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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案件調查組Ⅴ》第45章
  第45章:血路2

  「那些殺人案,現在有潛在嫌疑人嗎?」韓彬問。

  小李口快,答道:「之前有幾個可疑的人,但沒證據。」

  「現場沒有留下可疑指紋或DNA嗎?」

  「最麻煩的事就在這裡,在他們村,大家的房門都是敞開的,互相串門是常事,有別人的指紋或DNA在是很平常的事。」

  老傅嘆道:「省專案組的同志們對這個狀況也很煩惱。」他看小李一直沒提省裡來人的事,趕緊自己打馬上陣給這些京城裡來的同志們說明一下這個情況。

  在他們這種小縣城,殺人案是非常少見的,是大案,一旦發生,他們立刻會先上報。

  一家四口被滅門那個案子是石頭坑村發生的第一樁殺人案,他們局長就聽到這事後臉立刻就白了,趕緊向上面匯報。

  死了這麼多人,就算在省裡也是大案,領導們非常重視,很快組建了一個專案組過來查這些案子。

  但他們還沒過來呢,便又有一個姑娘被姦殺了。

  這還得了?他們急衝沖地趕過來,到縣裡時天色已經不早了,就準備休息一晚再開始調查,結果當晚就又有一對父子被殺了。

  這可真是……他們大受打擊。

  後來,調查後,他們發現情況比想像中更加複雜。

  一般農村的殺人案有三種情況,應激殺人,謀殺,以及流竄犯作案。

  前者,凶手是誰,一目瞭然。中間那種,通常作案手法並不高明,不難查清前因後果;最後一種,凶手會比較難抓,流竄犯們作完案就逃了,要抓到他們會比較耗時費力,但不管怎樣,方向還是很明確的——主要是因為他們文化水平有限,作案手法都很粗糙,會在犯罪現場留下很多暴露自己身份的痕跡。

  可這次不一樣,犯罪現場很「乾淨」,凶手要麼是很懂行,要麼是運氣很好。

  辦慣了兇案的刑警們自然不相信運氣,紛紛覺得這次是碰上了非常扎手的罪犯,這些案子查起來會非常吃力不討好。

  省公安廳琢磨著既然這些案子很難搞,那便再往上匯報一下,不管上面的人重不重視,至少他們是求過援的,以後要是沒能破案,那也不能全怪他們。

  然後,特案組便看見了他們那份案卷,並最終決定過來看看。

  葉萊笑道:「省專案組的同志現在在局裡嗎?」

  老傅道:「不,他們在苦水鎮上,那裡離石頭坑村近。現在有很多同事在那裡。」

  「老大,那我們直接去鎮上嗎?」小安轉過身,單膝跪到椅子上,撐著椅子靠背看向後排的程錦。

  程錦道:「先去局裡和大家打個招呼,然後去鎮上。」

  老傅笑道:「好嘞。」

  程錦在縣公安局見到了局長和兩個副局長,管刑警大隊的副局和刑警隊的大部分人都去苦水鎮了。兩邊寒暄了一會兒,一起喝杯了茶,然後程錦便提出告辭。工作第一嘛,大家都很諒解。

  仍是老傅和小李送程錦他們去苦水鎮,路上他們停下來吃了個午飯,其實局長有留他們吃飯的,不過程錦拒了。

  關於小飯館的飯菜味道,小安的評價是及格。

  興元縣不大,從縣裡去苦水鎮上開車40分鐘就到了。

  特案組與大部隊在鎮派出所匯合後,大家先互相認識了一下。

  省專案組這邊有幾個人引起特案組的注意,一個是帶隊的領導萬宗能,他是省城的刑警隊長,近五十歲,身材精幹,人很嚴肅很正氣,一看就是個經驗豐富的老刑警。還有一個叫陳暉的眼鏡男,他是犯罪心理顧問,大家都多打量了他幾眼。還有個胖子,他是法醫,叫袁大賢,這人長得很圓很喜感,做為一個經常接觸屍體的法醫,他能長出這麼一身肉,胃口也是夠好的。

  縣公安局這邊,副局姓趙,名字很威風,叫飛龍;刑警隊隊長叫李中祿,一個很高大的漢子。

  互相認識後,大家開始討論案子。

  萬宗能先說了一件事,昨天淹死的那個女孩,屍檢後,發現她被強姦過。

  法醫袁大賢補充了幾句屍檢的情況,女孩15歲,下體有撕裂傷,體內沒有精液,死因是溺水,是被人掐暈後拋入水中的。

  ……大家聽得又氣憤又無奈。

  程錦道:「所以目前為止,石頭坑村的被害人達到八人了?」

  萬宗能道:「是的。」

  程錦道:「你們有什麼想法嗎?」

  「……」破案的想法?眾人腹誹,有想法那我們早就破案了,還等你們嗎?

