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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夜歸人》第24章
  家家一本難念的經

  沈固開煤氣、點火、架鍋、倒油,在鐘樂洋的盯視下煎了雞蛋和饅頭,一邊往自己嘴裡填一邊把多餘的整齊碼到盤子裡,又從冰箱裡翻出火腿切片,最後拿出方便麵來:「過兩個小時叫你哥起來吃飯。方便麵你們自己煮煮。雞蛋和饅頭放在保溫鍋裡,要是涼了就進微波爐轉一轉。告訴你哥我出去了,晚上我捎菜回來。」

  鐘樂洋眼看自己剛才的話好像對牛彈琴,不禁有點沉不住氣:「你什麼意思?」

  沈固換上警服:「我去上班,你在家好好呆著,別亂跑叫你哥操心。」鐘樂洋的個子跟鐘樂岑差不多,都比他矮大半個頭,所以他可以稍微低下頭看著鐘樂洋,果然那小子有點炸毛了:「我剛才跟你說話呢!你這什麼反應?」

  沈固一邊往門外走一邊慢悠悠地說:「你不是讓我想想麼?就是想想的反應。」

  鐘樂洋氣得跳腳:「我非叫我哥搬出去住不可!」

  沈固關上防盜門,隔著門上的鐵欄說:「小聲點,別把你哥吵醒了。」

  鐘樂洋真想打他一拳,但想想他的身手,勉強忍住了。沈固愉快地下樓,一路吹著口哨。小屁孩,毛還沒長全呢就教訓他?對付這種自以為已經長大的小孩子就只有一個辦法——把他當小孩。不過——口哨聲慢慢停了下來,沈固微微眯起了眼睛——鐘樂洋有句話說在了點子上——「你和我哥是純朋友?」

  是純朋友嗎?開始的時候肯定是的。因為牌九的緣故,沈固並不反感同性戀者,何況鐘樂岑那個人,任何人都會覺得他是個好人,雖然有一點愛錢有一點狡猾有一點太過心軟,可是優點真是數也數不清。

  所以他在冷雨中淋得透濕蜷在他家門口的時候,幾乎是毫不猶豫地他就收留了他,甚至後來看見他租的地方被燒成那樣,直接就把人又帶回了自己家。沈固敢對天發誓,那時候他真沒胡思亂想。可是,究竟從什麼時候開始這事變了味的呢?好像,好像也是那個晚上吧?他切蔥花下麵條,廚房裡充滿飯菜的香味,而旁邊有個人在等著飯出鍋……這感覺很奇妙。

  也許這就是所謂「家」的感覺?總之沈固對此很陌生。沈芝雲不是不給他做飯,但一般都是他放學回家之前就已經做好,讓他自己吃。有時候飯冷了,就自己熱一熱。沈芝雲不願意跟他一起吃飯,其實她就不怎麼願意看見他,因為沈固長得很像母親,看見他就會想起自己的女兒,就會傷心。所以這祖孫兩人一天頂多見一兩次,時間不超過十分鐘,對話不超過十句。

  上大學之後當然住校吃食堂,參軍之後當然住宿舍吃食堂,於是所謂廚房這種家庭必需品,沈固很少使用。退役之後倒是用得多了點,可是空蕩蕩的房子就他一個人和一隻貓,無論油在鍋裡爆得多麼響,都爆不出家庭的氣氛。

  所以說,自己其實很脆弱?沈固平生頭一次有點疑惑。就為了有個人可以一起在廚房裡轉悠,就——動心了?也不是吧?寂蓮酒吧裡的鐘樂岑,鎮定地指揮著所有的人,差點被虎倀附身的男人咬斷喉嚨,仍然面不改色。說他脾氣太軟,說他不像個男人,但那一刻,他冷靜、鎮定、自信……就像在金玉大廈裡抱著銅鶴衝向睚眥的那一瞬間,簡直耀眼得讓人難以呼吸。

