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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末後攻記》第21章
21.歸來

“你是什麼意思!”王成呆呆的看著林桐,嘴巴一張一合了半天,卻什麼也說不出來。缺少軍糧可是要命的事,若是在其他地方也就罷了,這可是在打高句麗,一個不好就是全軍覆沒。

“王大哥你也莫急,我說的你要是不信,就出去拉幾個民夫問問,看看他們這次去運糧,一車才運了多少回來,你只要一問便知。”林桐一把拉起王成。

問了幾個民夫後,王成在原地愣了半響,眉頭也擰成了一團。

最終王成還是幫忙把林桐帶了出去,又找了一個跟他交好的兵士,花了些錢把林桐帶上了船,看著林桐越來越遠的身影,王成久久沒有挪動一下。此時的王成是有些羡慕林桐的,他有家有牽掛,不像自己孤身一人,即使回去了也沒人等。

上岸後,那人便催促著林桐儘早離開,林桐道了聲謝,頭也不回的走了。

如今官路是不能走的,只能走小道,好在林桐因為打獵跟著王成去了不少次山裏,也算被普及了一些野外常識。只是山中的危險並不像他想像中的那樣簡單,古代的山林中盡是毒蛇猛獸,走路前必須要探探前路,是否有毒蛇。

而且這山間也根本沒路,勉強認了方向前行,不少次都走到斷崖處,只能退回去重新找路,不知走了多少冤枉路。夜間根本不敢隨便動,因為你不知哪里的土是浮土,一個不好就要踩空。有一次林桐被狼群困住,整整被困在樹上呆了兩天才下來,這期間餓了就只能從樹上找蟲子吃,渴了就只能等早上樹葉上的露水。幸好這是初夏,否則光是山間晚上驟降的溫度就能把人凍壞。

大概這樣走了一個多月,林桐在山中不知吃了多少苦頭,整個人瘦的不成樣子,嘴唇裂出一道道血口,手腳上都是劃傷,身上的衣服已經破爛不堪。等他見到人煙時,一時間只覺得恍若百年。那所謂的人煙不過就是個小村落,深山裏的小村落,為了逃避徭役躲進山中的獵戶們,沒在官府入過名冊的,總共也就十來口人。按照現代的話來講,這些人其實就是黑戶。

這些山民一看林桐的模樣就知道又是一個逃跑的民夫,最近這些日子裏他們也見了好幾回了,第一回還能幫一把,第二回,第三回…這些人也實在是不富裕。給了林桐幾碗熱水,一碗熱粥也算是盡力了。一個多月的冷食,第一次摸到熱食,林桐喝的鼻子發酸。

等林桐緩過勁來,一問地方,才知道自己這一個月裏竟還在河北打轉,現在才跑到上穀郡,離著山西上黨還有不少路,不過好在已經過涿郡了(今北京)。接下來上官道走應該不會出什麼問題。

問清楚路之後,林桐借了針線,把衣服略略縫了一下,好歹能遮下皮肉。又把身後背的野獸皮子跟獵戶們換了兩三斤橡子面,一個皮質的水袋。他這野獸皮子沒硝過,再加上這一個月裏他也用了這些皮子擋風遮雨什麼的。這皮子早被他糟蹋的不成樣子,根本值不了多少錢,能換點吃的都是對方在可憐他。

從遼東跑回來的時候,林桐身上除了王成給他的那把匕首外,就沒其他的防身物了,現在這把刀因為使用太多,早已卷刃。

得弄點錢才行,林桐看著手中的匕首默默想著。現在他身無分文,回去的路費一點都沒,必須籌些路費。將匕首綁在削好的樹枝上,在山裏轉了幾天,仗著他那變態力氣,捅死了一頭送上門的野豬。將野豬的血放乾淨後,林桐扛著豬就下了山。

青天白日裏,突然從山上跑下來一個渾身血泥的漢子,身上還扛了一頭野豬,周圍的山民遠遠的躲著看著。

如今已是六月底了,天早已熱的不行,林桐在山上的時候還不覺得,一到了山下,頓時就覺得熱浪迎面撲來,蠅蟲也繞著他肩上的野豬不斷飛舞。血漬混著汗漬,林桐此時覺得自己真是臭的可以。

這只是山腳下,離城裏還有好一陣距離,自己若背這麼一頭野豬過去,不知要惹來多少蚊蠅,最糟的就是,這肉要是因為天熱變質,人家就不收了。而且自己這模樣進城也有一定的難度,守城的還不知放不放人。想來想去,林桐乾脆借了一個木桶,當著這些山民的面將這野豬沖刷乾淨,直接剝皮賣肉。

山民窮苦,根本吃不起肉,這肉若是賣的貴了,根本沒人買。林桐把肉一片片切好,放到鋪好的樹葉上,吆喝了起來“三文錢一塊肉!三文錢一塊肉!隨便挑,隨便選!”

