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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起,我瞎》第4章
第四章

  你遲早會把林歇活成未央的,長公主心想,却沒敢說出來。

  只因她幷不覺得未央有什麽不好的,雖然確實有許許多多的人,希望未央死。

  林歇走到石桌邊,依舊是摸索著找到椅子坐下,問長公主:「有什麽事嗎?」

  長公主清了清嗓子:「我已經找人安排妥當,最遲不超過這個月,你就能和安寧一樣去書院,不用整日待在這院子裡了。」

  林歇聽了很開心:「太好了,謝謝啊。」

  長公主走在桌邊坐下:「謝就不用,只是我家那丫頭現在和安寧一樣討厭你,指不定要在書院裡怎麽排擠你呢,若是哪天她真在你這作了死,你記得看在我的面上,饒她一回。」

  林歇輕笑:「哪的話,葳丫頭可不僅是你女兒,也是我從小帶大的。」

  長公主扎心了一句:「是啊,可惜那丫頭現在可不會認你呢。」

  林歇幼時幷非是被親戚收養,而是被長公主帶走了,只因長公主看出她與林安根骨好,年齡也適合,就起了培養的心思,奈何當時風聲緊,長公主廢了力氣也只帶走了一個林歇。

  那會兒林修與林安寧在他們大伯那日子不好過,林歇也沒好到哪去。

  她被長公主扔去了一個名爲長夜軍的暗衛組織裡。

  長夜軍的存在本是秘密,除皇帝外無人知曉,奈何朝局動蕩,這個秘密也成了人盡皆知的存在。

  長夜軍只聽命於皇帝,然而廢帝的皇位來得名不正言不順,長夜軍銷聲匿迹,裝死不出。

  那會兒的長夜軍真是要多無聊有多無聊,好不容易從長公主那得了個好苗子,自然是可勁的折騰。

  林歇只有在休息時才能待在長公主府,與長公主家的那對龍鳳胎作伴,若是條件允許,就能去大伯那裡見見林修與林安寧,時機若是把握的好,還能見到林淵。

  今上繼位之後,她因忙碌再沒回過長公主府,倒是林修和林安寧,他們因爲林淵去過幾次長公主府,因長得一模一樣,那對龍鳳胎就把林安寧當做了她。

  龍鳳胎如今是十二歲,見到林安寧那會兒是十歲,十歲的孩子,即便是不停重複說自己早就見過林安寧,也會被人當做玩笑話。

  但這幷不妨礙林安寧與龍鳳胎的關係越來越好。

  他們認定了林安寧就是幼時見過的「未央姐姐」,林安寧認定了他們倆年紀小記錯了事,陰差陽錯整整兩年,各自認知根深蒂固。

  所以哪怕林歇出現,他們也不會覺得林歇才是幼時帶著他們玩的未央。

  林歇却絲毫不爲此感到難過:「不認才好呢。」

  龍鳳胎對著林安寧喊出「未央姐姐」的時候,未央這個名字還不曾出現在朝堂之上,更不曾令人聞風喪膽,如今龍鳳胎在長公主的糾正下已經不會再對著林安寧叫「未央姐姐」,甚至可能已經忘了這個稱呼,若林歇被認出來,讓他們記起這個稱呼,那才叫大事不妙。

