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番外四一恨思遠(下)
「宋思遠究竟是個什麼人呢?我一直也沒看清楚,我自知對他的愛過於淺薄,不夠深刻,所以窮此一生,都總在從其他宋家人的身上找著他的影子。
宋笙像他,心機叵測,又不乏良善,可惜少了一點從容;
宋致寧像他,紈絝皮囊,心腸清冷,可惜論及手段,宋致寧是幼兒園剛畢業,宋思遠已經榮晉博士後,段數實在差得太遠。
……好吧,我還是得承認,每個人都有點像他,當然,每個人都不會是他。
我是因為遺憾才思念他,我很清楚。
但我依舊覺得值得。
別人有別人的愛法,這就是我的愛法,辜負也好,浪費也罷,這是我愛一個人,所能做的全部了。
——2019年,洛一珩寫於懺悔書。」
宋思遠死在洛一珩剛滿二十三歲的那個秋天。
死時疑似被槍殺,卻因為車禍引發的劇烈爆炸,一切痕跡消失殆盡,據傳兇手也死於那場大爆炸中,屍骨無存。
這場慘禍帶來的最直接後果,無外乎是因為宋思遠的死,無需任何股權優先轉讓協議,根據他死前立下的遺囑,他手中所持有的百分之七恒成地產股份盡數歸於宋笙手中。
關鍵少數的絕地反擊,讓這位無人看好、蟄伏多年的宋二小姐在宋達死後,一舉拿下恒成地產的大頭,成為當之無愧的第一股權人。
效率奇高,高得讓人側目,又難以說明,怕引來一身腥。
為此,這案件倒還被頂上過幾天熱搜,可惜無數的陰謀論來了又去,最終還是被一個個限流壓下,無人再討論。
葬禮那天,或許是為了減少外界討論,守衛還尤其森嚴。
洛一珩趕在最早的那批人一起到場。
他身份上夠不著宋家的門檻,算是沾了周湛的光,才得以與一眾非富即貴的豪門貴胄走過那蓋著黑布的玻璃棺——原本應當是透明的,可據說他死得太不好看,有礙觀瞻,也就這樣遮著,等火化了,成了一罐子灰,或許還能更體面些。
由始至終,人們對於洛一珩和宋思遠的關係,不過還停留在最開始那場酒後烏龍,抑或是一段無疾而終的單方面追求,就連這,也只是圈子裡一些人的心照不宣,所以,到宋思遠死,洛一珩與一群前來送別的男男女女,看起來也沒什麼分別。
所以當他面無表情繞過那玻璃棺,放下鮮花,一顆眼淚都沒流的時候,大家也不覺得有多詫異。
他把一切都藏得很好。
愛也好,憎恨也罷,還有遺憾,有憤怒,有無以言表的哀慟。
一切的一切,在他把戒指取下,藏進最深的櫃子裡,把有關宋思遠的痕跡層層清除,把最後聯繫的手機也焚化銷毀的時候,就被他好好地,藏在了只有他獨自能體味的角落。
畢竟,如果讓人知道自己和宋思遠的瓜葛,絕不會是一件好事,既然宋家人能對宋思遠下手,當然會不吝對自己趕盡殺絕——而他還得幫宋思遠看著,看著宋家是怎麼自食其果,怎麼互相殘殺,他不能就這麼栽了。
「喂,你還好吧?」
葬禮現場,只有一個人發現了他的不對勁。
他抬起頭,看著那張酷似宋思遠,卻又多了幾分輕佻勾人的臉。
那正是後來,故事裡被他陰過不少次、又利用了不少次的某位冤大頭。
當然,彼時的宋致寧,尚且還只是一個為家中親人過世而微紅眼圈,又忍不住多嘴多舌的小青年。
他們同歲,宋致寧大了他三個月而已。
看了許久,洛一珩方才一笑,「沒事,……三少。」
從葬禮現場回到家,洛一珩脫下那一身繁重的黑西裝,漫無目的地,他在家裡遊蕩,吃著飯,洗完澡,孤零零地看著電視,來回摁著那幾個播放著娛樂節目的頻道。
腦子裡想的卻是和那些歡聲笑語全然無關的瑣碎事。
——洛家太弱了。
沒有靠山的所謂表面光鮮,永遠無法和單純權力的一手遮天對抗,他很清楚。
