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那些年]
沈知站在雨中,我說:「真的不用,攔不到計程車我可以去坐公車。」
「陳小姐,妳為了我們的活動忙了好久,現在身體又不舒服,這要是淋了雨生了病我們會過意不去的,這裡計程車真的不好攔,妳就上車吧。」
他為我打開後車門,我輕輕一瞥就見到了葉思遠整個的身子,他安靜地坐在那裡,側著頭望著我,他的「雙手」垂在身側,「手背」搭在座椅靠墊上,毫無生氣。
我嘆了口氣,畢竟他們是我的客戶,將來大家還要合作,又有小章在身邊,僵持著不上車一定會令她奇怪,我彎了彎腰,對車裡的葉思遠綻開笑,說:「好吧,那真是謝謝葉先生了。」
我上了車,和小章招了招手,車子就啟動起來。
葉思遠坐在後座的左邊,我則緊緊地貼著右邊的門,和他隔了一大塊兒距離。
我向司機報出住址,就再也不說話,扭頭看著窗外。
狹小的車廂裡異常安靜,連音樂都沒有開,只能聽見車窗外的雨聲。我覺得格外難受,坐在葉思遠身邊,簡直是度時如年,不,是度分如年。
我沒有轉頭看他一眼,但我知道他在看我,可是,有什麼好看的呢?我給過你時間,給過你機會了,那麼那麼長的時間,你沒有想過回來,現在這樣,又算什麼?
司機對路不熟,偶爾問我怎麼開,我簡短地回答著他,車子開過高架橋,又經過幾個紅綠燈,終於停在了我租住的小區門口。
「我到了,謝謝你們送我回來,再見。」我對著前座的沈知說完這一句,也不看身邊人一眼,抓著包逃也似地下了車。
我聽到身後有人下車,開車門,接著另一個人就下了車,我小跑起來,無奈穿著高跟鞋實在是跑不快,那個人一直跟在我身後,直至我走到樓道口。
我終於停下腳步,雙手撐在樓道的鐵門上,小聲地喘著氣。
我做了許多心理建設,突然回過身去,面對著他。
「幹嗎?」路燈昏暗,細雨迷濛,我盯著葉思遠的眼睛,想從那裡面讀出一絲訊息。
可是什麼都沒有,他只是站在5、6公尺遠處,靜靜地望著我,任由雨水淋在身上,抿著嘴唇沉默不語。
「葉先生,你真的不用這樣。」我抱起手臂,覺得有些冷:「我們已經沒有恩怨了,你這個樣子我會很困擾的。」
他還是沒有說話,只是低下頭去,輕輕地嘆了口氣。良久以後,他又抬頭看我,問:「小桔,妳身體不舒服嗎?」
「還好啊,下雨嘛,有點小不適,沒大礙。」
「要不要我送妳去醫院?妳臉色看著很不好。」
「不用,老毛病了。」
「看過醫生嗎?」
「看過,西醫中醫都看過。」
「醫生怎麼說?」
「醫生說……我活該。」葉思遠一怔,我倒被自己的話逗得笑起來,聳著肩膀朝他擺手:「畢竟受傷的地方多,癒合以後總是有些不一樣,小毛病,習慣了就好。」
他看了我許久,突然說:「對不起。」
我愣住了。對不起?什麼對不起?
