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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煞》第89章
第89章 被嫌棄的三姐的一生

  公園旁的長椅上, 坐著一對情侶。

  女孩子被凍的鼻尖粉紅,男人就脫下大衣給她, 把她包裹在大衣裡。

  女孩問︰「你不冷嗎?」

  「我真的不冷。」男人看起來不像說謊,他神情淡定, 握住女孩子的手還是溫熱的。

  「煞氣足夠, 能恆溫。」

  女孩子接受了他的大衣, 倚在他的肩上。

  看起來像一對情侶不顧冬天的寒冷, 在公園裡親親我我,但路過的如果有人細想, 就會發現不合常理之處。

  這個季節, 北方城市的夜晚氣溫很低, 情侶約會一般選在室內,冒著嚴寒約在室外的, 可能有想說的私房話。

  坐在長椅上的這對情侶都沒有說話, 他們的眼睛看向半空, 似乎在聆聽什麼。

  甦妙和卓忘言在聽故事。

  故事的主人親自把她的一生定義為晦氣,說了給人添堵。

  但既然一定要聽,她就說出來,添個堵。

  郭凡的一生雖然窩囊, 但他有夢想。林一京的一生雖然屢遭欺騙,但她是個敢愛敢恨的好姑娘。

  我不一樣。

  卷髮女鬼說, 我和他們不一樣,我自己都不知道,我活著是為了什麼。生無追求, 死無解脫,渾渾噩噩,令人生厭。

  如果我有追悼會,卷髮女鬼喃喃著,認識我的人,一定會給我這樣一個評價︰

  ——這傻逼女的,死了也好。

  三十六年前,一個女嬰降生在西北部的小城鎮中。

  她是家中長女,四歲時,已經學會做家務了,背著妹妹,給剛出生的弟弟換洗尿布,踩著凳子刷碗。

  她叫大妮兒,戶口本上也是這個名字,十一歲時,因為鄉鎮領導心血來潮多走訪了一戶,她才正經上了學,坐在小學五年級的教室裡,讀了三年後她輟學打工去了,一開始,在街邊找私人小商店當售貨員,沒過多久,跟小餐館的服務員戀愛,稀裡糊塗睡了,迅速被拋棄,再然後懷孕,之後流產。

  流產那年,她十六歲,沒人替花季少女惋惜,也沒有人關注她。她是茫然無知的,人們也把她扔在茫茫人海中,繼續自己的生活。

  悲慘的人生多了,沒有被關注的,就換不來同情,自然也無人幫助。

  流產之後,大妮兒覺得,自己破繭成蝶了,心硬了,人也不像之前那樣懵懂無知了。

  臉上還帶著稚氣的姑娘追起了流行,廉價的化妝品裹在臉上,抽煙燙頭,衣服要嘛myh臍,要嘛myh胸,她和街頭的浪子們混在一起,接受這樣的生活,用這種方式麻痹自己,告訴自己,女人要對自己狠一點。

  她們教她,這是愛自己。

  那時候,整片大地都是浮躁的,如果把犯法的事也分個三六九等的話,城市裡正經的黑幫沒多少,但隨處都是不入流的違法小團體,幹的事多是打架鬥毆,收一塊兩塊的保護費,手頭緊了就入室搶劫,還有毆打片警。

  她就和這樣的人混在一起,之後被人介紹,去歌廳工作。

  那個時候,有個職業,叫陪唱。

  陪著「大老闆」們唱歌,遇到慷慨的,陪唱一晚能賺好多錢。還有不少同行靠這個勾上做生意的大老闆,被大老闆們帶走,過一陣子再回來時,就和她們不一樣了——有錢人家的太太,老闆娘。

  這一行,她幹了三年,十九歲的老姑娘不吃香了,被老闆厭倦了,最後一個月,老闆給她加了兩百塊錢,把她趕走了。

  她也攢了不少人脈,又到美容店給曾經的一位小姐妹幫忙,每天就住在美容店,睡在七十釐米寬的美容床上,還怕姐妹趕她走。

  小姐妹讓她去學手藝,但她支付不起學費,於是就跟著小姐妹練手。

  她是小姐妹找來的第三個美容員,後來,就有顧客喊她三妹。

  美容店規模小,周邊環境也差,生意也不是正經生意,女的接待,男的也接待。男的來,就是按摩,揉揉肩敲敲腿,甜甜叫幾聲大哥,聊聊天。當然,大哥們說的也都不是正經話,他們罵老婆,他們罵朋友,罵同行,罵國家,最後上手揩把油,嘴裡說些話過個癮,一口一個還是妹妹好。

  她有過擔心,當時她擔心的不是未來的自己,而是擔心這樣的她不會有男人要。

  她是大姑娘了,二十歲了,以前和她玩的那些小姐妹們,有些早就結婚生孩子了,有的孩子都兩個了,她們都熬出了頭,有男人疼愛,過起了正經好日子。

  自己這麼飄著,孤獨又不可愛。

  再過幾年,人老珠黃可怎麼辦?

