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陶暮下午的戲份是男主角蒙面溜進魔教,被扮演魔教教主的穆華庭發現,兩人大打出手的一場戲。因為這段戲要拍到男三號的臉,為了爭取最好的拍攝效果,劇組的意見是讓穆華庭親身上陣。
穆華庭吵了一上午也沒能讓陳導答應他用替身的請求。穿威亞衣的時候臉色難看的像便秘,又驚又怕的看著陶暮,生怕此僚借戲打人,公報私仇。以至於拍戲期間,但凡陶暮有揮劍刺人的動作,穆華庭必定兔子般往後亂竄,動作迅速的連攝像機都只能拍到一片殘影。全然沒有魔教教主應有的霸氣凜然風姿傲骨。
——慫成這樣,這戲還怎麼拍?
陳益謙忍無可忍,接連喊了八次“哢”後,拿著大喇叭懟穆華庭:“穆華庭,你特麼是來拍搞笑劇的嗎?”
穆華庭又驚又委屈,大聲嚷嚷:“不怪我。陶暮故意嚇我。”
陶暮面無表情地站在原地。
整個劇組都抱著膀子呵呵。當他們眼睛都瞎嗎?人家陶暮明明什麼都沒做,可見穆華庭不僅品行敗壞,甩鍋的能力也慘不忍睹。
被整個劇組質疑的穆華庭也委屈壞了。堅稱陶暮不安好心,肯定會趁著拍戲揍他。要不是他每次都跑的快,這會兒都被陶暮揍趴下了。
陳益謙對穆華庭的重度腦補忍無可忍,為了不耽誤拍攝進程,終於捏著鼻子同意了穆華庭想用替身的請求。
穆華庭大鬆了一口氣,以平生最快的速度脫了威亞衣,兩隻眼睛瞅著陶暮,揚著下巴示威。滿臉都是“你能耐我何”的嘚瑟囂張。
在旁扮演炮灰教眾的大毛小胖氣的牙根癢癢,恨不得立刻把穆華庭堵小胡同裏套麻袋。
陶暮面無表情仗劍而立。連一個眼神都沒給穆華庭。
給穆華庭替身的武替是苟日新團隊的一名武行,叫大羅。昨晚上一起喝過酒的。見到陶暮後,壓低了嗓音替陶暮抱不平:“……你也太實在了。要是換了我,肯定趁這機會狠狠揍他一回。看他以後還敢不敢亂潑髒水。”
“沒那必要。”陶暮淡淡回了一句。人被狗咬了一口,總不能反咬回去。他要真那麼做了,跟穆華庭那傻逼又有什麼分別。再說片場上有那麼多人看著,就算搞小動作又能傷到穆華庭多少?他既然連套麻袋這種事都懶得做,自然不會在眾目睽睽之下落人把柄——他就是在對戲的時候隨便發揮了一下自己影帝級別的演技,情緒代入上輩子演過的變態殺人狂,一雙眼睛盯著穆華庭的時候,就像屠夫看著砧板上的豬肉。果然穆華庭很不禁嚇,自己就把自己折騰成神經病了。
然而壓戲這種事情,說起來也挺玄的。除了當事人能感覺到,其他人是否有這個敏銳觸覺還真不好說。不過就算能看出來也無所謂——他憑本事壓戲,穆華庭接不上來,是穆華庭自己沒本事。
大羅看了陶暮一眼:“那倒也是。我聽說趙可平還給你牽線搭橋,介紹個男三號的試鏡。真要是通過了,你這番罪也算沒白遭。”
陶暮沒吭聲。
有大羅的配合,這幕戲拍的很順利。
下戲之後,陶暮找到陳導,想要一份昨天拍攝的武打視頻:“做簡歷用,以後試戲的時候沒準兒用得著。”
陳益謙既然想示好陶暮,自然不會拒絕這點小事。畢竟陶暮這輩子並沒有簽訂保密協議。只是在給視頻之前,還是習慣性的叮囑一番:“電視劇播放之前,不要把視頻外傳。以免影響到劇組的正常拍攝。”
頓了頓,又補充道:“也不會太久。過兩天劇組會上一個宣傳片花,估計會有這一段。你自己把握一下就好。”
陶暮點頭。
見陶暮跟陳導說完正事兒,沈毓笑眯眯的走上來,手裏還捧著一個水果手機的包裝盒:“陶陶,生日快樂。”
陶暮看了一眼沈毓準備的禮物,婉言拒絕:“我已經有了,是小胖送的。而且我沒有準備你的禮物。”
言外之意,你也不用送我生日禮物。
拒絕疏離的態度表露無遺。
沈毓不以為意:“那你把電話號告訴我,我存一下。”
陶暮:“我還沒去辦。”
沈毓:“那你有微博嗎?咱們互關一下吧?我微博下的粉絲都想知道你的資訊。”
沒等陶暮開口,沈毓又說道:“你就算拒絕也沒用。我已經跟王野、龐岳互關了。你就是不告訴我,我回去翻他們的好友關注,遲早能找到你。”
陶暮看了沈毓一眼,沒再拒絕。
沈毓笑嘻嘻的搜索出陶暮的微博,看到那清麗脫俗到毫不做作的微博昵稱,忍不住驚奇的看了陶暮一眼。
陶暮面無表情:“怎麼?”