我眨著眼睛,背脊靠在鐵門上,無力地對他搖頭:「與你無關,葉先生。你回去吧,我累了。」
他還想再說什麼,我已經轉身掏鑰匙開了樓道門,進去前,我想了想,又回頭衝他笑:「對了,還沒有恭喜你,新店開業,祝你生意興隆,財源廣進。」
他有些尷尬,我已經走進了樓道,「砰」一聲關上了鐵門。
回到我的小屋,我沒有開燈,只是走到窗邊,將窗簾拉開一道縫往樓下看,他依舊站在那裡,一動不動。
我看著他,很久以後,沈知撐傘走了過來,對他說了些什麼,葉思遠點點頭,與沈知並肩離開。
望著他遠去的背影,他的「雙臂」懸在身側紋絲不動,使得走路姿勢有些怪異。
時間真是一個了不起的東西,曾經的我們,親密無間,以為對方就是一切,可現在,四目相對時,我卻完全不知道要對他說什麼。我想,我們真的已經完蛋了,不是在幾天前期滿時完蛋的,而是在許多年前,當他離開我時,我們就已經註定——結束了。
洗完澡躺在床上胡思亂想時,手機響了,是程旭。他兩天前已經回了老家過國慶假期,這兩天他知道我工作很忙,並沒有給我打過電話。
「開業活動做得順利嗎?我看氣象H市下雨,妳身體還好吧?」
「還行,活動很順利,我已經到家了。」
「國慶假期就好好休息一下吧,妳已經很久沒休息了。」
「恩。」我想了想,突然問他:「對了,你上次說,你要喝喜酒是幾號來著?」
「6號,怎麼了?」
「我想出去轉轉,歡不歡迎我去蹭頓喜酒喝?」
程旭愣了半天,突然笑起來:「當然歡迎啊!妳什麼時候過來?我去機場接妳。」
「我不坐飛機。」一邊和他說著,我已經一邊做了決定:「我5號到J市,到時給你電話。」
「好!」
掛下電話,我跳下床,給自己收拾起雙肩包來。
@@@@@@@@@@
我的國慶之旅就此開始。
10月3號一早,我坐上動車先去了上海,參觀了世博園區的中國館。人可真是多啊!光排隊就花了我3個小時,不過玩下來感覺還是很不錯的。
晚上去城隍廟南翔小籠吃了灌湯包,又去外灘看夜景,最後在南京路逛了一圈,給自己買了一件喝喜酒穿的漂亮裙子,心滿意足地回了賓館。
10月4號一早,我又跳上動車去了南京,上午玩了中山陵,下午參觀南京大屠殺紀念館,直看得我頭皮發麻逃了出來。晚上我晃去了夫子廟,吃了有名的鴨血粉絲湯,最後買了幾個桔子拎去了賓館。
10月5號一早,我去南京中央門汽車站坐上了去J市的大巴,一路吃吃睡睡,4個小時後就到了站。
走出車站,看到程旭正在朝我招手,我背著包跑到他身邊對他笑:「陳桔空降!」
「歡迎歡迎!」程旭接過我背上的雙肩包:「怎麼想著一個人背包游了?」
「難得休息嘛,去年世博會我都沒機會去,就想著去中國館玩一下。」
「覺得如何?我去年去的時候人山人海,一點意思都沒有,公司旅遊的。」
「還行吧,那個會動的清明上河圖最好玩兒了,我看了好久呢!」
「那個是不錯。」說話間,我們已經坐上了出租車。
「噯,程旭,和你商量個事兒。」
「什麼?」
「明天去喝喜酒,能不能別說我是你女朋友?」
「那說什麼?」他皺著眉苦笑。
「普通朋友嘍,來蹭飯的!」我哈哈大笑:「最近一直吃得不好,想著喝喜酒必定是龍蝦鮑魚齊上陣啊!正好給我補補。」
「那是一定。我兄弟條件很好,明天的喜宴包妳滿意。不過我白天可能陪不了妳,我得做伴郎。」
「沒事兒,給我地址,時間到了我直接過去就行。」
我們回了程旭家的小醫院,程爸爸看到我很開心,拉著我去看他家的大狗新生的幾個小狗崽:「小陳,你瞧,幾個月不見,我家大黃都做媽媽啦。」
「好可愛!」我蹲在狗窩邊,看著幾個小狗崽擠在大黃身邊吃奶,毛茸茸的小身子拱來拱去的,有趣極了。
「喜歡嗎?喜歡就抱一隻回去養。」程旭蹲下來,指著一隻黃色小狗崽對我說,「這隻很笨,總是吃不到奶,所以最瘦。」
「真好玩兒。」我伸出手撫著小狗的背,大黃溫順地看著我,沒有叫也沒有動。
「要嗎?」
「還是……算了吧,我一個人住,白天去上班,小狗丟在家裡都要憋壞了。」
「我是打算帶一隻回去養的,我也一個人住,挺悶的。」
程旭的聲音低低的,我心裡一跳,看了他一眼趕緊站起身來:「那你帶回去嘛,以後借我玩玩。」
他也站了起來:「我們可以一起遛狗,JOJO,妳說怎麼樣?」
程旭看著我,眼神溫和,我撇開頭打著哈哈:「到時再說吧,我下班都沒個準兒的。」
「我可以來接妳下班,帶著它。」他指著那隻小狗崽,對我說。
「……」我心亂如麻,對著他抱歉地一笑:「程旭,對不起,咱們先別說這個好嗎?」
「好。」程旭聳聳肩:「JOJO,我說過,我會給妳時間。」
「……」我在想,這趟來J市是不是有些糟糕?
