人的注意力會轉到大火上,迷藥的作用會大一些,那些狼人的鼻子可好用得很呢!」奧斯曼繼續說道,製作那些迷藥,作用到底有多大,連奧斯曼也不知道。

狼族不同於巨人族,他們雖然沒有巨人族那樣強悍的個體戰鬥能力,但他們像狼一樣狡猾,同時也像狼一樣善於群戰。想要用對付巨人族的辦法來對付他們,奧斯曼對那些迷藥的信心就不是很足。

「兩位縱隊長,你們帶領三千重騎兵,在城外吸引狼騎兵的注意力,發現他們出城,馬上往這個方向逃跑,我們會在這個位置上接應你們。」奧斯曼指著簡易的地圖說道,他們沒有這裡的詳細地圖,一切都是派人出去偵察得回來的結果。

「卡尼爾大師,您帶領雷霆武士,騎著魔狼在這裡準備,我會在這個位置上,可以照顧兩邊。鮑伯,你帶著閃電豹和黑豹,指揮所有能騎虎豹的騎士們在右邊待命,發現狼騎兵的時候不必真的出擊,你們的任務只要讓狼騎兵變成步兵就可以了。」奧斯曼在地圖上不停的指點著。

「其他人,在這裡準備好進攻,狼騎兵一旦失去了狼坐騎,其戰鬥力並不如何強大,這個在京都的時候,我們已經見識過了,他們絕對不是全副武裝重騎兵的對手。」奧斯曼說道。

「嗯,如果他們都跑了,怎麼辦?」卡尼爾問道,沒想到,每次都是衝在最前面的雷霆武士,這次的任務只是恐嚇那些巨狼。

「米歇爾他們的位置就是在這中間,那些迷藥的作用雖然不見得很大,但阻止他們回到密蘇城,還是可以作得到的。」奧斯曼說道。

看著地圖,眾人點了點頭,這個計劃很簡單,不過是誘敵出城,嚇跑坐騎,再衝殺一陣。只要將這一萬狼騎兵幹掉,甚至只是趕跑也可以,其他的蠻族問題就不大了。雖然蠻族人,可以說人人都是戰士,不過戰士的種類不同,相對的危險性也會差很多的。

密蘇城裡大部分的蠻族,只是後勤人員,他們的戰鬥力應該並不如何強大。在蠻荒七族裡,最具戰鬥力的是巨人族,最危險的是血族,狼族、聚甲、利爪三族的戰鬥力最為普通,只是數量多一些罷了。

「好了,如果大家都沒意見,馬上開始熟悉這些新的坐騎,希望大家喜歡。」奧斯曼笑了起來,相信沒人會喜歡這樣的坐騎。

「我要那頭劍齒虎。」凌格跳了起來,第一個向外衝出去。

「最好帶上閃電豹,否則你只怕根本無法靠近那傢伙呢!」奧斯曼輕聲說道,可惜凌格沒聽見。

~第七章~

這三天,除了奧斯曼和十名雷霆武士之外,大家的日子都不好過,特別是凌格,可真是吃足了苦頭。

從小到大,凌格一心想成為一名騎士,而擁有一匹好的坐騎,自然是他心中的願望,若能夠擁有一頭劍齒虎當作坐騎,那可真是太棒了。

可惜他似乎忘了一件事,四大凶獸,一直無法被人類所馴服,甚至想捉隻活的也不容易,想要養活牠們,就更加困難了。這次如果不是奧斯曼出面,這些傢伙才不會跟著到這裡來呢!就算是死,牠們也不會願意成為人類的坐騎。

魔狼王很無奈的馱著奧斯曼,四處亂轉著。在牠的心目中,奧斯曼就是一頭豹,一頭很特殊的豹子,這才是牠能夠接受奧斯曼的原因。

牠一直在找機會,只要有一點機會,牠會毫不猶豫的帶上牠的小弟們,逃回山脈深處。如果不是山脈裡發生了巨變,牠可能早已經逃跑了。可現在還不行,牠必須要想好退路,牠現在寧願被奧斯曼欺負一時,也不願意跑到山脈的深處,去面對那片古怪的,充滿著死亡氣息的地方。

以雷霆武士的實力,想要打贏一匹魔狼,還是不成問題的。只是這些傢伙的野性太強,想要讓牠們成為坐騎,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那些魔狼都很怕奧斯曼,只要奧斯曼在場,牠們自然會老老實實的讓雷霆武士騎在牠們的身上。可只要奧斯曼一轉身,牠們就開始拚命的亂跳亂叫,其他的同伴也會上來幫忙。對付一兩隻的魔狼,雷霆武士們自然不會放在眼裡,可對付一群魔狼,就算是卡尼爾這樣的大師,也感覺頭痛無比。

凌格在閃電豹的陪同下,同劍齒虎較上了勁,一次次被劍齒虎從身上甩了下來。劍齒虎不屑的看著這個小小的人類騎士,如果不是閃電豹在一邊不停的張牙舞爪,牠早一口將凌格咬成兩截了。

看著凌格的樣子,連閃電豹都有些不屑於他的行為了,一切都應該靠實力說話,就憑凌格的身手,也想欺負劍齒虎,真是笑話,如果不是自己在這裡看著,誰欺負誰,根本不用問也知道的。