“沒什麼。”沈毓笑道:“就覺著你這名字起的挺好玩的。我聽王野和龐嶽說,他們的微博名都是你給起的,要不你也給我起一個唄?”
陶暮沒吭聲,顯然是不願意的。
沈毓笑了笑,也沒再步步緊逼。他覺著陶暮這人挺好玩。看上去凶巴巴的不愛理人,其實特別傲嬌。只要你對他好點兒,嬉皮笑臉點兒,他就算認真煩你,也不會拒人於千里之外。就像他在非洲草原上見過的皮毛漂亮的超大型猛獸。需要小心翼翼地接近,循序漸進的討好,要耐心順毛,最後才能擼毛。
卻不知道陶暮一應舉動,只是擔心對沈毓態度不好,會觸碰劇情反彈。
重生這些天,陶暮結合自己上輩子的經歷和腦袋裏時不時飄出的【書評】認真分析過:但凡沈毓喜歡,或者真心喜歡沈毓的人,運氣和結局通常不會太差;但凡不喜歡沈毓,尤其是惡意針對沈毓的人,運氣和結局絕對不會好。至於那些對沈毓態度平平基本上沒啥交流的人,沈毓沒太關注,【書評】也沒透露過。
綜上,陶暮總結,沈毓的主角光環也是有限制範圍的。越是接近沈毓的人越要克制自己對沈毓的反感。否則就會莫名其妙的黴運纏身。
因為身世關係和上輩子的經歷,陶暮註定不會喜歡沈毓。礙於劇情的強大慣力,陶暮也不能像上輩子那樣敵視他。思前想後,陶暮覺得自己唯一能做的就是克制對沈毓的情緒。能敬而遠之是最好的,就算不能,也要保持距離。
下戲後,陶暮又等了大毛小胖一會兒,三人一起回家。致力於當吃瓜大v的倆位發小一回到家就直奔電腦,跟重度的網癮少年差不多。
“哎呦我去,一天漲了三千粉絲好開心。”大毛小胖盯著微博頁面傻樂:“真不愧是明星,這互關一下,好處就是多。”
說著,還不忘問陶暮:“你不是也跟王子互關了嗎?漲了多少粉兒了?”
“不知道。”陶暮悶悶的應了一句。心說一群翻臉比翻書還快的牆頭粉,誰稀罕。
“哎,你幹嘛去呀!”大毛小胖一臉懵逼的看著拿起錢包就要出門的陶暮。
“去買雞爪子。”陶暮道:“不是說好了週六給你們烤雞爪子嘛。”
兩屁股黏在電腦前的重度網癮少年們立刻起身:“我也去。”
結果陶暮並不是去市場,而是到樓下萍姐的飯店詢問進貨管道:“能訂十斤雞爪子嗎?我在這邊不太熟,也不知道誰家貨好。”
老闆娘比了個手勢:“沒問題。明天早上要嗎?”
“最好是今天晚上。這樣明天中午就能烤了。”
老闆娘二話不說,立刻打電話訂貨。
半個小時後,新鮮的雞爪子送貨上門。老闆馮哥特地知會陶暮:“今天九點就關門。到時候哥把廚房讓給你,你就放開了幹吧。”
陶暮:“……”
馮哥特別熱情:“需要哥給你打下手嗎?”
