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三
他只有發出了第四個“這”字。
“有理走遍天下。”如今,誰有理呢?麥無銘已經成了一個挨打的局面,至少在言語上是如此。
洪三鈞得理不饒人,其實,就是無理,只要有人犯到了他們,他們兄弟也決決不會饒人的。
“你既然接連傷了我家老三的寵物,當該有個交待,有個賠償。”
麥無銘苦笑了一聲說:“在下慚愧,今生連蟲蛾都未養過一隻,教我拿什麼賠給你們呢?”
“那好,你就把人給留下來吧!”洪三鈞略一側頭,努努嘴巴說:“老二,你偏勞,代老三收收賬款。”
洪一鈞既然不是人家的對手,那叫洪半鈞也是白搭,是以他叫老二洪二鈞上了場子。
“是。”
洪二鈞舉步上上幾步,他不用兵刃,以拳、以掌、以指爪邀戰著麥無銘。
洪氏兄弟練的也是毒功,但他們的毒迥異於毛永壽。
毛永壽是屍毒,屍毒不借外力,乃把己身的血液局部凝回敗壞,然後以氣逼入對方之體內,以爪刺破對方之肌膚。使之混淆、融會,那對方就會周身潰爛、疽癱。
洪家兄弟則不是。
他們用的是蛇毒、蟲毒,如此而已。
不過,有一點倒是相同。
那就是練毒功的人,多半與兵刃絕了緣,除非把每汗粘在兵刃之上,但總沒有拳腳來得方便,來得利落。
人家不用刀,不用槍、麥無銘當然也不好撤出他的寶劍,因此,兩個人就手來腳往打在一起。
洪二鈞的功力的確要比洪一鈞高出一籌,但他仍舊不會是麥無銘的對手,雖然已經竭其所能,盡其所有了。
麥無銘從容地拆招,輕鬆地出掌,卻不接對方的手,也不碰對方的指,保持實力,以待後果。
二十來招一過,洪二鈞開始感到急迫了,感到侷促了,已經是身不由己,力不從心。
洪三鈞看出了端倪,老二不行,也等於說自己不行,因此就采上擬定了的第二個方略,那就是群鬥。
“麥無銘,你果然是條龍,但是,龍進沙灘,失策了,我們兄弟當教你變成一條蟲!”
他立時提高了音調,接著又說:“老三,老四,一起上!”
“好!”
哄然一聲,三個人先後地加入了場中。
“不見得哩!”
麥無銘身形一變,他加快了速度,提高了警覺。
他所顧忌倒不是人,乃是蛇、乃是蟲、還有蜂。
這一下熱鬧了,好看了。
臂影滿天飛舞,身形滿場滾動,挾著塵,挾著風。
洪三鈞畢竟是一寨之主,四人之首。
他陰、他險、他爪利、他掌詭,找的是空檔,襲的是冷門,批空搗虛。
有道是“日長事多,夜長夢多。”麥無銘未敢怠慢,時間長了,他唯恐會著了對方的道兒。
是以踏出了“迷蹤步”,施出了“菩提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