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攝魂怪
第一章 我的快樂生活
我不知道我是誰,事實上,也許我本來就沒有名字。
因為我的種族是攝魂怪。
而我們攝魂怪之間的交流則不需要稱呼姓名,因為,我們從不會認錯誰是誰。
我居住在北海寒冷水域中的一個小島上,我的家是一座巨大的城堡,它坐落在小島的中央,四周臨海,擁有著威武高聳的圍牆,氣勢逼人,不可侵犯。
在外界,人們都稱呼它為:阿茲卡班。
這裏……是個美好的地方,用人類的話來說,應該稱它為「世外桃源」,在這裏,我和我的族人們安居樂業,我們有房子,有領地,還有圈養著的食物,家養小精靈打理著城堡中的一切日常事宜,我族的生活萬分幸福美滿,有滋有味。
在這裏,我們全族上下從事的都是同一個職業,我們是天生的看守人,任何頑固的,不服管教的,心存僥倖的罪犯,在我們的「諄諄教導」之下,都會對自己曾經的所作所為痛不欲生,哦不,是痛改前非。
只可惜,他們大部分的人,都只能下輩子再去改正了,因為從他們被投放進來的那天開始,他們就已經淪為了我族的食物,任何想要搶走我族圈養著的食物的人,都是我族的敵人!
面對敵人,我族一向辣手摧花,哦不,是人道毀滅!
所謂人道毀滅,就是指以最低的受痛苦程度結束某一個體的生命,在這一方面,我族至始至終都感到很自豪,因為我族是最為和藹可親的種族,只須輕輕一個吻,揮一揮衣袖,不帶給你任何痛苦。
作為……一個在我族黑斗篷下成長的攝魂怪,本怪一向勤勤懇懇,對待工作崗位認真守職,鞠躬盡瘁,死而後已,對待親人……全城堡的我族人民他都是我的親人!
本怪從不動搖自己熱愛我族的精神,只是,在本怪執著堅韌的內心中,還存在著一個小小的疑惑。
我不記得我是怎樣誕生的,又是被誰繁衍出來的,我沒有以前的記憶,似乎從我有意識以來,我就已經是個模範的看守人了。
而且,我還是個小隊長!
在我所管轄的範圍內,任何食物我都有優先品嘗權,任何初次被投放進來的食物我都享有「初夜」權,哦,那些新鮮的食物最為美味,嘗多了,就會逐漸乏味掉。
然而,最極致的美妙,就是一口氣吸走那個最原始的東西,可不知道為什麼,我對這一點卻有些反感,再加上族裏有上級規定,不許隨意吸食食物的靈魂。
我想,這大概是因為我們進行的是圈養活動。
所謂圈養,其實就是一種可持續發展戰略,我們需要人類的快樂作為食物,但是,如果為了品嘗最極致的美味——靈魂,而殺死了我們所圈養的人類的話,那就沒了可以長久壓榨出來的快樂,來享用了。
殺了下金蛋的母雞,這是傻子才做的事情,雖然雞肉要比蛋黃好吃多了。
我所管轄區域裏的所以犯人,都是我的母雞,我會好好待他們,讓他們溫飽思那啥啥的,多一點快樂,再多一點,更多一點。
人類的情緒是很奇妙的東西,當你以為它已經徹底乾涸的時候,它依然能湧出不一樣的美味來。
即將是陰暗,即使絕望,快樂,是無止境的。
只要你還擁有靈魂,只要你還活著。
城堡裏的生活雖然不缺什麼,連食物都是自給自足的,但總是缺乏一些樂趣。
我覺得我和族人之間有些難以交流,因為他們的情感似乎非常的混亂,我想他們是吃得太多了,所以腦子才會不好用,卻從來沒有想過,那是因為攝魂怪本身吸食了太多別人的情感,所以才失去了自己的情感。
我並沒有發現,自己是特殊的,我只是覺得這一定是傳說中的性格問題。
比如,他是呆子,我是聰明人。
再比如,他是暴躁型的,我是理智型的。
和族人間難以溝通,我就試圖和食物們交流一下感情。
只可惜,人類不通過特殊的辨別魔法,是聽不懂我們攝魂怪的語言的,雖然,我曾想用眼神來和他們交流一下,但每個攝魂怪都是瞎子,我們憑藉氣味和感情來辨別人,我想,即使我摘下了兜帽,發現了腦袋上真的頂著兩眼睛,也是傳達不出什麼含義的。
真是可惜了……
也許,我可以嘗試一下所謂的肢體語言。
然而每當我一靠近那些食物們的時候,他們的情緒裏除了恐懼還是恐懼,夾雜著一些絕望和無意識的尖叫或者喃喃,非常的讓人掃興。
我分明就有控制一靠近人類就吸食快樂的本能,為什麼還是要害怕呢?