開始的時候,閃電豹還在不停的教訓著劍齒虎,可看了一會凌格的表現,閃電豹趴在地上不動了,兩隻綠眼睛來回亂轉著。很快,劍齒虎發現,只要自己不弄傷或者弄死凌格,閃電豹不會再理會自己了。

劍齒虎大悅,要想玩弄這個小小的人類騎士,對牠來講,還是件相當輕鬆的事情。果然,一會的功夫,凌格就已經被甩得頭暈腦漲,全身的骨頭都快要散架了。

看著劍齒虎,凌格甩了甩頭,讓自己清醒一些。他知道自己同劍齒虎之間的距離,除非自己具備天空騎士的能力,否則要想對付劍齒虎,幾乎是件不可能的事情。如果不是閃電豹在一邊看著自己,只怕自己早已經成了劍齒虎的食物了。

凌格嘆了口氣,一屁股坐在地上,他知道,自己同奧斯曼的距離已經越來越遠了。當初奧斯曼到他家裡的時候,雖然力量很大、速度很快,可凌格還是可以同奧斯曼比試一下的,現在看來,自己根本沒這樣的資格了。

奧斯曼可以鬥得贏閃電豹、殺死地行龍、空手打服魔狼王,而自己連隻劍齒虎都對付不了。凌格第一次開始懷疑,騎士並不如自己想像中那樣的強大。

奧斯曼是什麼?他現在也只是名見習騎士,可他的實力,連天空騎士也遠遠不如他。奧斯曼甚至有同雷霆武士一拚之力,他是如何作到的呢?凌格忽然發現,他對自己這個豹子養大的兄弟開始產生了興趣。

這三天的特殊訓練之中,相對而言,最為容易的還是那些普通的騎士。五百頭虎豹之中,居然有四百多頭已經有騎士可以正常的駕御,同他們相比,連雷霆武士們的成績也顯得實在太差了些。

經過三天不斷的努力、閃電豹的看護,以及奧斯曼的幫助,凌格終於成功的爬上了劍齒虎的後背,可他自己心裡清楚,劍齒虎怕的並非是自己,更不會真心的臣服於自己,只是在閃電豹和奧斯曼的雙重壓力之下,牠不得不暫時聽從自己的指揮罷了。

奧斯曼當然也知道這一點,不過對他來說,只要這場戰鬥勝利,這一切都是值得的,至於這些猛獸,牠們的家在山林裡,而不是戰場上。

「奧斯曼,告訴你個好消息,已經聯繫上斯帝亞王子部隊中的雷霆武士了,他們明天會到,大約五十人。」卡尼爾說道。

「那好,我們明天行動,行動一旦開始,就不能停下來了。相信用不了兩天,斯帝亞王子就會知道我們這邊的情況了。」奧斯曼想了想說道。

「我知道,如果不是怕他現在就有所準備,這次會多調些雷霆武士回來的。無論怎麼說,雷霆武士還是菲格帝國的人,不會幫助天朝帝國的王子的。」卡尼爾點頭說道。

「我有些奇怪,你們是如何聯繫上他們的?從我們到這裡開始算,到明天也不過只有七天的時間,一個來回根本不夠用的。」奧斯曼看了一眼卡尼爾問道。

密蘇位於南方郡和東方郡的交接處,而此時斯帝亞王子的部隊還在南方郡的南部,水網地帶。如果是輕騎兵,至少需要走七天的時間,一個來回就需要半個月的時間。

「我們雷霆武士,可以通過雷霆會館裡的雷霆力量,進行遠距離的通信,這也是為什麼各部隊都要配一些雷霆武士的原因。有我們在,不但戰鬥力強了很多,而且通信更加方便了。」卡尼爾笑道,有些話他不能說得太多。

無論從國家還是個人角度上講,卡尼爾對於奧斯曼都不錯,很喜歡這個率直的小伙子。比如現在,他就直接表示想要幹掉斯帝亞王子。

如果從菲格大帝的角度看,奧斯曼這樣作,實在是有些無恥。但卡尼爾是一名雷霆武士大師,他認為奧斯曼這種先發制人的手段還是正確的,只是奧斯曼能作到什麼程度,他就不敢肯定了。

就算奧斯曼真的成功幹掉了斯帝亞王子,也必須保證不被人發現,這可是件很難的事情。

一旦被人發現,不但奧斯曼本身會很危險,就是整個菲格帝國,也會處在一個很尷尬的處境上。

天已經黑下來了,烏雲一層層的疊加在一起,越來越厚,只是這些雲層居然是火紅色的,顯得非常的怪異。

奧斯曼焦急的看著遠處,密蘇的上空已經佈滿了這樣的紅雲,就算沒有血族的人在,蠻族應該已經發現不對勁了。

密蘇城裡,只有米歇爾他們四位魔法師,雖然使用了隱身的魔法,可奧斯曼還是感覺不太放心。一旦被發現,米歇爾四人,根本就沒有逃出來的機會。

天空中,一陣陣低沉而巨大的聲音,從上至下壓了下來。接著,那些紅雲化為一道道流星雨,從天而降,這正是米歇爾最強大的魔法──烈焰流星雨。

「米歇爾在搞什麼?他們只是去偷偷放火,怎麼搞出這麼大的動靜來?」奧斯曼不滿的說道,隨手在魔狼王的頭上拍了一巴掌。

「看來她玩得很開心啊!你看,天上的流星更多了。」凌格全身披掛,坐在劍齒虎的身上。

在奧斯曼的身邊,劍齒虎老實了許多。今天,只要今天一天就足夠了,奧斯曼可從未想過讓這些猛獸真的成為坐騎,那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但願她能逃得掉,那裡面有五萬蠻族人呢!」奧斯曼有些擔心的說道。

