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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盞春光[豪門]》第67章
第67章番外四一恨思遠(上)

  「我去年這個時候,見過一個哥哥,他的爸爸來找父親,說起話來好凶好凶。

  但他可厲害,可聰明,會變魔術,一打開手掌心,就能變出一顆漂亮的朱古力味糖果。

  我纏著他要他變糖果,於是那天他走之前,一共給我變了七次糖果,比七龍珠還要神奇,我開心極了,於是背著父親,把那些糖偷偷藏在鉛筆盒裡,藏了很久很久。

  可惜,後來就全都融化了,鉛筆盒裡黏糊糊的。

  更可惜的是,櫻花開了又落,那個哥哥再也沒來過。」

  ——1995年,洛川一珩國小日記。

  「洛一珩,我要是跟你說對不起,你會不會打我?」

  「會。」

  「那對不起。」

  「……」

  「喂,小屁孩,你怎麼不打了?」

  「懶得打。你那麼想走就走吧——死在外面了,不用回來見我也好。」

  洛一珩是在很多年後的一個煙霧繚繞夜裡想起的宋思遠。

  想起他時甚至處境微妙,畢竟彼時的洛大明星手邊,一側是海關入境處的【鐘紹齊】入境登記複印件,一側是仍然屏幕亮堂的手機——就在兩分鐘前,他剛剛掛斷了一個電話,電話裡,他邀約「失了憶」的陳大師去紐約時裝周給自己做造型。

  如若有人有心看到這,故事的前因後果想必自然清楚,這趟去紐約,是他早就想好的請君入甕,也是一盤不贏即死的生死局。

  這麼嚴肅的局面,結果當事人卻在這樣的生死關頭,想起一個負心人,實在有點不著調。

  「……噗。」

  他被自己天馬行空的嘲諷暗罵逗笑。

  在這樣無需人知的深夜裡,只是一根又一根,不要命似的抽著煙,腦子裡的思緒翻來覆去,沒法聚焦,到最後,似乎都不約而同地指向某個熟悉又陌生的名字。

  以為自己很久沒有想起過,可腦子裡明明一直都有的,屬某個人的蹤跡。

  一聲歎息,他似笑非笑地打量著手裡煙蒂火光。

  這才後知後覺地想起,原來那個勸自己少抽煙的人,已經故去很多年。

  從前的洛一珩,私下裡是從不抽煙的。

  一來,他少年時接受父親的訓練,深知煙草除了在應酬時做做噱頭和談資之外別無他用,副作用倒是有一堆,譬如早死,譬如黃牙,譬如花錢,簡單而言,叫花錢買罪受;

  二來,他渡海回國,好不容易做了人人喜歡的大明星,那得順大流宣揚宣揚「正能量」,抽煙被人拍去不像樣,還得花上好幾百萬才能把照片買回手裡,實在有點得不償失。

  這麼精打細算一番,他打二十一歲以後,就打定主意再也不碰煙了。

  ——至於重新開始抽煙抽得凶,又因為某個人的勸而狠下心來戒煙,那得是遇見宋思遠之後的事。

  一段孽緣,不提也罷。

  非要說的話,代價實在遠比收穫大……

  那時見面說來也巧。

  是宋笙帶著「老油條」宋思遠,來找自己賣個人情,希望靠著自己彼時如日中天的人氣,為她手裡的地產項目拉個有力的代言。

  於是在一個熱熱鬧鬧的火鍋店裡,他們見了個面——明明算是第一次見,孽緣奇就奇怪在這一點,一見就讓自己看對了眼,幾乎稱得上是兩眼發亮,掩飾不住好奇和窺探,一點也沒有大明星的矜持。

