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
窮奇一直沒有出現在自己的面前, 林禺都快忘了他什麼樣子了。
上一次和窮奇相處時候的經歷可並不是個好回憶,這時候一見到巨獸的面貌, 林禺立刻戒備了起來, 周身黑霧凝聚,隨時準備著朝著窮奇撲過去。
巨獸朝他邁了過來, 才剛抬起腳,又發現了什麼, 遲疑地收回了步子。
窮奇站在離他幾步之外的地方, 一臉警惕地看著他。
“你……你身上是不是有點不對勁?”
不對勁?
林禺了然, 很快明白,是他和厄融合之後散發出來的氣場。
阿諾和爺爺都因為這個莫名其妙的氣場而不敢靠近他, 他也被迫和阿寶一起搬了出去,現在,這個氣場也對窮奇有了無形的震懾。
林禺心中的恐懼一下子消散, 再看看窮奇, 他竟找不到一次曾經面對他時的害怕來。
他已經有了能夠保護自己的能力, 甚至……比窮奇還要強大了。
林禺周身黑霧湧動, 飛快地將他包圍住, 剩下的一部分朝著窮奇撲了過去。窮奇面色大變, 伸出爪子朝著黑霧重重地拍了下去——它從前就是這麼做的。
然後緊接著, 窮奇就忽然倒在地上, 發出了一聲慘烈的叫聲。
只見它爪子鮮血淋漓,接觸黑霧的時間只有那麼一刹那,卻能讓它整個爪子都受了傷, 表面的皮膚被黑霧腐蝕,露出了裏面的血肉來。
窮奇一臉不敢置信地道:“怎麼會……?!”
它上一次和林禺待在一塊兒的時候,幼崽可不止一次的襲擊過它,只不過幼崽的黑霧雖然殺傷力大,可到底還未成熟,它只消揮揮爪子,那些黑霧就會散去,就算是傷到他,最多也不過是傷到皮肉而已。
可現在,這個黑霧的攻擊力大幅度提高,要是它剛才收爪的動作滿上幾步,說不定現在自己的爪子就已經沒了。
不過短短幾年,這個幼崽怎麼可能會有這麼恐怖的進步?
窮奇不敢置信,卻又不得不承認,自己的爪子鮮血淋漓,正是最好的證明。
“我當初說的沒錯,你的能力果然是最適合殺人的能力。”窮奇忽然笑了出來,面露暴戾,一臉殘暴地道:“看,如今才不過幾年的功夫,你的能力就已經發展到這個地步,只要你願意,就算是把全世界的人都殺光也不成問題。”
林禺不答,黑霧又重新凝聚而起,朝著窮奇湧了過去。
他早就將現在的場景想像過無數遍,六年前和窮奇待在一起的那段時間裏,他每時每刻、每分每秒都幻想著親手了結他的性命。曾經苦於能力低微,可現在他已經有足夠壓倒窮奇的能力。
林禺目露凶光,滿心滿眼就剩下殺了他這麼一個念頭。
窮奇剛開始還有心思和他玩笑,在躲避了幾次黑霧,狼狽到全身掛彩之後,臉色也漸漸難看了起來。
“喂,難道你還想殺了我嗎?”窮奇低聲咆哮道:“就算你想這麼做,宗方也不會答應吧。”
然後他很快想起了什麼:“你既然來到這裏,還這幅模樣,難道是離家出走了……不,你和宗方鬧掰了?”
林禺目光一利,指揮著黑霧朝著撲了過去。
窮奇躲閃不及,肩膀上頓時被腐蝕了一大片皮毛,紅色的鮮血隱入皮毛之中,在月光之下並不明顯,只有他腳下的草地裏積成了一個小窪。
即使被傷到了皮肉,窮奇也絲毫不介意,反而得意道:“果然是被我猜中了。我猜,是不是你已經感受到了身為妖獸與生俱來的崇高地位,不再與宗方為伍?”
“你的能力可是一個好能力,最適合殺人不過,只要你想,你可以站在所有人類和妖獸的上方。”窮奇激動道:“我從來沒有見過你這般厲害的能力,你有這樣強大,又何必和那些人類妖獸為伍,你會比任何人都厲害,更不該去討好那些人類!”