「放心好了,有閃電豹幫他們,不會有問題的。」凌格安慰道,他對於閃電豹,絕對是崇拜,他從未見閃電豹打輸過,就算是那些雷霆武士看著閃電豹的時候,也會露出相當謹慎的表情來。

「看那邊,是狼騎兵。」凌格坐在劍齒虎的身上,要比奧斯曼高出許多,更何況,兩人本就在山坡的最高處。

「有多少?」奧斯曼隨口問道,其實他也看到了。

「應該有八千左右,看來這些狼族人,也不全是笨蛋啊!」凌格輕聲說道,看來密蘇城裡的狼騎兵並沒有被全部調出來。

「已經夠笨的了,八千,夠用了,其他的兩千不成問題的。」奧斯曼自信的點了點頭,總要給斯帝亞王子多留點敵人才好。

「狼騎兵的速度還真的比重騎兵要快許多啊!」凌格大聲嘆道,狼騎兵的隊伍不是很整齊,但速度相當的快,看樣子可以同人類的斥候相比了。

如果用八千重騎兵同他們對戰,這仗還真的沒法打。要知道,所有的馬匹,對於狼這樣的野獸,都有一種天生的畏懼感,面對八千隻的巨狼,牠們除了掉頭就跑之外,根本不可能還有其他的表現。

「可以開始了。」奧斯曼用力的在魔狼王的頭上拍了一把,輕聲說道。

「知道了。」凌格興奮的叫道,這樣的打仗,他還從未想到過。他在劍齒虎的頭上重重一拍,一陣虎嘯之聲,傳遍了方圓幾十里。

一陣陣虎嘯豹嚎之聲,從狼騎兵的左側傳來。馱著狼騎兵的巨狼,馬上停住了腳步。在狂奔中,停下腳步,對牠們來說,完全可以做得到。

無數的虎豹,從左側的山林裡竄了出來。在虎豹的背上,各坐著一名身著重甲,手持騎槍的騎士。相對於他們的坐騎,手中的騎槍似乎短了一點點。

一會的功夫,數百隻的虎豹,在一隻黑豹的率領下,出現在狼騎兵的左側,虎嘯豹嚎之聲,此起彼伏。

狼本就是多疑的生物,牠們生性喜歡群攻,恃強凌弱。面對強大的虎豹,又是成群結隊的,自然讓牠們感覺到一絲恐懼。可牠們不是普通的狼,而是生活在狼族地區,一種特產的巨狼,同普通的狼比起來,至少要大上三圈。

「行動!」奧斯曼的眉頭皺了一下,結果沒有想像中的好,那些巨狼雖然停下了腳步,可看牠們的樣子,似乎並不如何害怕那些虎豹,這同奧斯曼想像中的可完全不同。

無論是在山林之間,還是在無名森林裡,虎豹永遠都是要強於狼的,只要可能,狼群絕對不願意去招惹無論體形還是力量都遠強於牠們的老虎,有時候欺負一下豹子倒是有可能的。

魔狼王似乎特別的興奮,仰頭長嘯一聲,緊接著,一百多隻魔狼同時跟著長嘯不止。緊接著,在一聲豹子的咆哮聲中,一百多隻魔狼,在閃電豹的帶領下,從狼騎兵的右側衝了出來。

大約有一半的魔狼背上坐著雷霆武士,這些是今天趕到的雷霆武士,以他們的實力,很容易就制服了魔狼。當然,想要這些魔狼真心的聽從他們,那是不可能的事情,不過奧斯曼並不在意這些,只要今天能將那些狼都驚走,就足夠用了。

魔狼的出現,顯然大出狼騎兵的意料之外。那些虎豹只讓他們胯下的狼群騷動了一小會,可魔狼的出現就完全不同了。

魔狼和那些巨狼,同樣都是狼的一種,牠們之間的語言相通,並且知道對方的實力。在狼族生活的地區裡,同樣有魔狼生存著,可無論他們用什麼樣的辦法,也無法讓那些魔狼成為狼騎兵的坐騎,因而只能使用這種體形比較大的巨狼。