  畢竟,對面這個長著張人畜無害娃娃臉、偏偏還比自己高上半個頭的青年,叫小三叔的「小白臉」,總讓他覺得似曾相識,又覺得倍感親近。

  ——這一定是初戀的感激o。

  於是閱女/男均無數,頂著俏臉橫行霸道的洛一珩,在看見宋思遠的第一眼,就這麼輕率的在心裡下了個判斷。

  因此,哪怕對方比自己年長,又是個深諳世俗規則、話裡話外都是試探的男人,聽出來了個十成十的洛大明星,也在一秒鐘的猶豫過後,打定主意往下跳,為了美色狂折腰。

  可惜事實證明,倒貼自然是撈不到好。

  對方一達成目的,出了門,就把他的電話刪了個一乾二淨。

  洛一珩:「……」

  絕情風月死渣男。

  如果不是因為他早從父親手裡「贖了身」,不做狗頭軍師,去參與那些殺人越貨的勾當,或許宋思遠早就「意外身亡」,也就沒有後來那麼多故事。

  壞就壞在心慈手軟。以至於第二次在酒吧私下見著面,看著宋思遠一臉受了情傷的苦瓜樣,他明明只是戴著口罩過來給自家兄弟周湛壯壯場子,也非得沒忍住心裡撓癢癢一樣想湊到跟前去的蠢蠢欲動,裝作漫不經心地踱到人桌邊。

  猛一撞,精准無匹,撞翻他那小吧臺上兩杯威士忌。

  劈裡啪啦一頓響。

  「……」

  這次換宋思遠無語良久,末了,方才揉揉太陽穴,眉心微蹙,抬頭看他。

  看了好半天。

  生得一張小白圓臉,高齡三十有五的小三叔宋思遠,送給他一句醉酒胡話:「我認識你……那天小二丫頭帶我去見過的,那個小基佬?」

  措辭可謂是很不嚴謹了,換了別人,得挨上一拳才能收場,既然這麼帥,就不打了算了。

  洛一珩被他氣得發笑,好賴自己裹得嚴嚴實實,也不怕被人拍,便索性一屁股坐到他身邊。

  洛大明星搭著二郎腿,扭過半邊身子,湊近他臉龐。

  聲色惡劣,吐氣灼灼:「小三叔,我沒記錯的話,那天為了給宋二小姐掙臉面,先有意無意撩撥我的是你吧?」

  「怎麼了,目的達到了,開心了,就翻臉不認人?」

  「……」

  宋思遠眯了眯眼,挑眉,圓娃娃臉天真輪廓,非讓這表情逼出幾分狠絕淩厲來。

  這話裡不知道哪個詞——後來洛一珩想,或許是「宋二小姐」這個名字,仿佛一下刺中了他的痛腳。

  以至於不過這一句暗笑諷刺,就能激得那位從來為人八面玲瓏、是個混日子老手的宋家小三叔,忽而一把揪住自己的領子,那種極譏諷而清冷的眼神,將人上下打量一遭。

  「是我,」宋思遠說,「所以你是沒守住撩撥,也想跟我來點什麼?」

  「嗯?」

  「撞杯子技巧太次了,三叔教教你?」

  他沒來得及回答。

  下一秒,下頷被捏住,口罩被掀開。

  「我靠,你……」

  對方的唇壓上來,輕車熟路地,甚至原本捏他下頷的手也跟著往上,撥亂自己遮住眼眉的額發,肆意拂過。

  他瞪大雙眼,所有的觸感,都指向那緊緊相貼的唇瓣,明明是極盡溫柔撩撥的溫存,對方卻只是沒有半點溫情地咬住他下唇——甚至有些惡趣味的吮吸,舌尖在他隨即冒血的唇角小傷口上舔了一圈,便淺嘗輒止,讓那牽連著銀絲的唇畔分離。

