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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樂章》第2章
☆、2. 《「告別」奏鳴曲》

  元霄這會兒已經沒工夫思考自己會不會因此坐牢了,他的注意力完全轉移開了。

  他的位置在中後,雖然不是什麼好位置,可視野也不錯,正對舞臺中央的鋼琴家。

  他目光眺望著落在一襲黑色筆挺正裝、宛如暴君的成熟男人身上。傳聞他脾氣非常不好,暴躁易怒又冷酷無情,還非常自大,有他的演出,便一切要以他為基準,他經常會在臺上即興改編原譜,弄得許多指揮和樂手們都跟不上他的節奏。可是礙於他的才華,誰都不敢說什麼。

  他太耀眼了,就坐在光的下面,饒是如此,也無法干預他身上那股冰冷的、不近人情的氣息。

  元霄目不轉睛地盯著他,很難將他和記憶裡,朝夕相處了那麼多年的孩子聯繫在一起。

  少年時的阿爾伯特·羅伊斯,還不叫這個名字,他叫白問霖。他遭遇了一系列的不幸,最後遇到了元霄。元霄把這個孩子帶回了家。

  那時的白問霖,和現在截然不同。他溫柔、禮貌、總是在笑,像陽光、像天使。

  可自鋼琴聲一響起,元霄就知道他沒有變。他的觸鍵、發聲,乾淨到了靈魂裡。節奏和力度堅定、安詳而明智——完美到無可挑剔的技巧。不過,評論家是對的,他的技巧無可比擬,但缺少一種充沛的感情。

  元霄記得他成名的那一次演奏,有位觀眾偷偷用手機錄了音。

  觀眾把錄音發在社交平臺上,糟糕的音質卻在各大平臺上瘋傳。因為大家誤認為,這是李斯特本人用留聲機錄的《死之舞》,謠言越傳越離譜,有好些人都信了這個鬼話,以為真的是李斯特本人的演奏——他高超的技巧征服了所有人。

  上半場很快結束,白問霖彈完《唐璜的回憶》,出了大量的汗。他在掌聲中站起身,陌生又熟悉的湛藍眼眸掃過巨大的音樂廳。元霄幾乎以為他看見了自己,但很顯然,現場觀眾太多了。

  元霄注視他走向後場,才收回目光,虛弱地向後一仰。他好些天滴水未進,一直靠輸液續命。

  他一面口乾舌燥,一面膀胱發漲,正想出去上個衛生間,結果他還沒起身,突然聽見嘈雜的動靜。他扭頭一看,是一群穿藍色警服、腰間佩槍的NYPD。他們被現場的安保攔在外面了,不允許進入、擾亂音樂廳的秩序。

  元霄趕緊躬腰躲著。

  不用懷疑,這一定是來抓捕他的!

  他生平第一次遇見這種事,心裡又害怕又不可思議,自己到底是有多倒楣,才會好巧不巧搶了紐約騎警的馬?

  一群員警在外面觀察著整個大廳的觀眾,尋找著「罪犯」。

  「他穿什麼衣服?」

  「深藍色的正裝,背著黑色的書包,黑色頭髮,是個亞裔。」

  打眼望去,音樂廳裡的男士,全部正裝出席,除了黑色就是深藍、寶藍,該死的,這範圍太大了!

  元霄怕自己躬著腰的動作引起懷疑,最後還是坐直,不過他從背包裡拿出一頂棒球帽戴上了。

  很快,下半場開始,外面的騷動完全止住了。

  只是,音樂會是有時限的,上下場加起來一個多小時,眾人似乎全部被羅伊斯震撼住了,偌大的卡內基大廳鴉雀無聲,接著響起比開場時更熱烈的鼓掌聲,元霄拍了幾下,就因為強烈的刺痛感捂住自己的耳朵。

  他從來沒有這樣耳鳴過,左面的耳朵,除了嗡嗡耳鳴、幾乎聽不見任何聲音。

  眾人看見羅伊斯和指揮都下了台,元霄的位置雖然遠,但視野卻不錯,他能望見白問霖冷漠的面孔,臉上流了大量的汗,從黑色睫毛上滴落,他在喘息,神色卻始終沉穩冷靜。

  最後一首是拉赫瑪尼諾夫的《第三鋼琴協奏曲》。從第三分鐘開始,他就開始淌汗。這首「拉三」被稱為世界上最難演奏的曲子。有人說:「演奏一次‘拉三’,在體力上的付出等於‘鏟十噸煤’。」

