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唐璜的回憶》
長久的耳鳴縈繞,元霄在深度的昏迷當中,涔涔的汗珠沿著額頭滑落。
輸液瓶中的液體,緩慢地爬到血管裡。從手指尖開始慢慢甦醒,耳鳴的真實感逐漸加強,在耳邊「嗡嗡」作響。一開始像是幾隻蜜蜂,過了會兒,變成了工廠的轟鳴,巨大嘈雜。
元霄猛地睜開眼。
「醒了醒了!他醒了!」一個眼尖的記者,發現了病房裡的人動了,忽地驚叫起來。接著,一窩蜂的記者不聽勸阻,瘋狂湧入病房。
元霄望著周圍一群張著嘴,根本聽不見說話聲音的外國人,有些不知所措。他的記憶,還停留在飛機上。他茫然地看著這些人,抬手摸了摸臉頰。
睡著的時候,白問霖似乎親了他的臉。
一個話筒戳到他面前來,女記者用英文飛速地發問:「您作為729空難的倖存者,請問事實是否真的如同航司所說的那樣,是天氣突變導致……」
元霄終於聽見了一點聲音,卻敏感地發現了不對勁。
記者還在大聲質問,幾個安保直接把人趕了出去,一個黑人護士憤怒地說:「病人才剛剛清醒,他需要休息!」
「砰——」雜音被關在門外,元霄的耳鳴卻加劇了,尖銳的鳴叫疼得他忍不住捂住耳朵。
幾分鐘後,進來了幾個航空公司的負責人,其中有一位是華人,三十多歲的模樣,很儒雅。他們給元霄道歉,語氣誠懇:「駱先生,遇到飛行事故,首先是我們航司的失職,對天氣預測有誤,才間接導致了這場事故。我們願意為此擔負全部責任,會按照法律合理賠償您的損失。」
元霄看了眼他們,又掃了眼現代化的高級病房,心裡越來越沉,問了個不相干的問題:「今年是哪一年?」
幾個負責人對視一眼:「呃……2019,駱先生,請問您需不需要……呃,做個核磁共振,檢查一下腦部?」
「不用了。」元霄閉上了眼。
他沒想到,自己還能回來。
729空難——也就是他最開始飛往美國遇見的那一場飛行事故,令他穿越到了二十二年前,穿成了一個長相一模一樣的同名之人。
在那個平行時空,所有一切與駱元霄相關的人、事、物,統統不見了。他就那樣生活了十一年,最終在零八年,因為心臟病手術的緣故,元霄在飛往美國的航班上……睡著了。
或許是睡夢中死亡,他一醒來,便回到了正確的時空,一切歸位。
那個華人還幫元霄接通了他父母的電話,說:「在您昏迷的時候,我們聯繫到了您的家人,只是他們沒有護照,不能來美國探望您。您打算多久回國呢?我們公司會在這段時間負責您的一切生活起居。」
「再說吧。」元霄搖頭,抬頭問,「我昏迷多久了?今天是幾號?」
「今天是八月四號,從我們找到您算起,昏迷有兩天了,事實上,您是729航班第一個醒來的……」
「四號?完了完了!」元霄對這個日期的記憶太深了。他直接坐了起來,彎腰開始找鞋,「我的鞋呢?包呢?」航司的負責人趕緊打開嶄新的名牌手提袋,從裡面拿出一套新的衣服,是一套休閒正裝。另一個華人把書包和手機遞給他:「您父母的電話接通了。」
元霄的父母,在視頻裡大哭,喊兒子的名字。元霄原本慌張的動作,一下就停住了,他有十一年、整整十一年沒有聽見過父母的聲音了。
面對這一家人劫後餘生的互訴衷腸,航司的幾個負責人全都默契地關上病房門出去了。
「不用來看我了,爸、媽,我……」元霄不由自主地摸了下自己耳鳴不止的左耳,「我沒事,真的沒事,我身上什麼傷都沒有,我過一陣子就回來了。」