  情場老手的風月情迷,如此手到拈來。

  「……!」

  他甚至還沒來得及——回味。

  而宋思遠居高臨下,膝蓋抵住他小腹,就那樣借著醉意,揩了揩嘴角,似笑非笑地看他。

  酒吧錯落燈光斑駁,那張生來小而圓,也因此總顯不出年紀的俊臉,仿佛一下子夾雜了天真與殘忍兩種截然不同的神態。

  說淪陷或許過於輕佻,但洛一珩想,自己親過的人能排一個連,被人按著親,這還是頭一次。

  人生中但凡頭一次,總是最特殊,哪裡管對方是醉意上頭,還是真的有非分之想。

  怔愣良久。

  「……親夠了吧,」回過神來的他陡然一笑,笑得比宋思遠狂,笑得比宋思遠還壞,還要更輕佻,「是不是比你的小侄女帶感?怎麼說我也是個明……」

  悶哼一聲。

  宋思遠毫不留情的一個肘擊,打斷他話音,也讓他痛得嘴角直抽。

  好一個小三叔。

  敢做不敢認,敢喜歡不敢下手,被戳了痛腳還要打人。可惜,男人的征服欲一上來,就是越打越欲罷不能。

  洛一珩痛得緩過那股子勁,複又抬頭看他,眼睛亮閃閃,像幼狼狩獵時的勢在必得,一股陰險狡詐的幽幽意味。

  「可以,打得好,我喜歡。」

  「可你今天打我,可得想好,明天會不會被我騙回家啊,小三叔?」

  「……」

  ——但很顯然,腦袋被人猛地一砸,飆血不止、倒在自己頸窩的小三叔,應該沒機會回答了。

  洛一珩嘴角抽抽,看著自家好兄弟周湛手裡碎了半邊的啤酒瓶。

  一樣的醉鬼,一樣的衝動犯事,這自家兄弟和小三叔比起來,怎麼就一個可愛沒邊得讓人想把他往死裡親,一個面目可憎的壞人好事,恨不得往死裡捶?

  末了,只能歎了口氣,也不顧一手玻璃渣子,伸手一把捂住宋思遠後腦勺那微微打歪、依舊流血不止的傷口。「叫救護車,」他難得扯了嗓子衝周湛喊,「你他/媽的,他出點事小心老子揍你。」

  「這男的打你,你還為他揍我?」周湛一臉不可置信,「你平時對、對我可不是這個語氣。」

  「你老婆打你跟路上痞子打你能一樣嗎?」他戴上口罩,翻了個白眼,「還不打?!阿湛,你是想恒成的人趕過來宰了你還是怎麼的?」

  這一場醉,後來鬧出不少閒雜瑣事,把周、宋、薑等幾個大家攪得天翻地覆,當然,卻都是後話。

  對於洛一珩而言,這場醉鬼打架,對自己唯一的收穫只有,他那顆流浪風月場的心,順利地被勾引了。

  起初是勾引,後來是吸引,本質上沒什麼大區別。

  他開始借著宋笙的面子,屁顛屁顛往醫院裡送飯,美其名曰良心不安,事實上,變著花樣地套宋思遠的話:你喜歡吃什麼啦,喜歡在哪玩啦,甚至喜歡什麼樣的妞,喜歡……咳,哪種,那個什麼位?

  宋思遠不耐煩他,又經不過他纏,最後多多少少,也都一五一十交代了。

  洛一珩自覺很滿意。

  雖然……以前父親教的這一套上不得檯面的攻心計和情報戰,如果被知道最後是用來釣凱子,不知道自己會被怎麼毒打一頓——好在他可管不了那麼多,隻把要臉的不要臉的,總之都問個遍,幾乎做全了一整套筆記,自問除了宋致寧自個兒,應該沒人比自己更瞭解他。

  末了,竟還不忘編排出繪聲繪色的一頓「酒吧強吻戲」,把自己塑造成一個十成十的受害者。

  「親都親過了,騎也騎過了,」洛大明星沒皮沒臉,低聲咕噥,「我還是個公眾人物,不知道有沒有被拍,損失可大了,你把我微信加回來會不會少塊肉?不會吧。」

  躺在病床上玩手機的宋思遠幽幽抬頭,瞪了他一眼。

  好半晌。

  「……把你微信給我,我加你。」

  就這樣順利地要回了微信。

  那時的他還很年輕,宋思遠比他年長十三歲,哪怕他少年時經歷過太多外人所想像不到的、堪稱恐怖的特訓,但但凡掩飾好了,兩人的思維頻道,看起來也確實是二十來歲年輕人和三十多歲風月老手完全不同的維度。

  可惜那時候,他還沒成為後來那樣無情的大人,還相信一見鍾情這種纏綿悱惻的笑話,自恃俊美,也知道宋思遠是個男女通吃的俗人,總覺得自己能無往不利,一擊成功。

  真傻。

  傻得總喜歡把一些沒有營養又搞怪的話題往聊天框裡堆,從今天的頭條緋聞八卦,到萌寵表情包和無聊的段子,沒皮沒臉,追問一句「好不好笑」,得到肯定的回答,就要截圖保存,順帶再發N個哈哈哈表情包轟炸。

  再熟一點,他後來甚至偶爾還能給宋思遠收拾收拾殘局,在好多次宋某人在酒局上醉得狼狽、而原先給他解決爛攤子擦屁股的「小二丫頭」宋笙早被江瑜侃拐回家的時候,裹得嚴嚴實實,口罩帽子齊上陣,把應酬過後、醉得不知東南西北的宋思遠扛回家。

  他的湯臣一品豪華別墅,成了宋思遠的小安樂窩,床也從安分的單人位,換成宋思遠挑的KingSize。

  關係當然純潔。

  就像——誰說大學宿舍倆男的睡一張床上不純潔?