  他現在肯定非常累,後背肯定全都被浸濕了,可是他的儀態仍然非常好,不會讓任何人察覺到他的疲累。

  元霄很早就告訴他,彈鋼琴是非常耗費體力的,所以從學鋼琴伊始就讓白問霖加強鍛煉,每天給他加餐,晚上帶他去跑步,他坐在車上,白問霖就沿著海濱大道夜跑。

  當他望著眼前這個,在百科上據說身高一米九六的白問霖,心中既是驕傲的,又是複雜萬千的。他有幸見證了這位定然會名垂千古的鋼琴家的成長,看著他從比自己矮的個頭,長到現在的身高體格。

  但自己作為一個「死去多年的人」,不會有任何人記得他。

  按照慣例,樂團和鋼琴家還會返場。

  果不其然,大概一分鐘,他稍作休整,又上臺了。

  管弦樂團還在舞臺上,但看他們的架勢,似乎不準備演奏——返場曲目應當是一首鋼琴獨奏曲。

  鋼琴家低沉的聲音不大不小地說了句「Silence」,側過頭做了個噓的動作,接著,鼓掌聲一瞬間全部停下,他的信號傳達到了每個人的耳朵裡。

  「太帥了。」有女觀眾忍不住很輕地尖叫。

  全場安靜後,他用一張黑色絲巾,蒙在了自己的眼睛上。

  「他在幹什麼?」

  「你們不知道嗎?阿爾伯特最愛這樣炫耀了,哪怕他蒙著眼,看不見琴鍵,他也絕不會彈錯一個音,他的手指永遠萬無一失。」

  這件事,許多人還是略有耳聞,聽說他有時候會突發奇想,蒙上眼睛獨奏,不過,大部分的人都認為這是為了炫耀想出來的新花樣。有部分評論家認為:「他做個盲人挺好的,至少不會離譜的炫技。」

  沒有曲目單的情況下,倘若不是膾炙人口的曲目,很少有人能非常迅速地聽出他彈的是什麼。但這一首,大家立刻都聽了出來,著名到無人不知。

  蕭邦《降E大調夜曲》。

  白問霖很少彈奏蕭邦,他喜歡巴赫和李斯特,尤其是巴赫。他十二歲就會背奏《十二平均律鍵盤曲集》,元霄第一次聽他演奏這首《降E大調夜曲》,是有一年的春節,兩個人脫了襪子躺在一起看電影《鋼琴家》。

  電影結束了,元霄看見窗外飄起小雪,花園裡的噴泉池結了一層光潔的冰。他趴在窗臺看了會兒,忽然站直,問:「問霖,你看那噴泉池,像個什麼?」

  白問霖靠在他身側,端詳幾息,懶洋洋道:「藍寶石。」

  在皎潔月光下,那圓池像極了一枚巨大的藍寶石,晶瑩剔透,散發華貴的光輝,可元霄卻搖頭:「錯。」他眼中放出光芒,「你覺不覺得,那水池現在就像個小型的滑冰場?」

  白問霖從來都聽他的話,溫順得像一隻小羊羔,元霄說什麼,他就是什麼。

  元霄翻找出偷偷藏起來的冰刀。兩個人溜下去滑冰,結果剛踩上去,他就摔了,幸虧白問霖接住了他。冰層薄,兩人一齊倒下去,冰面就碎裂了。

  他們倆一起被零下溫度的冰水浸了個透心涼,而白問霖的第一反應是抱著他起來。

  那天晚上很晚了,這動靜驚醒了全家人,元霄挨了一頓教訓,白問霖承擔起了責任:「是我的錯,是我帶他下樓的,冰刀也是我買的。」

  元霄凍壞了,瑟瑟發抖地裹著被子盤腿坐在床上喝薑湯,白問霖給他彈電影裡的音樂賠罪,還願意為他彈奏貝多芬。天知道他其實根本沒有看過譜子,就在電影裡聽過,但他第一次就能背奏,那是一種強悍的記憶力與天賦,歷史上只有那幾個大名鼎鼎的神童可以做到。

  因為那次讓元霄生了一場病,一個月才好轉,所以記得格外清楚。

  阿爾伯特·羅伊斯的背後是整個寂靜的管弦樂團,然而沒有人發聲,只有他手底下的鋼琴在發出令人震撼的聲音。

  可惜的是,兩首返場曲目加起來,也不到十分鐘,燈光打亮,觀眾開始陸續退場。

  元霄聽見有人在說簽售的事,立刻跟著擠了過去。因為羅伊斯沒有簽任何的經紀公司,所以市面上根本沒有他的唱片,他從來不錄這個。這一次簽售的是他的黑膠唱片,全球限量五百套。卡內基音樂廳的這場演出,有兩百套發售。

