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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前有大廚》第4章
第四章小明布加快、死、啦!

這一覺睡得並不踏實,小時候經常睡硬板床的高明,時隔多年,重新睡在硬邦邦的大石頭上真是咯的難受。

微亮的光線絲絲透入山洞,高明打了個哈欠坐起身,眼角掛著兩滴生理眼淚,布加已經不見了,蘭達裹著小皮裙蹲在地上不知道幹什麼。

“早!”伸了個懶腰,感覺整個骨頭嘎嘣響,不禁感歎自己這幾年給養出來的嬌毛病。高明拖著棉鞋,走到蘭達身邊,“布加呢?”

“高明哥,我哥去打獵了。”將昨天的包裹歸整好,蘭達站起身,道:“我要去采果子,高明哥你和我一起去吧!山洞裡危險,我怕你——”

高明點點頭,既然決定好好在這裡活下去,那就盡其所能過好日子。僅僅不到一天時間,高明也能看出來這倆兄弟生活不容易,正好順帶觀察觀察地形環境,看能不能找到野菜什麼的......

高明一八二的個子,在現代當廚子一手好廚藝,他對自己又精細,幹一天活回到家也不願意隨便吃點湊合,整個又高又壯實。蘭達站在身邊稍稍矮了小半頭,可蘭達精瘦,這個時代就算布加在厲害,倆兄弟沒有洞人幫忙,餓一兩頓都是常事,就這樣看起來比高明還要高挑一些,高明實在是壯實的過了頭。

昨天爬山時,天已經黑了,高明根本看不出他們到底在哪,現在出了山洞,眼前連綿不絕的大山,樹林直竄雲霄,鬱鬱蔥蔥,倒像原始森林一樣......高明一拍腦門,心想這本來就是原始森林啊!

早上露水重,蘭達走了沒多久,小腿都被野草上的露珠掃的濕漉漉的,這裡的野草說不上名字,可比現代茂盛高長許多。高明跟在蘭達後面,有一搭沒一搭的聊著,“蘭達,你和布加還回去嗎?”

前面找尋野果的蘭達停下,轉頭,儘管看不清蘭達表情,高明也知道蘭達不開心。

“他們趕我們出來,阿姆也死了,我和哥哥就算餓死也不會再回去的。”蘭達有些傷心,低著頭道:“阿姆身體發熱,他們說留阿姆在山洞會害死其他洞人,要把阿姆扔到海裡,哥哥帶著我和阿姆離開了山洞,哥哥以前是洞裡最頂尖的捕獵好手,雖然辛苦點,但也不會餓死,沒想到阿姆還是死了......”

高明拍拍蘭達的肩膀,他沒感受過父愛母愛,不能感同身受。十歲父親娶了繼母,剛開始兩年繼母對他還不錯,後來生了兒子,他爸生意也有點起色,經常外出不在家,他繼母就明裡暗裡打他侮辱他。他媽是跟人跑了,他爸一向不怎麼待見他,剛開始看見了還會說兩句繼母,後來直接當沒看見,到了他十五歲的時候更是跟著他繼母一起揍他,後來他自己就跑了出來。

“別怕,我們三個組個小洞,以後日子肯定會過好的。”高明鄭重道,見蘭達情緒還是不高,笑道:“等蘭達在長大一點,我們找個別的洞,只要蘭達喜歡哪個女的,我和你哥一定幫你把她拖回來。”

以前也不知道在哪裡看到過,原始社會裡的女的,要是看上那個男的就一棒子打暈,拖到山洞裡自己XXOO,高明心想,換過來也許能成?!

哪知道蘭達嚇得連忙擺手,道:“年輕健壯的女的都是每個洞裡的寶貝,只有她們挑選別人的份,我們是不能拖走她們,也不可能的。”

高明聳肩,原本說這話就是逗蘭達的,還真把人家姑娘打暈拖走不成,又不是人販子!

蘭達教高明認野果,枚紅色外表倒刺的是甜果。甜果樹很好認,矮壯矮壯,樹幹上流著枚紅色的樹膠,高明摸了把還挺粘,心想能當膠水用。蘭達也不怕扎手,摘了個,兩個指頭輕輕一掰,紅彤彤的果肉就能看見,趕緊遞到高明手裡,期待道:“高明哥,這個很甜。”

果子大小如雞蛋一樣,高明先是吸了口快流出來的果汁,果然很甜,卻不是現代那種糖似的甜,帶著股清香。原本以為果肉口感是軟的,沒想到卻很勁道,外表Q彈,芯子裡卻是果醬一樣,好吃的根本停不下嘴。高明豎起拇指,吞下口中的果肉,稱讚道:“好吃!這個多摘點,給布加也嘗嘗。”

蘭達笑眯眯的,“甜果很常見,我哥不愛吃這個,他喜歡黑果。”蘭達走了幾步,指著一顆圓形葉子的書,樹枝上掛著小皮球一樣大小的黑色果子,“就是這個,我不愛這味道,怪的很。”蘭達皺皺鼻子,猴子一樣敏捷的身形,抱著書杆爬了上去,摘了三個最大的,高明在底下打算接著。

“高明哥,這個硬的很,你站遠,小心砸傷你。”蘭達說完,噗通將三個果子扔下來,自己沿著樹幹下來。

高明手裡拿了一個黑果,敲了敲,咚咚咚響,“這個也是敲了殼子吃裡面的肉?”