林禺沒有理會他,眼中滿是殺意,那些黑霧盡數朝他湧去,鋪天蓋地如同烏雲壓陣,幾乎將窮奇整個身體都全部包裹。
窮奇面色大變,它飛快地轉頭想要躲開,然而黑霧圍住了他的四面八方,沒有一分空隙。
那些黑霧朝他壓去,眼看著就要將它全身覆蓋,窮奇遲疑了一會兒,咬牙就要衝破黑霧的包圍,還不等他有動作,那些黑霧卻忽然停下了。
窮奇愣了一下,遲疑地停下了動作。
只見黑霧散了開來,剛才還朝他出手的幼崽衝破黑霧,站到了他的面前,仿佛變了個人一般,一臉倨傲地看著他。
“你就是窮奇?”
窮奇不明所以,咧了咧嘴,道:“你連我的名字都忘了?”
“你剛才說的,是不是真的?”
“什麼?”窮奇一時半會兒沒有回過神來。
厄不耐煩地道:“自然是站在人和妖獸的頂端。”
窮奇一愣,萬萬沒想到他竟然這麼快就被勸動,連忙點頭道:“當然是真的,只要你想,不管是人類也好,還是妖獸也好,所有人都不是你的對手,你可以輕易地站在他們的頂端……我們妖獸本就該如此,人類不過是我們掌心中的螞蟻,他們是死是活,都由我們來決定,而不是像現在的妖獸這樣,費盡心思討好人類,四處躲藏著在人類之中生存。”
厄摸了摸下巴,很是心動。
窮奇自然不知道面前的身體裏已經換了個人,更不明白是什麼讓剛才還對他起了殺心的林禺忽然對他和顏悅色,可好不容易找到了機會,他當然不會放過。
正如他說的那樣,林禺能力強大,最適合殺人不過,也讓他立刻想到了無數年以前的妖獸和人類混戰的時期,據說那個時候,妖獸們強大無比,為人類所恐懼,它們揮手之間翻雲覆雨,站在整個大陸的頂端。
妖獸就該是這樣的。
窮奇隱隱興奮起來,見面前的少年心動,仿佛也看到了自己的目標即將達成的一天。
有林禺在,連它都沒法在那個黑霧之中占到便宜,那些人類和修行者自然也占不到便宜,總有一天……他們妖獸又能重新制霸整個世界。
“只要你願意,我就願意輔佐你。”窮奇興奮的道:“只要你願意,整個世界都可以由你的意願,想要它生,想要它死,都任你而定!”
厄摸了摸下巴,感覺心動地不得了。
林禺憤怒地大吼:【讓我出去!讓我殺了他!】
【別急嘛,你聽聽他說的,難道不讓人很心動嗎?】厄說:【你看,我想要毀滅這個世界,現在就有一個現成的幫手,你說多好?】
【你竟然還想要答應他?!】林禺不敢置信:【你瘋了!?】
【我沒瘋,我可不管你和他曾經發生過什麼事情,現在這具身體是我的,我想要做什麼,就做什麼,哪用得著你插嘴。】厄不悅地道:【你別忘了,要不是我好心,你就只能在裏面,可沒有出來的機會。】
林禺渾身一僵。
【可窮奇……窮奇它……】
他想說,窮奇是他最恨的妖獸。
如果不是窮奇,他只會和阿寶待在監獄裏,好好的等到刑滿釋放的那一天,更不會發生後面的事情,如果不是窮奇,他的雙手也不會沾上鮮血……是窮奇造就了今天的他。
冷血、無情、視人命如草芥。
有一段時間,林禺變成了自己最討厭的模樣。
如果不是燭先生救了他,如果不是回來之後被阿寶開導,他現在還會是那個模樣。林禺在努力地變好,可窮奇還是如一道巨大的陰影盤亙在他的心頭。
他無時無刻都想要找窮奇討回一切,他不曾動過殺念,也只有窮奇才能激起他的殺心,他恨不得一口咬斷窮奇的喉嚨,感受它滾燙的鮮血在齒縫中流淌……他明明快要做到這一切了,卻偏偏被厄打斷了。
林禺憤憤地捶了一下地,正如厄所說的,他什麼也做不到。
他只能眼睜睜地看著‘自己’和窮奇結成了同盟。
林禺目呲欲裂,除了在精神空間裏大吼,卻連阻止都做不到。
有了這個同盟,做了老大,厄的要求也高了起來。
他昂起下巴,道:“給我找個住處。”
窮奇當然沒有什麼不答應的,再也沒有林禺曾經見過的可怕面貌,反而殷勤地讓厄爬到了他的背上,打算背著他去自己居住的山洞。
厄一臉嫌棄的看了他血淋淋的後背一眼,說:“我自己走。”
窮奇吼了一聲,主動帶領著厄往自己的山洞裏走。
它住的山洞並不遠,就在這附近,也是林禺運氣不好,在這停了下來。如果不是感受到了陌生妖獸的氣息,窮奇也不會過來查探。
在野外露宿了那麼多天,總算是有了一個山洞可以住,厄十分滿意,直接霸佔了窮奇的大床。
窮奇剛開始還待在山洞裏,然而可怕妖獸的氣場充斥山洞,他很快就待不下去,帶著重傷跑了出去,遠遠地在一個安全的距離趴了下來。
一覺睡到天亮,
厄再睜開眼睛時,身體又交還給了林禺。
【不准去殺窮奇,我留著它還有用處,其他的隨便你。】厄說:【別想背著我做小動作,不管你想要做什麼,我都能看見。】
林禺當然知道。
他走出山洞的時候,看著變成人形等候在外面的窮奇,儘管眼中殺氣沸騰,卻還是強忍住了動手的衝動。
就算他動手也沒有用。
在他出手的那一刻,厄就會立刻反應過來,把身體搶回去,停下他的動作。林禺絕望的意識到。
窮奇:“我們接下來要去哪里?”