這年月,一斤粟米都不止這個價錢了,何況是肉,林桐這肉也切的大,一塊足足兩斤多,沒一會便被人搶了個精光。一頭野豬能有多重,撐死了百十斤,刨去骨頭,內臟,又賣了一個豬頭,林桐不過得了不到百文。這些山民得了好處,戒心也放下不少,一個個指著林桐嘻笑不已,這人真是個傻子,肉賣的這般賤。真是要虧死了。

林桐拎著豬骨和豬內臟,到了路邊一個面攤那裏,用這點東西跟店老闆換了一碗麵湯,兩個黑面團子。狼吞虎嚥之後,拍拍屁股又上了山。兩天後,這些山民見到林桐從山上扛下來一頭公鹿,照例是賤賣。來回弄了七八天,算上賣獸皮的錢,林桐終於湊夠了兩千錢。

買了身舊衣服,也不管那衣服以前是什麼人穿過的,花了一千文用那舊匕首換了把半新不舊的,背著幾十個黑面團子和鹹菜疙瘩就上了路。

一路上,餐風露宿。林桐心中還一直擔心有人再徵用民夫,聽到大隊人馬來的時候,都要躲入路邊草叢等對方過去。

行至半路的時候,就聽到了楊玄感在黎陽反叛的消息。林桐沒有再理會那些大隊人馬,而是加緊腳步,晝夜不停往山西趕,天下就要大亂了,自己必須趕回兒子身邊。

等到他趕回家的時候,已經是七月中旬,此時楊玄感正在攻打洛陽。不過這已不關林桐的事情,從年初出去,到七月才回來,整整半年,不知楠楠怎麼樣了。長高了多少,走時的那場病好了沒有。

林桐幾乎是迫不及待的一路小跑回了家裏。他一去半年,臉上曬的黑紅黑紅,人也瘦了一大圈,衣服破破爛爛,那些村民半天也沒認出他來。等有人認出他就是林桐的時候,這些村民一個個變了臉色,乾笑著說了幾句便匆匆離開。

一個在商場好歹也混過幾年的人怎會看不清他人臉色。林桐心中登時就是一涼,楠楠是不是出事了。跑到王大家門口一看,林桐傻眼了。那王家顯然已經無人居住,門大開著,搖搖晃晃的敞在那裏,屋內的東西也全沒了蹤影。

“王家嫂子呢!”林桐捶開鄰居的門,蒼白著臉問。

那鄰居暗罵自己背時,他是見過林桐的身手的,這人還跟王成一起上山打過獵,野豬也獵過幾次。要是他知道事情的真相,發了火,自己…。想著想著,那人便往後縮了縮。林桐眼都急紅了,一把揪起那人的衣服,吼道“王大家的人呢!我兒子…”一頓,想起對方並不知道林楠的身份,遂改口問道“我弟弟林楠又在哪里?”

“林家兄弟,你先莫急,聽我慢慢講。”這倒楣鄰居便一五一十的把王家的事情說了一遍,後來說到陳先帶著林楠進城了。林桐一把將此人丟下,直奔城裏去了。

都是自己,下手不乾淨,沒除了那禍根。林桐心中悔的真恨不得拿刀砍自己一頓才算解恨。

那鄰居擦了把汗,對妻子道:“快,先躲出去幾天。等那個煞星走了我們再回來!”林楠後來的事他是不敢說的。這附近的人都聽說了那事,知道那麼個乖巧孩子竟被人活活打死了,這些人也唏噓了一陣,不過日子該怎麼過還是要怎麼過。

要冷靜下來,林桐不斷告訴自己要冷靜。但是他只要一想到兒子現在可能遭遇著什麼不好的事,他的心就像火燒一樣,根本無法靜下來。

連著問了幾個人,那些人都是搖頭不知,也是,幾個月前來到城裏的兩個小孩,這些人又能記多久。林桐現在擔心的是,陳先為了躲避方無良他們,把林楠帶到外地了。這亂世中,兩個小孩根本活不下去,自己該怎麼辦,怎麼才能找到他們。

“聽說那張家那張延年又買了幾個男娃兒,真是作孽。”

“是啊,上次那個據說直接打死拉到亂葬崗,連個屍身都沒留下。”兩個路人坐在面攤上邊吃邊說,他們說的打死的那個便是林楠,現在這裏的人都以為林楠已經被張家活活打死了。

林桐因著以前打聽過張家的事情,覺得有些耳熟,不過他此時也只是覺得耳熟,畢竟姓張的人家那麼多,也並未在意。

“被打死的那娃據說才不過六歲,相貌清俊的跟個小姑娘一般。怎麼就遭了這樣的毒手了。”

張家自從林楠那事傳出來之後便沒了名聲。但凡是他家買了新人,只要是男的,就要被周圍的人議論一番。其實他們買來的人也未必全是給那張老爺玩弄的,現在那張延年眼睛被戳瞎了一只,元氣大傷,整日的躺在床上養病,根本也做不了什麼了。張家新買的幾個男孩也不過是幹活的,只是這家的名聲已經壞了,只要他們買了小男孩,便會有人在背地裏議論不已。

作者有話要說:隋朝管制鐵器比較厲害,隋文帝楊堅在開皇十五年(西元595年)專門下詔,禁止民間私造兵器,連打把菜刀都要行政審批。十四年後,楊廣又規定,民間連鐵叉、搭鉤都不允許擁有。不過此時已經是亂了,所以主角弄個匕首還是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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