我並沒有覺得自己做錯了什麼,這些食物,都是他們同為人類的同伴所拋棄的,因為他們身負罪惡,而我族,正好以快樂為食,如此而已。
食物鏈決定了一切,獅子和兔子,果然是不能談情說愛的。
於是,我放棄了。
我不明白自己為什麼會有這麼多稀奇古怪的念頭,也不明白自己為什麼會懂一些不一樣的東西。
不過沒關係,只要心向我族就好。
我決定繼續給自己找點事做,最好能為我族做點什麼貢獻之類的,就更棒了。
思考許久,研究許久,考察許久,竟然真的讓我想到了好點子。
一直以來,我族雖然自行圈養食物,並且霸佔著城堡的每一個角落,有著和城堡定下契約的家養小精靈們照看食物們的「飼料」和排泄,可謂是非常圓滿。
但有一個問題,卻始終把持在外界人類的手上。
不僅僅是離開城堡的自由性,還有食物的來源。
萬一有一天,人類人人向善,世界和平,和藹可親,犯罪大幅度減少了呢?監獄裏的一些犯人總是要病死老死的,最後斷了食物源,豈不是要引發矛盾?
這可不行,我深感我族的自給自足做得還不夠到位,在我深謀遠慮的思考中,被我找到了漏洞。
我決定要添補這個漏洞,於是想出了一個法子——讓監獄裏的磁性和雄性食物,交.配繁殖,食物生食物,生生不息……
越想越覺得可行,越想越覺得這是個天才的決定,就想養殖農場那樣,一代生一代,吃不完還可以賣。
我果然是一個與眾不同的攝魂怪,天才都是寂寞的,就像我這樣。
我決定開始研究細節,然後我考慮到了兩點難題。
一,生下來的小孩誰來養,怎麼養活?
哦,可以靠偉大的家養小精靈!
二,怎麼給這些小鬼足夠的快樂,然後等他們長大了以後,才能有快樂能夠奉獻出來。
想了老半天,我都想不出第二個問題的解決法子,於是我決定實踐出真理。
我打算先找兩個人來試試再說,但是這些已經關進阿茲卡班很久了的犯人,都像是行屍走肉一樣,沒什麼活力,我不喜歡。
對於實驗,我一向崇尚使用最好的材料,而很快的,我就等到了這個機會。
阿茲卡班,有了新的犯人。
而且一來就是一大批。
由於我管轄的這塊地方還剩下兩間空牢房,我非常榮幸地被分到了兩個新的犯人,正好是一男一女。
我非常高興,覺得自己偉大計畫的實驗材料有了著落。
按照規定,新的犯人每人都只能呆一間牢房,因為怕新來的太有活力,會打起來,只有等他們呆久了麻木了,才會換牢房幾個放在一起,即使這樣,男女也是分開放的。
我並不急著立刻就把他們兩個放在一塊,然後來個乾柴烈火什麼的,我決定先去探探究竟。
我先去了那個女犯人的房間。
按照規定,牢房的房門是不許隨意打開的,反正每間牢房也很小,我們攝魂怪只需要站在欄杆外面,就足夠感覺到犯人的情緒,能夠吸食他們的快樂了,靠得太近了,反而容易一時失控,或者把犯人逼瘋掉。
但事實上,我的有些族人在私底下,卻經常開著牢房的門,因為即使這樣,犯人也絕對逃不出阿茲卡班,他們的情緒和氣味出賣了他們,只要他們踏出自己的牢房一步,擅自離開牢房,他們面臨的,只有接受我們的吻。
而我的一部分族人,會為了嘗到美味的靈魂又不觸犯規定,他們故意造成一種你能逃掉的假像,引誘你離開自己的牢房,然後再把你抓回來,吸食掉你的靈魂。
他們是不道德的,我從來就不做這種事情。
即使本能很渴望,但我不吃人類的靈魂,我只要他們的快樂,我不願吞噬靈魂。
我想,即使我只是個攝魂怪,但……你總得允許我挑食吧?
***
我——攝魂怪,一個普通的攝魂怪,正在阿茲卡班城堡過著詼諧輕鬆的日子,有著感興趣的研究專案,怪生很充足,生活很美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