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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書後我有了四個爸爸》第146章
第146章 四個爸爸

  熙熙攘攘的街道上, 一個穿著筆挺西裝的男人手握一杯沒有開封的奶茶, 緩緩步行, 周圍路過的人群, 下意識會把目光投在他身上, 尤其是年輕女孩。

  「快看快看,那兒有個大帥哥。」

  「哪呢?」

  「第一次見到素人小哥哥長這麽帥的。」

  「拍照拍照。」

  「他身邊沒有女孩,我去加個微信。」

  一個長髮女孩走到男人面前,拿出手機,大大方方的說:「帥哥,可以加個微信嗎?」

  男人微微一笑,女孩被驚艶了一臉, 臉上升起薄紅, 剛才的大方瞬間變成羞澀, 用期待的目光看著他。

  男人深邃的目光在女孩臉上掃了一轉, 唇角似有若無的上揚。

  「抱歉, 我趕時間,得去向我主人彙報消息。」男人低下頭,在女孩耳邊呢喃一句,「美麗的姑娘, 你會幸運的。」

  熱氣噴灑,音調纏綿繾綣, 女孩耳後的肌膚升起戰栗,她怔怔的抬頭,看著男人消失在眼前, 臉上露出陷入熱戀的表情。

  「微信要到了嗎?」等在遠處看她搭訕的同伴走過來,一臉興奮的說,「剛剛帥哥給你說什麽了,我看到他低頭,是不是親你了?」

  女孩捧著心,喃喃:「我戀愛了。」

  ……

  輕而易舉將一個女孩的心俘虜的男人自然是銀狐,回想剛才那個她說,他有些遺憾的嘆了口氣。

  那女孩倒是挺乾淨的,若是享用一番,還能增點修爲。

  ——化成Rén形後,銀狐爲了增長修爲,會擇取不同女孩利用她們體內的陰氣補給自己。

  他雖然討厭人類,但也有分寸,只要不是組織給的任務讓他殺人,他絕不會輕易動手。

  露水情緣,他吸取點陰氣,女孩會病弱一陣子。

  他認爲自己够仁慈了。

  作爲狐妖,本能的會媚術,稍稍施展一點,就可以輕鬆將他看上的獵物納入掌心。

  多數情况——他摸了摸自己的臉,即便不用媚術,靠著這張臉,他也會輕而易舉的獲取目標。

  可惜,無論是他的臉,還是媚術,在姜眠面前都失了效。

  想起那個陰險狡詐、而今成了他主人的少女,銀狐就一肚子氣。

  想到查出來的消息,他深深的嘆了口氣,早知會有這樣的結局,當初說什麽都不會接刺殺姜眠的任務。

  姜眠派他回殺手組織查是誰要殺她,銀狐花三天時間,倒也查出來了。

  銀狐回到組織,與上面的人接頭,直言表明任務失敗,讓組織震驚不已。

  一個還沒火的十八綫之外的演員,居然連銀狐都拿不下?

