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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刑事犯罪科》第32章
第十一回 (上)

  頭一次來這平陽,就是過來查案的。

  這種事想想,估計也只能夠發生在眼前這兩位這種但凡走到哪兒,都必有怪事發生的人身上。

  身後隨風輕輕晃動的蘆葦之中,兵丁們正在盡可能地繞過中心地帶行走,以此避免留下更多案件之外的腳印。

  潘二方才和他們鬧了半天,三人如今也正經了起來。

  此刻,富察爾濟正蹲在河壩旁,丟了塊布巾過去就給段鴞,段鴞伸手接了,確保不留下印記的情況包住了自己的手掌,兩人合力這才傾下身抬起一角,將這沉的要命的轎輦的位置挪了一下。

  這一連串連貫無比的合作性動作,他們做的倒也熟練,緊湊,不拖泥帶水。

  畢竟前面兩起案子,兩個人一塊辦下來。

  對方這人平時都是什麼樣,又是個什麼風格,他們也都大致清楚了。

  因為幹正經事的時候,都不和人聊天。

  潘二作為一個找外援的本地捕快,在旁邊給這倆只要一聲不吭,就顯得挺唬人的傢伙打下手打的倒也乾脆直接。

  眼前,那被拖上來的轎子下方有一塊帶著沼澤臭味的積水,轎輦左側,正好供人打開門的地方刮擦著一點點痕跡,一翻過來後能看到底下掛著些布料。

  這樣式是帶點杏花紅邊緣花色的。

  有點花,不像是男子常穿的,看著倒像會穿這種料子的像個女子,也有可能是不大的年歲女孩男孩才穿的料子。

  「應該是孩子,女人的可能不大。」

  「這是頂不大的轎子,頂還特別矮,如果是成人要進出怕是有些困難。」

  「而且,如果是女人,該有些繡樣,但這個,裁的小,像是孩童鞋料上的。」

  段鴞端詳了眼,口中這麼說了句,便用那塊布巾配合著刮刀擦拭下來,捲好丟進旁邊的取證箱子裡。

  這箱子裡此刻還裝著些採集下來的泥土和周圍的蘆葦樣本,等著帶回去驗。

  這個季節,河壩旁每一晚的天氣變化很大。

  也許前一夜才剛下雨,後一夜就有臨江的風拂過,在這樣變幻無常的天氣要素中,每一個曾經到過現場的當事人都可能會沾上泥土,草籽。

  或是在這裡的自然環境下留下些什麼。

  所以即便這一次,沒有立刻發現屍體,段鴞本身要忙的事情的卻也很多。

  見狀,蹲在他對面,用布巾包著扶住轎子的富察爾濟才換了個身體下蹲的角度,自己則俯身打量了全底下摩擦的破破爛爛的轎門。

  從富察爾濟這個方向來看。

  轎門上有不少曾被蹬踹的腳印,腳印不大,看著確實是小孩頑皮或是因為其他原因而踩在上頭留下來的。

  這印證了,段鴞之前猜測中說轎子裡不見了的這個人是個小孩的說法。

  一個坐在轎子裡的,年歲不大的孩子,在這麼消失了。

  那麼不出意外,轎夫發現轎子消失回去相告後,他的父母應該會很快察覺了。

  只是,這麼看來,這屬於這個孩子的轎子應該被人從上方的河壩上推下來的。

  推下來時,這裡頭已經沒人了。

  否則,按照重物本身的砸進河床底下和落地的實際情況來說,這頂本身就不大的轎子應該會摔得更嚴重。

  那個人會這麼做,想來是為了不讓空轎子不留在路邊引人注意。

  再結合官兵們在沼澤地找了那麼久,卻也沒找到任何腳印的情況來看,多是因為那個擄走孩子的人根本沒打算留下任何證據。

  而且從轎門這處留下的一點點比較顯眼的指甲印看,裡面的那個孩子應該也是試圖逃跑掙扎過,但被一把拖拽了出來。

  這種情況,一般情形下就更像是歹人劫道。

  但如果是有目的地性地劫道,為什麼唯獨將孩子帶走,而不是就地殺死?

