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隔了幾日,於辰他們又來了,這次卻不是周志請客。
本來已經有服務員帶他進KTV包廂,走在樓梯口的時候於辰停下步子,回過頭看向我示意我帶路,「去你包房!」
一進包房他就脫去外套,坐在沙發邊抽菸,我習以為常,半蹲在地上為他端上茶水,其實我挺討厭這個姿勢,無端的讓人矮上一截,可是有什麼辦法,這些客人都是上帝,他們要的就是高人一等的姿態,他不動聲色的看著我,直到他清朗的聲音傳進我的耳朵裡,「一會幫我倒酒!」
說完,他就繼續保持原先抽菸的姿勢,不再理會我。
我微笑點頭,沉默著走開,話說上次周志出手還是挺大方的,一次小費就能算我一個月基本工資了。
這次我待在包廂裡面,人來齊之後,開始應酬,與周志他們不同,從話語中能聽出這些人只是同事,我適當的上前為他添「酒」,這個晚上他並沒有喝醉。
時光匆匆,我就這樣白天黑夜的過著,並不覺得艱難,說實話,上輩子,我早就已經習慣了每天半夜兩三點入睡的生活,只是白天起來的晚而已。
拿破崙說過人一天睡四個小時就已經夠了,其餘都是在浪費時間,這話我並不贊同,不過我的狀態卻驗證了這一說法的可行性,或許前兩天不習慣,兩天之後好多了,至少不會上課打瞌睡。
今天進教室的時候有些特殊,感覺到不少人看著我,不明白為什麼,我坐回座位上,拿書的時候不小心帶出一張信封,並不是粉紅色的,而是白色,是封情書。
我並不打算再玩這種戀愛遊戲,若我沒重生一定會答應,可是這會,我卻是不想了,況且我沒有時間,我的時間滿滿的被學習和打工佔據,再也沒有一絲閒暇。
幾個同學偷瞄著我,同桌更是帶著戲謔的笑意,我既不想傷害某人,也不想讓她產生某種誤會,只得將信翻開,將署名撕下,其餘的撕碎,扔進了垃圾桶。
上課的時候開始認真聽課,偶爾課間體育課與男生們打打籃球,踢踢足球,上了高三之後我學習任務加重,精品店的老闆從新招了另一個同學做鐘點工,這個同學還是我介紹的學弟,學弟為人挺沉默,工作卻很認真,有時人多中午我不去學校,也會留在店裡幫忙,老闆給我錢我沒再要。
週六,則被老師用做補課,收費並不貴,我交了錢,留下補課,每週很少再回去,有很長一段時間沒有向爺爺拿錢,爺爺曾打來電話問過身上有錢沒有,他倒是知道我在打工,只不過以為還是精品店那種。
某一天,當我看到小靈通上那條發錯的短信時,我楞了一下。
在我們剛分手的那段日子,我曾經想過多次,等到某天我功成名要讓她後悔放棄我,時而又會想著某天我們重逢,就連重逢我都仔細想過該用什麼樣的表情來面對他,甚至幻想著我們之間能一切重來。
從18歲到25歲,我最青春的日子都一直被用來想念這個女人,以至於後來我找女人都下意識地找與她相似的,她留給我的不過只有7天,卻也是7年心傷。
等到我終於淡忘之後,才認真思索,或許我愛上的只是愛情這個東西,對於這個人我又有多愛呢?只是每次這樣安慰自己之後恍惚之間,會想起她低頭的那一剎那溫柔,會想起她在送我離開時候的那句對不起,愛她比恨她多,最後只能提醒自己放棄。
如今她的出現讓我措手不及,我看著這條消息,掩飾不住滿臉的複雜,拇指在刪除與回覆之間搖擺不定。
若是她今生愛我,我會始終有個心結,你究竟是愛我本人,還是愛我的錢愛我的年輕英俊,若是你今生不愛我,那我又何苦再受傷一次?
