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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聖少女(第四卷)》第8章
  成為這本小說原型的詩劇《浮士德》乃是歌德畢生的事業。查一下他寫這書的歷史,開始寫作是在二十五歲左右,實在稱得上是畢生事業。這時的初稿未經發表,而是收存了起來,直到將近四十歲時才再次拿出來增刪修訂,以《浮士德片斷》為題作為未完稿發表。在此基礎上增補修改的《浮士德》第一部出版時,他已經快六十歲。而續篇/完結篇的《浮士德》第二部則是在歌德去世前一年完成的。那時他已經年過八十。由於跨越半個世紀才終於殺青,那些直到最後死了也沒讀完而充滿遺憾的讀者想必也很多吧(本小說另一位主人公貝多芬也是其中之一)。

  我開始寫作小說才只有十個年頭多一點,早年所寫的作品過了二十年後再行修訂是種怎樣的心情,我不是很清楚。然而由於初稿中有較多情色描寫,所以在《浮士德片斷》出版之際,歌德似乎對其進行了適當的修改以期穩妥——當我讀到這些時,不禁因感同身受而竊笑。即便是文豪,人到中年重讀年輕時的奔騰筆觸也會感到難為情啊。我最近也總在寫些性騷擾文章,年過四十重讀後會不會也想要著手修改呢?

  回想當初,一開始向責任編輯提出的企劃書中梅菲斯特菲雷斯其實是男性。在歌德的原作裡也是男性,所以只是依樣畫瓢罷了。要說這在寫作階段為何會變更為女性。

  當然很大一部分理由要歸功於手冢治虫的《新浮士德》裡女梅菲斯特的魅力形象。想看岸田梅爾先生描繪的犬耳少女也是不小的理由。歷史上的著名人物多為男性,因而也不能否定缺乏豔情這種極為功利而又商業的理由。然而最大的理由是,原作裡浮士德和梅菲斯特的關係讓我難以理解。

  為了贏得和上帝的賭注,試圖引誘浮士德墮落而與他締結契約,唯命是從照顧他的惡魔……也許作為基督教徒出生成長的人們會對這個故事感到親切(《舊約聖經·約伯記》的開頭就和這個極為相似),但我卻無論如何也無法接受。僅憑那種理由死纏著人類不放的惡魔會感到快樂嗎?

  想了很多之後,我決定更改為自己可以接受的動機。沒錯,正是性騷擾。自始至終想要性騷擾,所以甚至願意作為僕人跟隨左右。這樣的動機才順其自然。不覺得自然的讀者恐怕也不會把這本小說讀到四卷,所以理應所有人都能接受才對。

  那麼梅菲斯特菲雷斯就必然得以女性的形象登場。男人對男人性騷擾毫無樂趣可言,而且還是犯罪。如果是美女,性騷擾就算不上犯罪了。對不起,我撒謊了。即便是美女也算犯罪。假如有無論如何也想犯罪的美女請務必聯絡我。我來助你一臂之力。

  話說回來,本卷中出現的瓦爾普吉斯之夜是歐洲各地實際存在的活動。倘若追溯起源,似乎和萬聖節一樣來自於凱爾特的古老節日。日期正好和萬聖節相隔半年也並非偶然。一年之中將寒冷月和溫暖月的中間交界線各自定為十一月和五月,作為節點的十月末和四月末的夜晚,魑魅魍魎紛紛湧入人間。似乎原本就是以這種想法為基礎的節日。也就是說,瓦爾普吉斯之夜即是“春天的萬聖節”。倘若有南瓜燈那種受歡迎的形象和化裝遊行討糖果這種簡單易懂的活動的話,恐怕也能像萬聖節一樣成為風靡全世界的節日吧。比如說假扮成魔女或女惡魔的樣子一邊遊行,一邊說著“不給糖果就性騷擾”這樣如何。不行嗎。是犯罪嗎。那“給了糖果也要性騷擾”的話不就能逃避恐嚇罪了嗎。問題不正是那樣嗎。對不起。

  自從讀了《浮士德》,決定將其作為小說素材的那時起,瓦爾普吉斯之夜就是我覺得一定要寫的場景。讀了多少遍原作也想不出來插入這個場景的必然性在哪兒,不過要是沒有這個場景就不成其為浮士德了。這次將其寫進自己的作品中,總算長舒了一口氣。作為本系列而言,一邊找尋能在史實和《浮士德》兩方面用到它的地方,一邊構思寫作大綱,這是我至今為止從未嘗試過的創作方法。擁有藉以參考顯得輕鬆的同時,是想象不到的束縛和為此而大費周章的另一面。YUKI也體會著相同的心情吧,我一邊如此想象,一邊得以推進至今為止的劇情。今後的發展也令人期待得不行。

  因為這次原稿延遲等因素,也讓負責插畫的岸田梅爾先生、責任編輯湯淺先生受了很多的累。非常感謝一直以來對我的支援。藉此機會深表謝意。

  二〇一三年十月杉井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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