  尤其是在這沼澤之中,如果當事人劇烈反抗,又是動靜比較大的孩童的情況下,本是最容易造成過激情況下的失手殺人的。

  擄走人的那個人在當下真的並不打算殺死當事人。

  如此看來,彷彿,真還是和之前那種離奇的失蹤案關係大一些。

  這麼想著,人蹲在這沼澤中,將手擱在膝蓋上看了一會兒裡頭的富察爾濟隨手就將這轎門放下了。

  站起來時,他拍了下手,剛好另一邊的段鴞也結束旁邊的泥土和植物採集了。

  物證,樣本採集,當事人留下的痕跡。

  這三樣現場勘查結束今早的任務也就齊了,這麼一通下來,足足花了半個多時辰才結束、

  大清早在郊外河壩上,看完那頂從河底下撈上來的破轎子,收到消息就過來的富察爾濟和段鴞他們就又先回衙門去了。

  因為衙門這邊取證環節就是如此,一次現場勘查基本也看不出什麼大概。

  但這一次,一是現場因為也沒有屍體被發現。

  段鴞作為仵作到場也只能先簡單地清理了下現場。

  二也是因為,這尚且算是一起未被定性當事人下落的失蹤案,轎子裡的人還是有很大幾率是還活著的,那麼現場的遺留下來的物證就十分重要了。

  等一道回了平陽縣衙門。

  給他倆開門,倒茶一通忙活的潘二先往自己在衙門辦公案几上一坐,又拍了拍一早跑的差點累斷了的腰,這才將官府備案的兩起卷宗給都丟給了他們。

  「你們倆自己先看著啊,富察這個傢伙我知道,你喝什麼茶啊,段鴞。」

  聽到這話,段鴞答了句。

  為人挺客氣周到的胖捕快也給他和富察爾濟各自倒了杯熱茶,三人這才看起了正經東西。

  眼前,這一大打卷宗足足有半桌子,光是看看就能知道平陽縣此前到底有多著急上火了。

  裡頭夾著兩張裁下來的舊剪報。

  還有大量失蹤者和嫌疑人的戶籍排查消息,但大多數應該還是暫時沒有結論,所以才擱置在潘二這裡。

  「這就是之前和這案子相關的跟蹤案的卷宗?」

  因為傾巢出動在查這次的失蹤案,回頭看了身後眼忙碌的官差們,人正坐在衙門裡的段鴞拿起來掃了眼問。

  「對啊,這一個月裡,平陽縣可真是為了這事沒消停過,咱們說話千萬別大聲,不然過會兒,劉大人知道我回來了肯定又要領著人來罵我了,我這兩天真是躲怕了!」

  「……」

  「至於這案子,第一起呢,就是大家都知道的知府夫人偷窺小像事件,第二起呢才是正式的失蹤案,到今天這起,報案的還沒出現,但我已派了人去查問了,應該很快就能確定這次到底是怎麼回事了……」

  這話也透露出潘二這次為什麼著急到要找他們來的原因。

  因案子頻發,但其中是否真的存在關聯,包括作案者的目的,動機他們都完全不確定,加上受害人多是消失,這也就造成了官府現在完全就是陷在一腳迷霧裡。

  不過既然,說回這案子。

  所謂第一起的知府夫人偷窺小像事件,到底是什麼一起怎麼樣的一件事呢?

