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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日迷宮[無限]》第5章
5. 歸來二

  說話間,外婆也慢悠悠地從屋裡走了出來,看到廖莎後,與年紀不符的蒼老臉龐上就綻放出了笑容,渾濁的眼眸間雖有擔憂,却沒急著問出來。

  「回來就好,回來就好……快進屋兒歇著去,飛章你也是,趕緊去坐著,周漢你也進來,那些東西讓卓陽搬就行了,也是個大小夥子咧。」

  卓陽挺了挺胸,對來自外婆的認可感到開心:「就是,不就是兩個箱子麽,我搬得動,你們快進去歇著。」

  廖莎沒矯情推辭,由著慕飛章在後面推著輪椅進了屋,她拄著拐杖跳到了別的椅子上,把輪椅還給了不能久站的慕飛章。

  像是知道大家都關心她的傷勢,廖莎坐下後就翹起了左脚,給他們看被藥膜包裹著、已經不那麽疼了的脚底。

  「被灼傷的,迷宮裡還挺嚇人。」廖莎詳細地講述了一遍自己的經歷,時間不長,描述也挺乾巴巴的,但每個人聽得都很專注,兩個小的還在不停追問細節。

  「照片我拍了幾張。」廖莎將自己的腕表和慕飛章的對接,給他傳了資料過去,「有沒有用的,你看著處理吧。」

  「好。」慕飛章溫和回應,接收完畢後就對著墻彈出了投影,挨張看了起來。

  人們打個游戲,爲了成就或者隱藏劇情,還都愛搜個攻略什麽的呢,更何况實打實拿命去冒險的遺迹探索者們。關於迷宮的資料,那真是能多知道一點就知道一點,保不齊什麽時候這多知道的東西,就會救了自己的命。

  遺迹探索者們出沒的論壇有很多,最集中最活躍的,自然要屬官方成立的「探索者之家」。那上面除了一些官方公布的諸如《公民迷宮行爲法典》、《遺迹探索者守則》之類的條款外,還有許多五花八門的其它東西。

  其中就包括一些收費的迷宮照片和經驗談,根據等級和內容的詳細度來决定價格。雖然大家都知道每次能源石再生後,迷宮都會重置,所有陷阱機關都會與之前不同,但總體規則是不會變的。

  組隊合作迷宮不會變成單人迷宮、水迷宮不會變成火迷宮,陰影安全不會變成陽光安全——有了這個前提在,前輩探索者的經驗就是有用的、值得借鑒和花錢購買的。

  只是迷宮太多了,一個可容納32萬人類生存的城市,是由156個迷宮組成的。在沒有重啓生態壞境、進行規劃之前,它們都是獨立存在的。尤其是外層迷宮隨機進入這個限制,導致沒人能知道自己會被分配進入什麽迷宮,買的資料再多,也未必一定用得上。

  有句老話就很好的說明了這個問題:「人不能兩次踏進同一條河流,也不能兩次踏進同一個外層迷宮。」

  有人做過統計,只有2.37%的人,才出現過兩次進入同規則外層迷宮的事。概率可說是非常的小了,這也導致外層迷宮的信息就不那麽值錢,通常是1生活點1個,可以說是非常的揮泪大甩賣了。

  就是這樣,廖莎他們幾乎也沒買過,不積跬步無以至千里,生活點都是1點1點積攢下來的,幹嘛要用在這種沒用的東西上。

  這次廖莎帶回來的物資多,又爲了照顧她這個傷員,晚餐就做得比較豐盛了,在看到那一籠屜冒著熱氣的白菜肉包被端上來時,大家臉上的笑容是怎麽也藏不住的。

  幾個包子下肚,話題就集中在了剛剛攻克了一個內層迷宮的領域公會上。

  周漢捏著咬了兩口的包子,盯著堂屋裡電視上正播放的新聞:「這是他們攻克的第12個內層迷宮了吧?還是同一地下城的?」

  「是啊,很厲害。」慕飛章回答道,「內層迷宮的生態樞紐都被打開,中層的很快就能清理乾淨,要不了3個月,就會貼出遷居意向了。」

  每當一個地下城156個迷宮全部被清理乾淨,重啓的生態系統就會自動變更迷宮格局,成爲一座可容納人類居住的新城市。

  遺憾的是,這都是斷層之前的文明科技,限於技術和材料緊缺,現在的聯邦政府只能做到維護,却做不到奇迹重現。

  「咱們什麽時候要是能進內區居住就好了。」小月的眼神裡都是羡慕,「聽說那裡的醫療設施可好了,要是能去的話,外婆、周叔還有慕哥哥的傷就都能治了。」

  「去不了。內區要求的公民貢獻度太高了。」卓陽突然接話,小小少年捧著一個熱包子在手裡倒來倒去,聲音悶悶的,「除非是李渺那種沒心沒肺的白眼狼,否則你還是死了心吧!」

  李渺,曾經也是院子裡養大的孩子,比慕飛章小2歲,兩人經常組隊進入迷宮。然而在那次慕飛章單獨進迷宮受傷回來沒多久,李渺一聲不吭地跑去參加了公會新人選拔,拔得頭籌之後獲准隨隊進入了中區生活,再沒與院子裡的其他人有過任何聯繫。

