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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徒手摘星辰》第48章
第四十八章

 高歌第二天就拜託了羅海, 幫她找房子。

 她原本是想儘早搬出的, 可宋斐卻說如今案子沒宣判, 說不定趙家還有什麼花招,還是住在這裡安全點。高歌不好意思一直麻煩宋家,可高媽媽卻真的擔心, 在她心裡,趙家人跟豺狼虎豹差不多。再說, 宋媽媽也捨不得,就只能又住了下來。

 她無事也閒不住, 就去了宋斐的唐宋律師事務所幫忙。

 這會兒不是羅海接了,早上宋斐親自來的。用宋斐的話說, “反正順路,那小子最近忙的不得了,給他放假了。”

 宋媽媽倒是很高興,一邊給兒子盛稀飯一邊說,“就是啊, 高歌一個人過去我也不放心,你來接她正好, 也能吃頓早飯。”

 高歌覺得宋媽媽這詞的重點在最後一句,所以沒什麼感覺。宋斐覺得他媽這詞重點在前面,還瞥了高歌一眼,瞧她沒半點反應,就覺得這丫頭簡直太淡定,不會是一點感覺都沒有吧。

 吃了飯兩人開車去律所, 高歌倒是挺緊張的,她畢竟不是這個專業的,對律師行業更不瞭解,怕自己做不了什麼。

 宋斐就一句話,“很簡單,聽我的就是了。”

 等著到了,高歌以為宋斐會將自己安排到什麼助理辦公室之類的地方,結果沒想到宋斐直接把自己帶到了他的辦公室。這間辦公室高歌來過好幾趟,其實也蠻熟的。非常大,足足有三四十平,宋斐的辦公桌靠窗放著,滿牆都是書架。屋子裡還有個能坐人的地方,就是中間的沙發和茶几,高歌第一次來,就是在這裡跟宋斐說話甚至簽下了合同。

 只是沒想到,兩個多月後,時過境遷,當日的憤怒已經隨著庭審的結束而平息,而如今,宋斐則指著這裡說,“你就坐這裡好了。”

 於是,這裡變成了高歌的專座。

 宋斐顯然是早有準備,很快就叫了另一個助理搬了一堆的卷宗過來,然後給高歌說,“兩件事,一個是幫忙整理排序一下,另一個是,我希望你仔細看看。”他甚至還給高歌拿了個筆記本,“做點筆記。”

 高歌有點糊塗,可她非常相信宋斐,既然讓她來做,絕對不會是無用功的,便點了頭,坐了下來。卷宗不算多,茶几上擺了半桌子而已,不過這些卷宗看起來時間並不統一,連外包裝都不一樣,有的是拿著牛皮紙用線縫起來的,有的直接是用牛皮紙大信封裝起來的,還有的是用了紙盒子裝好的。有的已經發黃髮脆了,感覺怎麼也有二十年的歷史了,有的則是嶄新的,應該是最近這兩年的。

 高歌隨手拿了最頂上的一本,是一個牛皮紙的大信封裝著的。她掃了一眼封面,發現寫著幾個字——新昌律師事務所。居然不是宋斐這個律師事務所的?她再往下看,發現日期上竟然寫的是2002年5月12日。

 居然已經過去了十五年的東西了。然後旁邊的一個不大的小字注釋,讓高歌的精神陡然集中起來,上面寫著三個字:強、奸、案。

 高歌覺得奇怪,扭頭看了宋斐一眼。發現宋斐已經進入工作了,正在打字,不知道在弄什麼,但顯然不是打擾的時候。

 高歌也沒問,而是伸手又拿了第二本,第三本……第五本。她發現所有的上面都有這三個字,而且律所並不一樣,顯然,這是宋斐專門收羅來的,全部都是各個律所所處理的強、奸、案的卷宗。

 高歌的心跳起來,她有點隱隱約約知道宋斐的意思了。

 她直接將其它幾本放回,打開了第一本卷宗。裡面的東西出乎意料的少,只有薄薄的一張紙,那時候電腦還不流行,都是手寫的,上面寫著,周益娟,女,22歲。5月1日晚八點下班回家,被熟人拖入草叢中強、奸,前來諮詢如果報案,官司好不好打,能不能將人抓起來。兩天后回訪,放棄。

 兩個字放棄,讓高歌的心陡然顫了顫。

 她伸手去拿了第二本。這是另一家律所的,日期是2011年11月19日,這次的主角是一個高中生,她叫周奇,只有十六歲,她被同學校的男生強、奸了。女孩的媽媽是個很不服輸的人,直接報案,這家律所的律師是他們的民事官司的代理律師。

 內容比第一個信封要詳實的多。有很多女孩與律師的對話。高歌一點點往下看,目光就定奪在一段對答當中,律師問她,“你似乎不願意跟我接觸,你並不想賠償嗎?”

