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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歲時候的我,你還記得嗎。身邊的人就和抽過的煙一樣少。」
那天,在距離BellBar不遠的小區裡,租到了一間二十來平米的團練室。在安頓好團練室之後,四個人出去吃了飯。
也就是在這個時候,陸嶼光為樂團起了名字。叫島。
於是,他們在Bell演出的時候,陸嶼光總會以“大家好,我們是島”來開場。那似乎帶著些熱血沸騰的味道。之前從來沒有想過可以真的擁有一個團,然後一起演出。
十五歲擁有第一把貝司到現在,不過是兩年的時間。兩年裡,斷斷續續地寫過一些曲子。有幾首還真的花了大心思認真地去做了。但是從前,從未想過會有團。可能是少年時候一向的秉性,所以才一直認為,不會有人願意和自己這個的奇怪家伙玩團吧?
當把曲子拿出來給他們聽的時候,似乎他們都很驚訝。
阿澤說:“是我以前寫的曲子,詞還沒有填。”或許可以用吧,既然現在有團的話。
那晚,陸嶼光將帶子帶回去了。
在回家的夜色裡,阿澤和阿森並肩走在一起。
阿森從懷裡掏出一盒三五,抽出來一支點燃。看到阿澤注視的眼神,將煙盒遞了過去。
猶豫之後,還是拿出一根。阿森替他點上。
吸了一口。凜冽的煙草味道立即倒灌進喉管。連忙停下來咳了兩聲。
阿森詫異地拍拍他的背,“你還好吧?以前沒抽過?”
肩膀隨著咳嗽輕微地聳動兩下,感覺寬大的手心撫著他的脊背骨,有點溫暖。
一手夾著那支煙,有些拙劣地解釋道,“抽不慣三五而已。”
其實,原本就沒有抽過多少。只是在十四歲那年,買過一包淡淡的中南海。還是拜托別人幫他買的。因為任何超市店面,都不會把煙賣給一個十四歲的未成年。
那盒中南海到最後似乎還沒有抽完。
如果還有,或許就是十六歲的時候,在一個酒吧演出結束之後,別人遞給他一支進口的Hi-lite。
只不過抽過那兩種煙,加起來不過幾支而已。
他的回憶就是這樣的單薄。身邊的人,比抽過的煙還要少。好像有點寂寞。但好在習慣了。沒有被關心過,沒有被在意過,沒有被認真地交往過,這些甜蜜而溫暖的感覺一次也沒有嘗過。這樣也好。這樣總比嘗過一次而又再得不到,癡癡貪戀的好。
但是回頭想想,還能有哪種煙,會更適合眼前這個深沉而又溫和的男人呢?不說話的時候,像冬天裡的風一樣凜冽;待人好的時候,又是落日也追趕不及的溫暖。
“你的貝司彈得真不錯。”男人在風裡吐出一口煙圈來,贊歎著,“什麼時候開始玩的?”
聽到贊揚的時候有些不習慣,雖然很高興。他頓了頓,低頭著,“十四歲。”
“唔……十四歲,是十年前的我啊。”阿森無奈地笑了,像是感歎自己青春不再似的。
在那一刻,阿澤有種沖動。想要開口問,‘你還記得十四歲的我嗎?就是那個買不起貝司的孩子。’
只不過,話在要問出口的時候,就夭折在喉間。
不必問這些往事了吧。他必定是不記得的。
走到某一個十字路口的時候,男人揮手和他道別。
他們順路的這段路線,之後每日都一起走。到了那個十字路口的時候,就分道揚鑣。
阿澤在告別阿森之後,拐進路邊的一個便利店。
在收銀台前站定,“給我一包三五。”
“三五今天沒有了。”
勉為其難地抬起頭,看了看。眼神擦過一個熟悉的包裝,那是他十四歲時候的中南海。
是記憶單薄地可憐的十四歲。
“那……七星吧。”他摸出口袋裡的零零碎碎的錢。
仍還是未成年。可是再也沒有人會把他認作未成年。時常套著一條有洞的褪色牛仔褲,帶著唇環。他和三年前已經截然不同。只會被認作是游手好閒的小混混罷了。
買了煙並沒有立即回家。
而是蹲在那個十字路口的拐彎處抽了一根。
從來不介意抽什麼煙。什麼抽地舒服習慣,什麼都好。
就像看過形形色色的人,最終都不會有交集,甚至連個照面都不用打,就直接擦身而過。
總是像在流浪,從來不知道自己的根在哪裡。
很自由,但很寂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