  一群身著盛裝的男士女士,為了一張黑膠唱片,此刻卻毫無顏面可言地擠作一團。

  元霄使出了吃奶的勁兒殺出重圍,才發現白問霖根本沒有出現,是工作人員拿著簽名後的唱片在售賣。元霄直接丟下美元,搶了一張唱片就跑。

  終於擠了出去,元霄一回頭,看見兩個女人為了一張黑膠開始撕打。紅著臉爭論「是誰先拿到這張唱片的」「是誰先從兜裡掏出美元的」。

  他搖搖頭,暗道可怕,把唱片揣進書包裡。

  下一秒,元霄的雙手就被拷住了。

  「你被逮捕了。」

  是兩名穿著警服的NYPD。

  元霄不敢反抗,老老實實地在眾目睽睽下被押走。卡內基大廳外,有聞風而動的媒體記者蜂擁前來。不知道的,還以為破了什麼驚天大案。

  結果一看,警方怎麼押著一個看起來最多十五六的未成年?

  他被一把推進警車。

  透過車窗,元霄聽見一個女記者在誇張地介紹:「這是警方第四次在阿爾伯特·羅伊斯先生的演奏會上抓到罪犯了!這些頗有品味的罪犯中,有前華爾街大亨、有人稱天使臉孔殺手的高智商罪犯……而今天抓獲的罪犯,有消息稱是729空難的倖存者。據說下午才醒來,是因為堵車趕不上演出,在第五十九大街上公然偷走紐約騎警的馬……」

  元霄羞愧地把臉埋在膝蓋中央,不讓攝像頭拍到他,這實在太丟人了……

  他進了曼哈頓警察局。

  這個東方人看起來像個未成年。濃眉大眼,臉頰粉嫩,彷彿還沒有退淨嬰兒肥一般。員警懷疑地看了他很久,接著檢查了他的書包、護照,然後抬頭看了眼東方人那天生顯小的面孔。

  手指點了點他護照上的出生年月日,不可思議:「你居然有十八歲?」

  元霄第一次進警局,他雙手被銬住,認罪態度很好:「對不起,我不知道那是騎警的馬……我會坐牢嗎?」

  「可能會。」

  「如果坐牢,是會被判幾年?在美國坐牢還是被遣返回國坐牢?我想回國坐牢可以嗎……」

  「不可以。」不苟言笑的員警回答過後,又說了句,「你馬術不錯。」騎著馬在第七大道上狂奔,沒有任何人能追上他,而且誇張的是,除了不小心撞飛一個垃圾桶以外,沒有釀造任何的人為事故。

  就這樣,他被關押進了警局的臨時牢房,牢房裡還有幾個看上去就不善的男人,他們紋身、光頭,眼神輕挑又兇惡。

  元霄這樣的身高、體格,看起來簡直像小貓咪一眼好欺負。

  他開始假裝聽不懂英語,坐在鐵窗旁,不理會任何人跟他說話的聲音。只是堅持了沒幾分鐘,元霄實在是太餓了,他感覺渾身無力,快要餓暈了。左耳的耳鳴減弱了許多,只是仍然聽不見任何聲音。

  元霄忍不住了,問一位看起來最親和的女警官:「請問什麼時候開飯?」

  「晚飯飯點已經過了。」

  「那……那有什麼吃的嗎?我太餓了,我遇到了飛機失事,醒來就去看演奏會了,我已經快一周沒有吃任何東西了。」他可憐地乞求道。這幾天裡,他全靠吊水續著命,今天發生的事,耗費了他太多的體力,他現在已經不行了。

  女警露出了一絲同情之色,問他:「你有親屬在紐約嗎?我可以幫你給他們打電話。」

  元霄茫然地想了會兒。

  他認識誰?他倒是有高中同學在美國留學的,可早就沒了聯繫,現在他進了警局,父母還在國內,自然不可能把這件事告訴他們,免得他們為自己擔驚受怕。

  除此之外,他只認識一個人了。

  元霄實在是餓瘋了,他猶豫了下:「可以幫我聯繫……阿爾伯特·羅伊斯嗎?」

  「那個鋼琴家?」女警笑了,「你是他的粉絲。」

  「是……我是他的粉絲。」

  「你認識他嗎?」

  元霄點點頭,又搖搖頭。他並不確定,羅伊斯會認識他嗎?畢竟自己都死了這麼多年……對方記不記得他還說不準。況且元霄清楚地知道,他穿越前後,是兩個平行時空。或許……對方的記憶裡根本就沒有自己這個人。