  程錦道:「隨便什麼想法。例如,石頭坑村這個地方是不是很奇怪?」

  送他們過來的老傅和小李心想,難道程錦準備說這村很邪門?要公開傳播迷信思想?

  萬宗能沉聲道:「是很奇怪,我工作了近三十年,第一次見到一個小村落突然間有這麼多人被殺。現在我們這麼多警察就駐紮在這鎮上——從這裡去石頭坑村,走路都只需要一刻鐘,那凶手還敢動手,他膽子也夠大的!」說到最後,他氣得咬牙。

  袁大賢道:「我認為兩件姦殺案,是同一個凶手做的。」

  上一樁姦殺案,被害人體內和身上都沒有精液,死因是窒息死亡,是被掐死的,脖子上的痕跡和昨天那個女孩很像。

  韓彬道:「那個四口之家和那對父子呢?你認為有另外的凶手?」

  袁大賢苦笑,「不確定。但四口之家是一對老夫婦以及他們的一雙兒女,其中兒子24歲,女兒21歲,四人於深夜在家中被殺死在床上,全都是用斧頭劈死的,女兒死前沒有被侵犯,如果凶手和姦殺案的凶手是同一個人,那他應該會對女兒做些什麼。」

  韓彬點頭,認同他的說法。

  步歡道:「凶手是一個人,還是幾個人?」

  袁大賢道:「從屍體的傷口來看,斧頭劈下去的力度是相當的。」

  步歡道:「你的意思是:要麼凶手是一個人,要麼是幾個力氣相當的人?」

  袁大賢點頭。

  小安嘀咕,「好恐怖啊。」

  韓彬又問:「那對父子呢?」

  「他們也是在晚上被殺死的,不是深夜,是晚上九十點的樣子,當時他們不是在睡覺,而是在喝酒,凶手突然闖入,殺死了他們,這次的凶器不是斧頭,而是柴刀。這次留下了線索:半個膠鞋鞋印。可惜之前的那個滅門案沒有留下鞋印,要不就可以對比一下,看是否是同一個人。」

  「有去村裡找那雙膠鞋嗎?」

  「找了,沒有找到。」

  興元縣這邊的村子規模從幾百人到幾千人的都有。石頭坑村是個中型村子,因為它靠近國道,交通方便,生活相對便利,所以人口一直有增長,而不是像很多偏遠村莊人口一直在縮減。現在石頭坑村總共有205戶,總人口一千左右。

  這裡的村民都務農,所以每戶人家裡都有一雙以上的膠鞋,警察挨家挨戶去查了,目前為止,還沒有找到那雙沾過血的膠鞋。

  而且,膠鞋上的血跡容易去除,膠鞋的款式也是千篇一律,也無法確定穿著那雙膠鞋的人就是村裡人……總之,要找到凶手穿過的那一雙膠鞋很有難度。

  程錦看了看會議室的黑板,上面有一些沒有完全擦掉的字跡,大概是之前分析案情時留下的。「好像說村民們不肯配合調查?」

  萬宗能道:「農村人怕警察,何況這個地方的人……虧心事做了不少,就更怕我們了。」

  游鐸道:「虧心事是指哄搶貨車的事嗎?」

  他看起來很年輕,萬宗能多看了他幾眼,在心裡感慨「長江後浪推前浪」,面上點了點頭,「嗯,經過這邊的車經常被搶。」

  「他們還知道怕啊。我還以為他們理直氣壯,一點也不虧心呢。」小安聲音清脆。她看著年紀小,長得又漂亮可愛。她一開口,大家的目光便從游鐸身上轉向了她。

  「他們以前是不怕,因為法不責眾,哄搶是個群體行業,責任被分散了,均分到他們每個人身上的壓力很小,他們並不認為自己會受到什麼法律上的懲罰。」省專案組的犯罪心理顧問陳暉說,「現在怕,是因為很多人被殺,他們擔心是不是報應之類的——鎮上的人都是這麼議論的。」

  他斷斷續續在這裡待了差不多兩週,和這裡的很多人聊過,對這裡人的想法已經有了一個大概的瞭解。

  不怕法律怕報應,大家都氣笑了。

  韓彬看向縣刑警隊的人,「你們不考慮執法嚴格一點嗎?你們好好管理,這種事會少很多。」

  縣刑警隊的人很尷尬。

  副局猶豫著道:「這事是我們沒做好工作。但責任分散是不好辦——哄搶金額被分攤到每個人身上就沒多少了,立案的標準都夠不上。而且我們每次出警,那些老弱婦殘就堵在警車前鬧,我們也很難辦,怕他們鬧出事啊……」

