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月初很快就哄得平安忘了找娘親的事兒。
他開開心心地抱著夏月初給他帶回來的書本筆墨,新奇玩具,開心的不得了。
但是家裡的大人們,心情卻都很沉重。
可以哄得孩子一時忘記找娘親,但若一直見不到娘親又會如何呢?
無論夏洪慶和吳氏剛才有多生氣,此時看到孫兒,又全都心軟起來。
劉氏再不好,那也是平安的親娘啊!
吳氏背過身去抹了把眼淚,對夏瑞松道:「如果、如果你爹那事兒不是她弟弟乾的,那就原諒她一次吧,最多以後不要把錢交給她,好歹為了孩子……」
夏瑞松蹲在地上抽著煙袋,良久無話。
吳氏還想在說什麼,連忙被夏月初給拉回房去了。
「娘,現在心裡最苦的就是大哥了,他一直那麼信任嫂子,結果換來這樣的結果,還被劉家人當著那麼多客人的面兒一頓大鬧,你讓大哥的臉面往哪裡放啊!」
「可是平安還那麼小,若是沒了娘,那多可憐啊……」
夏月初沉默片刻道:「娘,說句心裡話,我是覺得,有些娘親,有還不如沒有。
大嫂的心眼兒長得就是歪的,還容易被她娘家人蠱惑慫恿,她當著你們的面兒不敢說,背地裡少不得要跟平安說。
平安如今年紀還小,最是容易受人影響的時候,大哥事情忙,跟他接觸最多的就是劉氏。
最後若是把平安也養成老劉家人那副吃多少都不夠、少給了就心生怨懟的樣子,到時候咱們想哭都找不到地方去哭。」
吳氏被夏月初說得渾身打了個激靈,一想到自家那個又乖又上進的孫子有可能變成劉父劉母那樣的無賴模樣,她就忍不住地渾身發冷。
「唉,這件事兒我跟你爹就不攙和了。」吳氏長長地嘆了口氣,「當初的婚事就是我們拿的主意,如今要不要繼續過下去,還是讓他自個兒做主吧,畢竟以後的日子也是他自己過,我跟你爹也不能跟著他一輩子。」
但是事情往往就是這樣,越怕什麼,越來什麼。
劉天朗本來就不是什麼骨頭硬的人,被抓進縣衙就已經嚇破了膽,生怕被上刑,還不等孫旭問上幾句,就一股腦地都交代了。
原來之前劉父劉母一直糾纏劉氏,要她把劉天朗弄到初味軒去做事,然後才能給他說個好親事。
但是這件事,劉氏是當真沒有辦法。
她不止一次跟夏瑞松說過了,甚至還吵過鬧過,最後隻換來夏瑞松要休妻的威脅。
但是家裡那邊她又不願意實話實說,否則好像顯得自己在丈夫面前毫無地位。
於是她便一直對娘家撒謊,說是公公夏洪慶不同意。
夏洪慶的倔脾氣,別的不說,隻從寧願讓女兒守活寡也不肯退婚這件事上,親戚朋友就都看得分明。
劉天朗那天進城,其實是劉氏叫他來看望一下夏洪慶老兩口,臨走前還給他揣了幾兩銀子,叫他買些東西,去說幾句好話,希望能仗著他年紀小嘴甜,讓夏洪慶礙著面子不好不答應。
即便萬一真的不答應,劉天朗只是個晚輩,倒也算不得丟人,到時候還可以再想想別的辦法。
誰知道劉天朗根本就不想去什麼酒樓做事,家裡如今不缺吃不缺穿的,他為什麼要出去做事?
於是他表面上答應著,結果進城之後就拿著錢,找上幾個朋友花天酒地去了。
剛開始幾個人聊得還算融洽,後來都喝多了以後,有人知道劉天朗一連說了幾個親事,女方家都不同意,就忍不住嘴賤地刺兒了幾句。
劉天朗心裡頭有些不痛快,便起身結帳走人了。
此時天色太晚,他兜裡又沒錢住店了,隻好去大姐家借宿,誰知剛走進巷子裡,就看到夏洪慶正背著手往家走。
剛才被人嘲諷的話瞬間就都湧上頭來,讓劉天朗心裡的火騰地一下就燒起來了,借著酒勁兒,他隻想著給夏洪慶一個教訓。
但是當滾熱的血噴了他滿手滿臉的時候,劉天朗一下子就傻眼了,酒也嚇醒了,拔出匕首就慌不擇路地逃跑了。
他當時像無頭蒼蠅似的亂跑,跑了好久才想起來把匕首丟掉,但是身上的衣裳卻不敢亂丟,最後跑到一片破敗的廢棄房屋。
此時,酒意早就順著汗水流出去了大半,劉天朗覺得自己腦子從來沒有這麼清醒過。
他扯下腰間那塊磨著劉母買的玉佩,交給一個住在這裡的流浪漢,這才被那人妥善地給藏起來了。
因此,劉天朗當時躲開了孫旭帶人的搜捕,第二天天亮之後,他顧不得臟臭,裹著流浪漢給他的一件破衣裳,躲躲閃閃地出城,一路走回了家。
也正是因為他渾身冒著臭味,人又躲躲閃閃、神經兮兮的,路上的人都以為他是個瘋子,全都躲得遠遠地,讓他順利地回到了家。
到家之後,他第一件事就是把沾了血的衣裳換下來,全都塞進鍋底坑裡燒掉。
但是「十指不沾陽春水」的劉天朗哪裡知道,這麼幾件衣服一起塞進鍋底,非但不能把衣服燒毀,反倒因為衣服堵住了灶坑口,坑裡沒了空氣,火很快就熄滅了。
所以當劉母晚上準備做飯的時候,便從鍋底坑掏出幾件染了血的衣裳。
劉母嚇得腿都軟了,還以為是劉天賜受了傷,趕緊進屋去看兒子。
劉天朗在屋裡睡得鼾聲震天,被劉母翻來覆去檢查了一圈都沒醒過來。
劉母見兒子身上沒有傷口,先是鬆了口氣,然後才覺得這事兒肯定不妙。
這血若不是劉天朗的,就肯定是別人的。
這麼大量的血噴在劉天朗身上,對方此時也不知怎麼樣了,這件事跟劉天朗又會有什麼關係?
劉母根本不敢詢問,也不敢告訴劉父,隻自己偷偷地把帶血的衣裳剪碎,一片片丟到灶底坑裡燒成了灰,然後假裝這件事根本沒有發生過。
可是劉母也萬萬沒有想到,被兒子捅傷的,竟然是親家夏洪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