  就算不純潔,也沒不純潔到哪去,畢竟對方醉得像個軟腳蝦,吐完了往床上一睡,頂著那麼一張臉,睡得那麼……無辜,就算洛一珩自認能辣手摧草,也下不來手。

  「喂,你能不能哪天清醒著來一次啊?」

  他也這麼問過。

  而睡在他身邊,似笑非笑,連眼睛也沒睜開的宋小三叔,咕咕噥噥說句胡話:「醒著過來幹嘛?送上門給你上?」

  「誒唷?」

  「小屁孩,洗洗睡吧,再想有的沒的,就別見了。」

  他媽的。

  敢情你打電話叫老子來收拾殘局還是種恩賜是吧。

  洛一珩氣得恨不得踹他兩腳,把人踹地上一骨碌滾出門去得了。

  踹到一半,腳趾頭顫顫兩下,還是收回原處,轉而滿臉憤憤地伸出手,繞過人,把被子角撚好。

  「你得慶倖我對你一見鍾情,宋思遠,你個老男人,不然我一激o把你踢老女人堆裡,讓她們扒你的皮,喝你的血,你個……」

  沉沉睡著的宋家小三叔,對他的低聲咕噥不聞不問,隻偶爾說兩句夢話,念得還是自家小二丫頭。

  洛一珩:「……」

  行吧行吧。

  誰正兒八經的初戀不是撞一頭包才醒悟的?

  自己還年輕,有的是時間陪他耗著。

  更何況,捫心自問,自己生得這樣好看,就算真實戀愛的技巧笨拙些,難道不可愛嗎?不讓人心動嗎?

  ——「不可愛,不心動。」

  很久以後,被問到這個問題的宋思遠如是回答。

  「太幼稚了,讓我覺得有種哄騙未成年的錯覺,如果不是一不小心啃了你一口,我會提前把你拉進黑名單一勞永逸。」

  「你能不能不要把我想得這麼單純,在你之前,我泡的男男女女都不少好不好?」

  「那你應該去泡他們,別搞我。」

  「我偏要搞你。」

  這段對話發生在兩人聊天超過五個月的某個意外午後。

  宋思遠——這個在洛一珩看來,每次都要被旁人的勾心鬥角無心波及的老好人,這次又因為和宋笙在美國出差,防備不及,被一槍崩了肩膀。

  宋笙被綁架,英雄救美的是江瑜侃,至於為她擋了一槍、受傷躺進醫院的宋思遠,陪在身邊的,依舊只有連夜從韓國飛來,盯著大咧咧倆黑眼圈進門的洛一珩。

  問及理由,他說是因為——「給你發了倆表情包,還發了一個段子,三個小時都沒回復,又不是睡覺得時候,怕你出事,就來了。」

  簡單到讓宋思遠這個看慣了人間男女的老手,也因為這恍惚深情而待了待,以致於認認真真回應了他幾個久久不能釋懷的問題,如上所述。

  等洛一珩恢復平常那個吊兒郎當的模樣,兩人之間的氛圍,這才悄悄跟著回到正軌。

  事實上,後來回憶起來,洛一珩覺得,自己對宋思遠的感情從征服欲轉移到某種微妙的在意,似乎也是在這個階段。

  著急忙慌在意一個人的安危而遠涉重洋,開始學著笨手笨腳在VIP病房裡熬碗白粥幫人養胃,兩個人圍著病床上那小桌子面對面吃飯,似乎與情愛無關,更多的是習慣了眼前有這麼一個人。