  他這話一出,同行們都能理解,維穩第一嘛,能和稀泥就和著唄,至於損失慘重的貨車司機,他只能自認倒霉了。

  程錦笑了下,「儘量管吧,要不鬧大了也不好,你們這地方在網上非常出名,隨便上網一搜,就能搜出幾十頁你們這兒的哄搶新聞。」

  萬宗能也接了句,「該管的還是要管。」

  副局尷尬地道:「是,是……」

  程錦道:「說真的,我覺得像掃黃打黑那樣,隔一陣就來一次嚴打,應該會有效果。」當然,這種運動式執法也有弊端,但見效確實快。

  萬宗能想了想,「或許可以。」

  副局在一旁陪笑。

  陳暉看大家尷尬,就繼續分析道:「除了法不責眾,我認為哄搶背後的心理機制還有另外兩個,那就是從眾心理和習慣化。」

  「從眾就是我們要融入群體,要和群體保持一致,否則可能會有被排斥的風險。熟人間更容易從眾,大家容易跟隨『帶頭人』的行為,如果他搶,大家也會搶,他幫忙,大家也會去幫忙。」

  游鐸道:「在這裡,我是說在石頭坑村,你認為『帶頭人』是會選擇『搶』還是選擇『幫忙』呢?你認為大多數人是會選擇『搶』還是選擇『幫忙』呢?」

  陳暉扶了扶眼鏡,道:「搶。這裡經濟水平不高,在物質方面很匱乏,而且村民們普遍文化水平不高。」

  游鐸道:「我沒問題了。」如果這是辯論賽,他現在已經贏了一回合。

  反正在石頭坑村,大家就是要搶的,偏偏經過這裡的貨車老出事,大家就越搶越上癮。

  ——這就是習慣化。當某個行為變成習慣後,大家就麻木了,覺得它就是一件再平常不過的事,做起來不會有半點良心不安。

  「哄搶這事其實很平常。」陳暉道,「不只農村會哄搶,城市裡也會;不只國內會,發達國家也會。同樣是馬拉松比賽,國內的某城市,市民們把路邊裝飾的花全搬回自己家去了;國外的某城市,市民們也把免費的瓶裝水給搬回家去了。這種事情就是很難管,哪個國家都一樣。」

  「這是佔小便宜,跟搶貨車不同——搶人家貨車那是搶劫,是犯罪。」步歡笑道,「不過我聽說過毛子們愛搶酒。」

  「他們也搶食物。」游鐸道,「歐美人更喜歡搶電子產品。」

  「啊,果然是發達國家。」

  「發達國家是騷亂比較多,一群人打砸搶那種騷亂。」

  「他們的警察也不敢管,不過原因和我們不同,他們是怕被暴民打傷,所以一般都等暴民們散了後,才敢出來。」

  「哈哈,我們的優勢是穩定,騷亂一般是沒有的。」

  「我們這兒要敢打砸搶,那可是不得了的頭等大事……日常哄搶嘛,小事,誰管啊。」

  「……」

  大家七嘴八舌地聊著,程錦也不管,他有一下沒一下地翻著手裡的案卷,像是把嘈雜的議論聲當成背景音樂來聽了。他身旁,楊思覓無聊了,拉過他的一隻手臂當枕頭。

  萬宗能不知道這些人走的是什麼套路,他工作了這麼多年,很少看到這麼活潑的同行,通常大家都是很嚴肅認真的,畢竟辦的是兇案,而這些人——把話說重一點——像是出來玩的一樣。

  省專案組的人都以萬宗能馬首是瞻,所以都在偷偷瞧他,看他會有什麼動作。

  萬宗能想了想,道:「還有一種哄搶也很普遍。」

  「哪種?」大家都看向他,暫時沒人閒聊了。

  「自然災害發生之後。例如地震,國內地震後,哄搶東西的人很多。美國不是有颶風嗎?颶風過後,一樣會有人哄搶別人的財物。」萬宗能道,「我以前參加過地震救援。很多人趁亂搶東西,當地很多群眾呢,就自發組織起來,阻止那些人搶。那時我就想,這個世界上雖然有壞人,但也有很多好人。」

  「人性複雜。」程錦出聲了,「那些在地震中搶東西的人,或許也會在其它時候其它地方救助他人。」

  「嗯,不同社會情境,會激發不同的人性。」楊思覓抬起臉,「人類最早是自由的野獸,想搶就搶,想殺就殺,後來才研究出一套行為規範——所謂善的教育或好的社會風氣,但這仍不能完全消除人性中的惡。」他歪著頭靠在程錦肩上看著大家,像是想知道他們打算怎麼辦。

  程錦笑了笑,「所以,該怎樣就怎樣吧,咱們按法律辦事。」他看了下時間,「現在,我們去一趟石頭坑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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