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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彼曠野》第49章
第49章 番外 他們的故事

  雲野的春日,男子們外出漁獵,女人們翻整土地,餵養豬牛羊,相當忙碌。唯有孩子們,他們總是開心的,他們漫山遍野跑,去採集,也是去玩戲。

  大狸家的屋子,像其他人家的木屋那樣簡陋,但是門窗的採光很好,近來他還翻新了屋頂,用新草束替換掉去年的舊草束,避免下雨漏水。

  他家乾淨舒適,小西很勤快,將家裡收拾得很好。

  小西的女兒五歲了,她會在母親織粗布時,搖著陶紡輪在一旁玩耍,很乖。她取了個名字叫狸兒,長得清秀,像她的母親。

  狸兒在雲野出生,她不知道父母以前並不住在地面上,她也不曉得,她吃的米粥,曾經是很稀罕的東西。她的日子過得很開心,她有幾樣小玩具,父親製作的小木弓,織魚網的木梭,還有一隻小陶牛,一些漂亮的螺螄。除去玩具外,她還有兩位年齡相仿的小夥伴,一個喚莫毛,一個喚小長腳。

  莫毛是莫蒙的兒子,而小長腳是長腳亦的兒子。小長腳其實腳挺短,他還是個小娃娃,比狸兒小一歲。莫毛長得極像他父親小時候的模樣,可卻不憨厚,人很調皮。

  三人小孩子常在大狸家中玩耍,身邊陪伴著一條大黃犬。孩子們常在一起,大人們也總是相互串門,關係親密。

  落日林人很團結,這份團結是在遷徒中締結,他們相互扶持,歷經苦難,篳路藍縷。

  春日的午後,聽到外頭獵人們回來的聲音,大小孩子們都往門外跑,他們喜歡獵人,喜歡看他們獵來的各種動物,覺得獵人很威風,很英武。

  率領狩獵隊伍的是朱矛亦,他在兩年前繼承了他老爹的朱矛,成為了朱矛勇士。朱矛向衰老病弱,安然在家中逝去,他去世的那年,見到了穀子大豐收,那是個秋日,部落四周的穀子黃橙橙一片,欣欣向榮。

