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天上下起了濛濛細雨。清晨的街市冷冷清清沒有幾個人,只有小攤販們在悠閒的給自己的攤子上上貨,往來的三三兩兩的行人舉著傘輕聲交談路過街道,推著獨輪車的農夫挑著新摘下來的瓜果走過青石板橋,向著菜市的方向走去。
到處都充滿著生活的氣息,這裏就是凡間。
從遠處的街口走來一個人,他衣衫襤褸鬢髮散亂,傴僂著身子一瘸一拐的慢慢走近,雨水一點點的浸濕他破舊的衣衫,他緩緩抬起頭看了看仍然還在飄著細雨的天空,露出了一張醜陋不堪的臉。
看樣子,這雨要下一天了。
他咳了兩聲,拄著拐杖一步一步的靠近一個小攤:“勞駕……”
賣饅頭的小二哥以為是來了生意,高高興興的抬頭招呼他,結果一看就是一個乞丐,長得十分嚇人就算了,還渾身散發著惡臭的氣味,不由得馬上變了臉:“去去去,咱們這兒不賒飯,不買快滾!”
乞丐又咳了兩聲,“小哥,我、我不是要飯的,我就是想問,你知道五指山怎麼走嗎?”
“五指山?”小二哥想了一會兒,搖頭說:“沒聽說過,你快走吧,一會兒掌櫃的來了要罵我。”
聽他說不知道,乞丐失望的低下頭,拄著拐杖一瘸一拐的離開了早點攤。
小二哥嘟囔著罵了句臭要飯的,拿著抹布在乞丐剛才站的地方揮了揮,怕他身上的臭味熏壞了自己的饅頭。
乞丐並不死心,一路走走停停,一直在跟人打聽“五指山”的下落,可是得到的回答不是不知道就是一頓攆,有那個比較粗魯的商家,直接就叫夥計出來打。
乞丐被扔出了街道,蜷縮在路邊的垃圾堆旁。
初春的雨落在身上帶著料峭寒意,乞丐冷的縮起身子坐起來倚著背後的牆,企圖通過這樣的方式讓自己暖和起來。
在天庭的日子過久了,他都忘了凡人是什麼樣的體驗,忘了什麼是冷暖饑飽,輪回後才重又想起這些。
奈何橋前,他明明在孟婆和鬼兵的看守下喝下了那碗孟婆湯,可是不知為什麼他並沒有失去自己的記憶。
他都記得。
他記得玄亭,記得清風,記得大聖,記得自己……叫做陶梓。
他記得玄亭溫柔的摸著他的腦袋,讓他不必害怕,記得清風笑嘻嘻的說“叫我哥哥”,記得大聖意氣風發的喊“傻桃子”。
他什麼都記得。
乞丐眼角有些濕潤,但他不敢流淚,因為寒冷的風會把臉吹的很疼。
他記得一些事情,但也似乎忘了一些事情,他不知道到底誰和他說了什麼,只隱約想起有人跟他說,若他心中仍有困惑,便一直往北走,去往極北之地。
極北之地有什麼他不知道,但他想在自己去之前,見一面大聖。
這是他輪回的第一世,投生成了一個乞丐,仔細想想他還是比較幸運的,至少沒有真的變成什麼都不能說的畜生。他是人,他還可以問路,可以走到五指山下,去見見他的心上人。
他想不起自己是從哪里出發的了,只記得到處是嫌棄他的人,背上有膿瘡治不好,家裏人早就把他趕了出去,他就一個人在外頭流浪,每天討點飯繼續趕路。
可他實際上並沒有方向,原著的五指山具體在什麼方位也記不清了,只能沒頭蒼蠅一樣到處亂竄,抱著一線希望逢人就問,“你知道五指山嗎?”