魔狼王興奮的嚎叫著,四爪在地上不停的刨著,時不時的轉頭看一眼奧斯曼。

奧斯曼看了看魔狼王的反應,再看看狼騎兵右側的那些魔狼,他發現,這些魔狼果然都同樣的興奮,至於原因是什麼,奧斯曼也弄不清楚,他對於豹子的生活和習性瞭解的更多一些。

魔狼王似乎不受控制的暴跳起來,緊接著,那些魔狼,在雷霆武士強大的壓力之下,依然一匹接一匹的衝了出去。

奧斯曼一時間呆住了,這同原本定下的計劃,已經完全兩樣了。本以為那些虎豹出場,狼騎兵的坐狼應該嚇得不輕,哪知道反應很差,倒是這些魔狼,像吃了興奮劑一樣,亂跳亂嚎。

那些後背上沒有雷霆武士的魔狼,早已經衝向了狼騎兵,背上有人的魔狼,也亂跳不止,顯然不想在原地看熱鬧了。

「衝!」奧斯曼大吼一聲,跨上魔狼王,魔狼王興奮的嚎叫著,向山下衝去,劍齒虎則不明所以,也跟在奧斯曼的身後,向狼騎兵衝了過去。

在幾百米外,成片的風刃,向狼騎兵的陣中飛去。魔狼嚎叫著,興奮得毛都豎了起來,奧斯曼實在是看不明白牠們為何如此開心。

反觀那些巨狼,馬上各自圍成一團,一會的功夫,八千狼騎兵被硬分成了十幾個小團伙,有些退到一邊,有些則嚎叫著向魔狼衝了過去。

巨狼背上的狼騎兵,已經完全無法控制這些發了狂的巨狼。

狼本就是群體動物,就算是將牠們馴化成坐騎,牠們也自然而然的劃分成一個個團伙,有自己的狼王。

很明顯,現在這十幾個團伙,就是這些狼分出來的群體。其中大約有兩個團伙,一千五百匹的巨狼,開始準備向魔狼反擊,而其他的狼團伙,顯然是準備看熱鬧了。

狼騎兵的將領一看不好,馬上大聲的下達命令,狼騎兵紛紛從巨狼背上跳了下來。

狼族人對於狼的習性還是相當瞭解的,現在已經不是蠻族同人類的戰爭了,而是這些巨狼同魔狼之間的戰爭。很顯然,魔狼同其中兩伙的巨狼群有仇,仇狼見面,也一樣是分外的眼紅啊!

在野獸的世界裡,最會記仇的動物就是狼了,就算過上十幾年,牠們依然能夠一眼認得出過去的敵人。

像這樣團伙之間的仇恨,絕對是不死不休的,而且不允許任何其他外來者插手其中。此時,這些狼的本性已經完全被發揮出來,就算牠們受過軍事訓練,此時也沒半分用處了。正是因為這個原因,狼族的將軍才下令放棄那些巨狼。

這些已經被仇恨沖昏了頭腦的巨狼,才不會想起如何同主人配合呢!在牠們的心目中,只留下報仇了。

奧斯曼也從魔狼王身上跳了下來,他是最先反應過來的人。對於狼的脾氣,他瞭解的雖然不是很多,卻也不下於狼族。

本來準備戰鬥的雙方,此時只能乾瞪眼看熱鬧了,這個結果讓奧斯曼也很吃驚。很顯然,這些魔狼同狼騎兵的巨狼是有仇的,而且還是那種不死不休的刻骨仇恨,此時是沒人可以分得開牠們的。

~第八章~

奧斯曼向四周看了看,魔狼同巨狼戰鬥的場地需要很大,眼前這一片空地是指望不上了。有狼群在的地方,想讓戰馬衝鋒,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事情,必須另找一條路。

現在可以說是一個相當好的機會,狼族的個體作戰能力,同巨人族相比,相差的實在太多。狼族的戰士,同人類戰士相比,就算稍強一些,也強得有限。而且,自己帶來的,全是身著重鎧的重騎兵。

如果能讓這支重騎兵發揮出衝擊的力量,八千對八千,奧斯曼有足夠的信心,在極少的代價下,拿下這批狼騎兵。

在奧斯曼這邊,不但擁有八千重騎兵,而且還有六十位雷霆武士。同巨人族戰鬥的時候,雷霆武士的力量,還無法得到最大程度的發揮。每一名巨人戰士,至少有能力接下雷霆武士的全力一擊,可狼族戰士,卻沒這樣的能力。

「凌格,那邊,準備衝鋒!」奧斯曼回頭大聲叫道。他所指的地形並不好,需要越過一個小山坡,山坡下站滿了從巨狼身上跳下來的狼族戰士。

對於重騎兵來說,速度是關鍵,可由於全身的重鎧,讓馬匹的速度無法同輕騎相比,只能保持在足夠衝擊力量的速度之下,讓重騎兵的馬匹登上山坡再衝鋒,的確有些為難牠們了。

不過奧斯曼此時別無選擇,眼前是最好的戰機。正面的戰場上,已經成了魔狼和巨狼表演的舞台,戰馬根本無法通過。也許正是這個原因,那些從巨狼身上跳下來的狼族戰士,並不驚慌,只是遠遠的看著狼群之間的決鬥。

「好吧!」凌格看了一眼地形,他知道,奧斯曼也是無奈。

本來正面是最好的選擇,那裡一馬平川,最適合重騎兵發揮力量。可此時,那裡已經成了狼的戰場,事情總是會出現一些意外的,只是這次的意外,連奧斯曼也感覺有些無奈,誰知道這些狼之間,還有仇呢!