吃過晚飯,程旭去給他的好兄弟開最後的單身告別派對,我則留在醫院客房裡看電視。
到了11點多,他突然給我打電話:「嘿!JOJO,要看星星嗎?」
「啊?星星?」
「妳出來,我在院子裡等妳。」
我穿上外套,戴上近視眼鏡走了出去,看到程旭雙手插袋站在院子裡,正抬頭看著夜空發呆。
等我走近,才發現他喝得有點多,身上散髮著酒氣,臉頰紅紅的,眼神也有些迷離。
我學著他的樣子抬頭看星空,這個小醫院地處郊區,星星要比在市區看著清晰許多。
他低下頭來,衝我抬抬下巴:「有沒有恐高症?」
「沒有。」我搖頭。
「好,跟我來。」
他帶著我走進一間房子,我發現房子裡有一把梯子,通到天花板上一個黑漆漆的洞裡。
程旭已經手腳並用地爬了上去,很快就不見了身影,然後上面亮起了燈,他探出頭,向我伸出手:「上來。」
我興奮起來,立刻也爬了上去,抓住他的手就上了那個小閣樓。
閣樓裡滿是灰塵,程旭開了一扇小門,走了出去。我跟著他走出去,才發現外面是一個小平台,種著許多花草,還搭著葡萄架,花草中間擺著一張小圓桌和兩張躺椅。
「來,坐一會兒,看看星星。」程旭坐在一張躺椅上,拿過小圓桌上的一罐啤酒就喝起來。
看來他已經提前準備了這些。
我坐到另一張躺椅上,放鬆心情躺下看夜空,小醫院周邊沒有高樓大廈,更沒有霓虹燈光,涼風吹過,萬籟俱寂,空氣裡有清新的植物香,我覺得這地方就像個世外桃源,怪不得程爸爸和程媽媽幾十年來可以安心快樂地守在這裡。換成是我,過慣了這樣閒雲野鶴的生活,也不會再流連外面的燈紅酒綠。
程旭一直沒說話,只是沉默地喝著啤酒。我覺得奇怪,問他:「怎麼了?」
「沒事兒。」他低頭笑:「明天我兄弟結婚,我太高興了。」
「你兄弟結婚你高興什麼?」
「他和他老婆,很不容易。」
「哦?說來聽聽。」我好奇了。
「其實,你見過他們的,就是幾個月前,在機場碰見的那一對。」
「啊!帥哥美女啊!」我恍然大悟:「我看他倆感情很好啊。」
程旭搖頭:「之前,他們分開了六年。」
「六年?」我心裡一個咯噔,立刻就想起那個人來。
「互相不知道對方的情況,分開了六年,六年前,他們是很親密的戀人,後來因為一場意外而分了手。」
「……」
程旭繼續說:「他們是今年三月才聯繫上的,之後又發生了好多事兒,終於,這兩個傻子明天要結婚了。我真心替我兄弟高興。這些年,他真的很不容易,其實他老婆也很不容易,如果不是我兄弟一直放不下她,鼓足了勇氣回去找她,他們兩個人,這輩子估計就沒戲了。」
「真好。」我笑起來:「祝天下有情人終成眷屬。」
「恩,之前我對我兄弟的老婆一直很介懷,不過現在想來,感情這種事如人飲水,冷暖自知。我們都覺得他老婆對不起他,不過後來知道了事情經過,體會一下,也就想通了。對了,你知道我兄弟和他老婆認識幾年了嗎?」
「幾年?」
「你猜猜,算是青梅竹馬吧。」
「高中開始的話,16歲,你是27,那就是11年?」
程旭搖頭:「再往前。」
「初中?」
他依然搖頭,然後給了我答案:「他7歲時就認識他老婆了,他老婆比他大2歲,他為了她,又是跳級,又是轉學,又是高復,追了整整19年。」
我驚呆了,19年?腦袋裡想起在機場見到的那個高個子男人意氣風發的笑臉,他很英俊,見一次就不容易忘,他的另一半同樣氣場強大,不算傳統美女,卻有獨特的魅力。
一場跨越19年的感情啊!我無法想像。
「明天的婚禮一定很讓人感動。」我想了想,突然對程旭說:「噯,我也告訴你一件事。」
「什麼?」
「我前男友,回來了,前幾天我看到他了。」
程旭愣愣地看著我,好半天后才問:「後來呢?」
「什麼後來?沒有後來。」我坐起來,也拿過一罐啤酒開起來:「像你兄弟那樣的故事不多,我覺得我們已經回不去了。」
「你們之前,為什麼分手?」
「我能不說嗎?」我拿著啤酒罐站起來,走到平台邊上,看著平台邊凸出來的邊緣,轉頭問他:「你敢在這上面走麼?」
他站起身走了過來,探頭往下面看去,這裡只是二樓,不過因為天夜已晚,看著還是有些慌。
「別鬧,很危險的。」
