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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誤我終身》第3章
第三章 恐怖的熱水

  淳樸是真淳樸,熱情是真熱情,喝血那是真不能喝。

  倒不是因爲這東西太過噁心:刺猬本身的氣味就又臭又膻,迎風臭三丈,而上面還剛剛被老祖母用力吮吸過了——這個時代還沒有清潔牙齒的概念,而且人類的食譜相當廣泛。

  詳細一點說,你要下嘴的地方剛被一個五十年沒有刷牙,幷且剛剛還吃了兩個爆漿的蟲子的口腔給吮吸過。

  但這個依然不是羅琦想要說no的原因。

  事實上,她對動物的血幷不反感:如果那些血可以凝結成一塊塊骰子大小的血豆腐,配上熱騰騰的鴨湯和粉絲,加上鴨腸、鴨肝、鴨肫、鴨心,最後在上面加少少一點香菜,吃的時候遞上幾滴辣油……

  而不是眼前這種從野生動物身上直接飲用的生血。

  不要說貝爺。

  如果她也有一個醫療小隊隨時監護,一個通訊設備可以召喚直升機,一個醫院以供進行定期而全面的身體檢查的話,那麽喝動物血也就是一咬牙一閉眼的事。

  問題是她都沒有。

  人生最痛苦的事之一莫過於,現代文明的身體,石器野人的命。

  不過這種事情能够難得住羅琦嗎?

  用石刀在刺猬上又劃了一刀,以一種寬大如芭蕉的葉子爲器皿,收集了大概一小茶杯的刺猬血。

  羅琦避之不及的動物鮮血,在石洞人眼裡却是無上珍饈。他們割開刺猬的肉,在人手間傳來傳去,不錯過每一滴的血水。

  直到那隻刺猬身上再也無法吮吸出血絲來,他們才將刺猬整個串起來放到火上燒烤。

  火焰先燎上了刺猬外面的刺,散發出一種類似於燒灼羽毛的讓人噁心的臭味。

  羅琦毫不在意,畢竟她有血豆腐就行了。

  對,血豆腐。只要在動物的血裡面加上水和鹽,血液就會凝結成血豆腐,然後切成小塊,加上一點動物的肉(刺猬肉或者青蛙肉),一點蔬菜(剛分到手的三顆野菜),一個蛋(已經在灰燼裡面烤熟了),一碗熱騰騰的刺猬血野菜肉湯就完成了。

  哈哈哈哈哈,我果然是個天才!

  環顧四周,羅琦志得意滿:

  俗話說的好啊,民以食爲天。征服一個部落,先從征服他們的胃開始。

  【宿主,你終於想起咱們的任務了嗎?】

  任務?什麽任務?刷滿一千個人的好感度?

  羅琦當然支持:【好啊,麻煩你將我變成人民幣,順便將我扔回地球,說不定十三億裡面就有一千個對我生死不離的真愛呢。】

  【……】

  【阿鬥鬥啊,】羅琦循循善誘:【你看這裡就這麽一點人,客觀條件不支持,主觀努力頂屁用啊。要不咱們還是建國稱帝算了?大不了我退位讓賢,選個人當皇帝,我給他組建個三宮六院,到時候咱們再宮鬥行不?】

  沒有皇帝沒有後宮怎麽辦?

  那我就給你現場製作一個。

  邏輯清晰,而且相當有執行力。

  然而系統表示此事幷沒有那麽簡單:【系統規則顯示,不是所有的人類聚集點都能稱之爲帝國,以各系統宿主爲標準,所攻略帝王的國家不得低於宿主原時空國家歷史上第一次出現的帝國標準。】

  【根據資料顯示,你的標準應對應秦朝,面積340萬平方公里,人口兩千萬。宿主確定要建立帝國?】

  【……請問現在手撕系統規則的制定者,還來得及嗎?】

  好在她心大,等聞到烤肉的香味的時候已經從頽廢中走了出來。

  作爲尊貴的客人,羅琦分到了相當大的一塊肉,足足有刺猬的一條腿。

  術業有專攻,原始人民烤肉的技術還是很棒的,看看這外面金黃油亮的色澤,看看這飽滿的肉汁,真讓人恨不得一口咬下去。

  羅琦是這麽想的,也是這麽做的。

  然後她差點就把石器時代的第一口熟食給吐了出來。

  刺猬的肉質幷不細膩,反而又老又粗,這個幷不是重點;肉的味道特別的腥膻,讓人無法下咽,但是這個也不是重點。

  問題在於這個肉根本就沒有調味!

  當然,我們無法要求石器時代的人像21世紀的人一樣在烤肉外面加上辣椒面和孜然粉,但是好歹也要加上一點鹽吧?

  羅琦看著旁邊的刺猬血,突然意識到一個之前沒有察覺到的重要問題:

  石器時代的人吃不吃鹽?

  連馬都會去舔地上的石頭,人類的食物裡面也肯定缺少不了鹽分。

  但是在因爲技術或者距離所以無法提取到白花花的食鹽的現在,人類從自然中獲取鹽分的辦法那就有點可憐了。

  比如……喝動物的血?

  終於理解了之前喝血行爲的羅琦望著刺猬血,頗有一種難以言說的荒謬感:

  我還等著用鹽將你變成血豆腐,你却告訴我你就是鹽?!

  人生無常,莫過於此!