凌格命令身後的傳令兵,開始揮動大旗,利用菲格帝國的旗語,進行遠距離的下達命令。奧斯曼沒有接受過正規騎士的學習,因此有些東西,他還不瞭解,只能由凌格幫助他完成。

旗語剛剛結束,遠處已經傳來了「隆隆」的馬蹄之聲,八千重騎兵前進的馬蹄聲,讓大地為之震撼。

「衝鋒!」帶隊的縱隊長,將長長的騎槍斜指向前方的天空。

在他的位置上,只能看到那座不高的小山坡,卻看不到山坡後面的狼族戰士。不過,這沒什麼,有奧斯曼,以及數十位的哨兵,為他們隨時觀察著狼族戰士的動向。幾十位雷霆武士,放棄了戰馬,已經等在半山坡的位置上,只要大隊騎兵一到,他們將作為前鋒,向狼族戰士進攻。

隨著「隆隆」的馬蹄聲,重騎兵開始催動戰馬,將速度提升到最快。重騎兵不僅僅是士兵全身著重鎧,連馬匹也包著皮甲,馬身的前半部分還裝著鐵甲,防禦能力提升到最大。

當然,這樣的防禦能力,在巨人族戰士面前,作用並不是很大。巨人族戰士的戰斧、戰錘重量都在四十公斤以上,在這樣的重武器面前,只要被正面打中,即使有再厚的鐵甲,也無法阻擋那股強大的衝擊力。即使是重鎧保持完整,裡面的人和馬,也無法承受那股大力,會被震得七孔流血,不死也殘了。更何況,再好的重鎧,也不可能在重武器下,保持完好的,重騎兵往往會被變形的鐵甲硬生生的擠死在鐵甲裡面。

可此時不同,面對的不是蠻族中最具戰鬥力的巨人族,而是相對比較弱的狼族。狼騎兵可以憑藉著巨狼的威力,讓重騎兵變成重步兵,再藉著巨狼的速度和靈活性,慢慢的屠殺這些落馬的重騎兵。

然而,現在卻整個變換了角色,狼騎兵成了步兵,雖然他們的靈活性和速度,並不比在巨狼身上差,可他們的防禦能力,根本無法同巨人族相比。

一名狀態完好的重騎兵,面對一名沒有騎乘巨狼的狼族戰士,絲毫不會落在下風,甚至還要佔一點點的便宜。

狼族戰士一般使用的是長爪,有些也喜歡使用自己的爪子,雖然靈活性比較高,可殺傷力就小得多了。普通的皮甲,可以被他們抓破,但當他們面對重騎兵的重鎧時,就顯得無能為力了。

一直到重騎兵的前鋒衝上小山坡,山坡下的狼族才發現大事不妙。沒有巨狼的狼騎兵,其作戰能力降低了差不多一半,靈活性當然是更強了,可直線的跑動速度,卻未必能比得上重騎兵。

「殺……」騎槍高高舉起,接著放平,緊緊的夾在腋下,帶隊的大隊長,高呼著從小山坡上衝了下去。

幾十名雷霆武士,跑在隊伍的最前面,他們從山坡上向下狂奔,速度比重騎兵還要快上少許。

狼族戰士愣了一瞬間,馬上狂呼起來,手裡的刀劍舉起,後排的開始後退。狼族戰士,本身就是騎兵,自然對於騎兵作戰的方式有一定的瞭解。

從東方郡進入南方郡,他們經過了近一個月的戰鬥,同人類的各個兵種都接觸過。只是在他們的眼裡,人類的騎兵戰鬥力極差,遠不如步兵反抗的強度大。他們並不知道,在以前的戰鬥之中,是他們胯下的巨狼將騎兵的戰馬驚走,才會輕鬆的取勝。

在人類軍隊之中,重騎兵是最具有攻擊性的部隊。即使是在西方郡,同巨人族作戰之中,重騎兵也是主力。不過巨人族身後的力量、武器都足以保證他們,可以直接同衝鋒的重騎兵作正面的衝撞。

狼族則不同,他們的身體同人類差不多,根本無法同強壯的巨人族戰士相比。失去了巨狼的支持,人類依靠戰馬的速度和全身重鎧的重量所產生的強大衝擊力,是狼族戰士從未試過的。

幾乎沒有任何的阻擋,前排的騎槍上,每柄都掛著至少一具狼族戰士的屍體,有的甚至在騎槍上掛了一串的狼族戰士,屍體的重量將騎槍的槍頭直壓到地面上,失去了騎槍的作用。

站在山坡上的奧斯曼一皺眉,狼族戰士的戰鬥力,比他想像中的實在差太多了。難怪斯帝亞王子,可以用一比一的代價,幹掉了三萬狼騎兵,如果失去了那些巨狼,狼騎兵的戰鬥力並不比重步兵強。

「殺……」衝在最前面的重騎兵大隊長,已經穿透了狼族戰士的防線,繞到了他們的背後,劃了一個弧線,從另一面再次突入狼族戰士的隊伍之中。

一陣狼嚎傳來,有個沒有參戰的狼群回應著,牠們向人類的戰場上張望著,又回頭看了看魔狼同巨狼之間的戰鬥。

魔狼的數量不多,只有一百多頭,但牠們有組織、有紀律,配合得當,個體戰鬥力強,同時擁有施放魔法的能力。雖然面對著近兩千隻的數個巨狼群,卻絲毫不落下風。

不過一刻鐘的時間,場地上已經滿是巨狼的屍體,魔狼除了有幾隻受傷外,整體幾乎沒有損失。以魔狼和巨狼之間的差別,奧斯曼實在想不通,牠們之間如何會結下仇恨的。

在豹子的世界裡,普通的豹子絕對不會同閃電豹結仇的,那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實力相差太大了。