  手機在口袋裡震動起來,打斷了沈固的思想,拿起來看看號碼,沈固不由笑了笑:正好,他正想去找小黑子,這傢伙倒給他打電話了。

  「我說大哥——」小黑子忙得帽子都戴歪了,鼻樑上還有不知從哪裡抹來的一道墨水,「我這還想找你幫忙呢,還沒張嘴,你倒給我派了一堆任務!」

  沈固安然地坐在他對面:「查人這事,你比我方便。金玉大廈落成那年,七八個月大的嬰兒失蹤,應該也不會很難查吧?」

  小黑子咬牙切齒:「我就不該認識你!」

  沈固笑笑:「還有那血跡化驗呢?」

  小黑子從桌子裡摸出一份東西狠狠摔在他眼前:「還說呢!叫化驗科的人把我好罵!那是狗血!」

  「狗血?」沈固有幾秒鐘的怔忡,隨即想到了電梯外的那塊狗皮,「行了,我的事說完了,你有什麼事,說吧。只要我能辦得到。」

  小黑子沒想到他說得這麼鄭重其事,推了推帽子瞪著他:「真的?」

  「真的。」沈固點了點頭。小黑子頓時眼睛一亮,嘿嘿笑著湊過來:「我說大哥,這可是你自己說的。」

  沈固笑了笑:「是啊,過了這個村就沒這個店,說吧。」

  小黑子搓著手,一臉的猥瑣相:「其實吧,也不是我……是左隊長。他打電話回來,讓我問問你,上次他說讓你到這邊來,你考慮得怎麼樣?」

  沈固怔了一下,沒有立刻回答。左健上次的提議,對他未嘗不是一種誘惑。他愛槍,在部隊裡被人叫做槍迷,能有重新摸槍的機會,他怎麼會不動心?何況八年的鐵血生涯,突然成了個家長裡短的社區警,這種落差,真的未免太大。

  小黑子這會兒倒拿出了做刑警的敏銳勁兒,往前又湊了湊,嘿嘿笑:「我說,左隊長說你從前是神槍手,現在連槍都不摸了,不可惜麼?再說了,最近隊裡傷了好幾個,人手真是不夠。不然,你先來幫幫忙?」

  沈固看他一眼:「這種也能幫忙?」符合規定麼?

  小黑子嘻皮笑臉:「那什麼,非常時期麼……最近那個文物案子有眉目了,文物販子想把東西偷渡到日本去——」

  沈固把手一抬:「等等,你違反規定了!」

  小黑子很滿意地坐回去:「是啊,所以為了不讓我挨罵,你是不是考慮來幫一下忙?好歹都是警察,就說借調一下不為過吧?」

  「是左健的主意吧?」

  「嘿嘿……」

  沈固有點無奈:「你們缺人就到這程度?」

  小黑子正色:「說實話,缺遠程狙擊手。你知道那批展品要去日本展覽吧?文物販子就準備借這機會渾水摸魚。那些東西雖說是仿品也值錢,萬一真搞成貼身混戰,東西還真不好保護。何況你的材料,左隊長早就上報局裡了,否則我哪能借調得動?」

  沈固心裡一動:「去日本?」

  「對!這幫人看中國什麼都是好的,什麼都想要!他媽的,真要叫這批東西流出去,我看大家也不用要這臉了!」

  沈固默然片刻,點了點頭:「好。」

  小黑子頓時來了精神:「那現在就去領槍!今天晚上可能就要行動。」

  沈固想起鐘樂岑:「我得打個電話回去說一聲。」

  鐘樂岑被臥室門開啟的吱呀聲弄醒了,睜眼就看見鐘樂洋的頭伸進來:「哥,起來吃飯了。」

  方便麵煮一煮還是香噴噴的,特別在餓了的時候。鐘樂岑扒著飯問:「沈固呢?」

  鐘樂洋眼珠子轉了轉:「他說有事,晚上不回來吃飯了。哥,天這麼好,咱們出去轉轉唄?你不是說有個什麼酒吧要做法事?怎麼回事?」

  鐘樂岑笑笑:「我一個朋友開的酒吧,原來是片墳地,總是陰氣太重。我三個月過去看一次,這樣安全些。」

  「那帶我去嘛。」

  「……那個地方是……」

  「我知道,不就是GAY吧嗎?哎我說哥,你就沒在那地方找個合意的?」

  鐘樂岑臉微微紅了:「胡說八道!」

  鐘樂洋奸笑:「那你臉紅什麼?」

  鐘樂岑無奈地用筷子敲了他一下:「行了行了,一會跟我一塊去吧。既然沈固不回來,咱們在外面吃吧。」

  寂蓮這時候一般人不很多,也很安靜,往往只有非非調酒碎冰的聲音和著低低的音樂。但是今天,鐘樂岑還沒進門呢,就聽見裡面傳來的鋼琴聲。門童六點從裡面跑出來,小聲說:「樂岑哥啊?老闆今天心情不好呢。」

