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七章 古書堆裡的水晶
沈甘藍之前聽王建凱介紹過,這個陵南基地的集市裡來往的大部分都是C區居住的平民和B區的異能者們。A區也有一部分人回來,但是真正如莫冬那一層次的人交易物品有他們自己舉辦的拍賣會,如果沈甘藍有興趣的話,將來有機會他也可以帶沈甘藍前去觀摩。
不過不管怎麼說這個集市裡的物品已經非常的全面了。沈甘藍並沒有急著去買晚禮服,先是而是在外圍隨意地閒逛了一番,走到半路的時候,忽然聽到前門走來的幾個人男人在那裡用一臉嘲諷地口氣道:「那老頭是想晶核想瘋了吧?現在人飯都吃不飽了,他那堆破書竟然敢要五個晶核!我去睡個末世前的女明星都不用了五個晶核,呸!」
另一個人接口笑道:「可不是個老瘋子嗎?可憐可憐,說不定人家有老年癡呆症,能活著到陵南基地裡就不錯了。就是可惜我們這些異能者啊,辛辛苦苦戰鬥就是為了保護這些老不死的,他們倒好住在基地市裡還分我們本來就不多的食物,要我說這些沒用的人都個個死絕了才好。」那人話說到一半,注意到沈甘藍斜睨他們的目光,不由地眼神凶狠地瞪過來,對著沈甘藍喝道:「臭婊子,看什麼看!」
他身旁的人攔住他,對著沈甘藍色迷迷地淫笑道:「小姑娘,是不是見著哥哥們帥,想跟我們回去?」說著他還怪叫了一聲。
沈甘藍聽得不耐煩,單手一揮,兩道水刃簌簌飛過,將那兩人頭頂本來亂糟糟鳥窩似的頭髮剃成了地中海,然後看也不看轉身走掉了。
陵南基地裡有規定。不准聚眾鬥毆,不准殺人洩憤。沈甘藍剛才差點忍不住沖天駭浪般的水柱就要揮出,後來想起來自己都已經二階了,這水柱要是再一射動靜就鬧得太大了,尤其是在人來人往的集市上,剛和王建凱說過自己不想依靠楊厲和沈羽衣。可是她要是剛才水柱真的射出去了,雖說她不怕這幾個混混,可是必定要麻煩到楊厲和沈羽衣出面才好擺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沈甘藍這才用了水刃原本只是想嚇嚇這幾個嘴巴不乾淨的傢伙,但是現在……
沈甘藍笑瞇瞇地看著自己雙手。似乎進階之後自己的準頭也高了不少吧?竟然剃頭這麼有水平的活都能幹了。
她開心地想著,不知道回去孫大哥、殷樺他們肯不肯願意主動獻身做實驗品讓自己用水系異能給他們理個發呢?
沈甘藍轉身走了,那被剃了地中海髮型的哥倆俱是大驚,第二個說話的人腦子不太好事,待他反應過來還想追上去爆打沈甘藍一頓,但是立刻就被身旁的人拉住了。
「你不想活了啊?那女的一看就是高手啊!」他摸了摸自己光禿禿的前額,「這準頭,她只是揚了揚手吧。似乎連看都沒看我們一眼!嘖嘖,就不知道她剛才用的是風刃還是水刃,都是透明的。但是不管是那女的是風系異能者還是水系異能者都不是我們能得罪的起的。」
「大哥……那我們的頭髮就白剃了啊!」那個小弟一臉哭喪著問道。
「廢話!頭髮還能再長出來,你頭掉了還能再長出來不?」
已經走遠的沈甘藍自然聽不到這一段對話,此刻她的目光已經被剛才那兩個人口中的瘋老頭和那堆堆得極為整齊的書籍所吸引了。
那老頭瘋嗎?沈甘藍可一點都沒看出來,他頭髮花白。身上穿了一件已經看不清最初是什麼顏色的中山裝,人在寒風中也立得筆挺,整個人看起來的氣勢並不比在她家門口就開始站軍姿的王建凱差。可是老爺子大抵年紀也大了,雖然整個人還是站的筆直。人一絲不苟,但是他那泛紫的嘴唇。還有微微發抖的身形都無一不著告訴這沈甘藍,這是一個末世裡缺衣少食普通的老人。或許在末世之前他受的教育程度很高,可能還是一派文化宗師之類的,但是在末世寧願是武術宗師也比文化宗師好啊!