林禺冷漠道:“去沒有人的地方。”
“沒有人?”窮奇狐疑的看了他一眼,自顧自地說了下去:“既然我們的目的是制霸世界,必要時還要殺掉人類,那還不如直接到人類生活的地方去。”
林禺瞳孔一縮,生怕厄會說出什麼贊同的話,他搶先冷冷地看了窮奇一眼,說:“到了人類的地盤,然後讓你被妖獸司的人抓回去嗎?”
窮奇一噎,倒是一句話也說不出來了。
如果不是擔心被妖獸司抓走,他也不至於躲到這麼偏僻的地方來,只要他出現在人類的城市之中,在那裏的妖獸司的工作人員就會立刻發現他,然後通知宗方來抓他。
好不容易從那裏面逃了出來,他可不想要再回到監獄裏面去。
厄出聲道;【聽他的話。】
林禺:【你不知道,他是妖獸司的逃犯,重點搜查對象,和他待在一塊兒,只會暴露我們的行蹤……】
【暴露了又怎麼樣,不管來幾個人,我都會將他們殺掉。】厄高傲道:【聽他的,和他一起去城市裏。】
【可是……】
林禺還想要勸他,忽然眼前一黑,就發現自己又回到了精神空間裏。
由厄佔據了那具身體,那麼它想要去哪里,就不是他能決定的事情了。
林禺放棄了勸他的打算。
厄說一不二,就算他不願意,也隨時都可以搶佔他的身體行動,不管什麼事情由厄來決定,原先不過是嫌一個人趕路太過麻煩,現在有了窮奇這麼免費勞力,厄就時常的找著機會出來。
他們很快就到了城市裏。
厄掏空了林禺的背包,將裏面剩下的錢全部找了出來,胡亂全數塞進了窮奇的手裏。
他看到過林禺拿著這個紙幣買東西,也知道人類做什麼都不能缺了貨幣,他們想要來人類社會生活,當然也好不了它們。
窮奇雖然接了,但又隨手丟到了一邊。它潛伏躲藏無數年,自然也有它自己的生活方式。
窮奇帶著厄到了一個老城區裏面,找了一個和林禺身形相近的獨居男人,果斷瞭解了他的性命。
屍體被黑霧包裹,然後再也沒了蹤跡。
兩人就這樣在這個受害者的房子裏住了下來。受害者沒有什麼朋友,和周圍的鄰居也不友好,林禺頂替了他的身份在這裏生活下去,竟然沒有一個人發現不對勁。
住下來之後的第一件事,厄就指揮著林禺去了附近的超市,給他買了許多速食麵回來。
【每個口味都要,紅燒牛肉味的多拿一些。】厄雙眼放光地說。
林禺沉默地將每個口味的速食麵都往購物車裏放了一盒。
【這個……這個,還有這個牌子,有什麼不同的?】
林禺沒有回答,只是再幫他拿了幾盒其他品牌的。
厄在精神空間裏摩拳擦掌,很是興奮。
【等會泡面的時候,你給我泡好,然後放在那裏,一口也不許吃。】
【……嗯。】
【全部都是我的。】
【嗯。】
【如果那個窮奇來搶的話,允許你打死他。】
【……嗯。】
林禺推著購物車轉過了一排貨架,又看到了一大排的薯片。
薯片是什麼味道,厄早就已經在家中時就嘗過了,這個時候自然也客氣,指揮著林禺把每種口味的都拿了一包,塞滿了整個購物車。之後又去買了一些肉乾堅果之類的零食,直到購物車裏都塞不下了,厄才停下了話。
林禺推著購物車去結賬,滿滿一大車的東西幾乎用光了他剩下的所有錢幣,換成了無數滿當當的購物袋。
看著被找回來的一張可憐的紙幣和幾個硬幣,林禺抿了抿唇,沉默不語。
厄忽然有點心虛。
光看林禺的重視程度,他也知道這些錢幣有多重要,這時候被他用光了,該不會以後他連零食都沒得吃了吧?
