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相伴相依
把包子和窩頭全部賣完,已經過了午時,寧修遠擔心墨凡御肚子餓了,於是便匆匆將東西放上驢車,然後帶著對方往不遠處的攤子走去,那裡是一對老人搭起的涼棚,他們每日都會在那裡賣各種麵食。
寧修遠自從開始擺攤賣包子窩頭以來,幾乎時不時就要來這裡填飽肚子,因為陽春麵便宜而且份量也足,味道也過得去,對現在的他而言,已經很好的食物了。
不過也幸好寧修遠上一世雖然是個廚師,但是在生活飲食方面要求都不高,不然就現在這樣的日子,他過的不知道該多憋屈。
兩位老人經常見一瘦弱的青年來自己的攤子吃陽春麵,時間長一些,便就記住了,也知道這瘦弱的青年叫寧修遠,是個秀才。
今日也不例外,老人一看到寧修遠,便笑瞇瞇跟他打了招呼,「還是一碗陽春麵啊?」說完後又看他身後的墨凡御,說:「這位是你的朋友啊,長得可真好看。」
寧修遠笑嘻嘻的把毛驢拴在一旁的木樁上,又從拿出幾根胡蘿蔔餵給它,然後拉著墨凡御坐下,手指比劃了一個二,說道:「今兒要兩碗陽春麵。至於他,他是我弟弟,今兒出來陪我一起擺攤。」
老人聞言點點頭,也沒有再問什麼,轉身離開,隨後對在灶台前忙活的另一位老人喊了一句:「這要兩碗陽春麵。」
另一位老人回答:「好咧。」
寧修遠見老人離開,偏頭對墨凡御說道:「現在已經過了午時,你一定餓壞了吧,楊伯這兒的陽春麵味道不錯,我們先吃著墊墊肚子,等待會兒買完東西回去,晚上我給你露一手,保證你吃完還想吃。」
墨凡御聞言,笑了笑,歪了歪腦袋,這個動作讓他做起來實在很養眼,「你總不能做得比酒樓裡的廚子還好吃吧。」
「嗯,不差不差,你到時候嘗過就知道了。」寧修遠越說眼睛越亮,他已經想到晚上要做什麼樣的一桌美食犒賞自己最近的辛勞了,要知道他整整吃了半個多月的野菜青菜,好些日子沒怎麼好好嘗過一頓葷腥了——
要不是每頓早飯還有一個肉包子的話,估計他這會兒真的忘記肉味兒了。
這生活真的過的很艱辛。
兩人有一搭沒一搭的說著話,很快,老人便已經將兩碗熱乎乎的陽春麵送上來,雖然清湯寡水的,但是對於正在餓著肚子的兩人,這個味道也是極好的。
用極快的速度解決完麵條,寧修遠摸著自己有些吃撐的肚子,看著坐在自己面前還在慢悠悠吃著麵條的墨凡御,不禁撇嘴,這就是簡單的一碗陽春麵啊,怎麼被對方吃的像是山珍海味似的呢。
—
吃完陽春麵,寧修遠付了錢,便帶著墨凡御離開,他手裡牽著驢車,走在集市裡,左顧右盼的,滿眼睛都是新奇。
雖然他擁有原主的記憶,但是親眼看到的跟記憶裡所有的,終究是不同的,哪怕他已經來到這個世界半個多月,這條路也走了不下幾十遍,可是像現在這樣十分悠閒的晃來晃去,這還是第一次。
南城是一個不大不小的城鎮,距離蜀中不遠,快馬加鞭不過一天一夜的距離,不過若是跟天子腳下的皇城比可是十分遙遠的,光在路上就要耗上半個多月。這裡的民風淳樸,在南城知府的治理下,百姓都過的安閒,已經十年鮮少發生大案件,城裡雖然不算太繁華但是也不落後,算得上是安居樂業之地。
寧修遠很滿意南城這個地方,在他看來,是很適合居住的。
墨凡御走在寧修遠身後兩步的距離,也跟著左右看,他負手在後,哪怕身上穿著粗布麻衣,還打著補丁,但是因為他的氣質、相貌足夠出眾,所以也總是引得路上的行人回頭看他。
走了一會兒,寧修遠便帶著墨凡御走進一間布莊,掌櫃是個留著小鬍子的中年男子,他正在櫃檯上打著算盤,看到他們進門,抬頭笑瞇瞇問道:「兩位客官是需要成衣,還是布匹?」
這一行,寧修遠的目的是要買兩匹布給自己還有墨凡御做幾件衣裳,他的記憶裡,這具身體的原主已經好幾年沒有做過新衣服了,能夠穿的衣服都打滿了補丁,少有幾件是完好的,何況現在還在冬日,唯一的兩件破棉襖完全不御寒,穿著跟不穿似的,完全沒有作用。
之前是因為沒銀子,所以寧修遠只能將就著,如今他手裡存了些銀兩,是時候給自己和墨凡御換幾件新衣裳了,何況他根本不能生病,一旦病了,該損失多少啊。
而且還有一個墨凡御。