  女警打趣地說道:「如果你有他的聯繫方式的話,我很樂意為你打一個電話。」

  元霄心沉到了谷底,一種無依無靠的感覺襲上來:「我沒有他的電話。」

  旁邊的罪犯都笑了:「小朋友說自己認識阿爾伯特·羅伊斯。」

  「哈哈哈哈笑死我了,那我還認識泰勒·斯威夫特呢!」

  元霄沒有理會,他嘆了口氣,把手揣在兜裡。

  ——他摸到了一張薄薄的紙片。

  元霄掏出來一看,是一張名片,名字是史蒂文·李。

  這是他在離開醫院的時候,那個華人給他的。元霄原以為他是航司的人,但是看名片,對方是個律師,應該是航空公司的專屬律師。他登時眼睛一亮,把名片遞給女警:「可以打電話給他。」

  二十分鐘後,就住在曼哈頓的史蒂文·李,趕到了警察局。

  他給饑餓到了極點的元霄在Shake Shack買了一個漢堡,員警檢查過後,再遞給鐵窗內的元霄。元霄餓壞了,撕開包裝就咬了一大口,漢堡裡夾著大塊豐富的牛肉,讓人食慾激增,牛肉和沙拉的香味飄散。

  元霄一口吃得太大,不得不艱難地咀嚼。就在這時,眼前忽然籠罩下一片陰影,一個小腿非常粗壯的紋身壯漢站在元霄面前:「小朋友,懂不懂規矩?」

  元霄抬頭看著他,兩邊的腮幫鼓了起來。

  壯漢眼睛像一對銅鈴似的,瞪著元霄,接著一把搶過他手上的漢堡:「老子今天一天,就吃了白麵包!」

  元霄愣住了,接著反應過來,伸出手去:「還給我。」

  「還給你?呸!」大漢直接朝漢堡吐了一口口水,接著大口咬起來。元霄餓得眼睛發紅,到嘴的食物卻被人搶走了,他慢慢站起來,卻只到對方的下巴高。

  他那股未成年的氣質,使對方掉以輕心地大笑。

  元霄瞇起了眼睛,接著,一下跳起將壯漢撲在地上,上去就是雙手合攏的一拳頭:「老子可是內蒙的!搶我吃的!我艸。」

  他雙手雖說被銬住,可那股餓狠了的力氣卻不小,壯漢一懵,反應過來就用雙腿把元霄反絞住,東、西方人的體格到底有很大的差距。所以元霄直接被壓制住了,對方伸手來掐他的脖子,元霄卻惡狠狠地咬了他的大拇指。

  「啊——!!」對方慘叫起來。

  「喂!幹什麼!」

  「不許動!」

  聽見動靜的員警立刻開鎖,在事件惡化前把兩個罪犯給分開。

  李律師原本都準備花錢把元霄保釋出去了,結果又發生了惡性鬥毆事件,在監獄裡,鬥毆是要關禁閉的,可是在警局,只能把元霄單獨收押起來。

  李律師無奈地說:「你別擔心,我會想辦法把你撈出來的。」他怕的是,駱元霄在警局出個什麼好歹,家屬把責任推在他們航司身上。

  「李律師,謝謝你。」

  「叫我史蒂文吧。」

  「好的史蒂文,謝謝你。」元霄太餓了,他靠著牆角躺下來,不知不覺就閉上了眼睛,失去了意識。

  不知道是餓暈了,還是睡著了。

  在夢裡,他好像回到了過去,一個溫暖的午後,白問霖給他沖了一杯紅茶,配上一小碟的曲奇餅,別墅裡回蕩著巴赫的賦格。

  .