有人說得不到的是最好的,若是我們在一起,會不會有一天我發現你不過如此?不若讓你就保持著我記憶裡最完美的姿態吧。
想了很久,我輕嘆一口氣,最終選擇了刪除,我愛你,只是我們緣分已盡。
第二天,我起床,將泡著的衣服洗盡,外面陽光大好,我的心情也跟著好起來,想了想,將被子抱出來曬好,到了中午,乘著了五分鐘公交車,逛市中心。
這市中心其實也就跟後市上海比較好的鎮中心差不多繁華,不過什麼都有的賣,這還是我重生之後第一次有興趣逛。
除了我又長高了不少,也是因為我實在看不上原本的衣服,我原本的衣服要麼是舊的別人給的,要麼十幾塊錢一件還能討價劃價半天的那種地攤貨,這讓再也沒有穿過舊衣服的我有些彆扭,更何況手裡有錢,自然敢花了。
找了半天,都不和心意,而我有不喜逛街,最後去了一家裁縫店,跟老闆娘講了半天,描繪出我想要的款式,老闆娘推薦了我幾種布料,用手摸了摸,很不錯,最後選擇了一種黑色的料子,讓老闆娘記下三圍,給了定金,三天後來拿。
我比較習慣手做的衣服,我發家之後,除了出門穿名牌,在家的時候很多衣服都是手工製作,當然不是什麼名牌,而是因為我老婆學的服裝設計,後來改了行,做了化妝品專櫃,閒暇在家,她便喜歡給我做衣服,我覺得還不錯。
逛著逛著,路過一間賓館門口,卻聽見周志的咋呼聲,我看了一眼,並不以為他們能記得我,自然無事人般轉身想裝沒看見。
「噯,那個誰,你過來!」哪知道偏偏被周志見到,他招手,對著我喚道。
我轉身,非是我膽子小,而是這種人其實心眼比針尖還小,不知道什麼時候你得罪了他們就會被記住。
「你小子,我看著眼熟啊,」周志上下打量我,站在他身邊穿著一襲黑色休閒裝的於辰,一隻手插在褲袋裡,側頭盯著我,面上似笑非笑,眼裡有些凌厲。
我沉默了一會,「我是烈豹酒吧的服務員!」
「哦~」周志恍然大悟狀,「你怎麼會在這?」
我揚了揚手上的吃食。「逛街!」
「謝謝,我正餓著呢!」周志一把搶過我手上的袋子,遞給於辰,於辰瞥了我一眼,隨手接過。
我面無表情。
怪不得這兩人是朋友,都是一丘之貉啊,也太不客氣了。
「今天咱還有些事,明天去找你玩啊!」周志懷裡摟著個女人,對我擺了擺手,我目測了一下,去掉她臉上的厚厚妝容,看不出她是不是上次那個,身材倒是挺像。
我連再見都不想說,轉身就走,當真你就輸了。
中午隨意吃了點,下午我一頭鑽進市區圖書館,看了一下午的書,脖子有些酸,瞥了眼時間,快到5點了,將書放回,看中的幾本關於市場經濟學,股票之內的書,我則買下了。
夜場工作沒有時間點,不像別的工作規定了時間,比如我們6點開始上班,提前半個小時就要過來打掃衛生,晚上並非到點下班,而是等個人負責的包廂客人全都離開,才算下班,有的時候10點不到你的客人都離開了,你也可以下班,有的時候,有些人卻玩個通宵,就算別人走光了,你也得等。
從我上班開始,很少遇見這樣的客人,可這天就輪到我了,不過晚間的好處是,我可以不用時刻待在這,只要客人有需要叫我能立刻出現就行了,因此我沒人的時候,坐在外面喝水睡覺,偶爾點歌小妹出來跟我抱怨兩句客人難纏什麼的。
店門並沒有關,不過外間的燈都關閉了,只餘下那個包間,乘著沒人我怕明天上課會瞌睡,便在酒吧的卡座沙發上睡下,過了一會,卻敏感的覺得有人在看我,我抬頭,被坐在對面的身影嚇了一跳,連重生都能有,那種東西的存在我還能絕對否認嗎?
那人抬頭看向我,我楞了,就著燈光才發現是於辰,於辰年紀大概是在二十四歲左右,身材高挑,穿著一身和貼的西裝,頭髮不長不短,尖就留斜片劉海(吳尊那種),五官清秀,整個人如竹一般,給人感覺清清冷冷,偏偏他似笑非笑的時候,彷彿帶著股譏笑嘲諷。
「你好!」我起身。
他點點頭。
「請問,有什麼需要嗎?」我現在是個服務員,自然遵守本分。
他有些猶豫,最後冷聲說道,「給我開間包房!」
我自然是做我的工作,並沒有什麼不樂意,左右看(kan)一間是看,看兩間也是看,沒什麼區別。
「喝酒嗎?」因為只有他一個人,又是在半夜,我問的比較隨意。
他沒答話,眉頭輕蹙,似是有什麼難題想不明白。
見他沒有答話,我將機器打開,轉身準備出去幫他倒酒做果盤。
「等等,上啤酒,你陪我喝!」他悶不吭聲的看著某一處的綵燈,本來公司有規定員工不能喝酒,可這規章在這場合並不適用,多是被人作為避酒的藉口。
我自然不會自作多情的以為他看上我了,只是心裡猜測這人不是情場失意就是職場失意,左右與自己無關,五分鐘後我抱了一箱啤酒回來。
我對點歌小妹打了聲招呼,讓她有事隔壁包房叫我,回到包廂,卻見他已經獨自開了一瓶,見到我出現,他伸手將一瓶推給我,幾瓶酒在我們倆時不時聊天中漸漸消失。
跟他聊天其實挺累的,若不是我有著後十幾年的閱歷,說不得就會被不知不覺套出什麼,一旦你問他點什麼,他要麼反問,要麼左顧而言他,最後兩人實在想不出還能說什麼,同時保持沉默。
過了一會,隔壁點歌小妹過來叫我,他先我起身,套上外套,「昨天說過今天要來找你……」
我看著他,不會就是因為這麼一句話,今天特地跑來了?而且說這句的該是周志吧?雖不解,我仍舊道謝,「謝謝。」
「我走了!其餘算小費。」他從錢包裡隨意抽出一疊錢,放在桌上,轉身離開。
等到他離開,我沉思了一下,猜想著他來這的目的,試探我?還是心情不好?總不會真是來看我的吧?這人真是太難懂了。
「唐謙,買單啊!」點歌小妹在外叫道。
「來了!」我應了一聲,拿起他放在桌上的錢,數了一下才發現除了包廂費還剩很多,這人,難道是專門給我送小費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