  組織中接了任務,任務沒有成功是有懲罰的,不同等級的殺手懲罰不同。

  因爲銀狐任務失手的太過離奇,高層開會,想聽他的解釋,從而判定他該受什麽的懲罰。

  會議上,組織中一個和銀狐有很深積怨的高層冷笑:「一個手無縛鶏的小丫頭而已,銀狐居然失手,該不會是見小丫頭長的漂亮,心軟了吧。」

  銀狐轉著手中的筆,一言不發,那人認爲自己說對了,銀狐心虛,駡駡咧咧的繼續說,說的話越來越難聽。

  銀狐忽然站起來,繞著會議桌走到那人身邊,把手搭在他肩上,淡淡的說:「我入行之後,接的任務中,哪一單失手了,你覺得我會爲了一個小丫頭自砸招牌?」

  他俯下身,高層身子抖了下,眼中怒氣明顯:「那你倒是說說失手的原因。」

  「這個嘛,你就不用知道了。」銀狐含笑出聲,下一秒,在所有人震驚的目光下,他將手中的筆刺入高層耳朵。

  片刻後,他放開高層抽搐的身體。

  銀狐拿出手帕,慢條斯理的擦拭手中不小心濺上的血迹,無視身後的槍口,從容不迫的開口:「大家不是想知道我爲什麽失手嗎,我來告訴你們。」

  ……

  「所以,你告訴他們,我身懷絕技,不好對付,若是不信,儘管來試——是這個意思,對吧。」姜眠坐在劇組休息室的椅子上,面無表情的看著手捧著奶茶的俊美男人。

  銀狐將吸管插進奶茶,遞上去:「加了冰,試試。」

  姜眠看著他,片刻後,輕描淡寫的說了句:「看來,你沒有嘗過板磚的味道,有些躍躍欲試。」

  銀狐:「……」

  他一臉委屈的說:「我不這麽說,等待我的就是斷二指的懲罰。」

  他伸出自己漂亮的仿佛藝術品一樣的手:「斷了多可惜,是吧,我的主人。」

  最後四個字他壓低聲音,故意說的曖昧又誘人。

  見姜眠無動於衷,他只好收起媚惑,悻悻的說:「你去丹爾的時候,組織就準備派人,不過查了一下,你身邊的人影響太大,組織不敢冒險。」

  姜眠:「爲什麽之前不通知我?」

  「沒有機會呀。」銀狐理直氣壯的說,「回組織後,我被監視了,稍不注意就會被發現。」

  姜眠按捺住用板磚揍人的衝動,道:「繼續說。」

  見姜眠不接奶茶,銀狐乾脆自己喝了,他不再賣關子,直接道:「雇主叫周安民,人稱周政委。」

  果真是他。

  如果是他和鐘無離勾結的話,知道她和刑警爹的關係,雇殺手來殺她在情理之中。

  周安民和大毒梟勾結在一起,他的兒子周明宇殺害宋梓依。

  真是應了那句話: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

  連鋒這幾天很忙,關於周明宇殺害宋梓依一案,進展的十分順利,警察在黃泉路的一個坑洞裡,挖出宋梓依的身體。

  周明宇在殺害宋梓依後,冷靜的處理現場,他知道刑偵手段,利用反偵察,將現場所有痕迹清除,隨後將宋梓依拋屍黃泉路。

  拋屍地點他經過嚴格篩選,殺了人,就算心裡再冷靜,沒有絲毫後悔,到底有幾分害怕。

  在殺害宋梓依後,他發現她的眼睛沒有閉上,死死的瞪著他,無論他怎麽伸手蓋,那雙眼睛都合不攏。

  所以他選擇黃泉路。

  黃泉路臨近靈清觀,他也不知道爲什麽,突然就迷信起來,妖魔鬼怪肯定都怕這種地方。

  靈清觀地處偏僻,也就白天會有人去上香,到了晚上,根本不會有人去。

  周圍也沒有監控,只要小心一點,不會有任何痕迹露出。

  等拋完屍,他利用宋梓依的手機,成功的瞞過所有人——他的打算,等過段時間,再想更好的方法。

  宋學良以爲女兒和男朋友去了國外當交換生,宋梓依的同學和學院老師,以爲宋梓依因病退學。

  宋梓依的朋友們以爲宋梓依和周明宇去了國外渡假。

  起初周明宇一點也不怕,定罪是要講證據的,就算大家都知道是他殺了宋梓依,可證據呢。

  他把所有證據和痕迹都消除了。

  最重要的是,他之所以做的這麽滴水不漏,因爲這件事得到了他的父親周安民的幫助。

  所以他很坦然,沒有絲毫慌張。

  「都說我殺了小依,證據呢?」他裝出痛苦的模樣,「真好笑,我那麽愛她,我爲什麽要殺她。」

  「她死了,我比你們任何人都難過傷心。」周明宇通紅著眼看向連鋒,「連隊,我一直都很崇拜你,可你爲什麽要冤枉我。」

  ……

  直到連鋒將一樣東西甩在他眼前,周明宇臉色唰的變了,他不可置信的看著連鋒,緊接著嘶吼出聲:「你從哪來的!我已經燒了它,不可能的,不可能的!」

  那是一個日記本,有一半燒焦的痕迹。

  周明宇有寫日記的習慣,他在殺了宋梓依之後,爲了將心中瘋涌的情緒釋放,他將他之後的計劃初步寫到日記本上。

  幷在上面著重寫了,他不是故意要殺宋梓依,只是不小心——他不停的在日記本上替自己開脫罪名。

  寫完之後,他就把日記本燒了,連同出租屋內的一些物品。

  可惜日記本沒有燒完,那些燃燒的垃圾幸運的將日記本護在中間,而周明宇將這些扔進垃圾桶內是,被房東撿到了。

  房東喜歡在垃圾堆裡撿瓶子知紙殼,她看到這個外殼燒焦,紙張也燒了不少的日記本,幷沒有嫌弃,反正賣紙殼都是稱重。

  然後,她看到了裡面的內容。

  房東嚇到了,她是一個普通人,不想惹禍上身——如果她租的房子死了人,傳出去後,以後還有誰租她的房子。

  因此她裝作什麽也不知道的樣子,悄悄的把日記本放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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