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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定不是我寫的文(修真)》第133章
  

  ☆、132何為無節操

  十月十五,是夏國的賞花節,更是臨峰城舉行歌賦大會的盛事。

  屆時才子佳人聚於花畔之中,賞蝶之凌波,品花之妖嬈,觥籌交織之間笑談詩詞歌賦,吟詩賞花之時提筆描做丹青。林先生曰:賞花,賞蝶,賞美人;品酒,品詩,品茶點,興也,樂也。

  不過,今年這賞花節似乎是被另一件大事兒掩蓋了風頭,以至於城中遛鳥鬥蛐蛐的老少爺們、默倚闌干丟木棍砸郎君的姑娘媳婦們都跑去找孩子去了。因為,前幾天,守拙齋的美人林先生竟然說:“我要在賞花節前夕收一個聰明伶俐的關門弟子,試學一個月,不受任何費用哦。”

  ……收不收費用是小事,重點是林夫子要和那個孩子單獨接觸一個月!一個月!這代表了什麼?這就說明這個孩子的家中親人可以無條件、無理由的和林先生單獨見面!!單獨見面!

  實在是太振奮人心了……夏國皇帝估計都沒有這待遇。

  於是,整個臨峰城都炸開了鍋,一度導致大街上連個小乞丐都見不到,由於林晨初的有意而為,臨峰城倒當真是從某種角度上做到了‘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的大同盛世——幼有所養有木有!林先生乾的漂亮!

  因此,城裡面懷春的少女,等著嫁女兒的老爸,妹控的老哥,以及恨嫁的小媳婦都不約而同的宣誓:這麼好的事情絕對不可以讓別人先占了,林先生的下半生和下半身都是我們的!

  林晨初:“呵呵。”

  對於這樣的境況,也算是在林晨初的預料之內。這種事情其實在以前的他看來,耍些計謀什麼的在以前的他看來,簡直就連想都不敢想。不過和鐘磐寂這黑貨待在一起這麼久,就算是小白也得被逼的多幾個心眼,否則壓根就跟不上那個人的思路。

  因此,林晨初這個一直在秀自己節操和下限的男人,終於用騙誘、利誘、色誘的計謀,成功使那些暗戀、明戀、痴戀、迷戀他的痴男怨女們紛紛將除了侏儒之外的所有小孩都抓了起來。接下來,他就只需要等著這群人將孩子送到他跟前,然後讓他一個一個的過濾,最後挑出譚溶溶要的那個孩子了。

  林晨初這樣不知廉恥為何物的行為,被譚溶溶深深的嫌棄了,於是這妹子毅然決然的決定——出去玩兩天然後所有消費林晨初掏腰包。臨走之前,還送給林晨初一句碰見豬隊友的經典台詞:

  ——“賤人,千萬別和別人說我認識你!”

  回想著這譚溶溶那張充滿鄙視的眼神,林晨初摸著乾癟了的腰包,不可置否的撇了撇嘴巴。閒適將懷裡的書再次端在眼前,輕輕啜了口溫熱的香茗,隨即臉上不由自己的漫上了一絲紅暈。那慵懶貴氣的模樣頓時迷煞了一干名為求學,實為想要踏上禁斷道路一去不返的閨秀們,但是賭鐘磐寂一根黃瓜,她們絕對想不到,其實她們心中的男神林晨初拿的根本不是什麼詩詞歌賦,這Tm是本標準的黃色小說!

  正當林晨初看到關鍵的時候,門口忽然傳來了男人暴跳如雷的嘶吼聲:

  “林晨初!你爺爺的給我滾出來!”

  說話的不是別人,正是與林晨初同為書齋先生的王竹罄,王舉人。

  若說這個王竹罄也挺倒霉,身為一個舉人,本來不應該在這裡教書的,卻因為是鄭夫子的關門弟子,而不得不在這裡教書。其實比起入朝為官,他倒是真的挺喜歡教書育人的工作,只是在林晨初來了之後,一切都不一樣了。

  本來在最開始,他是和另一個叫宋何的先生一起教學生的,一個人手裡帶著二十個學生,日子倒也算是挺舒坦。只是這林晨初來了之後,宋何就主動辭了教書先生的工作赴京趕考去了,而他手裡的學生也順理成章的歸了林晨初來管。

  嗯,看起來也挺好的……好個屁啊!

