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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世大宋》第2章
作品相關 科舉百年祭

 科舉百年祭:一百年在中國文明史上不過短短一瞬,但科舉施行的歷史卻足有1300年。未知生,安知死,探求廢除科舉制的意義,必然要回溯這一制度從發芽抽枝到根深葉茂的成長史。生有生的必然,死有死的意義。

 九品中正制以及漢代的察舉制度最大的弊病便是「門第觀念」,可以說門第觀念是九品中正制衰落最直接的原因。在魏晉時,如果有人才華橫溢,但家境貧寒,那麼這個人也很難走上仕途。

 稍微明智的統治者都會明白一個很簡單的道理:「水可載舟,亦可覆舟。」當他需要依靠的群體發出不滿和牢騷時,他就應該為這個群體謀求一些福利和希望了。於是當隋朝建立時,聰明的隋文帝對選拔人才的制度進行了改革。

 現存最早記載科舉的古籍一般認為是成書於唐代中期的《通典》,而這個時期也差不多是科舉制度的各種規則在唐代正式確定的時期。唐代是科舉的奠基期,宋代以後的各代科舉都是在唐代科舉的基礎上發展而來的。

 從魏晉南北朝的門第社會到宋以來的科舉社會,人們的社會地位不再以血統來劃分,而代之以一種考試的結果,社會上讀書的氛圍高漲。不過從宋到清,科舉又走了一條下降的弧線,公平擇優的原則變成了刻板的程式,這個制度的終結日也就不遠了。

 宋代在歷史上,是非常重用文官的一個朝代,因此科舉取士的地位比唐代更為突出,為了保證更多有才能的賢士能脫穎而出,宋代的科舉制度一直很強調考試的公正性。

 朱元璋希望通過科舉考試,公正而全面地選拔到合適的人才,以改變元末政治腐敗,官員素質低下的局面。洪武十五年,朱元璋把科舉制度作為永久制度確立下來,並頒布了具體的科舉考試規則。

 八股文取士使得科舉考試更為規範化,它便於閱卷操作,能夠使得取士的標準更為統一。

 前科舉時代,上品無寒門

 和科舉制度的歷史一樣,科舉制度創始之前的九品中正制也經歷了同樣的由盛及衰的過程。九品中正制創立於曹魏,在各州郡選擇「賢有識見」的官員任「中正」,中正以家世、道德、才能為標準查訪評定州郡人士,將他們分成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等,作為吏部授官的依據。這一制度在魏晉歷史上起到過很好的作用,但隨著時代發展,它的弊病越來越充分地暴露出來。當這種弊病被放大到可能導致社會安定,尤其是導致統治者政權不穩的時候,那就意味著新的變革即將開始。

 而九品中正制以及漢代的察舉制度(由地方官僚訪察人才舉薦給朝廷的選官制度)

 最大的弊病便是「門第觀念」,可以說門第觀念是九品中正制衰落最直接的原因。在魏晉時,如果有人才華橫溢,但家境貧寒,那麼這個人也很難走上仕途。尤其到了南北朝時期,在「九品中正制」實行的過程中,只問門第,不問才德的傾向日益嚴重。「上品無寒門,下品無世族」被認為是對那個時候官場現狀的最好描摹。

 然而,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政治制度的不斷完善,越來越多出身寒門的人都希望在政治上獲得更多的「享有權」。「另一方面,隨著中小地主階級走上政治舞台,統治者如果想鞏固其權利,必須最大範圍地依靠中小地主階級。因此在官員的選拔上,就必須廢止察舉、九品中正制這樣選擇面窄的選官制度,採取更為公平、公正的選官制度。」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所的李世愉研究員說出了更為深層次的原因。

 隋代,科舉制度的創始

 稍微明智的統治者都會明白一個很簡單的道理:「水可載舟,亦可覆舟。」當他需要依靠的群體發出不滿和牢騷時,他就應該為這個群體謀求一些福利和希望了。於是當隋朝建立時,聰明的隋文帝對選拔人才的制度進行了改革。