「滿滿,你可別買他們航空的機票了!我跟你爸都不放心!換個安全點的,買頭等艙!」滿滿是駱元霄的小名,他出生在元宵節,「滿滿」寓意「幸福美滿、闔家團圓」。
「或者坐船回來吧?坐個郵輪,飛機太不安全了……」
元霄不客氣地把輸液吊針拽下來,幾滴血濺到床單上。他一邊換衣服一邊說:「飛機失事是小概率事件,我既然奇蹟生還了,那肯定不會那麼倒楣遇上第二次的。」
電話那頭尖叫:「不要立Flag!!!」
跟父母講了一會兒電話,他忽然瞥見牆上的時鐘。
——下午六點十分。
快來不及了!他顧不上敘舊,從LV的盒子裡拿出航司賠償給他的鞋穿上,背上了自己那個歷經空難卻完好無損的書包:「媽,手機是航司的人借給我的,我手機好像摔碎了,我得先把手機還給別人了。」
元霄從病房出去,外面已經清理乾淨了,一個媒體都沒有。他把手機還給那位華人負責人後,對方看他一副要外出的模樣,很不贊同:「駱先生,待會兒您還需要做一個全面的檢查,我建議您不要出去。」
「我還有很重要的事,我趕時間……」元霄根本不理會,大步邁了出去。
負責人追上來,塞給他一張名片:「如果有記者糾纏您,不要回答任何問題,我們會處理所有事情。」
「謝謝。」元霄收下名片,幾乎是用奔跑的速度,出了醫院。
四十分鐘後,計程車堵在了第五十九大街上。還有十分鐘音樂會就開始了,元霄焦急地在阿姆的說唱裡問司機:「還要多久?」
司機卻聳了下肩,讓他「Easy」:「哥們兒,前面堵著呢,至少二十分鐘。」
元霄頭探出窗外,望著前面一望無垠的車流,又問:「卡內基大廳怎麼走?」
「前面五十七大街左轉彎,那裡有個馬車觀光,轉彎後直走就到了,步行大概二十分鐘。」
司機有濃濃的口音,說話像說唱。元霄就聽見前面左轉彎和「馬車」這個關鍵字。忽地,他在一家便利店門口,瞥見一隻百無聊賴的高頭大馬——沒有主人。而且不遠處還有一個「horse carriage rides」的牌子,意味著可以租馬。
元霄毫不猶豫付錢下車,一邊跨越馬路,一邊從書包側袋掏出筆和便簽,嘴咬下筆蓋,飛快寫下自己的聯繫方式以及一句「我等下還馬的時候會付錢的」。
把便簽拍在便利店的玻璃門外,元霄一腳踩著馬鐙翻身上馬,雙腿一夾馬腹。他並未注意到,他剛把馬騎走,後面便利店的門就開了。一個紐約騎警手裡剛買的優酪乳掉在地上,黏稠液體濺到皮靴上,目瞪口呆地看著一個黑髮年輕人把他的警馬騎走了……
兩旁的風吹得很急,令元霄一度聽不見任何聲音。
這只馬比他以前常騎的蒙古馬要更高大,是阿拉伯血統。元霄父輩三代都是牧民,家裡豢養了上百隻羊和二十頭馬。他看了眼時間,抓著韁繩狂奔不止。
兩分鐘後,元霄發現有幾個戴著藍色頭盔的男人,騎著同樣品種的馬在後面追自己。對方身穿靛藍色制服,戴著同色頭盔,嘴裡大吼著什麼,可元霄耳鳴太嚴重了。他懷疑是飛機失事的後遺症,只有一隻耳朵能勉強聽清人說話,也不清楚對方到底在說什麼。
他騎馬是一把好手,這是從小練就的本領。
元霄聽見警車的聲音時,已經到了卡內基大廳外面,他對自己做了什麼一無所知。
下了馬,他才注意到馬脖子上掛著一個藍黃相間的盾牌形徽章,上面印著「Police Departtment」字樣,非常氣派。
