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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徒手摘星辰》第7章
第七章

  高歌不敢置信地看著他:“你的意思是說,我被強※奸你爸媽能接受,可我要為自己伸張正義,他們不能接受?”

  顯然高歌的態度有些激進了,而且言辭中帶上了林樹的父母,這讓他不能接受。他皺眉道:“就事論事而已,不要提我的父母。”

  高歌還想說話,卻被他打斷了,他站在那裡,居高臨下的看著她,“我知道這事兒是你受委屈了,可這事兒不能意氣用事,這不是殺人放火,搶劫偷盜,你被傷害了可以義正詞嚴地宣揚出來,可以大聲要求討回公道。這涉及隱私。”

  林樹在屋子裡來回走動,他甚至伸手摸出了褲兜裡的煙,點了一根,狠狠吸了一口才說,“你想沒想過,你鬧大了會怎麼樣。對,那個人渣會繩之於法,可你的人生也完了,你的檔案裡都會蓋上烙印,你被強※奸過。你有沒有想過這樣的大環境下,你將會面臨什麼?”他用拿著煙的手給高歌數,“所有人都會另眼看你,在他們眼裡你雖然是受害者,可你也不乾淨了,他們可以用各種語言來嘲笑攻擊你。你今年才大三,還有一年才畢業,你受得了嗎?”

  高歌自然會說,“我受得了。”

  “你壓根沒想清楚,”林樹接著說,“你並不是你一個人,還有你父母,你有沒有想過傳回去,那樣閉塞的一個小城市,他們一輩子都不要抬起臉做人了。還有我,你有沒有想過我的感受,我愛你,我不在意這些,可你能不能給我留點顏面,不要讓我們的關係被人指指點點,順便,給我們結婚的路鋪平一點。你知道,我父母原本就對你不很願意,如果知道了這個,他們怎麼可能接受?”

  林樹和高歌是高中同學,同住在一個三線小城市,可跟高歌父母普通的工作相比,林樹家的條件要好多了,他媽是醫生他爸是律師,絕對的中產之間,跟他們家天差地別。林樹一個勁兒的鼓勵高歌畢業考公務員,就是想討他爸媽開心。

  不過高歌對此一直沒有鬆口,她並不喜歡這個職業。

  而如今,這成為了她不能替自己伸張正義的理由,這多可笑啊。她坐在那裡,認真地看著林樹,問他,“這就是你著急過來要跟我說的話嗎?”

  林樹是很聰明的人,他能聽出高歌話音裡的其他意思,“這是一方面,我當然也是關心你的。”

  “沒有,你從樓下接到我,一直到現在,我們相處了足有一個小時了,你一句話都沒問過我,你還好嗎?你疼嗎?別怕,一切有我呢。這些都沒有,你在試圖告訴我,如果我要伸張正義,就是不顧自己不顧父母不顧你和你的家庭的自私鬼。”

  她突然站了起來,讓林樹嚇了一跳往後退了一步,可這種狀態顯然是林樹不能接受的,他皺眉道:“你想的太偏激了,我是為你好。”

  “是為大家好,唯獨不是為我好。”高歌向來都很獨立,思維也跟清楚,也許被強迫的這件事讓她變得有些需要依靠,在見到林樹的時候很情不自禁,可聽了那些話也都清醒了。她說:“所謂的為我好,不過是讓我委曲求全,不過是助長犯罪者的威風,不過是站在你立場上,最簡單最省事的辦法。但是林樹,你有沒有想過我?”

  “對!”高歌深吸了一口氣,“裝作什麼都沒發生,我們都不會有困擾,就不會有麻煩。可是林樹,我的感受呢。你壓根就不懂被人迷※奸的恐懼,你壓根也不會知道當你醒來在一輛車後的害怕,更不會明白兇手討論你就像說起菜地裡的一棵白菜,可以隨意的□□那種口氣,你也不知道被強迫後那種厭惡自己,恨不得將皮剝掉的感受。所以你能說的這麼輕巧,勸的這麼深明大義。可你真的對嗎?為什麼他敢,就是因為他摸准了你們這樣人的心思,他篤定你為了名聲為了日子好過肯咽下這口氣。所以他才那麼囂張。”

  她指著自己的胸口說,“可我咽不下,我沒有做錯,我是受害者,即便所有的人都指著我鼻樑嘲笑我被強※奸了,我也站在有道理的一方,我也要讓他為此付出代價。我要告訴他,我不是一顆白菜,我是個人,他侵犯了我,就要付出代價,而不是可以逍遙法外,甚至跟我在同一個校園裡接受教育,他不配。”