 開皇七年(公元587年),隋文帝廢除九品中正制,規定採用考試方法選拔官吏,並於開皇八年設立「志行修謹」(有德)和「清平干濟」(有才)兩科,以選拔人才。隋煬帝繼位後,又在大業元年(公元605年)新設考試文辭的「進士科」取士。至此,科舉制度正式誕生,它成為此後1300多年的人才選拔制度,一直延續到1905年清政府廢除科舉。

 基本上所有研究科舉的學者都認為,儘管科舉制度始於隋代,但在隋代它還僅僅只是一個開始。「更準確地說它只是對前朝的一種變革,還沒有發展到作為一種長期的制度而確立下來,」李世愉說。而其所帶來的社會影響、政治影響也許在當初根本沒有人估量到。

 唐代豐富了科舉制度

 現存最早記載科舉的古籍一般認為是成書於唐代中期的《通典》,而這個時期也差不多是科舉制度的各種規則在唐代正式確定的時期。唐代是科舉的奠基期,宋代以後的各代科舉都是在唐代科舉的基礎上發展而來的。

 首先,唐朝科舉制度中規定應試者不受門第限制,也無需官員舉薦,任何人都可以「投牒自薦」,幾乎所有的人都能帶著證明自己身份清白的材料報考。這一點是科舉制度與以前的各種人才選拔制度最大的不同,也使得它在最大範圍內吸引著全國各地的賢能志士。它的確立似乎為那些出生貧寒的庶族指明了一盞明燈,為他們帶來了終有一天也將飛黃騰達的美好希望。

 無論是考試科目,還是考試內容,唐代的科舉制度都比隋代豐富和規範了很多,特別是在經過武周政權之後,唐朝的科舉制度越來越完備。在這個過程中以考試文辭為主的進士科,也成為所有科目中最受重視的一科,參考進士的人數也不斷地增加。很有意思的是,一直以來都有人認為,以考文辭為主的進士科的繁榮也是唐代詩歌,唐代散文鼎盛的一個重要原因。無論科舉是否促進文學,無可否認的是唐代著名詩人王勃、陳子昂、王維、岑參等都曾經是進士出身。

 韓愈經歷凸現唐代科舉特點

 唐貞元二年,十九歲的韓愈懷著經世之志進京參加進士考試,卻未想到一連三次均以失敗結束。直至貞元八年,韓愈的文章得到了當時宰相鄭尚餘的賞識,被鄭尚餘推薦到了禮部,於是韓愈終於在三次落第之後,在當年考中進士。然而按照唐律規定,考取進士以後還必須參加吏部博學宏辭科考試,韓愈又三次參加吏選,但都失敗。鬱鬱寡歡的韓愈隨後三次給宰相上書,卻都沒有得到回復,得不到賞識。貞元十二年,仕途不順的韓愈,受董晉推薦,只能無奈地離開長安出任宣武軍節度使觀察推官。直到貞元十六年冬,韓愈第四次參加吏部考試得以成功,過了幾年他被任命為國子監四門博士,開始了較為順暢的仕途。

 韓愈的經歷正好反映了唐代科舉制度的特點:唐代的考試方法主要分為兩類:一種是常科,另一種是制科,「常科」就是每年舉行的考試,韓愈參加的「進士科」便是其中的一科,其他還包括明經、秀才、明法等。「制科」是皇帝臨時設立的科目,也叫「特科」,這是朝廷特選人才的一種考試,一般考中進士的人,如果要獲得官職,就還要經過「特科」的考試,比如韓愈參加的「博學宏辭科」的考試科。

 但由於科舉制度在唐代僅僅只是確立,在具體的考試規則上它還有很多「隨心所欲」的地方,因此在當時由皇帝臨時設立的「制科」頗受重視,參加制科被皇帝看中的人才很多,而一些才華突出,卻恰恰不對皇帝口味的才子也可能鬱鬱而不得志。韓愈在「制科」考試中的失利,以及另一位唐代著名詩人白居易在「制科」中的得意正說明了唐代「制科」選士的一些不規範性。

 宋代完備科舉制度

 宋代的科舉制度在大體上沿襲了唐代的基本體制,但仍然在某些規則的細節上做了一些調整。最為重要的是,科舉考試的公平性在宋代得到了重視和強調,李世愉則把宋代稱為科舉制度的完備期。唐代以來,科舉制度基本上是一年一科,遇上特殊情況,也有幾年一科。