他得找一個人,一個能被利用的,足夠強大的,一個……最好是一個……
像宋思遠一樣,或者比宋思遠還狠,有手段,有能力的人。
電視的熒光投射在他臉上,照亮他分外凝重的表情。
四周的燈卻全是黑的。
——宋思遠睡覺得時候不喜歡開燈,有時候卻總是看著看著電視就睡著了,因此他早也習慣了不開燈。
習慣啊。
不知為何,他忽而撐著下巴,漫不經心的,手指輕輕拭過眼淚。
喉口沒忍住的那聲嗚咽,只能隨著用力擦拭眼角的動作,而不斷的湧現——幾乎出不來氣的哽咽。
明明是早就習慣的事,為什麼這次格外孤獨呢。
那個蜷縮在沙發上就能睡著的人,這個老男人,今年才三十五歲呢,怎麼就變成黑布一蓋,連遺容都不能面世的、冷冰冰的屍體了呢。
洛一珩從指縫間,看著電視裡的娛樂節目,搞怪的女主持人演著誇張的小品,西瓜砸在她腳邊,她發了瘋一樣拿起就啃,啃完了,不忘記面對鏡頭,展示自己花了妝的臉,咧開一個燦爛的笑。
所有的觀眾都被逗得開懷大笑,洛一珩也笑,越是笑,頭越低,腰越彎。
到最後,近乎是把臉埋在手心。
「宋思遠……你個狗東西,什麼火燒雲,你死的那天,根本就沒有火燒雲,全是陰天。」
你連死都死得那麼悲壯,何必到死,都不願意跟我講一句真心話。
他哭得喘不上來氣。
「你活著,我沒機會站你身邊,誰都不會覺得我夠資格;你死了,我也沒有資格給你抬棺,扶靈——」
「宋思遠,你說你,你怎麼連到死了,都不放過我?」
自然是沒人回答的。
他一生也很難再知道答案,他明白的。
至於後來的故事,想必諸位也知道了,他真的找到了那個足夠能力供他「借刀殺人」的「幫手」。
一個從小就被當做完美標杆的人,一個連窮盡完美標準的父親也無法挑剔的人。
聰明如洛一珩,甚至連誘餌都找好,連陷害的手段都設計了無數方案,只等著大魚咬餌,滿載收網。
說實話,如果不是最後那一點紕漏,他前二十年從父親那裡學來的一套本事,足以把這些滿足於安樂的宋家人攪得天翻地覆,不得安寧。
可是他心軟了。
當他面對著宋致甯那張臉,想起曾經真心對待過他的陳昭,也曾像個稱職的朋友,為他出頭,為他忙前忙後。
當宋致寧啐了一口過後,仰起頭,卻又告訴他:「傻/逼,我沒覺得你是個壞人。」
不算是好人,至少也不是個徹徹底底的壞蛋。
默然片刻。
「我父親有時候說得對,」他突然笑了笑,「他說我總是臨陣一腳猶豫,又瞻前顧後,所以總會……嗯?!」
話沒說完。
電視上突然播報的一則新聞,打斷了他的似笑非笑,也讓他霍然回頭,目眥欲裂——
宋氏陵園被盜。
他腦子裡警鈴大作,幾乎是下意識的飛速動作起來。
割斷了宋致寧的繩子,受了對方劈頭蓋臉的幾拳頭也沒還手。
洛一珩啐了口血,扭頭就往外跑。
出了名沒輕沒重的宋致寧,下手可一點沒留力氣,以至於「慘遭毒打洩憤」的他,開車時,眼前也發黑髮昏,不知道用了多久,才趕到陵園門外,用自己過去向宋笙要來的通行證,一路暢通無阻,趕赴宋思遠墓前。
一片狼藉。
僅針對他一人的墓碑,也算是稀奇。
不比其他宋家長輩,宋思遠的遺體實在難以裝殮,最後索性燒成一把灰,隻葬了個骨灰盒,放在那修繕華麗的墓中,顯得尤其寒酸。
冒著大雨,幾乎是跌跌撞撞著撲到碑前,他低頭一看,墓穴中的骨灰盒側翻著,不出意外的可憐兮兮,竟然也沒有一個人來幫忙整理。
任誰都看出來這是一個引他來跳的陷阱。
可他依舊不管不顧探手去取,也不顧一手是泥,髒兮兮的,只想把它扶正,嘴裡念叨著:「沒事,宋思遠,我、我幫你,我幫你,沒事,沒事了……」
好不容易觸及,一掰,一扯。