魔狼和巨狼之間也是如此,一隻魔狼,可以輕鬆對付至少五隻巨狼,而一百多隻有組織的魔狼,就算對付幾千隻的巨狼,也是游刃有餘。

一次風刃齊射,至少可以射倒上百隻的巨狼,無論在力量、速度、敏捷程度上,魔狼都佔有絕對的優勢。

今天的情況有些特殊,那些巨狼是受過狼族訓練的,牠們之間的配合也相當不錯,只是同魔狼比起來,要差很多。但數量上的差距,還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彌補品質上的差距。

本來,另外幾個巨狼群,同魔狼並沒有仇,牠們只是站在一邊看熱鬧。只一會的功夫,自己的同伴,已經有幾百隻倒在地上,眼看是活不成了,狼群開始騷動了起來,先後又有四個狼群投入了戰鬥,很快,越來越多的巨狼群加入到同魔狼的戰鬥之中。

當所有的巨狼全部投入戰鬥之後,魔狼的日子就不好過了。狼雖然是群居的動物,但一群狼的數量,一般都是在幾十隻到幾百隻之間,上千隻的狼群是很少見的。

這次,居然聚集了八千隻巨狼,如果不是因為狼族的原因,那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奧斯曼看得出來,同魔狼王有仇的,只是其中的兩個巨狼群,數量不過一千多隻,再加上牠們的朋友,也不過兩千隻左右。

現在倒好,所有的巨狼全部參戰了,雖然巨狼群之間,也有爭鬥,可牠們還是一體的,看到情況不對,全部投入戰鬥,支援自己的同族。

奧斯曼搖了搖頭,數量的確可以彌補品質。魔狼在個體上,不知道要強於巨狼多少倍呢!可在八十倍的敵人面前,魔狼絕對討不到好的。

轉眼之間,一百多隻魔狼,已經淹沒在巨狼群中,狼嚎之聲連綿成片,對進攻中的重騎兵也有很大的影響,胯下的戰馬有些受驚了。

好在距離還很遠,而且正處在戰鬥之中,大部分的戰馬依然可以保持戰鬥狀態。失去巨狼的狼騎兵,在重騎兵的幾次衝刺之後,已經開始全線潰逃了。

狼騎兵雖然失去了巨狼,可他們本身的速度居然也相當的快捷,一會的功夫,已經跑出兩里之外,後面的重騎兵緊追不捨,這樣的機會實在是太難得了。兩名縱隊長,根本不需要別人來指揮。

第一軍團裡的指揮官,都是有著一定實戰經驗的軍官,論指揮才能,比那些雷霆武士可要強上許多呢!這樣的好機會,自然不會放過。

「凌格,你帶隊去追殺狼騎兵,記住,不要讓他們進密蘇城,要向南方郡趕,可以不必殺光他們!」奧斯曼大聲叫道。

「沒問題!」凌格一催胯下的劍齒虎,劍齒虎長嘯一聲,向逃命中的狼族戰士追去,牠的速度遠要比戰馬快,而且有些奔馳中的戰馬一見到牠,自動躲得遠遠的,有些較沒膽量的,更是當場臥倒在地。

「鮑伯、卡尼爾大師,我們殺狼!」奧斯曼大喊一聲,抽出黑刀,接好刀鞘,向狼群中衝去。雖然魔狼並不真正的向奧斯曼服輸,可奧斯曼還是準備幫牠們一把。

閃電豹和黑豹興奮的嘶吼著,率先衝入狼群,引得巨狼群一陣騷亂。不過成群的巨狼,不同於獨狼,即使是虎豹,也不會讓牠們退卻。

奧斯曼揮舞著黑刀,如同一道閃電一般,不停的在狼群中閃過。在他經過的地方,一片片巨狼屍體,碎片散落著。鋒利的黑刀,劃過之處,無論是劃到巨狼的什麼部位,結果全是一樣。

閃電豹長嘯一聲,一大片的連環閃電出現在空中,猛的落下來,幾十隻巨狼同時被閃電擊中,在地上打了幾個滾,便一動不動了。

奧斯曼也感覺熱血沸騰起來,他同黑豹一直生活在山林之間,也同狼群打過交道,可從未有過如此大規模的戰鬥。

血液裡的好鬥因子開始激烈的運動起來,奧斯曼感覺自己的眼珠又開始發紅了,上一次是在京都的皇宮裡,被血族人的魔法刺激後,他就有過那樣的感覺。

奧斯曼並不討厭這樣的感覺,他知道,無論是人還是獸,一旦進入這種狀態,戰鬥力都要比平時高出許多來。

雷霆武士的力量是強大的,魔狼是凶狠的,閃電豹更是興奮的全身毛都豎了起來。巨狼相對於普通的狼,要大上許多,可同這些生物比起來,又顯得弱小了許多。

八千隻巨狼,從數量上來講,已經完全佔據了優勢,可在戰鬥力方面,就差得太多了。牠們除了靠自身的力量、速度之外,不可能像人類那樣,有更好的戰鬥方式。因此,牠們的數量雖然多,雷霆武士們並未感覺到如何吃力。