  她惶惶不安時,家裡的妹妹打聽到了她,找她回去結婚。

  「媽說你待著也沒什麼事,年紀再大點就不值錢了。有人找爸說親,你願意不願意?媽說讓你別給咱家丟臉了,趁早回去好好過日子,當個正經人。」

  於是,她離開了美容店,跟著妹妹回家嫁人去了。

  彩禮不少,給弟弟買了輛二手摩托,弟弟就開著摩托,每日在火車站邊上拉客,也算有個正經營生。

  生活總是往好的地方走。

  至於她嫁的那人咋樣,反正不都是男人嗎?結婚就行。結婚了,就是正經日子,只要是正經日子就好,到時候生了孩子,就過孩子,養孩子。

  她領了證,結婚證上,一個四十八,一個二十。

  婚後的正經日子很痛,四十八的男人經常掛嘴邊的一句話就是,別以為我不知道,你是別人玩剩下的,根本不是新的,要不是找不到老婆,誰娶你。

  她裝作無事,心裡卻有愧疚,因為她之前是個「不正經」的女人,她在不正經的地方工作過,有段不正經的戀愛。

  她對丈夫很好,她很聽話,他說讓她做什麼她都做什麼,她努力扮演著正經的妻子,為他織毛衣,做家務,給他做一日三餐,幫他洗腳洗頭,她盡心盡力伺候著,被打了也不叫,也不哭。

  但,正經日子更苦了,苦到她都忍不下去了。

  她沒有懷孕,第四年,這個男人說他虧了,似乎要把本兒給揍回來,打得更狠了。

  一日三餐或許不按時,但一日三頓打是絕對少不了的。她的丈夫把她掛在電風扇上,拿皮帶抽她。

  她當時怎麼想呢?她哭著說,我對不起你,我流產過,我生不了。

  她丈夫就說︰「晦氣!」

  她的父母弟妹知道後,也不再對她挨打這件事說什麼了,仿佛一家人都欠這個男人一個完璧,父親還來送過錢,一邊罵她晦氣,一邊和她丈夫喝酒,低聲下氣的,不敢再擺娘家人的架勢。