  對於王竹罄來說,理想是一個骨乾的美人趙飛燕,現實卻是個豐滿過頭的楊玉環。林晨初是誰啊,全民偶像,達官貴人眼裡神仙似得人物,這樣的人幾乎全天都被那些想要嫖他卻一直沒有嫖到他的貴族千金們強占了,她們才不管你手裡是二十個孩子,還是二十個皇帝——擋老娘近距離接觸男神者,死!

  於是為人師表的老好人王竹罄心疼那些求學的孩子沒人教導,便主動照顧起了他們……從此他的小日子就從平靜無波浪,變成了雞飛蛋打狗……

  林晨初乾咳了一聲,用乾坤戒指迅速將手裡的香艷話本掉包為一本聖經的《詩經》,然後理了理衣裝,換上了副親切的笑容,走向了王舉人:“那個……竹罄啊,發生什麼事情了,你怎麼氣成這個樣子了?”

  見林晨初笑如日輝,王竹罄登時便是一個晃神,只覺得渾身如沐春風,說不出的舒坦——這人,長得真是一個好相貌,這等姿容,怕是百年也難出一個了吧。

  其實平心而論,王竹罄也算是個不折不扣的美男子,他身材高大,氣質不凡,發絲貼服順下腰際,一張偶像般的臉若是放在現代,絕對會讓女神尖叫、少女暈倒。不過這也只是和一般人相比,此刻他站在林晨初面前,還是略顯得糙了些,畢竟林晨初這個渣的模樣根本無可挑剔,“美”、“超級美”、“美爆了”根本無法形容他的長相,因為這貨就連呆毛都妖孽的仿佛會發光一樣。

  最後,還是那些“進步女青年”們跑過來的腳步聲驚醒了王竹罄,他不自在的扭開了臉,氣急敗壞的從身後拖出一名學生。那是一個細瘦高個的頑皮小子,一副調皮的長相,看著倒是很機靈,被王竹罄揪著耳朵,呲牙咧嘴的模樣實在讓人忍俊不禁。

  林晨初看著只覺得有點眼熟,過了半天才愧疚的想起來,這孩子其實是自己學生,名叫王聞。

  “林晨初,你看看你的好學生,他簡直就是有辱斯文!我沒辦法再教他了,你把他領回去吧。”

  “哎哎哎,別呀!”林晨初急忙開口,聲音卻與王聞的討饒不期而遇,那完全一致的語音語調直接讓王竹罄額頭瞬間青筋直爆,手上用力,又惹得王聞一陣撕心裂肺的乾嚎。

  只聽王聞喊道:“先生,我錯了,我以後再也不寫詩了,你饒了我吧……”

  王竹罄眼睛一瞪“放……”他猛然想到自己不應該說髒話,於是僵硬的換了個代詞:“……氣!你少給我避重就輕,這哪裡是什麼詩,這根本就是一首淫詩蕩詞!”

  “哦?”林晨初驚訝的看了眼乾瘦的王聞,眉梢微挑,饒有興趣的說道:“行啊,小子,有出息了啊,下面的毛還沒長全的就敢寫這樣的詩了?”

  “你也還未弱冠呢好吧?這麼說真的沒有問題麼喂?”

  王竹罄冷哼一聲,從懷裡掏出一張紙,丟給了林晨初。林晨初神色淡然的接過一看,立刻就噴了,只見紙張上字跡迤邐,王聞筆走龍蛇寫的倒是一手好字,只是這內容……

  “噗……花葉曾將花蕊破,柳垂復把柳枝搖。金槍鏖戰三千陣,銀燭光臨七八嬌。哥們,你真是太給我丟臉了!男子漢大丈夫征戰萬里,區區三千怎能體現氣概?我的學生怎麼可以只‘光臨七八嬌’!你要挺起你的胸膛大喊‘我要打十個!’”

