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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穿梭》第327章 第 111 章
族人們窩在炕上開完來年展望大會後, 明年一整年的基調就這麼定下來了。

貓冬期間閑來無事,方老師小講堂開課了, 少酋長化身數學老師教族人們數數、用阿拉伯數字計數、以及十以內的加減法。天賦比較好的,腦子比較靈光的, 還可以思維延伸,教到一百以內。

一樣的零基礎, 大人和孩子的學習速度差不多, 全部教會的時候, 小半個月就過去了。

之後, 方立安又開始教大家做木匠活。

然而木匠活, 看著難, 做起來更難, 要想做得好, 須得心思玲瓏細膩, 還得有一雙靈活多變的巧手。

像宇那種大老粗就算了,用他自己的話來說,做木匠活還不如跟野豬鬥上三天三夜來的痛快。

一個冬天過去, 整個部落裡只有喬一個人學了個七七八八。陽讓他沒事多練練手藝, 以後部落裡的木匠活就交給他了。

寒冬逝去,春去春又回。

族人們踏出溫暖的磚瓦房,投身到一年一度的春耕生產中去。

如今, 春耕秋收已經成了部落裡的頭等大事, 所以除了老人和孩子, 男人女人齊上陣。

方立安跟大家一起把地種上, 睡了個飽覺,吃了頓飽飯,然後手裡拎著兩支長矛就出發了。

原始人出遠門,不需要帶乾糧和淡水,因為任何東西都可以就地取材,包括他的長矛。

尋兩塊硬度適中的石頭,找好角度,控制好力度,互相踫撞,石刀就有了。

有了石刀,就有了長矛。

有了長矛,就有了獵物。

至於水源,樹林裡一定有,因為他好久沒看到北邊的動物到河邊飲水了。就算水源位處叢林深處,他也可以忍到清晨,收集樹葉上的露珠。

原始人嘛,誰不是這麼過來的。獅子王可以靠吃蟲蟲為生,饑荒年代的人們可以啃樹皮填飽肚子。方立安心想,只要不是極端地域,踫上極端情況,他應該都能活得好好的。

族人們在家目送少酋長出門闖天下,等後者進入那片林中再也看不到蹤影,才各自忙各自的去。其實,不光是方立安的阿爸阿媽,部落裡的每個人都很擔心他。

原始人雖然沒受過教化,但感恩和慕強的本能還是有的。他們心存感激,心存希望,期待少酋長平安歸來的那天。

日落而歸是不可能的,這樣的話,方立安也許永遠只能在樹林的邊緣地帶徘徊。所以,他和陽說好,此去雖不知具體歸期,但一定會回來過冬。

……

時光倒退八年,放到生活條件非常優越的21世紀,有這樣兩片林子,方立安一定會覺得它們都是長滿了花草樹木小動物的樹林而已,沒什麼區別。

然而,現在,經過長達八年的磨合,方立安不說對山洞前頭那片林子了如指掌,但至少摸清了它的脈絡與習性。

所以甫一進入北部叢林,方立安就清晰的感受到了兩者之間的差異,雖然都是大眾臉,但長相截然不同,應該擁有各自的姓名。

方起名廢安決定叫它北叢林,南邊的叫南叢林。

方立安踏入北叢林後,並沒有直愣愣地往裡沖,他走的“之”字形路線,企圖最大限度地觀察和熟悉周圍的環境。

這片林子的氣息雖然旺盛,但植被遠不如三年前的南叢林茂密。

因為蓋房子的原因,南叢林現如今不僅發際線過高,東部的植被也越來越稀疏。西部因為人為砍伐只剩一些樹樁和矮小的灌木,動物們向叢林深處遷移,使得東部的生態承載壓力驟然增加。