卡尼爾感覺很好笑,這個時候,他們應該作為重騎兵的引導者、主力,去攻擊逃命中的狼騎兵,可現在,卻在這裡幫著魔狼打群架。

看著遠去的狼群,奧斯曼傻傻的笑了起來,黑豹同奧斯曼一樣全身是血,已經有數處抓傷,可這對於他們來講,已經不算新鮮事了,根本不必太在意。

一百多匹魔狼,有十二匹永遠的倒在地上。雷霆武士的樣子也很難看,全身上下,被巨狼的血厚厚的裹了一層,根本看不出誰是誰來。

所有的魔狼,包括魔狼王在內,都帶著或多或少的傷痕。除了閃電豹之外,連雷霆武士都不能倖免。

卡尼爾第一次感受到野獸的力量,八千隻巨狼,攻擊力之強,已經遠遠超出他的想像。巨狼不計傷亡,不知道懼怕,前仆後繼,直到黃昏的時候,在這片空地上,已經留下了三千多具巨狼的屍體。

閃電豹果然厲害,那些巨狼,似乎天生就對牠有所恐懼,因此牠受到的攻擊是最少的。而牠的連環閃電,攻擊速度最快,殺傷面積也最大。閃電豹自己,殺傷了四百多隻巨狼,是戰果最好的一員。

奧斯曼的成績也不錯,鋒利的黑刀,在屠殺巨狼的過程中,起到了相當大的作用,只要被黑刀沾上的巨狼,非死即傷。

「我們該出發了,凌格已經派人送信過來,他們已經成功的將密蘇城裡的蠻族趕向了南方郡,相信幾天後,蠻族大軍就會收到密蘇被燒的消息。」鮑伯走過來說道,奧斯曼手中的武器,成了辨識他身分的標誌。

「那些狼騎兵還有多少活著?」奧斯曼問道。

「密蘇城裡一共有一萬狼騎兵,這次出動了八千,活著回去的不足一千人,其餘的兩千狼騎兵,在劍齒虎的配合下,連反抗的機會也沒有。在中午的時候,他們已經放棄了密蘇城,在去東方郡的路口,同凌格率領的重騎兵打了一場硬仗。」鮑伯說道。

「我們的傷亡如何?」奧斯曼嚇了一跳,讓八千重騎兵同四萬多的蠻族正面衝突,那可是大大的不妙啊!

「我們傷亡不大,大約在一千人左右。米歇爾幹的很徹底,現在密蘇的火還沒有熄滅呢!」鮑伯笑了笑,剛聽到這個消息的時候,他的反應同奧斯曼一樣。

「哦?凌格好大的本事啊!」奧斯曼奇道,難道這裡的蠻族這麼差?從西方郡回來後,奧斯曼一直對蠻族戰爭有些恐懼,巨人族戰士那強悍的實力,給他留下太深的印象了。

可在這裡,連續兩次戰鬥下來,讓奧斯曼有些無法適應。狼騎兵的戰鬥力並不如何強大,去除了坐騎的因素,同等數量的重騎兵,完全可以佔據上風。

讓奧斯曼一直頭疼的就是如何對付那些巨狼,十二萬的狼騎兵,擁有十二萬匹巨狼,這些東西真的很難辦。

巨狼的戰鬥力,在奧斯曼和這些雷霆武士眼裡,自然不算什麼。可對於普通的騎士、戰士,巨狼的威脅還是相當大的。而且有牠們在,那些戰馬完全不起作用,騎兵的威力根本無法發揮出來。

好在這樣的問題,應該讓斯帝亞王子去頭痛,自己只要將這些蠻族全部趕向南方郡,並且讓狼族知道他們目前的狀況就可以了。

「奧斯曼,你認為,蠻族會不會逃跑?」鮑伯泡在河水裡,看著半閉著眼睛的奧斯曼問道。

他們剛剛找到重騎兵部隊,就讓米歇爾趕了出來。全身沾滿了厚厚的狼血,那股刺鼻的味道,實在讓人想吐。米歇爾可受不了這種味道,因此包括奧斯曼在內,所有參加了狼戰的人,全都被趕到了這裡,其中也包括黑豹。

奧斯曼半靠在黑豹的身上,兩人享受著水流帶來的清爽,一顆心已經飛到北方郡的山林之間。

「應該不會的,他們有足夠的兵力,只要在短時間內擊敗斯帝亞王子的部隊就可以了。從數量上講,這次蠻族佔著上風。」奧斯曼說道,原來戰鬥力差這麼多啊!

難怪巨人戰士只有幾萬人,聚甲、利爪和狼族都是十萬甚至幾十萬,他們的個體戰鬥力並不如何強大,而戰爭手段比起人類來,差得太多了。

第一次蠻族戰爭,大約是兩千年以前的事情,在大自在神剛剛離開這片土地之後,蠻荒七族突然出現在人類的領地之中。

兩千年過去了,人類發展最快的就是戰爭,無論是武器、裝備,還是戰爭的手段、方法,人類都是進步最快的。

也許正是這個原因,在這次蠻族戰爭之中,只有剛開始的一個月,各軍團在沒有任何心理和物資準備的情況下,才被蠻族殺得無還手之力。

當人們發現,蠻族並不如想像中強悍的時候,一切開始發生了變化。首先是北方郡,北方軍團擁有十萬人的軍隊,面對的是同等數量的聚甲人,在渡過最初的一個月後,北方軍團在不多的支援下,已經完全能夠站穩腳跟了。