  身後一干偷聽的女子本是面紅耳赤,可是聽到了林晨初後面的吐槽,頓時就忍不住噴笑了出來,這倒是把王竹罄被氣的渾身發抖:“林晨初……你……”

  見這人幾乎都要背過氣去了,林晨初不由得乾咳一聲,回頭對同樣低頭偷笑的王聞說道:“這個……王聞,你要好好檢討,日後若是再讓我抓到你寫這類詩詞,莫要怪我打腫你的。去吧去吧,莫要繼續呆在這裡煩我。”

  王聞傻子都聽得懂林晨初的弦外之音——他只是說“莫要被抓到了”,而不是說“莫要繼續寫了”,這人真是妙到極點了!哈哈哈……他立刻躬身行了個禮,抱著自己墨寶腳底抹油趕緊溜了。

  王竹罄眼睜睜的看著自己找到的茬被林晨初這個臭不要臉的給糊弄過去了,只覺得這個外表淡然如仙的林先生裝了滿肚子壞水,他氣急敗壞的喊道:“你……林晨初你簡直愧為人師!”

  林晨初神色淡淡,語氣淡淡,用像是討論今天吃大白菜的口氣說出了一番極其了不起的言論:“其實,我們不能只看到表面的這首詩的表面現象,要敢於深剖事件的最根本最人性的。在你看來,這個學生寫的只是一首淫詩……咳咳,擬物香艷詩。而在我看來,他這篇詩卻卻用了別的事物恰到好處的表達了他的中心思想,這種托物言志的手法就算是很多大人也無法做到。並你看!這每句詩句都是對偶啊!對偶的啊!真乃奇才,奇才……”

  此話一出,身後眾多女子頓時噴笑了出來,王竹罄恨不得立刻踹死這個大放厥詞的混蛋。

  就在他好不容易忍住了爆發拆房子的衝動的時候,某渣又一次適時的補了一次刀,正中要害:“其實,他能夠寫出這樣的詩,我是很慶幸的。至少他沒有寫出‘輕透慢捻抹復挑’這類的詞句,不然我們今天愁的就不是孩子日後可能會貪戀女色的問題,而是他的如今性取向了,畢竟喜歡女子,總比愛好□和磨鏡(gL)強上許多。你說是不是?”

  “奇才個屁!你特麼放屁!”王竹罄幾乎要被氣的背過氣去了,林晨初默默為他的肺哀悼,恐怕今後很長時間內他再次看到自己,都會忍不住氣的肺疼。林晨初揉了揉下巴,回頭看了眼笑的不成人形的眾多女子,不有的產生了一種詭異的自豪感。

  說實在的,其實他還真挺欣賞王竹罄這類人,他們掙著賣白菜的錢,操著賣白粉的心,過著當白痴的命,卻也都是個不折不扣的好人。林晨初本來無意調侃王竹罄,可是偏偏王竹罄讓略顯笨拙的小計謀讓林晨初覺得有點不爽,便本著賤人多作怪的原則,狠狠的戲耍了一下這個平日裡炸毛比豪豬容易,爆發比火山恐怖的王舉人。

  果然,不出林晨初所料王竹罄深呼吸了幾口之後,終於開口暴露了他今天找茬的真正目的:“不管你怎麼解釋,你這學生依舊還是犯了錯,不過基於我不是他的先生,我也沒有權利將他趕出去。既然如此,你便必須要答應我一個要求。”

  ……你是想要挾學生以令先生麼?不過答應你一個要求和我學生犯了錯之間,有什麼必要的鏈接嗎?大哥,你的神邏輯簡直跟跳棋似得啊……

  林晨初腹誹對方跳躍的思維,然後用比對方更加跳躍的思維吐著槽。不過他好歹也算知道什麼叫適可而止,如果他要是再這麼刺激下去,今天這守拙齋都得讓王竹罄給拆嘍。雖說的腦殘粉者得永生,但他來這個地方本就沒有什麼朋友,王竹罄不待見他,卻也不至於背後捅他刀子,若是他真有什麼照顧他,雖然他也明白對方其實也挺看不上他的。

