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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徒手摘星辰》第30章
第三十章

 那個姑娘叫陳嬌。

 很普通的名字,卻特別的偉大。

 高歌跟她說了一會兒,她就同意了去公安局,只是有一點,不想暴露自己的身份,她畢竟還在學校裡工作,她怕趙彬他們家找事。

 這卻是人之常情,趙家有多瘋狂,高歌是領教過的,就如同陳嬌說的,沒有一個女孩願意看到另外一個女孩受到這種對待,同樣,即便為了自己來作證,高歌也並不希望影響到陳嬌。

 好在,這點高歌不太懂,只是宋斐卻是內行,原本證人就可以申請保護,更何況宋斐他爸就是這個系統的,雖然不能夠徇私情,可辦起來要更有力。

 陳嬌很快跟著高歌去了公安局,口供是孟磊親自帶隊錄的,錄的時候高歌沒有走,宋斐陪著她。她不曾緊張和顫抖過的手,在這個時候卻是緊張和顫抖的,她的指尖冰涼,雖然宋斐給了她一杯熱水在手心裡暖著,可半點用處都沒有,水是熱的,可止不住她的緊張。

 宋斐瞧著她這樣不行,乾脆站了起來沖高歌說︰“我們出去走走吧。”

 他話落,高歌抬起頭,甚至連目光都是茫然的,問了一聲,“啊?”

 這跟往日的高歌完全不一樣。

 宋斐乾脆直接從她手裡拿出來了杯子,又說了一遍,“我們出去逛逛吧,在這裡待著太緊張。”

 高歌其實也不知道幹什麼,如今的人都是手機族,沒事就低頭刷手機。沒出事的時候,她也愛這樣幹,可後來,她就再也看不進去了。開始是她心裡煩,看不下去,後來是她有太多事,沒時間看,而現在又恢復了剛開始那幾天的狀況,她坐在這裡,其實什麼都幹不了。

 高歌也知道宋斐是好意,她不舍地看了一眼其實壓根看不到的審訊室,最終站了起來,跟著宋斐出去了。

 除了第一天他倆見面在律所簽了合同,高歌請宋斐吃了頓飯,其實他倆並沒有單獨相處過。

 這附近倒是鬧市區,宋斐出來後左右看了看,就指了旁邊的商場說,“走吧,正好到這裡了,你幫我挑挑,給我媽買件冬天的羊毛衫。她上次好像提到過,想要一件淺咖啡色的。”

 他說著,也不由高歌不答應,就大步向著上場走去。這人身高腿長,步伐又大,幾乎沒幾秒鐘就走出去好幾米。高歌就是想拒絕也不行了,更何況對于幫宋斐的忙,她其實壓根是不拒絕的。

 宋斐聽見後面響起了跑動聲,腳步就很自然地放慢了下來,等著高歌跟他平齊,就照著高歌的速度跟她並排走著。

 這時候其實最容易聊一些很輕松的話題。“你熟悉這片嗎?”

 高歌就搖搖頭,“不怎麼熟悉,這邊離著學校有點遠,不怎麼過來。”

 宋斐就擼起袖子說,“那我給你介紹介紹吧,你大概不知道,我小時候就是在這塊長大的。瞧那兒,”他指了指旁邊的一片老小區,紅磚房,五層左右,看起來足足有三四十年的樣子。“那裡原先是檢察院的小區,我家第一套房子就在那裡。就後面露出一角的那棟樓。”

 高歌立刻跟著看過去,其實看不見太多,就是覺得很好奇。

 宋斐就說,“我從這兒長到十五歲,後來才搬到了現在你住的那套房子。這邊原先沒這麼繁華,前面那個商場其實原先是我們這邊的一個機械廠,我小時候經常跟同學跳牆進去找鐵條玩。我爸沒少為這事兒揍我。”

 高歌就挺驚訝的,“你這麼厲害還挨揍啊。”

 宋斐一聽就樂了,扭過身子來沖著她邊走邊說,“你這可是錯了,淘這種事是共性,跟別的一切都沒關系。我告訴你,你知道我小時候做的最淘的一件事是什麼嗎?”

 高歌其實也接觸過男同學,想了想猜測,“離家出走?”

 宋斐就笑著說,“那差遠了。我小時候看西遊記看多了,電視劇的那版。就天天想當美猴王,然後就哄著我小朋友當小猴子,叫我大王。然後表現得好不是要發獎品嗎?我在家裡翻了翻,覺得什麼都不好看,就把我媽的金耳釘給發出去了。她就那一對金飾。”

 高歌是真沒想到,“找回來了嗎?”