但是並沒有人能告訴他,距離大聖大鬧天宮,凡間才過了不過幾十年,沒人知道那場大戰,沒人知道哪里的山下壓了只曾經威風凜凜氣吞天地的美猴王。
若是這一世找不到沒關係,乞丐這樣安慰自己,他還有下一世,下下世,下下下一世,總有一世他能走到五指山。
到時候,他見了大聖,他要假裝很輕鬆的跟他說,大聖,我們又見面了。
乞丐的心裏燃起了新的希望,身上似乎也沒那麼冷了。
只是肚子實在煞風景,不合時宜的響起了“咕嚕”聲,把他從自己的想像中拉了出來。
唉,他又忘了,凡人是不能不吃飯的。
餓肚子的感受並不好,那種身體內部所有器官都在劇烈痙攣的疼痛誰也不喜歡,乞丐就算是輪回這幾十年習慣了饑餓也還是不能完全適應。
他需要吃東西。
乞丐在自己身上四處亂摸,一個子都沒摸到,他上次討來的幾枚銅板都被其他乞丐搶走了,哪還有錢。
沒錢就意味著沒飯吃,乞丐眼裏的希望慢慢熄滅。
“爺爺,你在這裏做什麼呀?”一個小女孩的臉忽然出現在自己面前,帶著女兒家特有的香甜氣息。
乞丐抬起頭,露出了一張可怖的臉,和那只已經瞎了的白色眼睛。
小女孩被嚇了一跳,手裏的糕點落在地上,“哇”的一聲哭了出來。
乞丐不知所措,想伸手去給她擦幹眼淚,看了看自己黑乎乎髒兮兮佈滿褶皺的手,又難過的縮了回來。
小女孩的父親聞訊趕來,以為乞丐欺負女兒,上來就是一頓打,邊打邊罵,讓他趕緊滾蛋。
乞丐只能拿著自己的拐杖,抱著腦袋連滾帶爬的逃了出來。
他都習慣被人打了,一開始是很疼的,但是打得多了就麻木了。他也很想反抗,當年在花果山和一群野蠻的猴子們打架他都沒怕過,掛了一身彩也覺得自己是個男子漢。
可是如今他的身體條件不允許了,玉帝的懲罰不可能讓他有好的結局,他只能在暴力中苟延殘喘。
他不知道清風是不是也是和他一樣的下場,他不敢去想。
乞丐一瘸一拐的被趕出了城,他無處可去,只能把腳下的每一步路走好。
城外牆下有只野狗在吃東西,乞丐渴望的看著它半天,這個世道有力量的人才是王者,野狗有能力都能有東西吃,乞丐是弱者,自然就被淘汰。
和狗搶東西吃的體會可不是誰都能有的,大部分人不是做不到,而是不屑於去做,又不是亂世,誰稀罕跟狗搶東西吃。
但是哪怕是一根骨頭,對乞丐來說也是救命的東西。
野狗的戰鬥力很強,但是求生欲讓乞丐也不顧一切,終究還是畜生低了頭,夾著尾巴憤怒的吼叫著跑了。
乞丐坐在城牆下拿著不剩什麼肉的骨頭啃,吸著裏面不多的骨髓,忽然想起了自己在天庭的時候吃的那些美果點心。
其實吃起來都是差不多的,乞丐真心的這麼覺得。天庭吃的東西只是嘗個味道,但是骨頭可以讓他多活一陣子,這麼一看的話,還是骨頭好吃。
乞丐將骨頭一點不剩的吃進肚子,自己覺得身上有了點溫度,他站起身來又往前走,他沒忘記自己要去五指山的目的。
城外的風比城內大得多,即便是春風打在臉上也還是很疼,乞丐一邊哆嗦著身子,一邊邁著顫抖的腿一步一步,堅定地往前方走。
儘管他並不明白,自己走的方向對不對,可是他不能停下來,停下來就好像失去了一切希望。
城外有條小河,乞丐走到小河邊想碰碰運氣,說不定能撿條魚什麼的。
他蹲下身靜靜的看著河水裏有沒有東西遊過來,忽然就看到了水中自己的倒影,一瞬間就愣住了。
這是……我嗎?