  此事或許還要說回數日前,在松江府那頭最先發生的一起性質非常特殊的報官事件。

  眾所周知,本朝年間多有邸報在民間百姓中印刷,傳看,流通,所謂邸報,即各府各邸之間抄送帝諭旨,臣僚奏議以及有關官員任免調遷,另有官府重要要聞的一份小報。

  遠在京城的東華門外,自世宗年間,就設有專門的抄寫房撰寫此類邸報。最初是朝廷內部用作軍機處理的一種方式,之後又開始陸續派上了傳播府衙訊息床底。

  此外,這些年諸多民間報館之流,也開始抄印此類邸鈔,一經刊印,五日到十日之間可傳遍各府衙門處。

  因印刷鉛字刊物的文字標準在入關後一直由朝廷把控十分嚴格。

  通常情況下,松陽縣,平陽縣還是沒有這樣的民間報館的,但在松江府,江寧府和其他各府卻早早就已經有了此類邸報在運行著。

  「正因為,有這邸報的存在,現在的百姓才會知道的東西越來越多……就比方說這一處吧,家住哪城哪處的王官人家財萬兩,酷愛行善積德,如果是歹人知道了,不是要前去行竊搶劫嗎?還有這一處,東陽牌樓大戲院的男旦春見老闆在何處獻唱,下月還要去往哪裡清修,萬一這有人知道了,前去故意尾隨行不軌之事該怎麼辦?」

  「你倒是想的很多啊老兄,照你這麼說,有歹心的人那看什麼都會生邪念啦。」

  「我這可不算多想,咱們這世道本不是就是如此,歹人作惡,都是看準了苗頭就下手了,反正我就不願別人隨隨便便把我的事都放到這上面去供人評頭論足……」

  此前,各府各縣的坊間就流傳多有對報館出現一事的諸多討論。

  當時不少文人舉子皆認為這是有助於眾人瞭解天下事一項舉措。

  唯獨有一小部分民間人士覺得這報館營生,到底藏著些深不可測的隱患,誰想到,這樣不可思議的案子竟被說中了。

  事情最先就發生在一家松江府衙的民間邸報之中。

  往常這份人丁並不興旺的邸報多是一月刊印數次就休刊了,報館經手印刷的也多是些面向百姓的稅政,秋闈,法令相關的官府公文。

  這種東西本就看得人不多,就是丟在街上要被識字的看見,也只是隨便看一眼的東西。

  可這一月之中,這一份邸報上的內容卻默默地引起了松江府的小轟動,因右下角卻連續五日多出了一條奇怪的小短標題,配著一幅四格黑白小像。

  這些用鉛字印刷拓印在那一張張傳播到各處的邸報一角黑白小像一張為四格。

  作者最後署名,地獄王。

  地獄王這三個字,來歷頗有些古怪駭人。

  一聽就不是什麼正經字號或是為了作詩作畫而自創的筆名。

  可在這些來自作者地獄王所畫的四格小像中,大多是描繪了一個沒有五官長相的小人在做什麼,但要說真正古怪的地方在何處,那就是它本身給人帶來的內容和視角非常地奇怪。

  【《小洞》】【《門後》】

  【《床底》】【《櫃子》】

  【《鏡子》】

  ——這五幅四格小像作品的名字均是以一件器物或是場景來命名的。

  畫像中的那個小人或是一個人藏在牆上的小洞後,或是站在門外趴著,或是鑽在床底和櫃子裡,但總之,小人的視角裡永遠有一個沒轉過身來過的女人。

  那個四格畫像中的髮髻女子。

  在小人的眼中每天吃飯,睡覺,梳妝,和丈夫打扮的人,還有下人孩子說話。

  這些屬於對方的日常起居,那個畫像上的小人都一點點看在眼裡。

  但那個背著身做這些事的女人,卻從來沒發現過自己的身邊有這個偷窺的人的存在。

  這小像,因立意古怪,獵奇,一刊載就令人好奇起這到底是何人所為了。

  可很奇怪,在這一月連續刊登了五日,這些畫就停下了。

  有好事者去問了,卻得知這家民間邸報往常面向旁人收稿之時也只是拿人銀子,就將這些畫者寄送到印廠的小像負責刊載在固定的地方。

  其餘他們什麼也不知道,更不知道作者地獄王是誰。

  可這之後,一個女子卻坐著轎子來到官府門外,又托自家管家進來報官。

  並自稱自己很可能已經被歹人跟蹤偷窺了五日,還將這數日來連續刊登追載這些小像的邸報作為了證據。

  她說,這些小像裡中的那個女人極有可能都是自己。

  因為她在自己的家中暖閣底下,竟真的發現了一個這樣的小洞。

  此外,她家中的東廂房有一扇如此規格,上方有四隻唐三彩的仿宋黃花梨木門,她的床榻就是這些小像中的樣子,最可怕的是,她的臥寢還有一模一樣的琉璃衣櫃和那一面擺在相似位置,桌腳還磕了一下的梳妝銅鏡。