厄眼珠子一轉,目光瞥到某個正在偷錢的小偷,忽然有了主意。
當林禺提著那些購物袋回家之後,身體又忽然被搶走,然後他眼睜睜地看著‘自己’走出了老城區,走到了商業街區,之後就站在某個人煙稀少的路邊不動了。
黑霧悄悄的探了出去,纏在某個黃金加身的中年男人身邊。
趁著中年男人不注意,黑霧偷偷地腐蝕了他的口袋,裏面鼓鼓囊囊的錢包就掉了出來。中年男人沒有察覺,繼續往前走去,待他轉過了一個彎,厄就立刻跑了過去,將錢包撿了起來。
它動作迅速地將裏面的所有紙幣都掏了出來,然後合上錢包,把剩下的證件及卡連著錢包一起又扔回到了地上,假裝什麼也沒有發生過一般,揣著一兜紙幣若無其事地走了。
圍觀了全程的林禺:【……】
【你竟然偷錢!!】林禺大聲質問道:【你現在用的是我的身體,在別人看來,就是我在偷錢!】
【連人都殺過了,你還在意我偷幾個錢?】厄嗤笑道:【你當初出來的時候,這些錢不也是從小鳳凰的錢包裏拿的。】
那是他們的共同財產,當然是不一樣了。
林禺獨自生著悶氣,厄又看中了路邊的某個小吃,立刻湊了過去,連話也不願意聽了。
從那個中年男人身上偷來的錢花光之後,厄如法炮製,又偷了好幾個人,連超市里的買的零食和泡面都很快被吃完了,他還發現了不少周圍的小吃,還把林禺的身體吃的胖了一圈。
林禺很是糾結。
有了美食,厄也完全佔據了身體的主導權,進入了人類的城市之後,他反而連出去的機會都變少了。
不過還是有的。
當厄吃飽之後,縮回到精神空間裏休息,一直到他下一次出來為止,這段時間裏,就是林禺出來玩的時間。
他大多數時間什麼也不做,只會搬著一張凳子坐在門前發呆,偶爾太陽暖洋洋的,照的人十分舒服,偶爾陰雨綿綿,還會下幾場小雨,他就坐在屋簷下聽著雨聲滴滴答答落下的聲音。
窮奇卻忙多了。
這個城市裏的殺人案件陡然間變得多了起來,連電視新聞裏都時常放著這些案件相關的報導,林禺不看電視,也從鄰居們偶爾的交流之中聽到了幾耳朵。
他自然清楚,那是窮奇做的。
可他攔不了。
殺人即是毀滅,厄對此十分贊同,反而贊許了一番窮奇的做法。
只是窮奇也不敢殺太多人,大部分都是為了宣洩他的情緒,他要是殺太多人,宗方就會來的更快,窮奇還是有一些自知之明的,但他也經常出門,不知道去了哪里,經常半天見不到人影。
沒有窮奇,厄也去消食的時候,就是林禺發呆的時間。
光坐在那裏,他就可以消磨一天的時間。
老城區裏住了許多人,大家的關係都並不壞,主婦們經常會湊在一起聊天,聊天的內容也通過隔音不太好的牆壁傳到了林禺的耳朵裏,話題的內容無非是誰家的女兒生了,誰家的兒子娶了新媳婦,話題是家長里短,並不有趣,可林禺可以聽一天。
如果可以,他也想去過這樣的生活。
沒有煩惱,沒有驚心動魄的身世,只有家人們陪在身邊,日子只有家長里短。
林禺有些羡慕。
他的大部分時間用來聽別人聊天,小部分的時間,用來交新朋友。
輕快地腳步聲由遠及近,紮著雙馬尾的小女孩繞過了牆,蹬蹬蹬跑了進來,帶著笑聲一頭紮進了他的懷裏。
“叔叔!我又來啦!”
林禺的新朋友,是個五歲的小女孩兒。
正在上幼稚園,和爺爺相依為命,就住在老城區附近,因為一個意外落在他面前的紙飛機而和他結識,然後就和他熟悉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