水中倒影裏,一個頭髮花白面目青紫醜陋不堪的老者正用另一隻還算完好的眼睛怔怔的看著自己,和印象中那個珠圓玉潤白白嫩嫩的小童全然不是一個人。
乞丐嚇得後退了兩步,不敢再看水中人。
他想起,自己如今這個鬼一樣的面目,就算去了五指山,大聖還能認出他嗎?即便認得出,他……一定不會想看到這樣的自己。
大聖喜歡的是那個可愛的香軟的傻桃子,而不是這個又老又醜又髒又噁心的老乞丐。
乞丐傷心的哭了。
他一直都不是那麼堅強的人,也從來都不聰明,畢生的願望就是做個普普通通的人,安安穩穩的過一輩子,守著爐子也好跟著大聖也好,平平淡淡就行,可是這樣的人,最容易被命運辜負。
乞丐最終沒能走到五指山,他被凍死在了小河邊,帶著滿臉未幹的淚痕。
地府的鬼差熟門熟路的領著他又去奈何橋,“唉,你這才剛開始呢。”
陶梓點點頭,“我知道。”
他不死心,仍然想著要去找大聖,就算他要去北方,也要先見他一次才能安心離開。
“喝吧。”孟婆把手裏的湯遞過去。
陶梓二話不說喝下肚,反正他還是會記得這些事的。
第二世,他是無家可歸的啞巴,被鄰村群童欺負當馬騎;第三世,他是馬戲團裏被做成人彘的展覽品;第四世他是一頭任勞任怨任打任罵的黃牛;第五世他是青樓裏最下等的小倌,逃出去無數次被打的皮開肉綻,一次客都沒接過卻渾身沒有一塊好皮;第六世、第七世、第八世……
每一世都不得善終,每一世都痛苦折磨,每一世都考驗他的精神。
孟婆說的也沒錯,還是忘記了好,若是每一世都記得,那才真的是痛苦。
陶梓知道自己為什麼還沒有崩潰,因為他心裏仍然有信念,他還抱有希望,他還在努力地想去花果山。
有一世,他是達官貴人家簽了死契的家奴,跑了無數次被抓回來毒打,終於在一個雨夜順利的跑了出來,一路問了人去五指山。
他拖著重病終於來到五指山附近,以為自己終於能見到想見的人了,卻最終倒在了一片花叢裏。
距離五指山,只有不到五百米。
他死的時候,眼睛仍然倔強固執的看著五指山的方向,眼中帶著還沒熄滅的光亮。
壓在五指山下的大聖似乎若有所覺,費力的抬起頭來四處看了看,然而所見之處都是雜草,什麼都看不見。
他剛才似乎聽到了傻桃子的聲音,可是那怎麼可能呢,傻桃子現在還在天上呢,他一定還在守著他的爐子。
不知他有沒有想我。
大聖這樣想,他被壓在山下都三百年了,這三百年讓他想通了很多事情。
那時候,若他沒有鬆開傻桃子的手,若他不是執意非要跟天地鬥個輸贏,若他那時候帶著傻桃子離開那裏,如今這一切是不是都不一樣了。
世上沒有後悔藥,觀音大士告訴他,他要在這裏等五百年,跟著一個叫玄奘的僧人去西天取經,等他功德圓滿了,自然可以去見任何一個想見的人。
大聖想,凡間的五百年對於天庭來說很短暫,他熬過去了就能再見傻桃子,傻桃子見了自己一定很高興。
大聖自己嘿嘿的笑,轉頭看著自己身旁不遠處的一顆野生桃樹,看著它發呆。他知道這棵樹到了夏天就會長出很多桃子,他雖然吃不到,但是看著也能心情愉悅。
那些桃子真像他家那個傻乎乎的陶梓,看了心裏高興。
五百年很快就過去了,傻桃子要等我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