沈甘藍看著這個有些仙風道骨的老人不知怎麼地想起了她從前在做圖書管理員的爺爺,也是這樣挺直的腰板,花白的頭髮。只是爺爺在病毒爆發之前留下六串水晶手鏈就說去雲遊四方,然後失去了行蹤,要說找到爸媽還有點希望的話,那麼能遇上爺爺只能完全靠緣分了。
她這樣一想,不由地對著這個老爺子有些感觸,因此倒是停下了腳步,慢慢蹲在他的書攤前,隨意地翻了起來。
那老爺子看了眼蹲在地上認真看書的沈甘藍,並沒有說什麼。只是看了看就又把頭扭了過去不再理會。
倒是沈甘藍看得認真。她爺爺原先也是愛書的人,做圖書管理員那麼多年什麼珍本孤本都能講得頭頭是道。沈甘藍家學淵源,看地攤上整齊擺放的書許多竟然多是聽爺爺之前口中講過的珍本、孤本、善本一類保存完好的古書。舊書翻開帶有一股特殊的歲月味,看著上面微微泛黃的文字,沈甘藍忽然動心想把這些書都買下來。
十個晶核貴嗎?放屁!放在末世之前,這些一本書就都是價值上萬的古董珍寶,有些孤本放在愛書人裡頭叫買那是能炒到上百萬,上千萬的。十個晶核算什麼,這些都是人類歷史文化的瑰寶!難得這位老先生將這些古籍保護地這樣好,在懂行的人眼中看來,這些書只要十個晶核不但不貴,簡直應該說是便宜到了極點。但是到了末世真正懂行的文化人還能活下來的有幾個呢?
沈甘藍陷入一陣悲哀中,對自己說先買下來,將來要是運氣好送給爺爺,爺爺一定喜歡。
但很快沈甘藍摸了摸自己的口袋,心中燃起的火焰又瞬間熄滅了。她出門沒帶晶核!
之前雷鵬曾經提醒過她,集市裡魚龍混雜,還有很多扒手小偷。沈甘藍雖然是異能者,但是不一定是人家這些專業干盜竊的人對手,他們可能只要趁著人多的時候輕輕撞一下你,你口袋裡的晶核可能就被偷走了。所以沈甘藍來之前並沒有打算帶晶核,她打算是用空間裡的食物以物換物。
畢竟隨身空間裡的東西只有她一個人能拿走,但是晶核一放進去就會立刻被她的空間吸收掉進化。因此沈甘藍把之前拿到晶核還是放在孫宗武的地方,托他保管。只是現在,人家老先生說好了是用十個晶核,自己好像不太好意思跟這樣一個古板的老學究去討價還價吧?
沈甘藍悶悶地想著,手中無意識地忽然摸到一本觸感毛糙的書。她拿起來一看,這本倒不是什麼古籍孤本,只是看年代也有些日子了。她隨意地掃了一兩眼,卻發現這本書是介紹水晶的。
沈甘藍心中一動,按著目錄第一時間翻到了介紹白水晶的那一章。
白水晶:白水晶堪稱「水晶之王」,其能量最為穩定均衡,可鎮宅避邪開發潛能並保持心境開朗,是趨吉開運的晶石。白水晶蘊涵的能量是水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功能最多,應用最廣,因此能成為水晶之首。
白水晶因為能量最為穩定所以才會凝結出隨身空間嗎?因為它的能量最為均衡,所以可以幫助自己吸收晶核中的異能,並且配合水系異能進化嗎?「功能最多,應用最廣」,那是不是說,隨著自己的異能升級,白水晶手鏈帶給自己的功能還有更多自己沒有開發出來的?
沈甘藍側頭想了想還是不明所以,又想起沈羽衣的粉晶於是又快速翻到介紹粉晶的那一章。
粉晶(又稱芙蓉晶):粉紅色,是姻緣色,主愛情,也稱愛情石。粉晶多數為不透明或半透明的晶體,全透明的較稀少。粉晶極具愛的神力,它能改善您的愛情運氣,促進婚姻美滿,助您廣結人緣。可開發心輪促進情感發達的寶石,可幫助追求愛情,把握愛情,享受愛情的寶石。協助改善人際關係,增進人緣。
這個介紹倒是頗為符合在羽衣堂姐身上顯現出來的特質,沈甘藍暗暗想到。哦,對了,還有爸媽手上的那兩串發晶和茶晶。
發晶:可分為金絲、銀絲、銅絲、黑絲、紅絲、綠絲等等。發晶能量特強,是金錢和權力的象徵,它能加強自信心和領導能力;古希臘人稱發晶為雷神之箭,所以可促進愛情的順利進展。對筋骨、神經系統有很好的增強作用……
因為和發生在她身上的事息息相關,沈甘藍拿著這本書看的入迷,她迫不及待地就要往後翻,忽然卻猝不及防,手中的書一下子被人狠狠拉走。
「去去去,你個小姑娘好不要臉!我爸的書擺在這裡是要買的,不是給你看的。人人都像你這樣無恥把書看光了就走了,那我們還賣什麼屁書!全家都喝西北風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