方立安走的不快,一路上小心謹慎,春天成熟的果實不多,但仍有植物可取,遇到了就摘一個嘗嘗,補充水分。

走了大約三四個小時,便看到一群灰突突的野雞在草叢中晃蕩。

可能是覺得雞多勢眾,也可能是天生大膽,野雞們見到方立安後並沒有表現出慌張的神色,仍舊悠哉悠哉地散著步,時不時地低頭啄一口,怡然自得。

不過,這份寧靜很快就被不速之客打破了,方立安在地上撿了塊密度分布勻稱且略有分量的石頭,掂兩下,試了試手感,然後瞄準長得最好的大公雞的腦袋。

石入雞群,雞飛狗跳,四散逃命。

肥碩的大公雞被方立安砸到腦袋,險險被壓斷脖子,雖然沒有徹底暈過去,但顯然傷的不輕,走起路來像個醉漢,晃晃悠悠,沒幾步便一頭栽到地上,翅膀和爪子還撲騰著想站起來。

方立安並不滿足於一隻大公雞,長矛離手,沖著另一隻公雞飛奔而去,於是,野雞群在一分鐘內失去了兩隻雄性。

他彎腰撿起被石頭砸中的野雞,手下微微用力,野雞的脖子應聲而斷,徹底沒了生息。

接著,在旁邊的新茉樹上扯了一根韌勁十足的攀樹藤藤條,繞著一雙雞腳打了個結,拎在手裡。

兩隻公雞,中午一隻,晚上一隻。

完美。

初春時節,乾柴茅草隨處可見。方立安帶著兩隻雞退回先前路過的空地,那裡沒什麼危險。

鑽木取火,徒手褪雞毛。

方立安做了個石刀,把公雞開膛破肚,取出雞心、雞肝、雞腎,直接放在火堆上烤,烤熟後,吹一吹吃掉。

丁大點兒肉,還不夠塞牙縫的。

脖子以上部分、胃、腸道連著雞屁股一起割了,把剩下的雞身穿在樹枝上囫圇烤了。

吃的還算痛快。

吃飽喝足,方立安決定做一個能攜帶木炭的工具,把炭火帶在身上。

叢林裡天黑的早,到了夜間,不僅溫度低,空氣中的濕度也大,鑽木取火的失敗率很高。現在把火種保存下來,隨身攜帶,以後用起來也方便。

他用石刀砍下一截小樹,貼著樹皮把中間的部分挖去,做成像竹筒一樣的中空,用來裝火,防止燙到手。

然後在附近找了許多動物的糞便,有松鼠的、甘蔗鼠的、鹿的、羊的、猴子的……縴維很多,這種消化徹底的草或植物非常適合保存余燼。只要限制氧氣量,余燼在這樣的介質中就只會悶著,不會點燃,能攜帶好幾個小時。

外層包著粗糙的多縴維糞便,中間再包很細的老鼠糞便,正中心放余燼或者木炭,最後用樹皮包裹,限制氧氣接觸。簡易的儲火裝置就這麼成了,當然,得時不時地看著,防止火大了或者滅了。

方立安把雞綁在長矛柄端,像挑夫一樣挑在肩上,左手持火,繼續前進。

路上,他發現了一種南叢林沒有的植物。作為它的發現者,方立安給它起名叫五春花樹,因為它春天開花,每朵花的花瓣數都為五。

五春花樹的花香比較獨特,是一種並不香、甚至有點臭的氣味。如果不是介意這種臭味一直綁定自己,方立安其實更願意叫它臭花樹。(五春花樹︰求放過,哭唧唧jg)

臨近黃昏,鳥兒歸巢時,方立安吃掉另一隻野雞後,開始找適合過夜的地方。

由於到目前為止,沒找到山、洞穴和荊棘,他只能選擇在大樹上棲息,還必須是那種沒有鳥巢也沒有蜂窩的大樹。

他在樹底下較為空曠的地方點了火堆,撿了石頭圈起來,以防火勢蔓延開,引發火災。

夜間的樹林極為安靜,周圍除了木柴燃燒發出的 裡啪啦聲,沒有其他任何聲音,讓方立安產生一種置身於密閉空間的錯覺。

因為點了火堆,人又在樹上,方立安並不擔心有野獸來襲,除了毒蟲蛇蟻。不過,他睡的是綠樟樹,自帶驅蟲功效,再加上白天,嚼了牛至草塗在身上,所以這一晚,他睡得很香。

天蒙蒙亮,樹林裡的聲音越來越多,鳥兒、蟲兒、其他動物……嘰嘰喳喳、。經歷了昨晚的靜謐,此時的樹林儼然一個熱鬧非凡的菜市口。

方立安睡得早,醒的也早,意識朦朧中賴了個樹。清涼的露珠從高空的樹葉上墜落,啪的一聲砸在他溫熱的臉頰上,激的人汗毛聳立。

他打了個哆嗦,隨即清醒過來。

樹下的火堆燃了一夜,仍未熄滅,微弱的火苗顫巍巍地舞動。方立安沒有立刻下來,在樹上舔了十幾片葉子,潤了潤嘴。

想他飯前便後不洗手,昨天中午搜羅完各種動物糞便後也沒洗手,就知道舔樹葉對他們原始人來說著實算不上什麼了不得的大事。

要知道,他們部落不靠海,迄今為止也沒有發現鹹水湖,日常所需的鹽分大多來自礦物鹽。

至於礦物鹽如何攝取,當然是舔一舔嘍~

舔石頭,舔泥巴,各種舔舔舔……

方立安覺得自己還算好的,雖然迫於生存,不得不舔一些奇奇怪怪的東西,但他至少不跟別人共用。其他人就不在意這些,他已經看到過無數次宇把自己舔過的石頭遞給喬……

方立安站在綠樟樹上眺望,九點鐘方向一棵林楊樹上有一個鳥巢,不知道裡面有沒有蛋。

他麻溜地從樹上下來,蹦蹦跳跳做了幾分鐘熱身運動,然後極為靈活地爬上那棵林楊樹。

鳥巢中,一二三四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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