那裡頭卻輕的出乎意料,很顯然,是個空盒子。
「……?」
「別翻了,在這裡。」
洛一珩霍然抬頭。
就此,與從墓碑後繞出的宋二小姐,不久後即將成為江太太的宋笙,撞上視線。
女人撐著一把黑傘,懷裡抱著雕刻精細的骨灰盒,一點不吝嗇般遞出來,遞到他面前,「著急有著急的辦法,但我還沒有沒良心到,讓小三叔這麼狼狽。」
她話音平靜:「那個盒子也不是假的,只是小三叔死的時候沒有娶妻,本來應該是生同衾,死同穴,我按照他的遺願和宋家的規矩,多備了一個。」
她在傘下,妝容精緻,面容溫柔。
而他在雨中,一身濕透,滿是泥垢。
洛一珩沒有搭腔。
「沒事了,」他只是在自己的衣服上擦乾淨手,一下又一下,末了,方才小心翼翼,把那骨灰盒接過,抱在懷裡,細細擦去泥點,「宋思遠,沒事,我會處理好,沒事……」
宋笙垂眼看他。
許久,將手中的傘遮在他頭頂,自己站在了雨中。
「洛一珩,我知道我沒資格說你做錯,」她說,「但是如果小三叔還在,他不會讓你做這些事。他對我們宋家,從始至終都沒有站在過對立面,你知不知道?」
「……」
「那年,小三叔從家裡離開的時候,我們誰都沒有想過小三叔會死。無論是我還是姑姑,都不可能對他下手,後來我想,這場意外,或許更像是他自己成全了所有人,他沒辦法在活著的時候對我們這些人做個交代,沒辦法拒絕姑姑——更何況,還有股份有限轉讓協議……很多很複雜的東西,涉及的政界、商界人士數不勝數。可當他死了,所有事都解決了,因為一份遺囑,遠遠比那些協議效率高多了,我這麼說,你能不能理解?」
洛一珩看著她。
雨幕中,她被衝得睜不開眼,為自己撐傘的手也微微發顫,卻依舊執拗,等著一個回答。
好像在竭盡全力證明自己沒有錯,也像是在自己說服自己似的。
他終於還是笑了。
「我知道,那又怎麼樣呢?我知道,就證明他死的不無辜嗎……他不是為宋家死的嗎?宋笙,你摸著自己的良心,你拿著那點股份的時候,會不會覺得心寒?」
「……!」
「我只會向一個人道歉,那個人不是你。」
他抱著骨灰盒,站起身來,避開了那傘下蔭蔽。
「我會為這一切付出代價,因為我輸了——我沒有你這麼幸運,宋笙,有很多人希望你贏,從始至終都是。我多希望宋思遠也盼過我贏,但我知道,如果他還在,會第一個揪著我的領子,讓我別對你出手。」
宋笙抬頭,靜靜盯著眼前金髮碧眼的青年。
他說得冷靜而絕對,不給人半點反駁的機會,也徹底碾碎了自己的所有期待。
回想起來,他們的第一次見面仿佛還在昨天,一眨眼,那個好像少不更事、永遠莽撞的阿卡,原來早就變了模樣。
時光荏苒。
念及此。
她驀地出聲,叫住了轉過身、想要把骨灰盒安置回原地的洛一珩,「等等,骨灰盒你可以帶走,我想小三叔也不想躺在這裡,這裡全是一群只會嘮叨的老人家,把他交給你,我很放心。」
洛一珩扭過頭,「什麼意思?」
「沒什麼,」她話音一頓,愈說愈低,「……只是我想起來,我聽說過的一個小故事,當年我覺得是假的,現在看來,好像是真的。」
那個故事裡,運籌帷幄的宋家小三叔,原本可以在美國一箭雙雕,殺了江瑜侃和周湛,推卸完責任,用最完美的PlanA,結束一場鏖戰。
可惜在最後的關頭,他晚了十分鐘。
那十分鐘,據說是用來送一個人回家,不要讓那個人捲入許多不必要的瑣事。
「理由?」
竊聽器傳回的同步錄音裡,他這樣說,「沒有理由,我送送他回家。」
像他那樣的人啊,溫柔從不曾開口,或許只有一句「沒有理由」,能夠偷偷記錄下他並不為人所知的那點動容。
只可惜一切都太晚了。
「你走吧——」
宋笙背過身去,背影在雨中飄搖,肩膀微微抽動。