  沒有拖累,才能快速積攢公民貢獻度,才有希望進入高級生活區,得到更好的生活。李渺的這種不願意被老弱病殘拖累的心情,大家從理智上能够理解,但從感情上却無法原諒。

  當年的外婆還沒有到達退休年齡,但身體原因又進不了迷宮,本來有周漢、李渺和慕飛章三人工作,養活一老三小還是沒問題的。

  結果李渺冷不丁那麽一走,衆人毫無防備,要不是外婆精打細算這麽多年,大家險些就要餓死。也正因爲如此,在慕飛章堪堪保住性命之後,實在擠不出更多的錢給他治療,才導致他現如今每天站立的總時間不能超過2小時。

  從那以後,李渺這個名字就成了禁忌,輕易大家不會提及。畢竟真要追究起來,私人無證收養根本沒有法律效力,李渺只要不覺得良心痛,自然不需要承擔任何贍養責任。

  眼前氣氛不好,廖莎主動挑起了別的話題:「我今天在迷宮裡遇到了一個沒腕表的人。」

  慕飛章立刻搭腔:「他沒傷到你吧?」

  廖莎搖頭,把自己遇到封睿的事原原本本講了一遍,最後做了歸納總結:「他看起來不像是常與人打交道的,對人群種類有刻板印象,以爲我是新手就什麽都不懂,在生活上也該是一竅不通。」

  慕飛章問道:「你確定他去了黃三的那個區?」

  廖莎略微有些遲疑:「我沒下車,如果他等車走了後又出來,我就不知道了。」

  慕飛章點頭,神色間多有安撫:「這件事就交給我了,我試著探探底吧。如果沒什麽危險,我們還是可以跟他做筆交易的。」

  每個年滿18歲的公民都應該按月繳納定量的能源石,否則抵達退休年齡時就將拿不到任何政府補助。如果是因傷導致無法再次進入迷宮,會根據當前傷者的公民貢獻度酌情减免幾年。

  例如慕飛章,今年24歲,原本還需要繳納24年,但因爲傷勢較重和受傷時貢獻度處於人均水平,所以被减免了10年,他只需要再繳納14年能源石,就能在48歲時享受到政府返還補貼。

  前提是他這個身體能撑到48歲。

  除了這種情况外,還有一種是天生身體就不好的,進迷宮幾乎也做不了什麽事的人。他們想繳納能源石就只有兩個方式,一個是合法的,繳納等同3倍能源石價值生活點的方法;一個是不合法但沒人去深究的,讓他人拿自己腕表進入迷宮幫忙刷貢獻度和能源石的方法。

  後者人們通常稱之爲「代打卡」。

  院子裡現在的情况是,有兩個人都需要「代打卡」,一個是慕飛章,一是還在養傷期間的周漢。繳納3倍生活點什麽的,對他們而言太貴了,不如「代打卡」來得方便。

  如果只有廖莎一個人的話,就必須由她自己輪流拿著兩人的腕表頻繁進入迷宮,因爲誰也無法保證每次都能尋找到能源石。這樣一來,無形中就加大了她的勞累度和受傷幾率,屬過度消耗壽命的一種。

  畢竟人不是機器,總有出差錯的時候,再加上迷宮中的輻射問題,哪怕是有防護服和防輻射藥丸在,終究去多了,還是會多少沾染一些,太過頻繁出入迷宮,屬透支健康和壽命的一種。

  所以法律才規定了「代打卡」是違法行爲,只要有人舉報有人强制脅迫自己「代打卡」,證據確鑿的話,對方是會受到嚴懲的。

  可同時,法律之外還有人情,子女願意代替父母,妻子/丈夫願意代替自己的伴侶,父母願意代替受傷的孩子,這種事是禁不絕的,所以才會有「民不舉官不究」的說法,大家睜一眼閉一眼,默認了這種做法,也算是給沒有錢的底層人民一條活路。

  慕飛章的打算就是,如果那個男人可信,他就可以跟他簽訂一份腕表租借合同。這樣對方有了新身份,不怕被追捕,廖莎也可以减輕一份負擔,不用疲於奔命。

  只是這事不但要查看對方的品性,還得是你情我願,急不得,需要慢慢謀劃才行。

  想到這裡,慕飛章看了看屋內吃得正香的衆人,莞爾一笑,也用托著包子,一口口地吃了起來。

  未來的日子還長著呢,不用急於一時,只要他還活著,就總能想出辦法能守護這個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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