  長公主此次前來就是爲了說這件事,順便看看林歇如今過得如何,見林歇的院子修葺過後終於像樣了,這才放心離開。

  長公主說最遲也是這個月內,然而這個月才月初,所以對於去書院一事,林歇幷不著急,而是繼續調。教自己的丫鬟。

  半夏與連翹雖然脾氣不好又愛偷懶,但心思還不算壞得徹底,經過一段時間之後,她們再沒出現過不聽林歇話的情况,更不會躲著不做事了。

  半夏手藝好,還拿了林歇放著從沒用過的布料,好好給林歇做了幾身新衣裳。

  就是她們的脾氣還不算好,但是林歇不打算糾正這點,甚至有些放縱地讓她們在自己面前亂說話。

  有些話她自己不好說出口,借著這兩個丫頭的嘴却是可以的,最重要的是,她不希望她們戰戰兢兢不敢說話,比起檐鈴的聲音,果然還是鮮活的人聲更加好聽。

  「姑娘,我們出去走走吧。」接連幾天猜拳都輸的半夏因爲太久沒出去,提出了這樣的建議。

  林歇:「我看不見路。」

  半夏:「我和連翹帶著你,不會讓你摔了的。」

  林歇考慮了一下,就同意了。

  半夏丟下掃帚,高高興興去把屋裡打掃的連翹叫了出來。

  連翹則和半夏不同,這幾日都是她去厨房拿飯,因而聽到了一些風聲,說是大少爺之所以不在林子裡修路,就是因爲不願意讓大姑娘從林子裡出來。

  所以一聽說大姑娘要出去走走,她就猶豫了起來。

  她是脾氣不好,可不是傻子,趨利避害的本能還是有的。

  但半夏催得急,她又沒辦法明說,最後半推半就,還是三人一塊出了院門。

  林子裡的路不好走,尋常人走快些都容易摔著,更何况林歇還是個瞎的,因而三人走得那叫一個磕磕碰碰。

  最後快出林子了,半夏和連翹才摸出最好的法子:她們一個扶著林歇,幫林歇看前面的路免得撞樹上,一個走前頭領著,尋最平坦的路,幷將地上大些的石塊踢走。

  等終於出了林子,三人不約而同地長舒了一口氣。

  可真不容易。

  林子出來就是侯府花園,花園道路平坦,於是半夏與連翹便走到了林歇身後,只在遇到有臺階或者要拐歪的地方才出聲提醒。

  花園很大,除了花草樹木,還有小河湖泊,小河上有精巧的小石橋,湖泊中央則是有一個亭子。

  府中幾乎沒人見過林歇,即便是知道林歇和林安寧長得像,也沒人想過她們長得會是一模一樣。

  且林歇今日穿的是半夏新做的衣服,一件漂亮的烟藍色齊胸襦裙。

  連翹清楚的知道,半夏做的這件襦裙是仿了林安寧十七歲生辰宴席上穿的那件天藍色襦裙,兩件藍色襦裙在顔色上雖然有些細微的不同,但款式和上頭綉著的花紋却是一模一樣的。

  非要再找出什麽差別的話,大概就是林安寧那身襦裙的價格能買五件林歇身上這身襦裙。

  但林歇幷不知道,就算路過看到她的下人都錯將她當做了林安寧,稱她爲「二姑娘」,她也只以爲是因爲這張臉。

  她不欲一個個解釋,半夏和連翹對視一眼,也沒說什麽。

  半夏是覺得大姑娘不受寵,假扮一下二姑娘被人恭敬對待,她們也能風光些。

  連翹則是因爲之前聽到的風聲,覺得大姑娘假冒二姑娘也好,免得被大少爺發現。

  然而怕什麽,就會來什麽。

  林歇走累了就去湖心亭坐了一會兒。

  就在這時,林修遠遠看到林歇,朝她走了過來。

  「安寧?」林修剛喚出口,就停住了脚步,顯然也是發現了不對勁。

  林歇側頭朝著聲音傳來的地方「看」去,回了聲:「大哥,我是林歇。」

  「看出來了。」林修春風和煦般的聲音急轉直下,帶上了略顯不快的疏離。

  打完這個本不該有的招呼後,林修轉身便走了,一句話都沒有留下。

  林歇沒把林修的排斥放在心上,又逛了一會兒就回了榕栖閣。

  一回生二回熟,半夏和連翹已經能够熟練帶著林歇穿過沒有路的林子了。

  回到自己的院子裡,半夏忍不住在煮水泡茶的時候偷偷朝連翹抱怨:「大少爺這樣也太傷人了。」

  然後事實告訴半夏,還有更傷人的——

  林修命人送來了一條大約三指寬,像是束髮用的緞帶。

  半夏和連翹都看不明白大少爺特地送來這麽一條緞帶是要做什麽,若是用來束髮,是不是太長、太寬了些?

  只有林歇領悟了這條緞帶的作用,她拿起緞帶摸了摸,觸手微凉,質地很絲滑很舒服,且緞帶一面修著花紋,另一面什麽都沒有。

  緞帶的末端還夾著鏤空的銅色馬口夾,馬口夾上墜著齊整的流蘇。

  林歇讓連翹拿來四個小鈴鐺,一邊兩個系了上去,然後當著連翹和半夏的面,將緞帶平滑的那一面覆在了眼睛上,綁好。

  林修是不希望再把她與林安寧弄混,於是便送來了這條緞帶,給她綁在眼睛上做個明顯的記號,告訴別人她不是林安寧,而是瞎了眼的林歇,也好防止府中下人再將二人弄混,。

  連翹和半夏在林歇做出這個舉動之後也看懂了,不知道爲什麽,兩個人突然就沒聲了。

  緞帶末端垂在林歇身後,林歇晃了晃腦袋,聽到鈴鐺發出聲響,揚起了嘴角。

  她喜歡這個,因爲這是大哥送的,而且有了這個,她也不用怕會被人認錯成林安寧,更不用苦惱該怎麽和別人解釋自己其實不是林安寧,最重要的是,緞帶末端扣上鈴鐺後,她走到哪都有聲音了。

  「大姑娘……」連翹開口,音調聽起來怪怪的。

  半夏更是什麽話都沒說就跑了出去。

  林歇幷不知道半夏和連翹是被大少爺這波戳人心窩子的操作給震驚了,聽見半夏跑出去的聲音,她疑惑地問道:「半夏怎麽了?」

  「她……」連翹看著林歇身上的衣服,咬咬牙說道:「姑娘身上的衣服沾了林子裡的泥,她去給姑娘拿擦洗的布去了,但我看這泥難擦,不如姑娘把衣服換了,我直接拿去洗洗。」

  林歇不疑有他,起身去屏風後面換了衣服,幷說了句:「我挺喜歡這件的,雖然看不見是什麽模樣,但是穿著很舒服。」

  連翹咬著唇,沒吱聲。

  林歇換好衣服後又晃了晃腦袋,很是喜歡身後如影隨行的鈴聲,還說了一句:「可惜只有一條,弄髒了就沒得換了」

  連翹安靜了一會兒,許久才道:「你若是喜歡,我讓半夏再給你做就是,上回給你做衣裳的布料還剩下不少,半夏綉花樣最好看了,定能做條比這還好看的。」

  林歇一楞,總覺得這個回答哪裡不對,一般連翹不該說「有就不錯了」嗎?

  今天這個回答是不是太親切了一點?

  但林歇還是應了一句:「好呀,那你們可別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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