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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從鏡中來》第16章
第16章

  原先被晶體「拱」出來的傷口正在以肉眼可見的速度愈合,就方自明觀察的這一小段時間裡,唐煜手上那個巨大的創口已經長上一層薄薄的新皮,只不過表面仍然凹凸不平,隱約能看見皮下呼之欲出的筋肉與骨胳。

  方自明莫名打了個哆嗦,趕緊放下那隻手,不敢再多看了。

  「我被砸中的時候,是不是也經歷過這麼一套程序?」他低頭扶住胸口,隻聯想了一下那副畫面,立刻氣息奄奄:「胸口破個洞什麽的……還,還是別想了……」

  不過,當下基本可以確定,面前躺著的傢夥多半正在和番尼之石進行融合。就是不知道兩者融合會不會存在失敗率,成功了就是進化,那失敗了又會如何。直接死亡嗎?

  方自明在心裡琢磨著,他自己對這事兒也是一知半解,此時再沒有另一塊兒番尼之石引動他心中邪念,頭腦尚算清醒,便早就熄了搶奪晶體的想法。既然地上這哥們兒已經中招,倒不如趁他昏迷期間,留在這裡,也好觀察一下番尼之石是如何與人類進行融合的。

  既已打定了主意,方自明乾脆將地上的男人半扶半抱起來,又費了些功夫架起他的右臂,扛著人一點一點往床鋪的方向挪。

  「靠,你這傢夥,到底吃什麽長這麽壯的啊。」他咬著後槽牙,抽空在男人緊實的屁股上拍了一巴掌,一邊使出渾身解數向前移動:「外表看著一點兒贅肉都沒有,怎麽扛起來跟頭死猪似的,死沉死沉。」

  也就是對方沒醒,方自明才敢如此明目張膽,肆無忌憚地去摸老虎屁股。

  從臥室門口到窗邊的單人床,隻幾步路程,他硬是磨了五六分鐘,總算將人全須全尾弄到了床鋪上。

  擔心對方真的被燒成弱智,方自明在屋裡找了塊兒毛巾,浸濕後搭在他額頭上。做完這一切,青年這才有空喘上口氣,蹲在床邊宛如死狗,心說這樣不行啊,以前怎麽沒覺出自己身體素質這麽菜呢,看來健身房計劃必須盡快安排上啊。

  「不過,帥哥的肌肉摸著倒是真不錯。」他咂了咂嘴,三根手指來回摩挲,似在回味剛剛的手感。

  說完又摸了摸自己的小腹,悵然若失:「真是沒有對比就沒有傷害……不行,下午我就去舉鐵……唔,算了,還是先從跑步開始吧……」

  如此胡言亂語了一通,他重新站起身,一邊活動著僵硬的肌肉,一邊在狼藉的臥室裡慢慢踱著步子,幷最終在靠近門口的某個地方停了下來。

  之前男人用來威脅他的那把匕首,此時還筆直的竪在地面上,因爲有三分之一的刀刃都深深陷入了地磚以下,這讓它看起來像個小樹樁似的,可以說是竪得非常穩了。

  「這……地板磚都能插出這種效果,這傢夥真是個普通人嗎?絕壁不能夠吧。」

  匕首旁的地板上還灑落著零星血漬,方自明一拍腦門,之前被番尼之石影響得頗深,他到此時才突然想起,之前兩人發生肢體接觸時,自己的耳垂仿佛被這把小刀割破過。

  青年於是順手在左耳上摸了一把,那處軟肉上的傷口已經自行凝出了血痂,雖然沒在流血,但摸著的時候還是一抽一抽的疼,方自明忍不住駡了句髒話,心底又將唐煜吊起來狠狠抽了個爽。