“不用。”陶暮做飯的時候特別討厭有人幫忙。因為會打亂他的節奏,相比幫忙更像礙事。
馮哥笑了笑,也不知道陶暮是真的不需要幫忙,還是怕人偷師。
不過馮哥還是信守承諾的在九點鐘將後廚交給陶暮。他和萍姐在前面邊看電視邊嗑瓜子邊等人。
晚上九點鐘,外面的夜生活剛剛開始。可是在後廚一隅,卻安靜的彷彿萬物都要沉睡了。
原本喧囂吵鬧的廚房沉靜下來,只有陶暮一個人系著圍裙站在水龍頭前,一遍一遍的清洗雞爪子。陶暮用的是長流水,嘩嘩的清水澆在雞爪子上,將食材徹底沖刷乾淨的同時,冷水也讓雞皮的口感更脆。洗乾淨食材後,陶暮把雞爪子放進大鐵鍋裏焯兩分鐘,再用冷水沖。這樣可以除掉腥味和多餘的油膩脂肪。
緊接著是調滷味料。這一步需要用上好的五花肉煸出新鮮的葷油。然後將特質的香料和調味料放進去爆炒。陶暮學的是宋老頭的獨家秘方,是老頭子在陶暮很小的時候手把手教他的。老頭子曾說,一個廚子在做菜的時候應該做到心靜手穩,心靜方能仔細掂量火候,手穩才能對得起食材本身。
可惜陶暮上輩子做菜的時候從來心不靜手不穩。因為他上輩子做的菜,要麼是為了討好沈家人,要麼是為了拉攏合作夥伴。做人功利,做菜也沒辦法拿捏火候。
很多人都說他做菜時雜念太多,做出來的菜肴沒有沈毓的純淨。
雖然陶暮自己也不知道做菜時想什麼跟菜的口味有什麼因果上的聯繫。
廚房裏漸漸傳來一股誘人的香味。有點像紅燒肉,只是味道更清新,香味也更濃郁。
坐在前廳的食客們忍不住吸了吸鼻子,老馮驚豔的道:“陶暮這手藝,行啊!”
“那是當然。”大毛小胖與有榮焉:“我們家暮哥厲害著呢!”
“這也太特麼香了。”每天晚上都賴在飯店看電視吹空調侃大山的老食客們摸了摸肚皮,剛剛吃過晚飯,這麼一會兒竟然餓了。
馮哥按耐不住,示意大毛小胖進去問問:“能不能先來點兒嘗嘗?”
“還沒做好呢!”大毛小胖也饞的不行,暗搓搓的趴到廚房門口:“暮哥,能先給幾口嘗嘗鹹淡嗎?”
“我料還沒弄好呢!”陶暮硬邦邦的回絕:“你幫我問馮哥,廚房裏有花雕酒嗎?”
“有——”沒等大毛小胖開口,馮哥蹭的起身:“水龍頭上邊那架子上,一個黑罎子裝著的,上面貼了一張紅紙的。”
“我看到了。”陶暮應了一聲,將花雕酒搬下來,到了大半壇。只聽鍋裏滋啦一聲響。濃郁的香氣冒著白煙撲鼻而來。香味氤氤氳氳的竄到前廳,老食客們的口水嘩啦啦的流了一地。
“不行我真受不了了。”有人猛地竄出門外,上隔壁串店點了三十塊錢肉串。
陶暮仍舊在耐心做滷味調料。半個小時後,陶暮將焯過灞過的雞爪子扔進鐵鍋裏,小火燜燉。
這一燉就得半個鐘頭。直接把雞爪子煨的骨酥肉爛,皮軟筋糯。
前廳的老食客們已經陣亡一大片了。
馮哥兩眼放光的看著陶暮:“接下來我們該幹什麼?小暮你隨便吩咐,哥給你打下手。”
接下來有什麼事情?
陶暮順手將煨好的雞爪子扔進剛剛熬好的秘制鹵汁裏浸泡:“……其實也沒什麼事兒了,就泡著入味兒就行。”
“浸泡期間不需要用什麼特殊的手法給雞爪子按摩嗎?”馮哥腦洞大開,從宮廷祖傳秘方一直yy到民間祖傳秘技,正準備大飽眼福大開眼界。
就見陶暮一臉黑線的說道:“並沒有。”
馮哥:“……”
滿腔熱血被一盆冷水澆滅。馮哥幽幽怨怨地看了陶暮一眼:“那你上樓休息吧。”
馮哥看著陶暮,本想打聽一下滷味的做法,思前想後還是沒有開口。只是在飯店關門後,拽著萍姐進後廚一頓觀察,想知道陶暮到底用了多少調料和香料——
結果也沒看出啥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