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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場玉石俱焚的愛情》第2章
第2章 第一章

我和汪誼都降生在同一所醫院,在同一間育嬰室裡共處過,不同的是,他很快就被自己的父母拋棄了。我的母親每日來看我,漸漸對這可憐的孩子產生出惻隱之心,並很快轉化成母愛,最終在出院時把汪誼領養了來,並取名為「誼」,含義是願他與我友誼永存。

呵,汪誼有次與我說啊,他說「我名字的真正意思是『忘,遺』,被忘記和被遺棄的。」那時候是他剛知道自己身份後不久,大概需要安慰,但因為他是領養子的真相是我告訴他的,所以我只回他一句「你知道就好。」

我為什麼會這麼說?是,那時候我的確喜歡他,但……又愛又恨……誒,說不明白。

我母親領養他,不想命運捉弄,反成了一回「狸貓換太子」。我這個真「太子」,在汪誼生病,母親一人開車帶我們去醫院,抱著他進去打針,將我鎖在車裡,又疏忽車門忘鎖後,被人販子偷走,開啟了漂泊無依的十二年。

不知道為什麼,我小時候就很不討喜。在最初記憶中,所在的環境總是變換,破屋或者別墅都好像呆過,而那些大人,無論慈眉還是冷眼,記憶總不是愉快的。後來我開始懂些世故了,就更加沒有好臉,在11歲又被轉賣那年,我尋機會逃跑了。

街頭流浪一年經歷了什麼不需多說,跟別的乞丐差不多。就在冬天我為避寒到處找暖和地時,一位打扮好光鮮的婦人朝我衝了過來,她左看右看,然後抱住我嚎啕大哭,我就已經明白。

當時我對她沒什麼親情感,不像她那麼激動,但想到冬天寒冷,她是我母親肯定也會與別人不同,就沒什麼可猶豫的了。

我記得那時候是快晚上了,我跟她回家,走進明亮溫暖的大房子中,看到了坐在樓梯上的汪誼。

他是那種看一眼就知道是含著金湯匙出生的人,還那麼小的年紀,倨傲就已經盤踞在眉宇間,天然的貴氣在身,令人不自覺想接近,又不敢上前。

那十二年裡我唯一堅持下去的,除了活著,再就是對美的事物的喜愛與珍惜。所以看到他的第一眼,自認他是有生來見過最好看的人,刷新了我對美的認知。所以好開心,但又自卑與他的差距,只敢衝他笑笑,連招手都不敢,更別提上前靠近了。

汪誼對我的示好視若無睹,只將眉頭一皺,問我旁邊的女人:「媽,他是誰?」

我母親好容易止住的淚水又嘩嘩流出來,拿手抹著眼,將我往前推一下,說句:「他是你哥哥,你們先認識認識,我去給你們的爸爸打電話。」就急急走了。

諾大的客廳空寂下來,我初來乍到,不好去坐下,站也不是。就低頭在那裡不動,看著腳下的白瓷磚,又心感耳聽著另一邊的動靜。好一會,忽聞他起身,腳步聲響了兩下,然後聽見他說:「小乞丐,你才不是我哥哥,識相點就趕快滾蛋。」

你明白這句話對我的打擊麼,上一秒他還是我心中美的代表,這麼快,就跌下神壇落到淤泥中去了。原來只是皮囊遮得好,把他那顆與常人無異,甚而更黑些的心藏得嚴嚴實實,除非他自己暴露,別人竟無法以肉眼辨出。

我驚愕地抬頭看他,他目光好冷,不屑一笑就上樓去了。之後父親趕回來,一番父子相認不消多說,而汪誼還不知情,只躲在房間裡晚飯也不肯出來吃。

晚上我左思右想,決定去問清自己是如何被弄丟的。到了父母房間,聽見裡面在爭吵,好熱鬧呵,吵的內容也十分有趣,是跟汪誼有關的。我聽出個大概,心中其實挺高興,同時也更好奇,就直接闖進去,去問父母要個真相。

真相就是我開頭說的那樣了,他們開始不肯說,但我哪依,我想到汪誼那瞧不起人的傲樣兒,耳邊聽著父母囑咐不能告訴別人,要視他為親弟弟。我突然說:「你們告訴他,我是剛出生就被你們領養,但半路又被偷走的孩子。」