  鐘樂岑有點詫異:「空華來了?」空華一般都是七點鐘之後才會過來。

  六點憂鬱地點點頭:「樂岑哥,這是——」

  「我弟弟,樂洋。空華怎麼了?」

  六點跟鐘樂洋打了個招呼,把鐘樂岑拉到一邊小聲說:「聽說老闆以前那個男朋友從法國回來了……」

  鐘樂岑瞭然地點頭。空華的事他們多少都知道一點。大學裡空華有一個男朋友,同班同學,好得如膠似漆,畢業之後又進了同一家醫院。可就是那麼山盟海誓,也敵不過現實——那人在家庭逼婚的壓力下去相了親,認識了一個頗有背景能送他出國進修的女朋友,於是雙雙去了法國。這其實很可笑,因為空華家裡比那個女人更顯赫,如果空華不是因為他跟家裡鬧翻的話,那個時候早就應該在美國了。結果空華後來還是去了美國進修,大概也就是三年的時間,回來自己開了傢俬人診所,又開了這家酒吧,雖然和家裡關係不再那麼僵,但也一直不是太好。鐘樂岑和六點他們都是後來才認識空華的,沒人知道他以前是什麼樣子,也沒人知道他在美國那三年是怎麼過的,只知道空華從去美國的時候開始信佛,而且給自己取了這個「空華」的名字。

  寂蓮酒吧有一架鋼琴,但是不常用,因為地方太小,所以可憐的三角鋼琴大部分時間只有一半身子露在外面,上面還鋪了防水桌布,當成非非的新作品展示台用。現在桌布已經掀掉了,琴蓋氣勢磅?地掀開著,整個酒吧裡都迴蕩著《愛情故事》那帶著悲傷的旋律,加上幽暗的燈光,讓人禁不住地壓抑。小溪也來了,正和非非愁眉苦臉地蹲在吧檯邊上商議對策,兩人看見鐘樂岑就連忙跑過來:「樂岑哥你可來了,老闆他彈了三個小時了,翻來覆去就這一首曲子,這不是要人命嗎?」

  鐘樂岑皺起眉。幽暗的燈光裡,空華穿著淺藍色襯衣白色西裝坐在銀色鋼琴旁邊,真是一幅養眼的畫面,可是和著這反覆的旋律,就生生讓人背後發寒。非非還在念叨:「哪怕換首曲子換個調也好啊……一會客人就來了,老這麼著,誰敢久坐啊?」

  鐘樂洋在一邊聽著,噗哧一聲笑了出來。非非怒瞪他,他卻滿不在乎地拍拍非非的肩:「有小提琴嗎?」

  小提琴還真有,另外還有橫笛小號什麼的,都是客人放在這裡的,為的是來了興致好自己來一曲,不過不常用,都放在後面的雜物間裡。鐘樂洋用嫌棄的眼光打量一下非非拿來的小提琴,隨手試了試弓,搖了搖頭:「這種東西你們也用,真是——」

  非非沒好氣地說:「有就不錯了,請問少爺你要這東西幹什麼?」

  鐘樂洋調一調弦,隨口說了一句:「看著就知道了。」琴往肩上一架,和著空華的鋼琴聲合奏起來。空華微微怔了怔,往這邊斜瞥了一眼,手卻沒停。小提琴明亮的音色和鋼琴渾厚的聲音協調地纏繞在一起,充滿了整個酒吧。鐘樂洋一面拉琴,一面慢步朝空華走過去。他走得很慢,從門口到鋼琴邊上也就幾十步,可是他走到空華身邊的時候,兩人已經把《愛情故事》合奏了三遍。

  非非有點奇怪地抓抓頭:「我怎麼覺得,這調子好像跟剛才不一樣了?」

  鐘樂岑只是笑。當然不一樣了,在這三遍合奏裡,鐘樂洋把節奏加快了一倍。想必看過《大腕》的人都會記得那一段哀樂,當指揮把節奏加快三倍的時候,那效果簡直是讓人驚悚的。鐘樂洋雖然沒有把節奏加快那麼多,但已經足夠改變氣氛。而空華還沉浸在音樂之中,渾然不覺已經變了調子。