而她說:「帶小三叔走吧,他這一輩子太累了……我對不起他。」
故事說到這裡,全都是不圓滿。
所以,讓我們把故事線推到很久以後。
久到洛一珩都已經回到日本,又再度逃亡回到中國大陸時,恰恰好,來得及參加了一場婚禮。
準確來說,是宋家三少大張旗鼓的婚禮。
很符合他風格的大宴賓客,流水席從恒成地產門口擺到萬豪酒店,沿路派發喜糖,鬧得交通都近乎癱瘓,要全城同慶,不熱鬧不罷休。
架勢這麼大,洛一珩也因此沾了光——這個早就易容了外貌,如今黑髮黑眼、還只剩下一隻右手的陌生人,就此混進其中,討一份喜氣。
遠遠地,他看見宋致甯與新娘親吻,看見他們交換戒指。
而在最後的發言裡,哽咽著的宋三少一字一頓,說:「我為了娶她吃了一百個洋蔥,我這輩子再也不吃洋蔥了,老婆做的除外。」
說完就哭,真是沒半點長進。
洛一珩笑得直不起腰來,好在人群裡笑聲層疊,他也不怎麼出眾。
而後,輪到新娘揚起右手,展示那枚不怎麼起眼的白金戒指。
聲音甜甜的,說話卻說得有些顛三倒四:「嗯……致寧跟我說,這是奶奶留下的戒指,他、二姐、大姐、還有小三叔一人一個,當年奶奶還告訴他們,從來沒算過尺寸,只是誰戴上了,就是誰的命,誰的『有緣人』,我、我從來不信那種命運,可我戴上了,所以,我、我覺得我會是個……好妻子,我會努力的,會努力的照顧他,愛他。」
宋致寧補充:「我也只給你戴過,老婆。」
【內心os:除了那次拍賣會一不小心被拍賣走了,還被鐘邵奇拿走了,這是例外,老婆,這不算,後來我又拿回來了。】
「嗯嗯,我知道!所以那……那比如我、我以後要研究一百種讓洋蔥好吃的辦法!」
「老婆,那個……」
宋致寧大抵沒想到自己的深情告白換來這樣一種疼愛,當即一臉黑線,說起話來都打著結巴,一副敢怒不敢言的苦惱樣。
一群圍觀群眾笑的更開懷,議論紛紛,歡聲笑語。
這樣熱鬧的氛圍裡。
自然是誰也都沒有發現,剛才還擠在人群中的那個帥小夥,卻來無影去無蹤的,不見了痕跡。
那天,宋致寧收到了一個紅包,封了張銀行卡,裡頭不多不少五十萬,還夾著張紙條。
紙條上頭,字跡娟秀,一筆一劃:「欠陳昭的,我還了一隻手,兄弟一場,當年還被你揍過,就打個折,還你五十萬吧,密碼是你生日。到處流浪,沒多的了。勿念,祝新婚幸福。」
幾年沒見,還蠻瀟灑的。
宋致甯一時之間,也說不清楚什麼情緒,倒有點哽咽似的。
一旁的妻子問他是誰這麼大方,他愣了愣,這才回過神來,把那紙條和銀行卡攥在手裡,許久也沒說話。
末了,才說:「不太熟,一個……一個好人吧。」
宋思遠死的那天。
窗外是陰天。
車即將爆炸的當口,整個車廂是灼熱的,沒經歷過死的人大概無法同感那種卡在車廂裡無從掙扎的恐懼,更何況,還有一把槍對準自己的腦袋。
反正無論怎麼都是死了,他索性打著電話,聽著電話那頭的小青年不懂事的大呼小叫,一切仿佛都還沒變,這傢伙總是傻乎乎的,明明有那麼慘烈的過去,還是只要一被順順毛、摸摸頭,就總輕易地原諒這世間的苛待。
真好啊。
他擦了擦眼前糊了滿眼的血。
他輕輕說,貼著手機,很溫柔的語氣:「太陽快下山了,從我這窗戶看外頭,小孩兒,還有火燒雲,明天應該會是個大晴天。」
如果沒有這一切的話,明天是晴天就好了,這種好天氣,等一切都過去的時候,我想帶你去曬曬太陽。
我不怎麼知道愛人相處的方式,但是我想,願意和一個人手拉手去曬太陽,會不會也很浪漫呢?
試試才知道吧。
……
「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