這墨凡御年紀雖然只有十五歲,但與寧修遠身高相仿,至多差了一指節的高度,故而他身上的衣服也都是寧修遠的,一樣破舊,一樣滿是補丁。再加上他身上傷剛好,寧修遠可不想再給折騰出風寒來,不然會很麻煩。
於是,昨兒夜裡寧修遠抱著錢罐子數了數,發現短短十幾天內存款已經增加到五兩多銀子的時候,便決定給自己跟墨凡御換幾身新衣裳,再順便買一窩小雞仔回家養著,這要以後想進補的時候也方便。
此時聽見掌櫃的問題,寧修遠回答:「我要買兩匹布外加製作兩件棉襖的棉絮,不知道掌櫃的有什麼推薦。」
「有有有。」掌櫃帶著寧修遠跟墨凡御走到一旁,指著上頭的顏色艷麗花紋繁雜的布匹,說道:「兩位公子請看,這一批布匹便很不錯,價格也公道,一匹只要二兩銀子。這是可是純正的江南織造,你看看這染色,看著花紋,多好看啊,若是製成衣物,與二位定十分匹配。」
寧修遠有些嫌棄地看了一眼那花花綠綠的花紋和顏色,搖搖頭,偏頭問站在自己身後的墨凡御:「你覺得好看嗎?」
墨凡御只需要一眼便知道這布匹是次品,顏色太艷花紋凌亂,於是便搖頭,道:「顏色太艷了些,你不適合。」他以為寧修遠是在他自己買衣服,拉著他詢問呢。
「我也覺得太艷了些,我們倆都不適合這顏色。」寧修遠贊同地點頭,不顧掌櫃的臉色,隨即自己看起來。
看了好一會兒,最終,在角落裡,寧修遠看到兩匹十分樸素的布匹,顏色花紋都合他心意,於是眼前一亮,他指著問掌櫃:「那兩匹多少錢?」
掌櫃的隨著寧修遠的手指看過去,隨後回答:「這兩匹啊,是殘次品,本來是打算當做贈品送給客人的,不過既然公子你看上了,那麼便算一匹一百文錢吧。」
寧修遠聽價格,覺得還算合理,便說道:「成,我就要這兩匹了,還有我要的棉絮,你也一同幫我包起來。」
掌櫃臉色雖然不太好,但是聽完之後還是手腳麻利的就把寧修要需要的包好,放在一旁,然後道:「棉絮是一百文,再加上兩匹布兩百文,一共是三百文錢。」
寧修遠小心翼翼從荷包裡數出三百文錢來遞給掌櫃,然後讓墨凡煜一起幫忙將布匹和棉絮搬到驢車上,隨後兩人一起離開。
走在路上,寧修遠跟墨凡御說:「這兩匹布足夠我們兩人一人做一兩身衣裳,待會兒回去之後你跟我一起去隔壁蘇嬸家,讓她給你量量尺寸,這樣好做衣裳。」
說完之後,寧修遠想了想,然後又道:「這兩匹雖然都是素色,不過卻也有兩種顏色,一青一藍的,你喜歡什麼顏色,便自己選一種去吧。」
墨凡御聞言,有些詫異,隨後便沉默地注視著寧修遠,許久說道:「我沒有銀子。」
寧修遠擺擺手,說道:「我當然知道你沒銀子。」他可沒有忘記,原主從城外將墨凡御撿回來的時候,這人身上除了傷口其他什麼都沒有剩下——估計都被人拿走了。
「那為何要給我做衣服?」墨凡御問,眼底深處暗含些許警惕。
寧修遠家裡的情況墨凡御是看在眼裡的,家徒四壁四個字形容並不為過。他知道對方每日早早就要爬起來做窩頭包子拿到集市來賣,而即使這樣辛辛苦苦的,也賺不了多少銀子,願意收留他已經不易,而如今,對方又笑瞇瞇地看著他,讓他去挑選自己喜歡的布匹,居然是要給他做衣裳,而他們只是萍水相分罷——
這些,在他這十五年的生命裡,從未出現這樣的人,墨凡御完全不明白寧修遠想要做什麼。
寧修遠看清了墨凡御眼底的神情,無奈笑了笑,隨即說道:「你不用那麼看著我。你看,我把你撿回來,又把你的傷養好,給你吃給你穿……唔,雖然吃的是野菜,穿的是打滿補丁的衣服,但是要是我有什麼不好的想法,哪裡需要這麼麻煩啊。」
看著墨凡御聽完自己的話眼底的警惕慢慢散去剩下茫然,寧修遠說道:「你看,我比你虛長幾歲,你要是不介意,以後就喊我一聲哥,你也知道我沒有兄弟姐妹,爹娘也已經不在,你就當做是我一個人孤單了,想找個人陪著就好,當然你以後若是要離開,我也絕對不會阻攔。」
會對墨凡御這麼好,大概是因為寧修遠犯了所謂的雛鳥情節吧,畢竟他魂穿到這麼一個陌生的世界,總覺得自己見到的第一個人便是可以依賴的——
哪怕寧修遠完全不知道墨凡御的來歷,更不知道對方的身家背景,但是他並不在乎,他只需要明白,墨凡御不是個大奸大惡之徒便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