  鐘樂洋拉完第四遍《愛情故事》,空華終於察覺到不對,但剛才那種哀傷的氣氛已經被沖淡了,他無奈地停下手來。鐘樂洋對著他笑:「別停啊,還能再快點呢。」

  鐘樂岑笑著過來把弟弟拉回去:「空華,這是我弟弟,樂洋。」

  空華臉上也露出點驚訝的表情:「這就是你那個天師弟弟?」

  鐘樂岑早就習慣了這種表情,笑著點了點頭:「是啊。他比我厲害多了。樂洋,你把這裡好好看看,能不能徹底解決一下?」

  鐘樂洋用內行的眼光打量酒吧:「佈局還行,就是房間邊角裡陰氣重點,尤其是後面屋子。我得看看,才知道用什麼符合適。」

  空華無奈地站起身來:「那就麻煩你了,跟我來吧。」

  非非「欽佩」地看著鐘樂洋的背影:「樂岑哥,這真是你弟弟?」

  鐘樂岑好笑。既然有弟弟出馬,他樂得清閒。非非很狗腿地捧來一杯飲料:「樂岑哥,嘗嘗這個——天堂雨。」

  鐘樂岑把杯子舉起來看,淺綠色的液體裡浮著一粒粒的金色果肉,果然像是天空落下的雨滴:「果粒橙?」

  「是我手工剝出來的!」非非很不滿意,「那種東西我會端上來給顧客喝?」

  鐘樂岑仔細地看著:「含酒精的?」他知道自己沒酒量。

  非非鼓著腮幫子:「你嘗嘗嘛!」

  鐘樂岑笑笑,剛把杯子湊到嘴邊,門外走進一位客人,懷裡抱著一個手提袋。鐘樂岑的目光瞥過去,酒杯頓住了——那個人他認識,左健。

  左健難以覺察地對鐘樂岑微微搖了搖頭,徑直走到吧檯邊上:「一杯啤酒。這是什麼?」

  鐘樂岑沒有答話,非非沒有看出他們之間的示意,很盡職地回答:「這是我們的新品微量酒精飲料,天堂雨。」

  「看著倒挺漂亮的,給我來一杯。」左健把手提袋放在吧檯上,袋口動了動,伸出一個腦袋,長著濕漉漉的小鼻子和圓圓的黑眼睛。小溪一眼看見,驚喜地叫起來:「小狗!」

  「唔嚕——」狗從嗓子裡發出不悅的聲音。左健毫不客氣地在狗頭上敲了一下,狗老實了。

  小溪對毛茸茸的東西有偏執一般的喜愛,無奈她有哮喘病,家裡堅決不讓養寵物。現在看見一隻狗,眼睛都直了:「是博美犬嗎?哎呀真可愛!」

  狗把頭縮回去,不願意人摸它。左健卻把袋子直接推給小溪:「小姐喜歡狗?」

  鐘樂岑沒心思去聽小溪回答了些什麼。他已經看見有人在酒吧門口晃動,還有兩個人走了進來。他記得沈固說過左健可能是去執行任務了,那麼這些人……

  「天堂雨」上來了,左健喝了一口,點點頭:「味道不錯,就是甜了點。」

  非非立刻摸出個本子:「是嗎?可能是果肉糖分太大,要改進。」

  狗被小溪摸得不耐煩,嗓子裡又嗚嗚嚕嚕起來,左健隨手在它頭上又敲一下:「我得去對面藥店一下,人家可能不讓帶寵物進去,能在這裡寄存一下嗎?」

  小溪玩得正高興,頭也不抬地回答:「可以呀。」

  左健道了謝,抽出一張鈔票放在櫃檯上,起身時看了鐘樂岑一眼,走出了酒吧。他一走,那兩個人立刻走到吧檯邊上,粗暴地把狗和袋子一起拽過去,伸手就翻。非非叫起來:「你們幹什麼翻別人的東西?」

  鐘樂岑輕輕拉了一下非非,伸手把開始齜牙的狗也抱過來。那兩人在袋子裡沒翻出什麼,又把鈔票也拿起來仔細對著燈光看,最後一無所獲地轉身走了。鐘樂岑抱著狗看著他們,手指伸進蓬鬆的狗毛,狗配合地把一條後腿抬起來,於是鐘樂岑在狗腿根部的窩裡摸到一個小小的紙卷。他的第一反應不是把它拿出來而是去摸手機,一摸卻摸了個空:「我的手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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