  落日林人在兩年前,才終於有富餘的食物,營建了糧倉,他們一度過得艱難。耕耘和播種需要技能,他們通過不斷的學習和改進,才使得莊稼得以豐收。

  朱矛亦等獵人獵回的是一頭野豬,由四人抬著,個頭很大。孩子們好奇的聚集過去,有膽大的伸出手,去摸野豬的獠牙。

  他們中的許多人,長大後都不再是獵人,而是農人,這種轉變,年幼的他們還沒能意識到。

  小長腳跌跌撞撞,邁開短腿,跑去抱住父親的大腿,朱矛亦將他提起,擱在肩上。屁股坐在父親寬實的肩,小長腳樂呵呵,把小手臂舞動,許多小夥伴們都很羨慕。

  朱矛亦提著長矛,扛著兒子到長屋裡找雍易,長屋裡不見雍易,大火坑邊,唯有朱矛崖在。小長腳被放在地上,他跑出長屋,去找莫毛和狸兒玩。

  朱矛亦問:「雍易去南理了?」

  「去了,早上和夜辰渡河。」朱矛崖回得平淡,習以為常。

  朱矛亦往火坑邊一坐,舀起火上煮的熱湯喝,他邊喝邊說:「他也不怕夜辰回去理族住。」

  來大河畔後,人們逐漸知道有個天底下最大的部族叫理族,就在河的另一頭,據說理族的聚落非常龐大,中心聚落有龐大而壯觀的祭壇和神殿。

  長腳亦知道夜辰的父母是理族人,來雲野定居後,夜辰曾前往理族在河畔的一支部族南理,並且還見到了他的叔父。誰能想到,夜辰的父親曾是一位首領,雖然他許多年前已經死了。

  來雲野的第一年,秋日,落日林人大量染病,夜辰過河去其他部族尋找醫治的方法,由此找到南理,用他的玉璜認得親人,也帶回了治病的草藥。

  落日林人是穴居人,他們來到地面居住,大量圈養家畜,和豬羊接觸得頻繁,由此染病。這種病也可以視為水土不服,因為除第一年爆發過,就再也沒人染病。

  朱矛崖站起身,走到門口,看向外頭熱鬧的殺野豬場面,他的背已有些駝,頭須灰白,歲月在他身上留下深刻痕跡。他喜歡雲野的生活,也很享受,懶洋洋說:「他們會一起回來。」

  一位十二三歲的孩子,用竹盤裝著一大塊肉,朝朱矛崖跑來,恭敬獻上,他是毛蟲。朱矛崖接過竹盤,慈愛的摸了摸孩子的頭。族中的孩子,他都視如己出,這是在穴居時代保留下來的情感。

  長腳亦繼續喝碗裡的熱湯,想著雍易沒有二三十天不會回來了,這傢伙也真放心,撇下族人。不過族中有他,有黑獾,羽環虎,不怕其他部族的人來招惹,他們過著太平日子已有三四年了。

  朱矛崖拿著分來的肉,慢悠悠走向位於長屋隔壁的家,那是他和巫采的家。來雲野後,人們以家庭為組,各自有棟小屋,過得再不是穴居時的族人同居生活。

  長屋則做為部族平日儀式、會談、活動的地方,在長屋裡,還是能感受到居住在洞穴主廳時的氛圍。

  許多天後,在河的南岸,夜辰和雍易辭別款待他們的部族,攜帶從南理帶來的一件磨谷盤和三支骨笛,乘上木船渡河。雍易划槳,夜辰坐在船中吹奏骨笛,笛聲清脆、婉轉,令人驚喜天地間竟還有這麼美妙的東西。

  他們常攜帶族中的物品,到南岸交易,換取陶器、食鹽等必需品,而每一次,他們還都會帶回新奇的東西。因著兩人和南岸部族的往來,落日林人交好四方,適婚的男子,也因此有更多通婚的部族。

  初來雲野,落日林人在河畔部族看來,野蠻而落後,不想只是幾年時間,這個野蠻部族也會織衣耕種,日子過得不比他們差。

  木船在河中蕩漾,行經一處水流湍急處,雍易神情淡定,沉穩劃動手中木漿,夜辰的笛聲依舊悅耳,水花濺上兩人的臉龐,拍打船身。他們相伴在一起,總是顯然從容,彷彿沒有什麼能難住他們,事實上也是如此。路途上曾遭遇襲擊他們的兩三個敵人,還不夠雍易一人打,夜辰的長弓都沒拉過。

  橫渡大河,兩人平安回到屬於他們部族的地盤,已是午後,蘆葦沙沙作響。在河畔捕魚的黃魚最先看到了他們,揮動著魚叉高興叫喚,捕魚的族人有五人,都聚集了過來。

  他們聽夜辰和雍易講述此行的所見,欣喜看他們帶回的骨笛,人們一個傳一個試吹。音樂,是十分可貴的東西,他們有陶號,陶響,而今後還會有骨笛。

  夜晚,在部族的長屋裡,雍易將帶回的磨谷盤交由族人,讓他們學習製作,而夜辰則傳授大家骨笛的吹奏方法。骨笛的演奏有的人手巧聰明,一下子就學會了,有的人怎麼都吹不響,但他們可以充當聽眾。