  “你!”林樹望著激動的高歌,一時間卻說不出什麼來了。

  他喜歡高歌就是喜歡她這種不服輸的精神,當年在高中,他的成績完全是碾壓式的,唯有這個丫頭,三年都不放棄要超過他,那種堅持讓他另眼相看。

  可如今他發現,這種堅持居然成為了他們之間理念的鴻溝。他不能說這個女孩說的不對,可那是多難的事情,那不符這個社會的行為準則,一個人去對抗一個社會,猶如螳臂當車,怎麼可能成功,這是飛蛾撲火的行徑。

  “你太魯莽了,也太天真了,不,天真都不足以形容你,你活在理想中嗎?”林樹最終還是不能認同,與高歌相比,他也同樣是個冷靜自持的人,所以,在這樣一個無法調和的觀念差異下,有些結論很容易做,“我……我並不想讓你受到二次傷害,可是有些事情必須說清楚,高歌,我和我的家庭,都不可能接受這樣的事情。我們……”

  “我們分手吧。”高歌很平靜地替他說出了這句話。

  雖然她在告知林樹真※相的時候,也曾想過他可能接受不了提出分手,可高歌從沒想過,會是這樣的原因——林樹能夠接受她的經歷,卻不能接受她的伸冤。多可笑和荒唐的一件事,這跟買櫝還珠有區別嗎?

  而且最重要的是,她發現過去想的太簡單了,這樣的人家就算不發生這件事,也不適合她。在那裡,作為一個家境貧困的女孩子,她沒有自我。

  林樹顯然沒想到高歌直接就說出了分手兩個字,他試圖再勸一下,“高歌,我們之間的感情是真的,我只是……你可以再想想,我不會害你的,我是為你好。”

  高歌已經站了起來,抓起了她的包,她很慶倖自己養成的習慣,即便跟男友出門也不會忘了帶錢包,否則今天真不知該如何回學校了。她不在意說:“不需要了,我覺得我們真的不合適,就這樣吧。不用送了。”

  她說著就往大門走去,林樹瞧著那高挑的背影,只覺得心裡難受的上,他不是不喜歡啊,他也做出了讓步了,他連被強迫這種事都接受了,為什麼還要分手呢。他忍不住最後一次叫住高歌:“你知不知道,你鬧出來,有可能連男朋友都找不到了,不會有比我更好的了。”

  高歌略微頓了頓,沒回頭,“那又如何!”

  出了酒店,高歌一路向著公車站走去,這時候已經是夜裡九點,因為是鬧市區,瀕臨秦城最熱鬧的小吃街,所以街上還是人來人往,高歌沒著急回宿舍,而是隨著人群慢慢地走了會兒。

  兩年多的感情說分就分,她不是鐵人不可能不難過,她也需要時間……她跟著人群買了奶茶,喝在嘴裡都是苦的,買了章魚小丸子,可到手卻沒有任何胃口吃,她就像是一個普通的遊客一樣在這裡走來走去,卻又不像是一個遊客,她只是想要人群中吸取點溫暖。最終,她駐足在街頭賣唱的小攤前,站在那裡聽著那首唱的磕磕巴巴的《甜甜的》,人走了一撥又一撥,只有她在那裡!

  警局。

  張建和一眾人頹然的進了門,剛剛歇了一會兒的劉玫瞧見,立刻問:“怎麼樣了?”

  結果就瞧見章雅靜居然跟著大搖大擺的走了進來,來回看了他們一眼,找了個地兒,坐下了。

  張建瞪她一眼,扭頭就去了孟磊的辦公室。

  他們早上就去趙家找宋家強和那輛車,可章雅靜那個女人一口咬定車和人都不在,他們沒有辦法,只能蹲守。結果到了下午的時候,就瞧見趙家後院冒煙,張建瞧著不妥,立刻要人回來辦了搜查證。

  結果搜查證沒到手,後院就起了火。

  他們是連敲門帶叫人,趙家都不肯開門,可偏偏這裡是住宅,而且趙家勢力又大,人和不符合規定的做法都可能被發酵成一個把柄,這事兒他們出發時,大隊長孟磊就專門強調過,他們是幹看著明明知道對方可能在毀滅證據也沒辦法。

  還是張建想了個辦法,報了火警讓人來滅的火。

  這招倒是管用了,水槍一噴車子就滅了,可等著他們進去一瞧,什麼都剩不下了。原本內飾就燒得一塌糊塗,外加高壓水槍噴射,別說DNA了,什麼都沒有了。

  就這樣,對方還不依不饒,非要說他們多管閒事,弄亂了花園,要求他們整理或者賠償。他們有錢帶著一水保鏢,張建是費了半天勁兒也才脫得身,這會兒看整個灰頭土臉的。

  他一進去都快哭出來了,他就沒幹過這麼窩囊的事兒,“隊長,那輛車毀了,宋家強倒是找到了,可他什麼也不肯說。章雅靜還跟著過來了,說要接人,順便讓咱們給她個說法。”

  那就是沒證據了,孟磊瞧了瞧掛鐘,已經夜裡十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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