「我就敢。」我張開雙臂站上了那個20公分寬左右的邊緣,晃晃悠悠地走起來。
「JOJO!趕緊下來!」他拉住我的手,一把把我拉了下來,直接把我拉進了他的懷裡。
我任由他抱著我,心跳平緩。很久以後,程旭鬆了鬆手臂,他低頭看著我,微微地湊了過來。一霎那間,我扭開頭去。
程旭有些尷尬,他鬆開手臂衝我做個抱歉的表情。
我低下頭,輕聲說:「對不起。」
@@@@@@@@@@
10月6號,我一個去J市市區逛了大半天,傍晚時分,我打扮得漂漂亮亮地去了婚宴場所。
婚宴佈置得特別溫馨浪漫,氣勢宏大,門口豎著超大張的婚紗照寫真,一對新人臉貼著臉在寫真上笑,甜得可以溢出蜜來。我看了看他們的名字——路雲帆先生&安宏小姐,新婚大典。
我走到迎賓的新人身邊,送上紅包,和他們說恭喜。程旭給我們互相介紹,新娘子看到我驚訝地說:「JOJO!我們見過!」
「是啊,在機場。」我悄悄打量著他們,俊男靚女,真是天造地設的一對,心裡不禁有些傷感,他們真幸福,經歷了磨難終於走到了一起,而我呢?屬於我的幸福還遙遙無期。
程旭把我帶進大廳,安排在他們大學同學的桌上,這場婚禮至少開了40桌,超大的廳都擠得滿滿當當。四周都是陌生人,我和他們打過招呼,就顧自喝起茶來。沒多久,新人就要入場了,程旭走回我身邊坐下,他笑得很開心,和我一起盯著宴會廳的大門。
結婚進行曲響起,新郎新娘並肩步入會場,全場響起雷鳴般的掌聲,他們上了台,依慣例進行了一系列婚禮儀式,令我沒想到的是,新娘倒沒什麼,年輕英俊的新郎居然激動地哭了。
看著新娘子在台上抽過紙巾給新郎擦眼淚,我覺得有些好笑,沒想到,後來就輪到了自己。
那是在儀式結束後,敬酒開始前,一對新人的二次進場,有些特別。
穿著一身黑色西服的新郎站在宴會廳正中浪漫唯美的羅馬亭中,四周的光線都暗了下來,聚光燈打在新郎身上,他拿著麥克風,說:「今天,是我一生中,最難忘,最重要,最值得紀念的一天,感謝眾位光臨我和安宏的婚禮,用一首歌,獻給我的太太,獻給我和她曾經共同度過的青春歲月,也獻給在座的各位,祝大家萬事如意,能和相愛的人永世相伴。」
新郎唱歌,我從沒見過,不禁有些好奇。
音樂響了起來,新郎拿起麥克風,緩緩地唱了起來,他唱得很好聽,隨著他的歌聲,我彷彿也陷入了那段回憶:
「又回到最初的起點
記憶中妳青澀的臉
我們終於來到了這一天
桌墊下的老照片
無數回憶連結
今天男孩要赴女孩最後的約
又回到最初的起點
呆呆地站在鏡子前
笨拙繫上紅色領帶的結
將頭髮梳成大人模樣
穿上一身帥氣西裝
等會兒見妳一定比想像美
好想再回到那些年的時光
回到教室座位前後
故意討妳溫柔的罵
黑板上排列組合
妳捨得解開嗎
誰與誰坐他又愛著她……」
音樂戛然而止,滿室的安靜,宴會廳的大門忽然打開,聚光燈打在了入口處。
穿著抹胸魚尾款式禮服的新娘款款步入會場,她拿起麥克風,激昂的音樂立即響起:
「那些年錯過的大雨
那些年錯過的愛情
好想擁抱你
擁抱錯過的勇氣!」
新郎:「曾經想征服全世界
到最後回首才發現
這世界滴滴點點全部都是妳!」
新郎向新娘伸出手,新娘在新郎的歌聲中向他走去,走過灑滿花瓣的紅毯,她終於將手交至他手中。
新娘:「那些年錯過的大雨
那些年錯過的愛情
好想告訴你
告訴你我沒有忘記
那天晚上滿天星星
平行時空下的約定……」
合:「再一次相遇我會緊緊抱著你
緊緊抱著你……」
他們深情地望著彼此,繼而緊緊地擁抱在一起,全場掌聲雷動,幾乎所有賓客都站了起來,向他們致以最真誠的祝福。
只有我,靠在程旭的肩頭,淚雨滂沱。
我大聲地哭泣,死死地揪著程旭的衣領,他摟著我的肩,小聲地安慰著我,迎接著周圍人詫異的目光。
我宣泄著幾日來鬱悶的情緒,淋漓盡致地抒發著我的感情,為這兩個陌生人感人至深的愛情,為我與那個人共同度過的難忘歲月,為我曾經孤單走過的青春年華,為那個我以為會一世依賴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