  不過駡歸駡,地上的凶器還是要回收的。

  方自明在那匕首旁蹲下來,握住刀柄試探性的往外拔了拔,匕首紋絲不動。

  此時就能非常明顯的看出來了,這把戰術刀被他主人釘得極其結實,可見當時持刀者是用了多大的力道,將這麽一柄利刃插在了他的脖子旁邊。

  「……真是個瘋子。」他下意識的摸了摸自己的脖頸,背後生出一層冷汗,神情恍惚道:「剛剛他萬一扎偏那麽一點兒,那我現在豈不是已經凉了。」

  媽的,他活了二十四年,還真的從沒遇見過這種,會在打架時直接扎脖子的狠角色。

  方自明兀自盯著那把匕首,只覺得自己越看越怒。看了一會兒,青年鬆開刀柄,回身走到床前,照著男人臉上狠狠搗了一拳。

  男人一張俊臉歪向裡側,他仍然緊緊擰著眉毛,對外界的干擾無知無覺。

  居高臨下欣賞了一番這人的熊猫眼,方自明頓覺清爽無比,心滿意足地念叨:「讓你拿刀戳我。來而不往怎麽行,我可隻揍了你一拳,咱倆這就算兩清了。」

  偷偷找回了場子,青年復又折回去,花了幾分鐘的時間將匕首拔|出來。他在床脚拾到被男人扔在地上的牛皮刀鞘,收刀入鞘後,方自明面色自然的把這柄凶器塞進了自己的口袋裡。

  廢話,這東西當然是要自己收著了,難不成還要還給那混貨,等著他再戳一次自己脖子嘛?當然不能夠。

  收好了刀,方自明這才安下心,總算想起來處理一下耳朵上的傷口了。

  方自明結合自己的情况,約莫著番尼之石的融合至少也需要幾天時間,對方現在睡得宛若死狗,他正好可以趁此機會,好好研究一下102房間與鏡中界的關聯契機,究竟是某件物品,還是某個人。

  「這感覺真奇特。」他自言自語道:「等他再睜眼的時候,也許我倆就是同類了,說不定他也能進入鏡子的世界呢?」

  那邊的世界寂靜得可怕,待得越久,他的心理狀態就會越糟糕。

  方自明真的、真的太需要一個可以交流的夥伴了。

  退一萬步講,即使不能成爲同伴,關係惡劣點兒也無所謂,只要對方是個活人,且能時不時跟他說說話,鬥鬥嘴,就算兩個人見了面只會叉腰駡街,那也是可以接受的。

  青年嘆了口氣:「這麽一想,我又覺得那傢夥其實也挺不錯的。」

  耳朵上的血漬很快被清理乾淨,鑒於目前不管是在鏡中界還是現實世界,大部分鏡子都無法投映出他的鏡像倒影,方自明只能用手輕輕觸摸傷口,通過指腹的觸感勾勒它的大致長度。

  很快的,青年又有了新的發現--不知是不是錯覺,他摸著耳垂上那條大約四五毫米長的傷口,總覺得裂口兩端的距離,似乎比之前在臥室裡摸的時候要短了許多。

  「不會吧。」他瞪著眼,索性掏出自己那面銀色折叠鏡(此時它又是一面正常的,少數幾面可以投映方自明形象的鏡子了),掀開鏡蓋對著自己的耳朵照了照:「難道傷口已經開始愈合了?這速度也太快了吧。」想到剛剛被晶體扎穿手背,却瞬間愈合的那個男人,方自明驀地一驚:「我滴個乖乖,莫非這是屬於我的那塊兒番尼之石在幫我治療傷口?」

  奈何之前他實在沒留意那道口子究竟有多長,方自明攬鏡自照,最後只覺得謎團重重看不真切,他乾脆從衛生間出來,回到臥室床邊抽刀在某昏迷人士手指上也輕輕來了一道。

  畢竟只是做個實驗,他沒敢劃得太深,只是讓傷口微微見血。

  五分鐘後,那道新鮮的、足有兩厘米長的傷口,就在方自明的眼皮底下,緩緩愈合了。

  方自明沉默許久。

  「真的進化了。」他抿緊嘴唇,用力做了幾下深呼吸,一時間也分不清心底裡那份蠢蠢欲動的情緒,究竟是恐懼,還是興奮。

  他隨手抹去男人手指上的血痕,看見自己指尖上那抹紅,不知怎的腦子一抽,突然將拇指抵在唇邊,一伸舌頭便將血珠捲進了嘴裡。

  末了還咂咂嘴:「嘖,好像也沒什麼怪味兒。」失望。

  幸好唐煜還像頭死猪一樣躺在床上無知無覺,不然見此情景,必然要指著方自明大喊一聲「啊哈你果然是變態痴漢小流氓蛋子」了。

  ××××××××××

  此後的幾天,方自明便在現實世界的102公寓裡住了下來。

  這套公寓只有一個臥室,單人床實在擠不下兩個大老爺們兒,方自明雖然不怎麽待見唐煜,不過出於對病患的照顧,他還是選擇了窩在客廳的布藝沙發裡--當然,對於一個身高超過一米八的成年男性來說,那張沙發真的是非常的不友好。

  在102安穩落脚後,方自明首先確定了一下自己的位置。

  華國,G省,沈水市。一個生活節奏相對較慢的四五綫城市,且與武義和陽平都差著十萬八千里的距離。

  方自明抽空翻閱過這傢夥的行李箱,放在錢包夾層裡的身份證有一些個人信息,虧了這張證件,他終於得知男人的名字叫「唐煜」,W省武義人,今年28歲。

  之前聽他和朋友講電話,應該也不是因爲工作需要才來的沈水市,方自明只能猜測唐煜到這裡是要辦私事--反正不可能只是單純的想要躲避「變態偷窺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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