 “沒有。”宋斐就說,“東西太小了,我那時候才五歲,我不懂,小夥伴也不懂,玩完就忘了丟哪裡了。一直沒找到,那天晚上我還聽見我媽哭了呢。”

 宋斐指了指前面一個小廣場,“就這兒,原先沒這麼好,就是塊空地,還經常有一堆沙子,我就坐在沙子上當美猴王。不過,”他說,“後來我上大學,打工掙了錢第一件事就是給我媽買了套金飾,你可能沒注意,她一直帶著個金項鏈,得有十年了。就是我買的。”

 然後就聽他總結一句,“所以,嚴肅只是表像,其實我挺暖的。”

 他說完就大步往前走去,高歌站在原地愣了一會兒,也不知道宋斐神馬意思,只能當做沒聽懂,跟了過去。

 很快到了商場,宋斐還給她買了杯奶茶,兩個人一起逛五樓針織。宋媽媽略有發福,但是長得很漂亮,也白淨,宋斐其實很隨媽媽的。所以衣服挺好買的。

 宋斐帶著她逛完了整個五樓,找了兩件看上眼的,讓高歌選擇,高歌其實上大學後,經常給她媽買衣服,所以還算有經驗,想了想宋媽媽的喜好,就選了一件不帶瓖鑽的。

 宋斐拿過去結賬,還說了句,“我要說你選的,我媽肯定高興。”

 高歌就想說你自己送,就不需要提她了。只是話未開口,宋斐手機就響了。他很自然地將禮品袋遞給了高歌,說了句,“是劉玫。”就接了電話。

 他一提這事兒,高歌才想起來剛剛還在緊張呢,結果讓宋斐帶著出來又說話又買東西,她居然忘了。不過倒是真沒緊張,連手指尖都恢復了熱度。只是這會兒一提起,她又緊張起來。

 宋斐電話很好,半點都不漏音,高歌只聽見他說好,這樣,我知道了,好的,我會轉告她,其實內容一概不知。

 等了兩分鐘,宋斐才掛了電話,扭頭就瞧見高歌一臉緊張的模樣看著他,就差在臉上寫上兩個字,“結果?”

 他於是左右看看,此時已經從店裡出來了,沒人注意他倆,這時候才露出了個笑容,沖著高歌說,“批捕了。”

 高歌簡直是僵了一下,才猛然用手捂住了嘴,在宋斐的措不及防下,眼淚就流了出來,幾乎是瞬間成河。

 宋斐看著也難受,他不能給予擁抱,只能掏出手帕遞給她安慰她說,“苦盡甘來了,好好哭吧。”

 趙家。

 批捕的消息幾乎砸懵了趙家人。原本這個案子已經橫在原地許久了,龐銳那時候就給他們講過現在這個案子挺難辦的,用他的話說,雖然能證明趙彬和高歌發生了性關系,但是並不能證明趙彬是□□。畢竟趙彬追求高歌是人所共知的,處於追求狀態的男女生發生關系幾乎是很正常的。再說,他們還造勢高歌坐台的事兒,而且趙彬的確在追求過程中送過名貴物品,雖然高歌沒有當場接,可是這種事誰說的清楚呢。

 所以,如果沒有更有力的證據來證實高歌當時被帶走是不情願的,那麼就沒法去判定趙彬□□。

 而所謂的關鍵證據,無非就是目擊證人,張萌已經在控制中不可能隨便亂說,至於四食堂的老闆更是聰明人,從開始就說以為是情侶看著他們走的,沒注意。那麼,還有誰?

 趙天宇就問龐銳,“批捕了會怎麼樣?”

 龐銳就說,“移送法院,如果不出意外的話,兩個月內就會進行審判。”

 章靜雅一聽就慌了,騰地一下站起來,“不行,不能讓彬彬判刑,這會毀了他一輩子的。他今年才多大,二十歲,要是判了,甭管幾年,出來就會背著個罪名,怎麼相親,門當戶對的人家肯定不願意的。再說,你那公司裡的人,沒事還虎視眈眈呢,要是彬彬被判了,以後接手肯定不服他。”

 趙天宇就這一個兒子,怎麼可能不心疼,就問龐銳,“有別的辦法嗎?”

 龐銳就說,“這事兒難,他們肯定申請保護證人,隱匿裡證人的各類信息。趙董,其實最關鍵還是要看你,能不能找到這個證人的身份,如果他翻供,自然是不能判的。另外,還可以試試調解。雖然刑事案件不因私下達成的協議而撤訴,但是高歌的態度,對於量刑特別重要,其實可以雙管齊下,一來有所準備,二來麻痹他們。”

 趙天宇聽了不置可否,就問了一句,“高歌她父母上次讓你找,你找到了嗎?”

 龐銳就說,“您放心吧,已經找到了,昨天派人過去的,今天那邊應該人盡皆知了吧。他爸媽問調查過了,是特別傳統的人,您放心,肯定能勸勸高歌。”

 高歌家。

 高媽媽一邊哭一邊收拾行李,旁邊的高於成就說,“還是給孩子打個電話吧,問問怎麼回事。冒冒失失過去,不太好吧。”

 “不好個屁!”高媽媽直接罵了一聲說,“她要是願意說,出事這麼久了,她還打了好幾個電話,能不說?她就是不想說。不想咱們知道,告訴她,她壓根就不會讓咱們去。臭丫頭,這麼大的事兒也不跟家裡商量,不成,我得過去,要不她得吃虧。你也得去,壯聲勢。”

 高於成沒辦法,點頭說︰“行啊。聽你的。去了可別發火,孩子受委屈了。”

 高媽媽嗯了一聲,“我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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