  他微微一笑,嘴角梨渦剎那見幾分嫣然艷色,王竹罄見著他那恍然天人般的容顏,不由得有些愣神,心中不由得暗嘆到,這人就算是擺出一張諂媚的嘴臉,也好看的快要人老命了。

  於是,王竹罄就在林晨初的微笑之中,木訥的說道:“我撿了個孩子,實在沒地方養了,就交給你這個花蝴蝶養好了,如果是你養的話,你可千萬要好好對那個孩子啊。切記千萬別教他寫什麼‘輕揉慢捻抹復挑,從此君王不早朝’,不然我咬死你……”

  林晨初:……槽點太多了,先讓我整理一下。‘從此君王不早朝’和‘輕揉慢捻抹復挑’

  真是絕配啊!奇才呀,奇才!

  ……

  聽說王竹罄近幾日要說門親事,於是在這個林晨初一天不娶,整個臨峰城老少爺們打一天光棍的日子裡,他給女方一個完美的印象,必須忍痛將的幾個他撿回來的流浪兒送給別人教養。

  幾個大的已經可以自力更生,不大不小的也乖巧可愛,早就被其他人接走,唯獨剩下一個最小的他舍不得送人。沒辦法,他就將目光放到了既是他同事,又是導致他結婚難的罪魁禍首——林晨初的身上。

  雖然早就聽王竹罄這個火山聖母說那個孩子長得狠可愛,但是當林晨初真正看到了那個被王竹罄誇到小孩的時候,還是忍不住嘆為觀止了一番。不過他驚嘆的不光光是孩子的長相,還有王竹罄的品味。

  只見椅子上坐著一個穿著喜慶的小胖,胖胳膊胖腿胖肚皮,圓眼睛圓臉圓身形……當他朝王竹罄和林晨初這邊撲過來的時候,林晨初的腦子裡只閃過了一個動詞,那就是——“滾”……

  憑良心說,這孩子當真是長得十分討喜,白淨紅潤的小臉上除了眼睛,其他五官都被肉肉的臉蛋擠得很小,目測是身高和腰圍成一比一正比,圓潤的似個果子,軟棉的像個饅頭。五短身材,眼神晶亮,憨態可掬,沒有脖子,呆萌到沒朋友。

  方才那孩子眼神轉向了門口的王竹罄和林晨初兩人,頓時就是一亮,白軟萌的臉上瞬間浮現了驚喜的神色,慢吞吞的爬下了椅子,然後邁開小短腿迫不及待又屁顛屁顛的跑了過來。

  看王竹罄那表情,估計萌點都要被戳壞了,臉上不由自主的浮現一絲傻笑,就像是看見自己兒子跑過來一樣。林晨初不由得嘴角抽搐,他真的很擔心這孩子會一不小心折個跟頭,然後像個球似得咕嚕過來。

  王竹罄看了看乖巧懂事又聰明可愛的“兒子”,又看了看似乎一點都不靠譜的林晨初,身為七尺男兒的他也不禁抽了下鼻子,悲傷的看向了那小胖。想到他以後的日子裡將沒有自己的陪伴,不由得傷感的展開了懷抱,準備和這小胖來一次最後的告別。

  林晨初一看這陣仗,立馬就樂了在一旁惡毒的猜測著王竹罄到底會不會哭,一邊可惜著這個世界沒有照相機。

  只見那小胖越滾……越來越近,他胖乎乎的臉上竟是漸漸浮現了幾分驚喜,最後竟然變成了喜極而泣,這三步的道,竟然讓著小短腿倒騰出了三十步,這幾乎是一眨眼的時間,也讓著小孩演出了個微電影。林晨初默默抹了把冷汗,然後那小胖就在兩個人炯炯有神的表情裡——撲進了林晨初的懷抱!

  王竹罄的表情立刻就僵了,林晨初也完全懵圈了,他連馬扎瓜子都準備好了,就像這看一場依依惜別的好戲呢,卻覺得一股巨大的撞力震得他差點沒折過去。他只覺得自己就像是被集中保齡球,就差口吐鮮血滾回地府重新改造了,但是更讓他接受不了的事情還在後面——

  只聽那孩子歡喜的開口,眉開眼笑,脆生生的喊道:“爹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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