當第三軍團支援部隊到了北方郡的時候,曾經一度向聚甲族反攻,直到離開京都的時候,又得到新的消息,說是聚甲人同樣也得到了十萬人的援軍,才不得不調動第一軍團的一部分。

北方郡的戰鬥,一直是以一比一的軍事對比進行戰鬥的,在這種軍事對比之下,人類軍人雖然稍有不如,可相差的並不多。

南方郡戰事失利,主要原因在於狼族、血族、飛鷹族和驅獸族四族的加入,而且對狼族的狼騎兵,人類軍隊一時間還找不到對付他們的好辦法。

這次的密蘇戰,是蠻族戰爭以來,第一次出現了以少打多,並且取得勝利的戰役。奧斯曼覺得,數量最多的狼騎兵,在失去巨狼的支持之後,其戰鬥力之弱,要遠低於四方軍團的戰鬥力。

如果斯帝亞王子能想出對付巨狼的辦法來,南方郡內的蠻族,還真的未必能打得贏擁有二十萬大軍的斯帝亞。更何況,從前一段的戰事來看,斯帝亞的確是有些才能,指揮戰鬥絕對是把好手。

這可不行,必須想個辦法,將這傢伙永遠的留在南方郡!奧斯曼對於敵人,是絕對不會手軟的。他知道,那個斯帝亞也同樣沒安好心,讓自己帶著一萬重騎兵,穿過蠻族控制的千里範圍,去攻擊他們的後勤密蘇城,那根本同送死沒什麼兩樣。

這一千多公里的範圍內,擁有蠻荒四族近十五萬大軍,想要通過,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斯帝亞王子,就是要讓奧斯曼去送死。

「逃跑應該不會,只是如何讓他們打上一架,才是關鍵。」奧斯曼說道。

「你有什麼好主意?」鮑伯問道。

「我們來這裡的任務是什麼?」奧斯曼問道。

「攻下密蘇,燒掉蠻族的所有物資。」鮑伯一邊回答,一邊若有所悟的點了點頭,只是這個主意好像太缺德了一些,而且將來可能也會有麻煩的。

「你真的準備那樣作?」鮑伯扭頭看著奧斯曼問道。

「當然,如果我們能安全的到達西爾克多的話。」奧斯輕輕的點了點頭,對付自己的敵人,用任何手段他都不會覺得可恥的。

「從這裡到西爾克多,有四萬狼騎兵,最好的辦法,自然是將他們調去對付斯帝亞。不過我還想不出有什麼辦法能作到這一點,如果不能調動他們,就必須將他們消滅,而靠我們目前的七千重騎兵,根本是作不到的。」奧斯曼輕聲說道。

奧斯曼現在才發現,學習指揮和真正指揮,這完全是兩回事。自己必須為這七千多名將士的生命負責,除了他們,還有六十幾位雷霆武士,雖然他們擁有強大的個人戰鬥力,可在戰爭之中,根本不會存在無敵的勇士。

擁有巨狼的狼騎兵,從速度上講,已經佔盡了優勢。同樣是騎兵,擁有巨狼為坐騎,讓人類的騎兵變成了步兵,使雙方面的戰鬥力再一次拉大。

看來暫時還不能讓魔狼牠們回到東部山脈,沒有牠們的幫助,騎兵根本發揮不出應有的效率。可再仔細想想,就算自己擁有魔狼真心的幫助,也未必就有把握對付巨狼。

從個體上講,魔狼無論是能力還是威勢,都遠強於巨狼,可當巨狼的數量達到一定程度的時候,這種差距就顯得微不足道了。

八千隻巨狼,已經有足夠的勇氣挑戰狼中之王了。而接下來面對的,將是四萬隻巨狼,是上次戰鬥的五倍。就算有自己和雷霆武士幫忙,只怕也不可能打贏那些巨狼的,更何況,在巨狼的身後,還有四萬名狼族戰士。

這仗看來不太好打啊!奧斯曼感覺有些頭疼,蠻族的確各有特色──巨人族超強的個體戰鬥能力、血族那詭秘的血魔法、飛鷹族空中奇襲的本領,狼族相對要弱一些,可他們有巨狼助戰。

另外幾個種族,到目前為止,奧斯曼還沒機會見識,相信他們也應該擁有自己的特殊能力。蠻荒七族,在智力上講,除了血族之外,都遠不如人類聰明,可他們與生俱來的本能,卻不是人類能夠相比的。

在書中記載的第一次蠻族戰爭之中,人類的數量同蠻族相差無幾,包括平民,也包括軍隊。可蠻族幾乎是全民皆兵,在這一點上,要遠強於人類。

不過,當時正是人類社會最為強盛的時候,大自在神雖然離開,全大陸的魔法師數量極多,而且擁有比現在強大得多的魔法能量。而在武士方面,多的是擁有強大武力的聖騎士和大批的天空騎士。

正是因為有這麼多高等級的騎士,以及幾十萬的魔法師,才能夠取得第一次蠻族戰爭的勝利,只是人類為此付出的代價似乎太高了一些。

經過了兩千年的發展,人類的數量已經超過當年的幾十倍,軍隊的數量也同樣多了許多,但個體實力上,卻已經遠不如當年。

不過人類可以利用自己的智慧,彌補個體戰鬥力上的不足,而且人類還擁有像雷霆武士這樣能力不下於聖騎士的戰士,可惜沒有足夠多的魔法師,否則第二次蠻族戰爭,將是件非常輕鬆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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