 宋初的科舉時間更是混亂,到宋英宗時期,科舉考試被定為「禮部三歲一貢舉」,每逢辰、未、戌、丑年舉行,之後的元、明、清歷代也沿用此規則。

 除了考試時間之外,被我們俗稱的「三級考試」制度也是在宋代得到基本確立的。唐代的科舉考試一般為州縣試和禮部試,州縣試為一級,稱為解試;禮部試為一級,稱為省試。宋太祖開寶六年,進士放榜後,有人控告考官取士不公,宋太祖便在殿廷親自主持了複試,這便是殿試的真正開端。至此,宋代形成瞭解試、禮部試、殿試的三級考試制度。

 最初,通過禮部考試的考生,在殿試複試之後,有可能將被淘汰。到宋仁宗嘉佑二年以後,禮部考試選取者殿試也全部錄取,不再淘汰,只是皇帝根據殿試結果分甲第,排名次。

 「鎖院」「糊名」為公正

 湖南嶽麓書院李兵教授表示,宋代科舉制度除了一些制度創新外,還有一個重要的貢獻是改進了科舉制度的公正性。李兵表示,宋代在歷史上,是非常重用文官的一個朝代,因此科舉取士的地位比唐代更為突出,為了保證更多有才能的賢士能脫穎而出,宋代的科舉制度一直很強調考試的公正性。除了皇上親自舉行殿試之外,還禁止大臣舉薦。

 在宋太宗淳化元年,為了表示公平取士,知貢舉蘇易簡入貢院後,便不與外界溝通,此後成為定制,被稱為「鎖院」。到宋真宗初年,規定所有的試卷,要經過封印院糊名之後,再送往知舉官處閱卷。「糊名」制度的誕生使得考試完全憑借考生的答卷情況來選拔人才,進一步強化了考試的公證性,唐代科舉中的士人考前投狀,名人舉薦等妨礙考試公證性的因素都得以杜絕。「公正性」的提高可以看成是科舉制度發展完備的一個重要特徵。

 進士科的考試內容在中唐之後,形成以詩賦為主,策論次之。到了宋代之後,則出現了考試內容之爭。一方面,以司馬光、王安石為代表的官員主張考經義,另一方面,以歐陽修、蘇軾為代表的官員則主張考文學。而這些人的政治地位不斷發生變化,這樣在整個宋代就出現了科舉考試內容的經義和文學之爭,這也成為宋代科舉考試的一個重要特徵。

 明代科舉達到鼎盛

 元代經歷過幾次科舉的廢止,但這個少數民族掌握的政權,在最終還是選擇了科舉制度。進入明代之後,科舉制度真正發展到了其鼎盛時期。

 朱元璋發現,元代不重視科舉,導致許多有才華的文士成為元末反元的領袖人物,因此朱元璋也意識到他必須將有才華、有頭腦的人都收歸到自己的殿堂之上,才能進一步鞏固自己的地位。於是,洪武三年,朱元璋在全國各省舉行鄉試,洪武四年二月,在南京舉行會試,錄取進士120名。這120名進士,連同會試錄取的舉人全部被立即授予官職。這是明代的首科,朱元璋希望通過科舉考試,公正而全面地選拔到合適的人才,以改變元末政治腐敗,官員素質低下的局面。洪武十五年,朱元璋把科舉制度作為永久制度確立下來,並頒布了具體的科舉考試規則。

 八股文一統天下

 明代科舉的另一個發展便是規定了應試答卷的形式———八股文———它從明代開始,成為明清兩代文人入仕的「敲門磚」。「八股文」取士一方面使得科舉考試的應試文標準化,另一方面也被後世所詬病,認為是科舉制度最後走向衰落的一個重要原因之一。

 八股文取士形成之後,許多應試者終其一生都在學習「八股文」,這種現象在明代就已經常常被世人所諷刺,後來清代的《儒林外史》、《聊齋誌異》等文學作品中都對八股文,以及八股文取士的眾生百態進行了描繪。

