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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物》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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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去破廟的路途很遙遠,我抱著燒雞,越聞越餓,終於撐不住,撕下―塊肉,搶先開吃。香噴噴的雞肉入肚,越吃越餓,越餓越吃,我吃了一塊又一塊,吃到回去,蘇仲景將我從竹簍裡拿出時,肥大的燒雞只剩下雞頭、雞屁股和一只雞翅膀了。面對僕人挨打挨罵,還賣了心愛之物換來的食物,就留下這點殘渣,饒是臉皮厚似我,也覺得有些不好意思,趕緊用爪子洗洗臉,深深埋下頭去,琢磨著找點什麼回來代替。

 “這貓……胃口可真好啊,”所幸,蘇仲景注意的地方和我想的不一樣,他抱起我,戳戳肚子,極其驚訝,“肚子居然還沒撐壞?”然後憂郁地對我說,“小黑,你以前是大戶人家的貓吧?這麼能吃……現在的我可不好養你,只

能盡力而為了。”

 小黑?小黑是什麼?莫非是黑山山腳獵戶養的那頭大黑狗?

 我遲疑了約莫半刻鐘,終於發現他在說自己,當場暴走,跳起來就給他手背兩爪子,粗魯地口吐人言,罵道:“你才小黑!黑你個熊!”

 “貓……貓會說話?!”蘇仲景抱著被抓傷的手背,用痴呆的目光看著我。

 我氣急敗壞,腦子犯抽,一時覺得對笨蛋掩飾身份很累,而且對他的行為處事頗有恨鐵不成鋼的感覺,決意好好教導。也不管他要還是不要,就從各類偷搶拐騙的高超技術和險惡人間生存要領開始講課,整整說了大半個時辰,看他還是不太開竅的樣子,干脆豎著尾巴,宣布自己九千年來第一次大發慈悲,忽略他卑微的人類身份,允許他留在身邊,被我罩住,學習生存技巧,以報燒雞之恩。

 蘇仲景依舊解釋:“可是……”

 我怒毛衝冠:“可是什麼?本貓是黑山之主,身份高貴還不配做你主人嗎?”

 蘇仲景依舊啰嗦:“我不要偷東……”

 我彈出爪子,耀武揚威:“再廢話就把你吃掉!”

 蘇仲景乖了。

 我罵了半天,肚子又餓了,氣焰稍息,拿出在黑山指點手下的氣勢,讓他去鎮上買些白米油鹽,買個好鍋,再把雞骨頭和雞翅膀放進去,熬一鍋雞粥,填滿肚子。等他連滾帶爬跑了很久後,我忽然想起,他知道我是妖怪,若一去不復返怎麼辦?要是更狠心點的家伙,被妖怪欺負後直接找法師道士,趁我虛弱,集體來殺,弄點妖骨妖皮拿去賣錢,也不是筆小數目。

 太陽漸漸西斜,月亮緩緩東升。我占據黑山為眾妖之首,囂張跋扈慣了,總是忘記現在的處境,容易衝動行事。如今心裡各種擔心害怕,偏偏蘇仲景還沒有回來。破廟外面蟋蟀齊鳴,開始孤單幾聲,後來此起彼伏,吵鬧得貓無法靜靜思考。遠處偶爾傳來幾聲狼嚎,在慘淡月色下,樹林裡處處都是陰謀的氣息。

 我爬起身,用所剩無幾的妖力,准備在廟裡布個鬼打牆陣法,牽制住敵人的行動,然後找地方躲藏。

 我已有好多年不做這種低端的工作了,正在努力回憶陣法怎麼畫,蘇仲景回來了。他臉上掛著汗珠,草鞋早被跑破,腳趾上掛著幾滴被草叢劃出的血珠,左手拿著一包米,右手提著一塊肉,背上的竹簍裡還傳來陣陣腥氣,裡面裝的是一條大魚。我愣愣地看著他,他麻利地將東西統統放下,生火做飯。兩個火堆,一個烤肉,一個熬魚粥。然後他拿出更好的傷藥和白布,替我換去身上的繃帶,道歉道:“那個玉扣是家母的遺物,猶猶豫豫,一直舍不得賣掉,害你跟我受苦了。以後我會努力工作,努力掙錢,好吃的都給你,你不要偷東西好不好?”

 我警惕地在他身後觀察許久,沒發現有跟蹤收妖的家伙,遲疑地問.“你為何不生氣?”

 蘇仲景反問:“我為何要生氣?”

 我結結巴巴道:“我在欺負你……”

 蘇仲景摸摸我的頭,溫柔道:“嗯嗯,你很好,是頭好妖怪。”

 “胡說八道!”妖怪被人類誇獎是丟人現眼的亊情,我頓時急了,“誰是不要臉的好妖怪?!我可是殺人放火,無惡不作的黑山之主!”

 蘇仲景搖頭道:“你是貓,遵循的是妖道,與人類善惡是非相差甚遠,有些事我不應苟責於你。你是個妖怪,這些日子跟著我連續吃了幾天窩頭,根本填不飽肚子,卻忍住沒把我一口吃了。今天搶的燒雞,本可以去角落偷偷吃完再回來,偏偏把雞拿去我的竹簍裡,是想和我一起吃。而且,你 剛剛發脾氣罵人,其實是在關心我,擔心我懦弱無能,難以在世間好好生存。”

 我怒:“你想太多了!我留下來,純粹是因為你好看,待在帥哥身邊比待在醜八怪身邊強!”