  弟弟騎那輛摩托車時,也不再抬頭,他把這種讓他抬不起頭的不爽感,化為了對姐姐的恨,見了面,也是一句︰「晦氣玩意。」

  她的丈夫開始了夜不歸宿的生活,她出於愧疚,從不敢反對,偶爾,丈夫回來,倒頭就睡,她縮在床角,連呼吸聲都不敢太重,怕吵醒他會挨打。

  後來,她的苦日子稍微甜了那麼一點。因為那個男人有次在外面醉了酒,摔斷了一條腿一隻胳膊,打不動他,也沒辦法出去鬼混,就在床上養病。

  那一陣子,她想,要是他永遠癱在床上讓我伺候著,打不動我,就好了。

  可男人養好手腳後,又開始花天酒地的生活。白天干點活兒,下午就出去,把錢花在歌舞廳,花在棋牌室,花在洗浴中心,心情不好了,回來還是打。

  有時候家裡沒錢了,她就會去那些地方找他,找他要錢。男人很高興她來要錢,因為可以打她罵她,彰顯地位。

  一般她都不會說什麼,拿了錢就走。可有一次,她被男人一腳踹遠了,磕的頭破血流。旁邊牌桌的男人看不下去,送她去了醫院,還墊付了檢查費用,錢挺多的。

  她很感激,那男人是外地來的,沒什麼正經營生,已經結婚了,他老婆是餐館的端盤小妹,比她年紀還小,但女兒已經六歲了。

  她跟那個男人好上了。

  找到了愛情之後,她好像有了底氣,從家裡搬了出去,住在那個男人租的小屋裡。

  情人偶爾會領著她出去應酬,他雖然沒有正經工作,但很有錢,她跟著他,把以前沒見識過的都見識了,以前沒吃過的好東西都吃過了。

  情人不會打她,他很乾脆,睡就是睡,心情不好了除了嘴上罵的髒點,基本不動手。

  她很開心,她覺得這是真男人。

  他給了自己能稱為家的地方,還不會打人,還會帶她吃好吃的,給她買衣服,叫她三姐。

  「三姐,你太適合做老婆了,不然我跟她離婚,娶你得了。」

  有這句話,她就很滿足了。

  當然,情人在外頭還有好幾個女人。

  但她總有種感覺,覺得自己在他心裡是唯一的,她是最懂他的,也是最知心的。

  當然,能讓她有這種幻覺是因為,情人會把女兒扔給她帶。

  「你不是不能生嗎?」情人說,「她媽玩性大,也不稀罕她,扔給你玩吧。菲菲,管三姐叫聲媽讓我聽聽?」

  情人的女兒就叫她媽,叫得很甜。

  小姑娘媽不是個正經過日子的女人,到處跑,小姑娘見過爸爸的各種情人,親媽反而見得少,小小年紀就知道,多叫一聲媽,寄人籬下時,這些女的就會死心塌地對自己好。

  小姑娘不覺得有什麼,有次寫作業時,還說過,爸,你可真厲害,有那麼多老婆。

  小孩子的話,情人笑歸笑,最後還是板著臉說︰「寫你作業,你要是男孩子,以後有本事了,也跟爸一樣,比爸的老婆還多。」

  那是三姐最開心的時候,那時候,日子過得像日子。

  但二十六歲那年,她和情人被殺了,那人和她情人生意上有矛盾,情人做的是黑道上的勾當,招惹的也是這些人。

  她被殺時,還在床上。

  死得很不光彩,但無所謂了,她看著自己和情人被他們分屍,剁碎了裝進垃圾袋裡,扔到垃圾場。

  情人的女兒放學回來後報的警。

  還是上學好,孩子知道報警。

  然後,她就飄著,看情人的女兒成為皮球,被人踢來踢去,沒人想養,之前那些爭搶著哄女兒的女人們,在情人死後,迅速消失不見。

  女兒的親媽跟失蹤了一樣,也聯繫不上。

  情人查不到真實身份,什麼父母親戚,一個沒有。

  最後,小姑娘自己找到了她妹妹家。

  「我給大妮兒叫媽!」她說,「小姨你就幫幫我吧……我吃的不多。」

  妹妹過得比她好,妹夫賺得多,家裡只有一個兒子,正好缺個姑娘。

  三姐這麼考慮著,她想看著自己的妹妹,把情人家的女兒拉扯大,然後再去投胎,做牛做馬報答她妹妹。

  可後來,有人告訴她,她等不來投胎。

  除非花神在世。

  可能之前生活太苦了,上天補償她的吧,她幸運地來到了甦妙身邊,守著這個轉世的希望。

  守著守著,她變了。

  她是看著甦妙長大的,甦妙父母如何教育她,她都看到了,也聽到了。

  甦妙過得什麼日子,她也體驗到了。

  原來,人可以這麼活。

  原來,女孩子可以這麼教。

  死了化鬼之後,她才知道,正常的生活是什麼模樣,她才知道,自己之前過得,不叫正經日子。

  她沒有活出人樣,她從沒被誰當人看待過。

  甦妙和她周圍的人,那些正常人,享受著人所正當享有的權利的那些人,點醒了她。

  她恥於面對曾經的自己,曾經那個被人打,被生活虐待,沒有享受過做人權利,還心懷愧疚的自己。

  她變得自卑又好強。

  她藏著自己的過往,一方面,想告訴甦妙,她想讓情人的女兒像甦妙一樣活著,另一方面,她又不敢揭開傷疤給人看。

  我和他們都不一樣。

  三姐說︰「他們再落魄,生前是人。可我不是……我活過的這輩子,一直是頭牲口,無知無能,還對自己受到的不公對待愧疚……我和他們不一樣,甦妙,我從沒像人一樣活過。」

  正常人的世界,她死後,才知道。

  和身邊那些人比起來,她可笑又可悲。

  她是個第三者,是個陪酒女,是個被男人女人都看不起,呼來喝去,渾渾噩噩活在塵埃裡的牲口。

  生前做的每一件事,拎出來都是要被人唾罵的。

  等到死了,她才發現,世界原來和她想的並不一樣。

  原來作為人,是不會有她那樣的想法,是不會對不公和荒誕的生活逆來順受的。

  他們都是人,她不是。

  她死後,才有了新生。

  「妙妙,我很感激你父母。」她說,「你很幸運,我希望這樣的幸運,成為所有姑娘們的幸運。」

  甦妙捂著臉,久久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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