 但李世愉認為八股文取士使得科舉考試更為規範化,它便於閱卷操作,能夠使得取士的標準更為統一。「這種文章形式在國外也有人認為是一種很值得研究,很有價值的形式。如果說它存在什麼弊病的話,也是因為八股文的考試內容有弊病,而不是這種文體形式。」李世愉認為,八股文的考查內容主要是四書經學,這些局限性的考試內容才是束縛考生發揮的重要原因。

 除了考試文體的標準化之外,明代的科舉考試還採取了「考試必由學校」的方式,就是指所有參加鄉試考試的考生都要是各種學校的學生,比如地方縣學,府學等等。童生在進入學校之前,首先要經過縣試,府試,院試三級「童生試」,院試及格,獲得秀才資格,進入學堂之後,才有參加鄉試的資格。李世愉認為,「考試必由學校」使學校教育和科舉制度完全結合在了一起,學校的教育成為為科舉做準備的一個階段,喪失了其某些獨立性。

 清代科舉飽受詬病

 科舉制度在清代建立之初便得以沿用,順治二年,北方數省舉行鄉試,次年春在北京舉行了會試。此後,明代的科舉制度就完全在清代得以延續,基本的考試規則,考試時間,八股文取士的方法都幾乎一模一樣,只是一些具體的細節和規則在清朝更為嚴密。

 從清代開始,八股文和科舉被很多人詬病,科舉制度開始顯現它的弊端,關於八股文的廢止、科舉廢除的爭論成為了整個清代科舉制度實施中最為重要的一個特徵。黃宗羲、顧炎武在明末就批判了八股文的弊端,到了清代之後,二人更是抵制科舉考試,對八股文取士大加鞭笞。到了清末,康有為和梁啟超雖然參加過科舉考試,但二人卻又都舉起了反對八股文的大旗,並都曾向皇上獻奏折要求廢除八股文。康梁二人的行為矛盾反映了他們那一代人的尷尬:一方面他們需要通過科舉考試,才能入仕,才能一展抱負,另一方面,他們受到新思想的影響,深感八股文的弊病,又希望廢除八股文取士。

 輿論一浪接一浪,反對的聲音越來越強烈,而此時清政府又面臨著內憂外患,在重重的壓力之下,科舉制度在1905年9月2日終被廢止。

 科舉帝王紀

 漢高祖:首次下詔令地方官舉賢。

 漢武帝:首次令各郡國每年舉孝廉一人。

 隋文帝:廢除九品中正制,開科取士。

 隋煬帝:新設考試文辭的「進士科」取士,科舉制正式誕生。

 武則天:首創由皇帝主持的殿試和武科舉。

 宋太祖:正式確立殿試。

 宋太宗:用糊名法防作弊。

 宋真宗:用謄錄法防止考官認出考生筆跡。

 宋英宗:確立定期開考、三年一科的制度。

 宋神宗:王安石改革科舉,罷明經諸科,進士科罷詩賦而試經義、策論。

 明太祖:詔令非經科舉者不得授官;以八股文為考試文體。

 明成祖:始命工部建進士題名碑於國子監。

 明仁宗:確定南北考生分卷錄取,規定南北名額。

 明憲宗:制定科場事宜,改革科場程式。

 乾隆帝:推行「商民分卷」制度,商籍生員設立「鹵」字號。

 光緒帝:在「百日維新」中下詔科舉改試策論,停八股文。

 慈禧太后:1905年應袁世凱、張之洞等要求,以光緒名義發佈上諭廢止科舉。

 科舉名詞解釋

 「童生試」

 明清地方科舉考試,包括縣試、府試和院試三個階段,院試合格後取得生員(秀才)資格。

 「鄉試」

 明清兩代每三年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舉行一次的考試,主考官由皇帝委派。考後發佈正、副榜,正榜所取的叫舉人,第一名叫解元。

 「會試」

 明清兩代每三年在京城舉行的一次考試,考試由禮部主持,各省的舉人及國子監監生皆可應考,錄取者為貢士,第一名叫會元。

 「殿試」

 是科舉制最高級別的考試,皇帝在殿廷上對貢士親自策問,或委派大臣主管。錄取分為三甲:一甲三名,分別稱狀元、榜眼、探花,賜「進士及第」的稱號;二甲若干名,賜「進士出身」的稱號;三甲若干名,賜「同進士出身」的稱號。二、三甲第一名皆稱傳臚。