  可她往常住在內院,大門不出二門不邁。

  且是已經生育過的女子,平常除了兩三月才有的一次去姑子廟吃齋念佛,和去莊子裡看家田財產上的事根本不見外男,家中內院也都是女眷,怎麼會有一個陌生男人偏偏對她的日常起居瞭如指掌呢。

  這比往常那些尋常兇殺還要嚇人詭異的報案情況一出,任憑誰都有些匪夷所思了。

  五幅來自地獄王的四格小像。

  竟然真的對應了松江府的一個真實的夫人家中的一切。

  更甚至,當事人從來沒有意識到家裡躲著個在偷看自己的怪人,這說給誰聽估計都不會相信。

  偏偏這事麻煩就麻煩在。

  一,這印廠說,地獄王寄出作品時曾有一封四格小像就是來自平陽縣寄出的,所以此案只得從松江府移交到了平陽縣。

  二就是,這位夫人本身來頭頗大,要說平陽縣衙門,還真沒有本事敢隨便怠慢她的。

  原來,她正是那松江府知府的夫人,佳琿大人的妻室。

  這來頭,不說潘二札克善劉岑他們這些當差的衙門捕快了,就是馬縣令本人看到這位大人都是嚇得不敢喘大氣。

  知府夫人出嫁前姓房,此處便稱作房氏。

  房氏夫人今年三十一歲,出嫁前便是松江府經略府官員的大家小姐,以詩才出眾,她的夫君佳琿大人是整個松江府的頂頭上司。

  她這次頂著要被毀去自己一生名節的風險也一定要來報官。

  並且指名道姓說要官府徹查此事,原就是勇氣可嘉,更何況她還坦言了自己的諸多顧慮,這也使得松江府和平陽縣如若不破此案,就也一萬個說不過去了。

  「我夫君乃是松江府知府,這等刑名立案的公堂之事,我一個婦道人家本是不該多問的,但這份民報所畫的婦人本就是我,這讓我一個從不出門的婦道人家卻是暗自膽戰心驚,我家中還有其他親眷,若是真有人在我身邊夜夜監視著我,我本該能發現的,但是,我真的……從來沒有察覺到過。」

  「事後,我曾令家中丫鬟僕婦將傢俱,櫃子,床,鏡子全部挪開,一點點地搜查都沒有找到有任何人來過我臥室的痕跡,唯獨在那廂房的門上真的有一個小洞。」

  「便是這個小洞,讓我夜不能寐,如若不能抓到這個人,我怕是再也不能好好地在入睡,一閉上眼睛只想著那人還在我身邊看著我了。」

  知府夫人房氏這一番話,代入一下旁人都能理解她的心情。

  平陽縣和松江府為此特設了專門的調查組,就是為了能徹查這知府夫人偷窺小像事件,可誰料這一事之後,不過三日,另有一家也在本府的民報上又多了一副作品。

  這一次,不再是簡單的四格小像,而是一張奇怪的畫像。

  在邸報左下角的那塊極小的地方,印的是一個花瓶。

  這畫,看底下的名字叫《花瓶上到底有幾個人》

  這名字似乎是告訴別人,這是一個來自作者本人對所有人的問題,任何一個能解開謎題的人都可以從花瓶像中得到不同的答案。

  至於這小像的署名作者,又再一次驚呆了眾人。

  因為那個神秘作案後消失的跟蹤狂地獄王,竟又再次出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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