 蘇仲景的模樣比我宣布自己是妖怪時還吃驚,他摸者自己受傷的容顏,不敢置信地問:“我好看?”

 “那是相對凡人而言,”我鄙夷,“比起黑山妖怪們的美貌,還是差遠了!我對這個話題不予置否,轉身去看他放在烤架上的肉,香噴噴的,似乎挺好吃。

 蘇仲景追上來問:“你不覺得我長得很可怕?”

 “比起五千年前霞山那條黑心爛肺的混賬蛇,你哪裡可怕了?”想起蚩離君原身那兩個腦袋渾身鱗甲的模樣,我就打寒顫,連帶著他變成人的模樣我也不喜歡。

 蘇仲景開始傻乎乎地笑,嘴角幾乎咧到耳根去了,還喃喃道:“也是,你是貓妖,審美不同,自然不會討厭我,怪不得你願意留下來陪我,和我做朋友。”

 “什麼朋友?‘人妖不兩立’這句話聽過嗎?妖怪和人類做朋友,會被嘲笑三百年的!”我見他自作主張確立了朋友關系,覺得面子丟大了,趕緊冷嘲熱諷,“你的身份是僕人!人類統統都是討厭的家伙,給點顏色就開染坊!我一時半會沒走,是因為找不到比你更好的家伙服侍,別亂攀親戚!過幾天,等我的傷勢好後就走了。”

 “你要走?!”那瞬間,蘇仲景那雙歡喜的眼睛沉寂下來,就像漫漫黑夜裡兩顆最孤單的星星。我忽然發現他的年齡在人類裡面不過十六七歲,他讀過書,可是殘缺的身體剝奪了他科舉考試的權力,醜陋的面容半夜出門都被人以為碰到鬼,無論走到哪裡都不受人類待見的他,性格還內向不太擅長和人辯駁的他,獨自居住在這荒山裡的破廟不知多少年,沒有家人,沒有朋友,只有那座泥雕的菩薩像,永遠沉默地陪著他。

 這世上,處處都是慘事,比他更可憐的人我見過很多。

 可是蘇仲景不同,他以為我說的好看是指外表,其實我說的好看是指靈魂。

 我遇過很多像他一樣身殘面毀、窮困潦倒的人類,他們不是憤世棄俗就是絕望痛苦,可是蘇仲景的臉上沒有對自身遭遇而產生的怨恨,他無欲無求,隨遇而安,不管是挨罵還是挨打,殘酷的生活都沒有在他身上留下痕跡,反而塑造了他強大的心。透過難看的面貌,我能看見他的靈魂,干淨清澈得就像被藍天倒映著的湖泊,那是比寶石還耀眼的美麗,讓人挪不開視線。

 這是全天下最美麗的靈魂,若是機緣,必能成仙。

 塵世中,許多達官貴人,妄想成仙。有些手眼通天之人,經過精心安排,也能認識妖界天界的人物,求得機緣,他們才發現自己的靈魂早在鑽營與權勢中變得污濁,濁得無法讓攀登天界的雲朵承受。而許多靈魂清澈的人,卻因為沒有野心,混跡田野,很難被慧眠識珠的仙人發現,故機緣難得,難以登天。

 修仙是個怪圈,想成仙的不能成仙,能成仙的無人發掘。

 蘇仲景是一顆能成仙的滄海遺珠,世人只看皮相,將他錯過。

 我是妖怪,和天界沒勾結,也不舍得用魔道污了那麼美的靈魂,很是遺憾,卻無能為力。

 蘇仲景這些年來很難交到朋友,我脾氣雖爛,說話喜歡冷嘲熱諷,還喜歡耀武揚威地說自己在黑山的威風史,但畢竟能蹲在他身邊,聽他說話,陪他說話;而且我從不歧視他的外貌,對他的處境也不怎麼在意,說罵就罵,說打就打,這些妖怪的豪爽行徑,反而讓很討厭被同情的他歡喜,並引以為知己,除了不肯偷東西外,對我幾乎百依百順,只差沒把心肝挖出送我下酒。

 嘗過蜜糖,怎願再喝黃蓮。

 有人陪伴,總比一個人強。

 蘇仲景明明舍不得我走,卻沒有強留,還幫我打包了行李和干糧,方便隨時偷溜。我卻是喜吹和人唱反調的家伙,越是不准我走的人越是留不下我,遇上個無所謂走不走的家伙,我心裡反而沒有負擔,能安心留下來。更何況我欠他救命和十幾頓飯的恩情,雖然口頭上說不在乎,心裡還是有點在乎的。覺得就這樣丟下這個沒用的家伙,很過意不去,再加上妖力沒有恢復,若回去黑山,唯恐被窺視我地位的妖怪們發現,對我痛下殺手什麼的,左右思量,權衡利弊,我還是留下來,呆在他身邊,只是沒有言明什麼時候會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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