元霄沒有細想,因為快趕不上了。把馬拴在欄杆上,快速從背包裡找到電子票,以最快速度檢票、過安檢。
已經是七點過五分了,然而大廳裡還是靜悄悄的,舞臺上,管弦樂手在試音,人們翹首以盼地等待著。
他們議論紛紛:「大多都是炫技的,看來今天出現的應該是黑羅。」
每次他的演奏會上,總會有大量的聲音,熱烈地談論這一次出現的會是「哪一個羅伊斯」,這是除去當晚曲目以外,最令人期待的重頭戲。
這並不令人意外——
一般而言,那些成名的音樂家身上都有一種非常強烈的氣質與其獨特的演奏風格——但阿爾伯特·羅伊斯身上卻擁有兩種截然不同的風格。
一開始,他和漢堡交響樂團的首演一鳴驚人,國際樂壇評論界說他是:「橫空出世的炫技狂魔,他的音樂一點感情都沒有!乾巴巴,無趣至極!」
「只能說他是個鋼琴天才,而不是音樂天才。」
「他炫起技來,當今無人能及!」
可仍然有很多人,為他的迷人的觸鍵而著迷,他能夠彈奏最危險的跳躍,而不出任何差池。
以此成名後,忽然在一年後的一次演出,他像是完全變了一個人,不再炫技,或者說,沒有那麼誇張了。
他兩隻手的手肘貼近身體,只用手指觸鍵,那種觸鍵方式輕而靈巧得讓人嘆絕,掠過一段長長的Pianissimo音階時,那輕如鴻毛般的手法,震驚了整個世界琴壇。然而這不是讓人最吃驚的一點,有幸聽了現場的人,無一不對他推崇之極,聲稱羅伊斯音樂中細膩的詩意,純淨得像初雪。
和以前那個氣質像撒旦、演奏火花四濺的羅伊斯判若兩人。
這場演出後,他才真正的聲名遠揚。
人們根據他的迥異的兩種演奏風格,稱呼他為「黑羅」或「白羅」。
元霄一邊道歉,一邊躬著腰找到自己的位置,他從地上撿起不知道誰掉的曲目單,借著舞臺上的一點光,看了起來。
上半場是巴赫《B小調第二組曲》和李斯特《唐璜的回憶》,下半場則是穆索爾斯基《圖畫展覽會-基輔大門》以及拉赫瑪尼諾夫《第三鋼琴協奏曲》。
這時,大廳燈光倏地一暗,整個音樂廳都靜了下來。
卡內基大廳的頂級環繞聲音響傳來一道女聲,介紹今天的演出樂隊紐約愛樂樂團,介紹指揮和鋼琴家。緊跟著,舞臺燈光被點亮,管弦樂隊已然就緒,他們全員到齊,足有上百個樂手,都是頂尖的。
指揮席和鋼琴凳上都是空的。
元霄知道阿爾伯特馬上就要上來了,耳邊卻一陣長長的耳鳴,感覺心臟快要蹦出喉嚨來了,汗水從黑色睫毛上滴落,下意識去摸口袋裡的藥瓶,卻摸了個空。
過了幾秒,指揮大師和羅伊斯一前一後從幕後走了上來,觀眾席掌聲如鼓。尤其是看見最後出場的羅伊斯後,那鼓掌的聲音簡直要掀翻卡內基大廳的屋頂,震得元霄耳朵發鳴,他卻絲毫不覺,單是目光怔怔地望著身著黑色西裝,高大冷峻形如魔神的阿爾伯特,邁開長腿,大步流星地落座在斯坦威鋼琴前。
他慢條斯理地脫下手套,那股氣場瞬間席捲整個音樂廳,全場寂靜!
「是黑羅伊斯。」旁邊有人激動地低語。
元霄眼睛直直地盯著他,過於緊張的狀態下,頭腦卻無比清晰,忽地想到了一件事。
那只馬脖子上套著的盾牌徽章,是經常在電影裡看見的——NYPD,紐約警察局的警徽。
汗水打濕了後背,他方才後知後覺地意識到……
貌似,他是不是……搶了紐約騎警的……馬?
作者有話要說:
故事從穿回去後講起,回憶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