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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憶與失蹤》第0章
 1.

 我弄丟了一本書。

 行過死蔭之地,卜洛克偵探小說馬修史卡德系列。那是我從學校的圖書館借來的,但是我完全不記得我借了這本書,直到一個月後,圖書館發了圖書逾期的email給我。

 我一直認為人的腦袋裡好像有一捆膠捲在跑,有的時候膠捲折到,記憶也就在那個時間的點消失,例如說三點五十九分零一秒到三點五十九分五十九秒這一段不小心折到了,那麼我的記憶就會從三點五十九分零一秒直接接到四點零分。關於這五十九秒內發生的事情,可能在哪一天又隨著膠捲突然彈回來而突然想起來了,但是是哪一天,我不知道。也許一輩子都記不起來也不一定。

 關於這種失憶,最常發生在我爬樓梯的時候。當我每天爬上我那合租的四樓公寓時,常常會覺得,我少爬了一層。實體的鋼筋水泥建築當然不會莫名其妙突如其來地下降一層樓,所以我後來都解釋成是我腦袋裡那一捆膠捲的我從一樓爬到二樓或是二樓爬到三樓那一段折到了。可是這樣的情節還是常常發生,我低著頭數著梯階,爬到了家門口還要抓著扶手拐過彎去向上爬一層樓,張抓住我的肩膀或是抱住我的腰把我拉回來,你家已經到了,你要去那裡?

 你不覺得我們少爬了一層樓嗎,張彎下身來解鞋帶也幫我解,我以為我們會有一樣的感覺耶,他只知道我連路都走不好他要好好照顧我。我抬起頭來,室友男友的軍靴擺在鞋櫃上,沒錯,我家到了。我和二個社團裡認識的女同學合租一層三房兩廳的公寓,平常3個人住,到假日就變成6個人,張每個禮拜五晚上過來,禮拜天晚上再回到他兩人一室的研究生宿舍,我們交往三年以來,都是這樣。

 我們每個週末除了一起吃飯做愛外,有時候張會和室友的男友到樓下的百視達租VCD回來,原本沒什麼關係的三男三女馬上可以構築出一幅和樂融融的全家福。我通常看得不太認真,捧一本正在讀的偵探小說,一邊把多力多滋一片一片往張的口裡餵,一邊想如果我破壞了這美好的舊秩序會不會不被原諒。

2.

 圖書館發的email上面說到期日是11月29日,大學部的學生借書期限是一個月,也就是說我在10月29日借了這本書。10月29日,我在做什麼。我當然記得。10月29日,我到台南找林。

 我一直不記得我和林是怎麼熟識的。大二的時候上同一堂課,然後就漸漸熟了,好像每次我們兩個人一追本溯源,就只能到這裡。有時候我會問,我指的是,是什麼時候有感覺的呢?總有一條線吧,林會說,別想那麼多。我跟林認識的時候我跟張正熱戀,所以對林的記憶非常不清楚也不準確,但我知道他是個和張不一樣的人,他長得相當高,獨來獨往,話不多。當時修同一堂課的同學之間都在流傳著林與小桃的故事。

 林的女友叫小桃,他們曾經分手一次,小桃服安眠藥住院,林很狠心不去看她也沒有提復合,後來是小桃哭哭啼啼兩個人才又在一起。和林熟了之後,他告訴我,我是第一個沒跟他提過小桃的事的人。我說我不認識她也跟你不熟吧,他說事情不是他們說的那樣,他說人言可畏,我說我們沒有辦法期待別人只好調整自己對不對?過了不久,他對我說,來外遇吧!

 林是一個很會說故事的人。有時候我們什麼也不做,就躺在床上,抱在一起聽他說他的故事。他的童年、他重考的時候、他賣盜版大補帖的時候,他說完之後,都會告訴我,這些以前都沒跟別人講過,奇怪怎麼想一口氣全告訴妳。有時候他也會要我講故事給他聽,我會說馬修史卡德的故事,我覺得你和馬修有一部分很像,你們都有一種孤獨的樣子。

3.

 圖書館裡有一種先進的機器,叫做自動借書機。完成借書手續之後,旁邊有一台小小的收據機就會吐出一張小小的紙條,上面寫著,你是誰你借了哪幾本書,什麼時候借出什麼時候要還。我會把借書收據一張一張收在鐵盒裡,張說我比收他給我的情書還細心。

 張每個禮拜五晚上來找我。有時候他從口袋裡掏出一個塑膠袋,說趁熱吃。是炸蕃薯片,我一直愛吃這種路邊小攤子賣的炸蕃薯片,還要擠很多醬油膏進去,吃得滿嘴醬油才過癮。往陽明山後山的路上,看見這樣的小攤子,我會興奮地踢著腳,要張停下摩托車來買。

 林畢業之後回到台南工作。10月29日,我告訴張我要去同學家過夜看日劇,然後到台南找林。我上完早上的課,回到四樓公寓,把背包裡的東西嘩啦啦全倒在床上,挑了幾樣隨身的東西丟進去,然後到樓下搭241公車到車站。

 我開始不間斷地到圖書館借書,是張準備考研究所那一段時間,每天晚上我陪他走到自修室門口,然後說好吧我要去流浪了,於是就在圖書館裡一層一層地逛,一直到書庫畢庫,借幾本書到24小時開放的自修室,趴在張厚厚的工程數學參考書上看。

 10月29日小桃也到台南找林,林告訴小桃公司的電腦出了問題,可能要修上通宵,小桃一個人在林的家裡等他。那天晚上我講馬修和女友伊蓮的故事,他說我們也可以維持這樣的關係吧,每一次見面的時候都有一份好感覺,這份好感覺足以讓我們好好吃頓大餐做次愛。我希望你不要跟她一樣,他這樣說。隔天清晨林的家人打電話來說小桃服藥了現在在醫院,我們擁抱,別再連絡了,我這樣說。

 張說他很怕有一天會找不到我了,就像是去誠品敦南店時,我會不說一聲從二樓的書店跑到地下一樓看小王子的手錶一樣。我說我怎麼跑都在這棟建築物裡面啊你一定找得到我的。

4.

 我很喜歡圖書館裡會吐出一張張小紙條的收據機。我覺得那台機器裡有一捆像我腦裡那樣的膠捲,只是被剪成一段一段地吐出來。我會把借書收據一張一張收在鐵盒裡,比收電影票或發票或車票或上課傳的紙條還細心。我找不到10月29日的借書收據。

我從館員那叫出資料。我在10月29日借了兩本書,卜洛克偵探小說馬修史卡德系列的行過死蔭之地和到墳場的車票。到墳場的車票已經在11月14日歸還狀態在架上,行過死蔭之地掛失中。

 我在六樓的書架上找到我借的那本到墳場的車票。快要結束的時候,外科醫師對馬修說,伊蓮真的有顆很好的心。這段在整本書的倒數幾頁,我在這一頁發現我10月29日的借書收據,背後有人留了一行字,我會永遠記得妳,是林的字。

 走出圖書館的時候,陽光很亮,我突然想起來我和林一起上的是一堂星期五下午的劇本創作課,我和他都是一個人來上課,他嚼著口香糖走進來,對我推出一片青箭或extra,我搖搖頭。

 我一直不喜歡吃口香糖,到現在還是。我一直記不得我和林是怎麼熟識的,我相信那一個時間的點,有一天會彈出來,但是是哪一天,我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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