蘭達點點頭,從腰間解下自己的小皮裙,專心的將剛摘得果子包起來,高明看的回不過神,一雙眼都不知道瞅哪裡好。

“蘭達,你還是穿著吧!”高明脫了自己的秋衣,遞過去,“用這個。”

蘭達摸了摸高明的秋衣,“真軟,你這個皮子不好捕,還是用我的。”蘭達不用,高明也不勉強,他雖然是gay,可也不是個男人就愛,剛才一時間沒緩衝過來,大白天在森林裡裸奔,高明還真接受不了,不過看蘭達的樣子是習慣了。

蘭達布加兄弟倆在這裡住了快一個月,沒見過有大型厲害的動物出沒,可不代表這裡沒有。平日裡白天採摘野果,布加也不讓蘭達走遠,只能在安全範圍內活動。倆人又找了些野果,這些是連皮能啃的,高明說什麼也不用蘭達的小皮裙包了,搶著用秋衣包好了,自己拿著。

倆人回到山洞,布加還沒回來,蘭達勤快的收拾山洞,山洞不大,最大的就是那張石頭檯子了,東西也不是很多,蘭達收拾完,坐在石頭上看著洞口,洞口只留一人進來的縫隙,陽光穿過,高明能看出蘭達擔憂的雙眼。

“不用去昨天那塊等布加嗎?”

蘭達搖頭,“我和哥哥昨天要洗澡,走到樹林看見你躺在那兒,只好把你先背到半山腰,哥哥去打獵,我照顧你,有危險叫他就好。”

高明明白,點點頭,蘭達心不在焉的坐著。

“蘭達,別擔心,你不是說布加是洞裡頂級的捕獵好手麼?”高明揉揉蘭達的長髮,昨天洗過的原因,挺乾淨,“這樣,我給你把這頭髮弄短,跟我這一樣,回來看你哥還能不能認出你來。”

蘭達心性略帶幾分小孩子,轉移了心思。

高明拿出他的鑰匙圈,上面栓了把折疊小剪刀,蘭達頭髮很長,亂七八糟披著,已經到了胸口,高明邊剪邊問:“你和布加頭髮長了怎麼弄短的?”

“我哥的骨刀很厲害,那是他二十歲獵的一頭長牙獸,長牙獸的牙齒最鋒利,我哥就拿它給我割頭髮......”

高明手很巧,可畢竟不是專業理髮師,只好往短里弄,給蘭達剪了個板寸,還是參差不齊,不過明顯精神許多。摸了把蘭達的鬍子,估計年齡小的緣故,鬍子不長也不多,比布加好上許多,小刀子慢慢的刮了乾淨。

沒了頭髮鬍子的遮擋,蘭達就如同高明想像那樣英俊帥氣,可一笑兩顆小虎牙露出來,憑添了幾分稚氣可愛。高明摸了把蘭達的板寸,頭髮紮頭,笑道:“你滿身的頭髮,這裡離水源多遠?危不危險?”

“在山腳樹林裡,靠近水源會有許多動物要喝水,我和哥哥要是洗澡一定要一個洗,一個看著。”

這麼遠?高明皺著眉,他渾身酸臭氣,昨天穿著大衣捂了半天,晚上又爬山出了一身汗,早想洗洗了,不過危險就算了。

“不過這附近有條水流,平時我和哥哥就是喝那兒的水,只是不能洗澡。”蘭達露著虎牙。

“好麼!你也會逗人了!”高明笑道。

蘭達茫然的看著高明,顯然是沒聽懂。蘭達帶路,倆人走了沒十五分鐘就到了,高明一見那小水流就懂了,原本以為蘭達誇張,可一看,小水流不過兩掌寬,從山頂留下,很清澈,不過就是小。

高明在漱口,擰濕背心擦了把臉,又擦了身體,重新擰了遍,幫著蘭達把身上擦乾淨。

“高明哥,這是什麼獸的皮子,好軟!”

什麼獸啊!“棉獸吧!”站起身,太陽已經炙熱開始,估計快到中午了,倆人抱著大石碗,裝著水回山洞。

一直到最熱的時候,蘭達在洞口徘徊,抓著高明的手,道:“以前哥哥這個時候早都回來了,今天怎麼還沒回來......”

高明不知道說些什麼,雙眼緊緊盯著山下,“布加,是布加回來了!”

蘭達一看,真的是,快步奔了過去,高明跟在後面。小路上,布加滿臉蒼白,再看見蘭達那一瞬間就倒在地上,蘭達嚇了一跳,身後高明趕緊跑過去,蘭達正抱著布加在哭,布加肩膀上被什麼抓了一把,傷口深的皮肉綻開,布加不知道在上麵糊的什麼,臭臭的,但是聞不見血腥味,高明想起昨天他們抖的草籽。

高明腦子挺亂,想了許多,要是布加沒了,他和蘭達在這裡根本活不下去,遲早是個死......可看到蘭達哭泣的臉,還有昨天布加喂他水晚上擋風,亂七八糟的想法沒了,鎮定道:“蘭達跟我扶起布加,先回洞裡。”

布加用了遮血腥的草籽,就是怕血腥味引動物過來,這裡還是不安全。

蘭達抬起頭,髒兮兮淚痕的臉,這是熊獸抓的,以前洞裡的人也受過這樣的傷,沒有一個活著的,可看到高明鎮定的神情,蘭達相信,他哥哥不會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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