 女孩說:“不是,只是不高興。”

 律師問她:“為什麼?”

 她說:“煩。我不想告了行不行?”

 律師就告訴她,“你報案了,而且立案調查了,現在都要快開庭了,不是你不想就可以撤掉的。你壓力很大?”

 卷宗裡是反映不出女孩當時的態度的,可高歌覺得,她應該會思考一段時間才回答的,她說:“嗯,學校裡都在議論我,同學們也不跟我玩了。他們背地裡都說我是婊、子,我髒,我不要臉。我有點撐不下去了。”

 到這裡,這張就結束了。高歌很自然的向下翻去,都是一些記錄,可翻到後面一頁的時候,她愣住了,上面寫著,2012年1月1日,周奇跳樓自殺身亡。

 那個卷宗還沒結束,高歌猜想人死了官司還是要打的,可是,賠再多的錢,有用嗎?

 她看著那一行字,很久都沒有緩過神來。

 對的,她被、強、奸了,她報案了,她甚至打起了官司,目前看勝利在望。可不是所有人都是這樣幸運的,他們可能性子不夠堅強(這並非什麼弱點,這是人天生的性格啊),可能承壓能力差,可能沒有遇到負責任的辦事人員,可能沒有碰上宋斐這樣的強大的律師,可能沒有如同林茜茜這樣陪伴著她的同學,也可能沒有他媽媽這樣一心為了孩子的母親。

 最大的可能,她們會始終生活在人們別樣的目光裡,嘲弄的言語中,在這些傷害下,要不變得害怕退縮,要不了結自己。

 不是她們不勇敢,是乾淨的心受不住這樣的污穢。

 沒有人幫她們,也沒有人去告知那些圍觀者,八卦者,嘲弄者們,閉上你們的嘴。

 宋斐不知道什麼時候站到了她的身後,大概是瞧著她情緒低落,問了一句,“看到哪裡了?”

 高歌沒有再比此時更期望宋斐能說點什麼了,她扭過頭去,並不避諱自己眼中的淚光,而是問宋斐:“這不是要幫你忙吧,是故意給我看這些嗎?”

 宋斐回答:“是。”

 他拍了拍這些卷宗說,“這是我厚著臉皮搭了我和我爸的關係,從各個律所借來的。大概涵蓋了近二十年他們接過的強、奸案。就這些。”

 “一是因為強、奸案本來就是公訴案件,請律師的少,這是一方面原因。但更重要的是,報案率很低。行業裡有個說法,強、奸、案的報案率是十分之一,而將強、奸、犯送入大牢的概率也是十分之一。也就是說,高歌,我們做了一件百分之一概率的事情。”

 “可這並不正常。被強、奸就是受害了,強、奸、犯就是犯罪了,不報案只會讓他們更囂張,更肆無忌憚,會有更多的女人甚至男人遭到侵害。可是,環境不允許。高歌,這兩個月你是從這條路上走過來的,你受過當眾侮辱潑菜湯,同宿舍舍友的當眾誹謗,還有許多同學的議論,犯罪嫌疑人家裡的誹謗騷擾,甚至來自於家庭的阻擋,每一樣都會讓受害者望而卻步。”

 “所以我想,如果我們的官司贏了,如果你願意的話,我們其實可以做這樣的一個事業。我們去幫助那些想要報案卻退縮的受害者們,我們去對公眾普及應該用什麼樣的態度對待受害者。這是一個很有意義而且需要去做的事情,我可以負責法律方面,而你可以負責演講推廣。”

 他說話的時候很認真,可特別迷人。

 他問高歌:“你願意來幫我嗎?”

 高歌想了想問他:“這就是你說的要求嗎?”

 宋斐就笑了,“如果說開庭之前的那個請求的話,我就會再加上一句,我想和你並肩作戰,一直到老,你願意嗎?”

 高歌望著他,她其實是有感覺的,可是沒想到這麼快,也沒想到聽到的會是這麼一本正經可卻又動人心弦的表白。

 她想如世俗一樣說,你不介意我被強、奸了嗎?你家裡人會怎麼想?我們應該再瞭解一下啊。可發現,壓根張不開嘴。這樣的男人,連求愛都這麼特別,就算不要他,高歌也會選擇這個事業,更何況,她兩個都喜歡,她為什麼要拒絕呢?

 她笑了,如花朵綻開,點頭說:“我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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