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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光島嶼》第57章
森澤外篇

 1

 「有種東西在心裡成長發酵,在被理清之前,那是十四歲那年他無法明白的情感。」

 第一次聽搖滾的時候,聽到單個聲道裡傳來沉重而又踏實的琴聲。混合著鼓點,一下又一下,仿佛敲打著心髒。

 然後知道了一個叫做貝司的樂器。

 十四歲那年,看中一把上千的電貝司,想要到每天放學就趴在琴行的櫥窗外面看。

 木色的,四弦。

 那個琴行很大,貝司,吉他,鼓,還有各種常見樂器,零零散散,幾乎都有。這麼多種裡,他偏偏只愛貝司。用之後他自己的話來說,他像是天生就要成為一個貝司手似的,像是種宿命。

 直到有一天,再去琴行的時候,原本掛著那把貝司的位置上換上了另外一把琴。

 他急急地跑進去,看到一個男人在試鼓。

 說起來,這個男人每天都能見到。有時候看到他教孩子敲鼓,或許是爵士鼓老師。看上去是沉默的凶巴巴的樣子,但是對孩子卻很溫柔的樣子。有時候運氣好,店裡沒有人,就能恰好見到他自己練鼓。帥氣地不得了。

 他突然想到那時候的自己。如果有這樣的一個鼓手,那麼,他需要的,是一個更強的貝司手。

 看到他走進去,男人就停下了。站起來問他有沒有什麼想買的。

 “原先,放在那裡的那把琴呢?”

 男人順著他指過去的方向看,“你說那把貝司嗎?已經賣掉了。”

 他很沮喪,轉身就走了。甚至連一聲謝謝也沒有說。

 這就是他們的第一次見面。那個男人是吳昀森,而他是林澤宇。

 之後,他再也沒有去過那家琴行。

 初中畢業之後,他就再沒有念書。到處打工,積攢了很久好不容易買了一把還算不錯的貝司。之後的日子裡,不是在外面打工,演出,就是在家裡彈貝斯。好像永遠沒有厭倦的時候。對於貝司的迷戀,已經超過了一切。

 有時候也會想起琴行裡的那個男人。想象自己什麼時候能和他那麼好的鼓手一起演出的話,就好了。

 曾經在學校的時候就沒有朋友。古怪的個性,不和任何人說話。而那時候的女孩,似乎偏偏喜歡他這樣不說話沉默的男孩子。有人給他寫過情書,也有人給他送給禮物,他全部原封不動地堆在桌肚裡。

 久而久之,沒有女生再給他寫卡片送禮物。

 他那一桌的情書和禮物,直到畢業了,都沒有帶走。

 即便是加入了學校了搖滾社團,但因為沒有朋友,並沒有人和他組團。

 他只是背著貝司,看哪個樂團臨時缺貝司手,晚上就去墊墊場子。

 然而誰都不會預料到,三年之後的他們,還能再見。

 那是在BellBar。聽說演出缺貝司手,他就去了。

 在那裡,他再次見到阿森。然而三年前那個突兀而倉促的相見,是那般不值一提,以至於阿森再見到他的時候,已然已經不記得。

 那一晚的合作很默契。觀眾也很high,最後他和阿森重新返場,合作了一段SOLO。

 那是他第一次有機會和阿森合奏SOLO。

 當那個吉他手拍拍他的肩膀誇贊的時候,心裡有那麼些得意。

 一個樂團一向需要一個極佳的貝司手,其次是鼓手。而這兩者的配合又是尤其重要。這樣的默契,不是憑白得來的。

 曾經那麼久,每次在琴行外面呆呆地望。有時候看著琴的時候,都能聽到裡面那個男人打鼓的聲音。還能有誰,比他更熟悉那個男人的鼓聲。

 阿森的雙踩很快;阿森握鼓棒的左手有些習慣性地偏前;阿森轉鼓棒的花樣有幾種,這些統統知道。如果說三年前,是自己不夠強大,那麼現在,他就有足夠的信心自詡。

 一天之後,得知了昨天一起表演的那個團要招正式的貝司手。於是,他背著貝司去了。

 進門的時候看到阿森倚在窗邊抽煙。

 那個主唱看上去悶悶的,只記得叫小光。他問:“你多大了,18?還是20?還在念書?”

 他戴著唇環的嘴微微扯開,“17,沒在念了。所以,什麼時候需要一起排練或許演出都可行。要不要現在再彈一下?”

 阿森從後面走上來,手裡夾著一支三五,“不用……那就,一起吧。”

 那是他正式加入樂團時候的場景。

 那年,阿森二十四,他十七。似乎還足夠年輕,但卻已經相當強大。

 在幾年之後再回想當年的這一幕,仿佛宛如昨天一樣,清晰、深刻。

 他那時候只是知道,如果不是因為阿森,如果不是他那麼出色的鼓,他不會加入那個樂團。

 見到阿森的時候,他只是和自己很像,像同類。所以,那必定會是個能夠懂得他的人。

 有的情感就是這樣,要埋藏很久,發酵很久,才會慢慢抽絲剝繭般浮現出脈絡來。那是十四歲那年,他不能明白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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