 「進士」

 殿試一、二、三甲統稱進士,是科舉考試的最高功名,考中進士,一甲即授官職,其餘二甲參加翰林院考試,學習三年再授官職。

 「連中三元」

 科舉考試以名列第一者為元,在鄉、會、殿三試中連續獲得第一名,被稱為「連中三元」。據統計,歷史上連中三元的至少有十六人。

 「金榜」

 古代科舉制度殿試後錄取進士,揭曉名次的佈告,因用黃紙書寫,故而稱黃甲、金榜。多由皇帝點定,俗稱皇榜。考中進士就稱金榜題名。

 「監生」

 國子監的學生。或由學政考取,或地方保送,或皇帝特許,後來成為虛名,捐錢就能取得監生資格。

 「太學」

 教育行政機構和最高學府。魏晉至明清或設太學,或設國子學(監),或兩者同時設立,名稱不一,制度也有變化,但都是教授王公貴族子弟的最高學府,就學的生員皆稱太學生、國子生。

 「武舉」

 唐代武則天始創選拔武將的考試,至清朝時改稱武科。歷史上武舉一共進行過約500次。相對於文科舉,武科舉較為不受重視,武舉出身的官員地位亦低於文科出身的進士。從宋代開始,武舉不只考武力,而要「副之策略」。

 科舉與學校教育

 中央官學

 中央官學是朝廷直接設立和管轄的,旨在培養各種統治人才的學校。主要分為最高學府(太學、國子監)、專科學校和貴族學校。南宋以後漸走下坡路,逐步衰敗,成為科舉制度的附庸。北京國子監是元、明、清三代最高學府。

 地方官學

 地方官學始於漢代,明清兩朝府州縣學遍佈全國,學校教育與科舉考試整合為一條龍,科舉必由學校,凡應科舉者必須先在學校取得生員資格。

 書院

 書院是教育、學術研究的主要場所。唐宋期間以私人創辦、私人講學為主,元明時官方加強了控制,到了清代基本官化。宋代有著名的四大書院:江西廬山白鹿洞書院、湖南善化岳麓書院、湖南衡陽石鼓書院和河南商丘應天府書院。書院也因科舉盛而產生,隨科舉廢而消亡。

 私學

 私學是民間私人辦的學校,始於春秋時期。有家塾、經館、精舍、私塾、村塾、冬學、蒙學等。私學的教學主要為進入官學、書院以及應科舉考試做準備。

 國外科舉制度

 受中國文化的影響,歷史上一些周邊國家也在本國設立科舉制度。

 越南

 的科舉制度,始自於1075年始,至1919年止,是全世界科舉制度最晚廢除的國家。明太祖洪武三年,曾允許安南士人在本國鄉試通過之後,到南京參加會試。其後阮朝引進八股文為考試內容,此外,黎朝和阮朝都有與貢院類似的專門考試場所。

 朝鮮

 的科舉制度始於高麗時代(985年),後分為文科、武科及雜科。科舉考試是成為兩班文武的必由之路,名義上平民也可以參加,但事實上主要被兩班子弟壟斷,尤其是文、武兩科。

 日本

 在八九世紀時仿照唐朝的制度舉辦貢舉,分為秀才、進士、明經、明法、醫、針六科,其中以秀才科為盛。江戶時代貢舉已經絕跡。

 作弊與反作弊

 賄買

 考生與考官約定,以特定的句子或字詞來作暗號。對此,自宋太宗起訂立了鎖院的制度,當考官接到任命後,便要同日進入貢院,在考試結朿發榜前不得離開,亦不得接見賓客。賄買若被揭發,行賄受賄者都可能被處死。

 夾帶

 唐代的科舉考試已設有兵衛,以阻止夾帶作弊。宋朝起,考生之間以牆壁隔開。但是夾帶經文這種作弊方法始終是屢禁不止,層出不窮。常見的方法有將經文藏在衣服鞋襪裡,或索性密寫在衣物、身體、隨身物品上。

 代考

 代考在唐朝時頗為常見,為防止代考,考生需提供詳細的體貌特徵,考官會根據特徵驗明考生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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