  同一時間,演奏會結束後,白問霖拒絕了樂團總監請他常駐的邀請,和指揮告別,就坐上了自己的車。

  他在曼哈頓恰巧有一所頂層公寓,所以無需住酒店。

  車上正好放到一首貝多芬,而且還是《「告別」奏鳴曲》,白問霖擰著眉頭說:「把音樂關了。」

  司機知道他不喜歡貝多芬的音樂,便把音樂切換到了廣播頻道。廣播裡,正好在播放一則今天發生的新聞。

  「729空難的倖存者,在前天被搜尋到,已經有幾位倖存者安然無恙地醒來了。據悉,其中一位倖存者,在下午時分偷走了正在時代廣場附近巡邏的紐約騎警的馬,並且騎馬在第七大道上狂奔,晚上八點,曼哈頓分局在卡內基音樂廳抓獲了該罪犯。」

  女主播的聲音道:「我想,他應該是阿爾伯特·羅伊斯的超級粉絲吧。」

  廣播裡配合地響起男主播哈哈大笑的聲音。

  接著,新聞又轉向了重點:729空難事件。

  「這艘航班是從中國魔都飛往美國紐約的,出事地點就在美國境內,死亡人數七人、重傷一百二十人,目前,中國大使館已經介入……」

  後座的白問霖忽然睜開眼睛。

  深夜,躺在地上睡覺的元霄,餓得醒了兩次,他又累又睏,提出了一個要求:「能不能放一首貝多芬來聽?」

  值班的員警瞪他一眼:「你當警察局是什麼地方?!」

  「要不然……柴可夫斯基也行啊……」他蜷縮著呢喃,「好餓啊……」

  胃部因為饑餓緊緊縮成了一團,他的漢堡只吃了一口,隨後員警給了他一杯水和一塊小麵包,並且不允許他吃外來的食物。

  元霄狼吞虎嚥地吃了,可那點食物根本不夠。他覺得自己現在的饑餓程度,能吃下一整頭烤全羊。

  喝了一點水,元霄再度昏睡過去。

  午夜時分,史蒂文還在曼哈頓警局坐著,他一直在打電話,並且觀察著元霄的動態,看見對方睡著,他還體貼地把自己的外套脫下,遞給這個看起來年紀不大的小朋友。

  就在他準備結束今天這一切,明天再來警局時,曼哈頓警察局忽然進來了兩個人。其中一個高大英俊的男人,穿一身得體的佈雷澤西裝,戴著禮帽和墨鏡,氣勢強得驚人。

  一開始,史蒂文和值班的員警,都沒認出來這個冷得像一尊雕塑的男人是誰。

  直到他拿出證件:「我來保釋駱元霄。」

  伴隨低沉的男音,對方戴著手套的手指捏著簽字筆,簽下了自己的姓名。

  員警看了眼護照上的姓名,這才一個激靈,盯著他遮擋了大半面容震驚道:「你是阿爾伯特·羅伊斯???」

  對方沒有否認也沒有承認,只是問:「他在哪裡?」他身旁站著的律師代替他發言,拿出了一摞保釋金和精神科的診斷書。

  值班員警語無倫次地盯著他:「我的老天!他、他……在裡面,好像睡著了。」

  阿爾伯特·羅伊斯——估計全紐約沒有人不認識這個名字。

  最近他光臨紐約演出的消息傳得滿城風雨,一票難求。像元霄這樣從國外追隨過來的粉絲,不在少數。不過到處張貼的海報都是他的側影,他不喜歡讓自己的照片出現在外面,主辦方知道他脾氣大,退而求其次,所以其實很少有人能一眼認出他的臉。

  元霄半夢半醒的時候,聽見了開鎖的動靜,牢房門從外面被打開了,他已經沒有力氣睜開眼睛,只能隱約地看見,一個人出現在了逆光處。

  他彎下腰來,把自己攔腰抱了起來,一切都是那麼地不真實。

  他被抱進了一個溫暖的空間,車裡彌漫著安靜的貝多芬,並非他最喜愛的月光,而是另一首《「告別」奏鳴曲》的第三樂章。元霄幻夢之間,似乎意識到了這個人是誰,他嗅到一股雪茄的味道,伸手去抓,抓著了一條領帶。

  白問霖被他抓著,微微俯首。

  他聽見元霄呢喃了句什麼。

  俯身認真去聽,卻猝不及防被咬住了耳朵:「烤……烤全羊……」

  司機剛上車就看見了這一幕,他汗毛倒豎,以為羅伊斯先生會大發雷霆,因為對方非常、非常討厭有人碰他。沒想到羅伊斯先生竟然沒有立刻推開,起碼愣了有十秒鐘,才捏著他的下巴,把耳朵從元霄的嘴里弄出來。

  耳朵上還是濕潤的,滴著口水,他也沒有去擦,只是低頭注視著他,注視這張魂牽夢縈的臉。

  車廂裡,《「告別」奏鳴曲》還在不斷回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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