有一個尚不清晰但初具形狀的報復計劃在我心中生根發芽。現在想想,那時候比起討厭,我更多還是嫉妒他吧,又恨本該屬於我的一切都被他奪去。但如果有天他知道了呢,知道自己所擁有的都本不屬於他,以他的性格,他的自尊,肯定會很痛苦。

但那時候他太小了,我們都還小,感受不太鮮明,需要年紀更大些再告訴他,更有趣。我這麼想,堅持自己的話,父母也只能依我。

汪誼是很能偽裝的人,他從小就擅長這個,大概是本性如此。表面裡他開始接受我,對我笑,有禮貌,好似真拿我當哥哥,但他從不喊我哥,這是他的底線吧。

爸媽信以為真,很高興我們和睦相處,他們從不知私底下是何種劍拔弩張,冷言冷語,打架也不在少數,只是我們都很自覺,從不下重手。

雖然吵架打架,但我基本上很順著汪誼,算是助長他目中無人的高傲,他也以為我好欺負,惡作劇三天兩頭就來一出。

這樣一直維持了三年多,我記得清清楚楚,十五歲生日那天,我第一次明確有心動他的感覺。

說起來可能有些好笑,那是來自一場惡作劇中,還是因為我覺得他「美」(說到這他雙手做出雙引號的動作)。

十五歲生日前一天,半夜十一點多吧,我躺在床上有些輾轉難眠,閉著眼努力讓自己睡著。黑暗中不知時間過了多久,突然我聽到自己的房門被打開,來者腳步放輕,悄悄走到我床邊,喊聲我的名字,是汪誼,我不知道他又要搞什麼,沒有回應他。他以為我睡熟了,就回去把燈打開,然後又回來。

我感覺到他蹲在我床前,離我很近,小一會,他猛推我,我不得不睜開眼,看見他近在咫尺的眼睛。他的眼睛很好看,你見過他,這點你不反駁吧。(的確好看,都說眼睛是心靈的窗戶。汪誼的雙眼卻有效證明這句老話的不正確,他看人時的深情唬了多少女孩子,可他看誰都是那個樣,有幾個是他真正喜歡的呢。)

我很少有這麼近距離看他的時候,打架時距離是近了,可誰顧得上去欣賞。總而言之不怕你笑,我直說,那時候我淪陷了,淪陷有點誇張,就是我又從他身上聯想到了「美」,我無法招架的東西。我愣愣看著他,他朝我笑的樣子也突然變得很好看,然後他對我說「生日快樂。」

有史以來我幾乎要第一次對他說「謝謝」了,但這兩個字卡在喉嚨裡,我看到他接著伸手過來,手裡端著一隻碗。我沒躲得開,那碗裡的液體潑我一頭一臉都是。他哈哈大笑著,把碗扣到我臉上,跑掉了。

是番茄醬。我躺在床上發呆,發現自己並不生氣,就明白已經有什麼開始改變了。

這很不利與報復計劃的實施,我也討厭自己對他的感覺,不應該是往好的一面發展的。我們不是兄弟,永遠也不會如父母所願真正和平下來,我跟他是敵人,只有戰爭,或者短暫的休戰時期。

我決定暫時遠離他,以緩解自己對他的感覺。當然,因為我們住在同一個家,在同一所學校,抬頭不見低頭見,再怎麼刻意都遠不到哪去,還會被他認為是我慫了。所以我選擇忽視,隨他怎麼挑釁,實在忍無可忍就揍,總之不和他說話。

我越是不理他,他就越招惹,什麼損招都能想出來,可他做的到底不夠絕,還是小孩子的把戲,我也無法再因為這些更討厭他,反而想多看看他的想法卻在心底愈加洶湧。

我覺得只要他還在我眼前晃悠,無視也不是辦法。所以有一回,我直接在父母面前揍他一拳,我們扭打起來,好容易被拉住分開,我就順理成章地提出了要去親戚家過幾天。

眼不見心不煩,這總該好了吧。誒,當時就是這麼天真的以為分開就可以止住喜歡的。那時候是暑假,我回鄉下姥姥家,哪知越待越不想回去,直到假期快結束,才不得不收拾行李準備離開,也就那時候,我遇到了一件讓我認識到,也開始了長達十年恐懼同性戀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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