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巴奇的胳膊不見了,左邊那條。
發現過程一點也不玄妙——早晨尿尿的時候,他迷迷糊糊又自以為是地用左手扯下褲衩,但右手並沒如預期那樣扶到工具,然後下意識瞧向鏡子,發現身上少了點什麼。
稍微花了點時間搜索公寓,沒發現任何入侵痕跡,他終於確認自己的胳膊跑了。
有點奇怪,雖說它能獨自行動,但這情況可是頭一遭。就算他沒抱什麼愛意,也沒虐待過它,定期護理從來不落——東尼對這茬真的很熱衷,哪裡髒了也會弄乾淨——洗澡的時候順便,而且那玩意重得要死他也沒嫌棄——畢竟習慣這個身體平衡模式了。
總之,這可不是什麼小貓小狗出門瞎逛,不找回來的話復仇者八成會鬧翻天。費了點功夫穿戴整齊後,他決定先自己找找。
於是給史蒂夫發了條請假半天的消息後,他坐在沙發上開始冥想。
——回來。
——快回來。
——快他媽滾回來!
可直到半小時後電話響起,那條該死的胳膊還沒出現。
「抱歉剛才在跑步。」史蒂夫擔憂的聲音從手機裡傳來,「出什麼事了?」
他覺得有所保留比較好:「沒事,我要找點東西。」
「要幫忙嗎?我今天沒事。」
「不用,我自己能行。」
「好吧。」史蒂夫在那頭嘆了口氣,「早就該去找他了。祝你好運,伙計。」
「哦。再見。 」
又來了。誰說美國隊長腦子好來著?飛快掛了電話,巴奇朝空蕩蕩的客廳撅起嘴——胳膊也好,朗姆洛也好,都這麼喜歡離家出走算什麼事?
而且那幫傢伙只會說些「去找他唄」「你去找他呀」「你怎麼還不去找他啊」的蠢話,怎麼著,他一個人還活不下去了不成?尤其史蒂夫,這幾天看他的眼神就好像在瞧一隻掉出巢穴的雛鳥。
既然都這麼關心他,怎麼就沒人發發他媽的善心叫朗姆洛回來?為什麼?搞得全是他的錯似的!
他不會低頭,至少這次絕不會。要他說,這事得朗姆洛主動回來低聲下氣請求他原諒才算完。
不會去找那個壞傢伙的,眼下胳膊的下落才重要。打定了主意,他準備下樓去附近的垃圾桶找找,這時電話又響了。
朗姆洛?
巴奇盯著來電顯示,儘管心臟怦怦直跳,還是強迫自己別按下接聽鍵。
瞧瞧,這個頑固的老傢伙準是按捺不住了——跑掉一週一天五小時又二十三分鐘,準是想他想得不行,多半還後悔得不得了,嘖嘖嘖嘖。
不過這次他沒這麼好糊弄,得讓朗姆洛認識到犯了多麼嚴重的錯,所以至少得等三十秒才接。
然後在他默數完十五準備數十六的時候,手機靜了下來。
大概不小心按到致命的紅色按鈕了,他想。畢竟是朗姆洛嘛,年紀也不小了,眼花手抖都挺普通。但足足等了一分鐘,手機仍然死氣沉沉躺在手心裡。
……什麼情況?
抹不下面子?嗯有可能。或者不好意思?唔也許。還是一週一天五小時又二十五分鐘沒聽到他聲音了太緊張?那,他可能需要打回去。
瞧,就算那傢伙有錯,就算他要認真、強硬地對待,先給個台階也無妨。
他清清嗓子,打算撥號,這時一條簡訊跳了出來。
——把胳膊弄走。
他把內容看了兩遍,又仔細看了兩遍發件人,確確實實是朗姆洛發的。
……又是什麼情況?
胳膊偷偷跑去找朗姆洛了?他的胳膊?!為什麼?!等等!
儘管又氣又急,他還是意識到了關鍵問題,猶豫幾秒,選擇回覆簡訊。
——哪?
很快,朗姆洛發了個地址過來。
瞅著完全陌生的地址,巴奇的心情根本糟透了。
首先,他和朗姆洛吵架了;其次,朗姆洛離家出走了;再次,他的胳膊也離家出走了;從次,他的胳膊竟然去找朗姆洛了;最後,區區一條胳膊居然知道朗姆洛在哪,他都才他媽剛剛知道!讓他心情怎麼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