  幾天後,人們在長屋外點起篝火,吹奏骨笛,無論男女沿著篝火起舞。秋日又將到來了,他們穀倉會有更多的糧食,不必再為糧食擔憂。

  巫采和朱矛崖坐在木台上觀看歡慶的族人,他們身邊陪伴著雍易和長腳亦。夜辰在人群之中,演奏骨笛,那些奇妙的曲子,由他奏出,它不屬於自然的聲音,彷彿是神靈的恩賜。

  夜深,篝火旁的人們散去,雍易將父母送回屋,走在恬靜月色下的聚落,心裡分外的寧靜。他執著朱矛,在聚落中巡視一番,走回位於長屋旁的家,他和夜辰的家。

  夜辰在火塘邊,藉著火光察看一件虎皮,天冷,需要加蓋皮子了。這是一件舊虎皮,有的地方已經掉毛,它是落日林之物,說來也是兩人相遇的見證。

  「我們不是有條新熊皮?」雍易把朱矛擱放在牆角,脫去腳上的皮鞋,坐在高出地面的臥鋪上。

  獵熊可不是容易事,要深入山林,雲野熊少有,在雲野熊皮是很貴重的東西。

  夜辰把虎皮捲起,放在一旁,他從竹笥裡翻出條羊皮被子,終還是不捨得用黑熊皮。

  雍易躺上臥鋪,雍易幫他蓋上羊皮,他問:「怎麼不用黑熊皮。」這羊皮被子有些窄小,是初來雲野時,在物資匱乏下由夜辰縫製的。

  「想給你做冬衣。」夜辰坐在臥鋪,他脫去衣物,燈火下,他的眉眼溫柔,飽含情感。

  雍易低笑,粗臂將夜辰攬進懷裡,說道:「我再去獵一頭。」夜辰抱住對方寬厚的肩,拒絕:「不許你再去獵熊。」

  雍易親著夜辰的唇,喃語:「嗯,那就不去了。」

  曾幾何時,獵人們很少去和野獸互搏了,人命可貴,去獵殺野獸不再是必需。

  雖然不用跟野獸互搏,學習長矛和弓箭還是很有必要,能打獵,能保護部族。隨著老獵人們死的死,老的老,傳授年少長矛技能,成為雍易、黑獾等人的職責。

  族中那些曾經調皮搗蛋的小孩子長到十來歲,他們會被召集在長屋前的空地,學習長矛和弓射。

  幾年後,莫毛和狸兒,小長腳也已長到學習武器的年紀,莫毛跟雍易學矛,狗牙教狸兒弓射,小長腳跟黑獾學矛——老爹教兒子總是太嚴厲,效果不如別人教。

  那時朱矛崖和巫采都已逝去,夜辰從巫采手中接過巫仗,成為了部族的覡。

  他和雍易,共同守護著族人,像上一代人那般。

  長屋大火坑的火日夜燃燒,像曾經洞穴主廳的火坑那般,農閒的人們聚集在長屋裡閒談,已是老獵人的狗牙和鹿角講起了他們當年在落日林的往事,孩子們瞪大眼睛,驚奇聽著。

  他們聽到騎巨犀的朱矛勇士,擁有人世最後一頭火角鹿的長弓獵人,還有凶殘的藍臉人,以及虎王岩上死去的英雄們。身為故事的主角,雍易和夜辰坐在一旁,也充當了聽眾,往事彷如隔世。

  又是秋日豐收的時候,執著巫仗的夜辰,步上長屋後頭的一處高坡,走向執朱矛守護部族的雍易。雍易坐在一棵高大的樹下,他披著黑熊皮,胸前掛著玉石配飾,他極具領袖氣質,沉穩如山般。秋風起,吹動夜辰的長髮,鼓動他的衣袖,他巫仗上掛的鈴鐺,鈴鈴作響,響徹天地。

  在很多年很多年後,雲野的落日林人不再狩獵,以耕種為生,他們也有了祭壇和保護聚落的壕溝。一日,三個調皮的落日林少年,在山林中冒險,他們在峭壁上發現了一處岩畫,畫作已經漫漶,但依稀可見岩畫上有一位拿朱矛的騎犀人,還有一位騎鹿拿長弓的人。那頭鹿的鹿角長得很特別,像團燃燒的火焰一般。

  ——番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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