  【宿主你沒事吧?】

  【哈哈哈哈哈,我怎麽可能有事?不就是做不成血豆腐了嘛,不就是沒有鹽嘛,誰都無法阻止我用美食統一天下的决心!】

  竹筒裡面倒入清水,用刺猬肉換回來的青蛙肉,三顆不知名野生植物。

  這個時代還沒有陶器,所以「煮」這種人類烹飪史上最偉大的發明之一還沒有出現。

  但是如果要做一碗熱騰騰的肉湯,有時候你幷不需要一口陶器或者金屬做的鍋。

  竹筒,獸皮做成的碗,乃至於瓢(裝過丁丁的不要),都可以作爲烹具。

  石洞旁邊拾取的小石頭已經在火裡面燒了很久,外面幾乎燒成了紅色,用樹枝將石頭夾起來,放到竹筒裡面。

  「茲」

  這是滾燙的石頭遇到冷水的聲音。

  羅琦先後放進去了五六塊石頭,早在第三塊石頭的時候裡面的水已經開始冒泡,但是她有意讓水沸騰的更久一點,好殺死各種細菌和寄生蟲。

  雖然因爲羅琦昨天的出場方式太過驚天地泣鬼神,所以大部分人依然不敢和她太過親近,甚至除了老祖母和那個小男孩,也沒有人敢坐在她的身邊。但是不妨礙大家都用那種又好奇又害怕的眼神偷偷的關注這位奇怪的客人。

  當羅琦將鶏蛋埋進燒過後的灰燼裡面的時候,大家都是可惜的;當羅琦從刺猬裡得到大概一小茶杯的血後,大家都是羡慕的。

  可是接下來羅琦的舉動,却無一不超出了他們的認知範圍。

  爲什麽要把刺猬肉換成青蛙肉呢?那可是一大塊肉,比青蛙身上的肉多多了。

  爲什麽要把生的肉和水放在一起?肉難道能够像水一樣喝嗎?

  爲什麽要把石頭放進火裡燒又放進水裡?石頭、石頭可不能作爲食物啊。

  ……

  無數的疑問都涌了上來,大家交頭接耳,議論聲從嗡嗡聲逐漸變大。

  終於在水裡面冒出白色的泡泡和霧氣的時候達到頂峰。

  這?

  這!

  沒有人不知道水,沒有任何一種生物不需要水。懷抱中的嬰兒要喝水,將要死亡的老人也要喝水。森林裡的野獸們,不管它們是吃肉的還是吃草的,是死敵還是夥伴,天上飛的還是地上跑的,它們統統都離不開水。哪怕是長在土裡面的草和樹木,如果長時間不下雨的話,它們也會死掉,它們也要喝水。

  不同於農業種植的安土重遷,還處在游獵採集社會裡面的石器人類往往要爲了尋找食物四處跋涉,甚至要爲了追尋獵物奔跑數日。

  在與自然的較量中,他們見過各種各樣的水:

  藏在濃密的植物之間的山間隱秘溪流;

  山下奔騰不息時如同馬蹄之聲的大河;

  多道河流合聚而成的湖泊;

  從草叢裡和樹葉上滾落下來的露水;

  沼澤地裡面被污泥泡著的黑水;

  你望著天,上面會落下水來;

  你挖開泥,土裡也會汪出水來;

  水是如此的重要,以至於石洞人在他們剛剛學習生活的技能的時候,學到的第一課就是如何尋找可以飲用的水。

  水也是如此的尋常,不管是河水湖水溪水還是露水,當你將它們捧在手心的時候,它們都是平穩的,安靜的,冰凉的。

  但是現在他們看到了不一樣的水。

  冒著泡,拼命的往外竄,就像是一個活物的水。

  驚訝。

  恐懼。

  不知所措。

  這三種情緒集合在一起,爆發出更響亮的議論。

  他們無法解釋這種現象,甚至情緒激動之下,他們都不知道自己在說些什麽。大多數人都只是利用這樣的大聲喧嘩來宣泄自己的激動。

  而誰也沒有注意到,一個小男孩,接近了那些還在沸騰的水。

  ——————

  林雀已經看過六次大雪,是爬樹找鳥蛋的一把好手,甚至還捉過一隻林雀,所以大家給他取了這樣的名字。

  但是林雀幷不喜歡,畢竟勇猛的獵人更值得尊敬,也會有更威猛的名字。如果有人有幸能够獵取一隻狼甚至是虎的話,他就可以用這種凶猛的動物來給自己取名。

  成爲一個最好的獵人,必須要有超出別人的武力,更要有超出同伴的勇氣。

  而這後面一點,林雀認爲自己差不多勝過了整個山洞的人。

  你看,別人都怕那個「帶著閃電衝天上下來的人」,而林雀却敢靠近她,和她說話,給她找竹筒和水,更是用青蛙換取了一大塊刺猬肉。

  這難道不是勇士的行徑嗎?

  因爲是在山洞中和羅琦最熟悉的人,所以看到冒著泡的水的時候,林雀也不像別人那麽害怕。

  甚至爲了表現自己的勇敢,他還故意將自己的手指伸了進去。

  伸進竹筒裡的那團冒著熱氣白霧的,翻滾著的,冒著一圈圈的泡兒的水中。

  就像他之前無數次的將手伸進那冰凉的液體中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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