  覺得他長得好看,吃飯的時候好看,偶爾湊過來看看自己玩遊戲的時候可愛,就連睡覺得時候、換藥換得齜牙咧嘴的時候都可愛。

  真是無可救藥。

  ——「所以說,你當時親了我誒,真的不考慮跟我試試嗎?」

  沒過多久,或許因為他對宋思遠,從來都算是直來直往,覺得感情到了,就坦然地這麼問了。

  而彼時病床上,正低頭吹涼白粥的宋思遠,很平靜的回他一句:「跟你親過的人還少嗎?」

  洛一珩的臉色僵了僵。

  他覺得自己大概是人生頭一遭,笑得這麼欲蓋彌彰。

  「……不少,但你是例外。」

  「可我不希望自己是你的例外。」

  宋思遠抬頭看他,笑了笑。

  「從你第一次在我眼皮子底下演戲演得那麼精彩的時候,說自己是個大受害人的時候,我就去查過你了,洛一珩。」

  「所以呢?」

  「所以,比如你曾爺爺是直系軍閥洛光遠,後來被老蔣一槍崩了;爺爺是個落魄潦倒的老教授、在60年代被人活活打死,爸爸是偷渡日本發家、一輩子不安分的偽君子中立派,改姓洛川的,洛川如磨——而你,是個叛離本家、投奔姨媽的四國混血小孽種,這些事,我都很清楚。」

  這些話說得一點也沒有猶豫,仿佛老早就計算好了怎麼拿刀子戳他的心來得妥當,洛一珩提著的嘴角還沒下來,卻好像笑起來比哭還難看。

  卻還笑著問:「有沒有必要說得這麼精煉……這麼難聽?」

  「如果你想聽更難聽的,我還可以再複述一遍,你是怎麼被你爸爸培養成一個完美的『替代品』,一個交易物,又因為這些親過多少人,被多少人抱過,之後狼狽回國,重新包裝,抱住鐘家的大腿,搖身一變,選秀出道,成為萬千少女喜歡的『Karol』洛。」

  「……」

  這笑得笑的多殘酷,才讓內心頑固如磐石的洛一珩,也喉口一嗆,狼狽到兩眼是淚啊。

  可宋思遠就好像什麼事都沒發生過一樣,吹涼了白粥,就和洛一珩面前那碗還燙著的換一碗,接著吹吹,攪拌兩下。

  他是宋家小三叔,準確來說,是曾經風光過,後來自掩鋒芒的小三叔,直系繼承人之一,宋家大小秘密的唯一知情者,絕不是一個適合寵愛某個人安詳度日的避風港灣。

  所以才能把傷人的話說的這樣無足輕重吧。

  甚至都一一細數啊。

  洛一珩終於通紅了眼,一手拂開面前的白粥,任由碎瓷四濺,一片狼藉。

  而他揪住宋思遠的衣領,第一次,像個男人一樣質問他。

  「所以你幹嘛願意回我短信,幹嘛願意住我家,幹嘛讓我在這傻子一樣陪你也不趕我走,憑什麼什麼都知道,又什麼都不說啊?因為可憐我嗎?啊?!」

  可憐我看起來風光無限,其實只是我爸養的一條狗,在日本過得是比奴才還苟延殘喘的日子,時時刻刻要做一把刀,一個裝飾品,一個交易物,就連逃回大陸,也只能一邊騙他說自己是為了以後報復姨媽、報復鐘家做準備,一邊抱緊姑媽的大腿,仿佛個新世紀的苦逼崽?

  一拳揮下去。

  另一拳又高高揚起。

  他從小被人打怕了,自己也學會怎麼打人才痛,他敢擔保,宋思遠一定很——

  一定很痛。

  所以,他的拳頭,在對方面無表情地啐一口血過後,就再也揮不動。

  「……」

  他牙關緊咬。

  他鬆開手,看著宋思遠從容地整理衣領,而後溫聲說:「洛一珩,還是洛川一珩,其實我都不計較,算起來,我們小時候還見過一面,當時你父親在日本鬧的事情太大,宋達專程去日本警告過他,不要揣著明白當糊塗,隨時有可能被遣送回國。

  「那時候我在那,看見你呆呆笨笨跪坐在門廊下受罰,還給你變過幾顆糖——你大概不記得了。但有這點小交情在,上次又對你做了點過分的事,所以我沒有直接揭穿你,但是這次我在美國的事,是我為了扳倒江瑜侃而心甘情願受的這一槍,你專門趕過來,待太久,會壞了我的事。」

  「哦,意思是我伺候三叔您完了,可以滾了?」

  宋思遠定定看他,沒有回答。

  只是良久過後。

  一笑,一斂,頷首。

  他說的話很平靜,堪稱溫柔。

  「你問過我,你可不可愛,讓不讓人心動,我再回復你一次,不可愛,不心動。」

  「以及,我不是因為你是洛一珩而不喜歡你,只是因為我是宋思遠而不喜歡你——這是你改變不了的事。所以,你懂我的意思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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