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一章 商機(六)
汪岐蘭的書房窗明几淨,幾桿修竹掩映著圓花窗,書架上整齊的放滿了各類詩文史書典籍,牆上掛著幾幅揚州畫派的畫作,應是最近購得的那幾幅。丁香色的纏枝花卉織錦墊子放置在椅子上、座榻上,給書房獨添了幾分屬於女子的溫雅。
書桌上攤著一大張宣紙,其上有畫有字,硯台裡已經磨好了墨。
丫鬟已泡好了茶,正在倒茶,茶香四溢,和墨香混在一起,是袁子塵愛聞的味道。
“先生,請先用茶。”汪岐蘭讓子塵先生在榻上坐下。茶是武夷烏龍茶,杯盞是龍泉窯的雨過天青,袁子塵謝過後,取用在手,覺得溫度恰好,呷上兩口,覺入口濃香,舌有餘甘。
袁子塵讚了句“好茶”,便將茶盞放回几案。正事要緊,還是先辦正事的好。
“汪小姐,恕袁某開門見山,適才這位青竹小弟道汪小姐有兩全其美之策,袁某心中奇且急,願早聞其詳。”
“子塵先生,既然如此,蘭娘也不贅言。蘭娘是個商人,買那個園子,並不全為居住,多半也是為了經營。”
“經營?”
“是,揚州豪紳富賈多,私家園子亦多,然高牆深鎖,閒人不得入內。比如蘭娘,對諸名園,向來只是耳聞,無緣得見。可揚州除卻豪商,百姓亦小康富庶,好追求風雅,不然,諸位名家的畫作又豈會年年水漲船高。所以,蘭娘想做一風雅生意。辟一處園子,開池養魚,疊山鋪橋,蒔花種草,做出些風景,但不設圍牆,供四方遊客賞玩,引得人流來,有人即有利,自然可做生意。”
“哦,何種生意?”袁子塵饒有興味。
“子塵先生,不如來看這邊,蘭娘畫了張草圖,簡單示意。畫工笨拙,子塵先生擔待些。”汪岐蘭引著袁子塵到了書桌前,即是那張攤著的大宣紙。
袁子塵看那畫,“這是那園子的輿圖?”
“亦說不上是輿圖,只不過我憑那日踏看時的印象,粗粗畫成的俯瞰之圖。”
“先生請看這裡,”汪岐蘭手指指向畫中一處,那裡畫有一處水面和一幢樓宇,“以蘭娘之拙見,此處地形低窪,可挖土成池,配以曲橋,池中種荷養魚,池邊植上桃柳,或可成一景。此處池邊開闢一寬闊地,建上三層高闊樓宇,作為酒樓,一樓為大堂,二樓為小雅間,三樓為大雅間。此樓或為全園最高點,可總覽全園。本來蘭娘是想以風景引人,但若以子塵先生鼎鼎大名,估計食客蜂擁而來,門檻踏破亦不足奇。”
酒樓?袁子塵眼神被點亮,心中歡喜口上謙虛道:“慚愧慚愧,袁某好吃之名愧為汪小姐所知,不過美景配佳餚,袁某亦心生嚮往。汪小姐好想法!”
“先生再看這邊。此處為緩坡,有溪水緩降。蘭娘想,在此挖幾個零星小潭,種上菖蒲蘆葦,在潭邊做幾處木軒,以木棧相連。木軒小而雅,每間內外佈置可各有主題,如有的以梅,有的以竹,有的以菊等等。每月固定兩日對本地書畫名家、文人名流免費開放,供應膳食茶點,也可引歌舞名伎常駐,為之助興。其餘時間可向普通民眾開放,但價格要定得高,避免熙囔,以顯格調高雅。”
袁子塵聽了,撫掌道:“甚妙,此處得曲水流觴之韻,若每月有兩日能與好友共赴雅宴,實乃幸事。況汪小姐此舉妙在以名流之名,引來慕雅之人,我想揚州城裡願為此風雅掏腰包的人定不在少數。”
“但願如先生所言。”汪岐蘭笑道,繼續將手指在紙上挪動,“此處有假山,可重新拾掇,作一方小院,建一廳一廊,蘭娘本意是作我祥泰貨品的展廳,但若是先生,則可售先生的詩文書籍或作講堂之用,蘭娘認為,慕名來聽先生授課和購買先生書之人必趨之若鶩。”
“汪小姐謬讚!袁某這點薄名還未至如此境地。”世人均愛聽好話,袁子塵口中謙虛,心裡受用的很。
“除了選一處作住宅之用外,其餘園中僻遠之處的田地、山林、池塘,可租給附近農戶,供其種植糧食、蔬菜、瓜果、樹木,坐收地租,所出之物也可採買來供酒樓等使用。”汪岐蘭繼續道。
“蘭娘只是商人,只想得這些與經營有關的俗務,論起治園,子塵先生是行家裡手,至於別處疊石堆坡、挖池理水、蒔花弄草這些,蘭娘就不班門弄斧了,想來子塵先生胸中已有成竹。”
汪岐蘭將心中所想托盤而出,袁子塵思量之下,深覺可行,但還有最重要的問題沒說及。
“汪小姐這想法雖妙,但這園子只能有一家主人,若汪小姐買了去,袁某隻能望園興嘆,徒惹煩憂。若我得了,以袁某之力,萬不能實現汪小姐之謀,亦是可惜。”袁子塵坦言道。
“子塵先生所言甚是,故蘭娘有一章程,不知子塵先生是否接納?”
“汪小姐但說無妨。”
“第一條,是關於這園子的價格,不瞞子塵先生,蘭娘給那主人的價格是2500兩,聽那牙人的意思,主人或可在3000兩下降些,蘭娘不知子塵先生出價幾何,不過這園子,估計得按蘭娘與那主人磋磨的價格給了。”
“嗯,袁某知曉了。”袁子塵自知自己開價偏低,汪岐蘭已將價說出了口,想要低價是不能了。
“第二條,這買園子的錢可由我汪家支付,產權歸于先生,不過前提是要和我汪家合作。”
“哦?有這等好事,怎個合作法?”袁子塵好奇道。
“就如之前所說,蘭娘購園是圖利,且這買園子之後的投入遠遠不止這些銀兩,所以須以園養園。”
“以蘭娘的設想,這園中最引錢的產業,是池塘酒樓和流水木軒,這兩座產業,前期須投入資金,汪家願意付出。汪家與先生簽訂20年之約,每年收益與先生平分,既淨利部分先生5成,汪家5成,頭幾年,先生須從那5成中抽出3成給汪家,用於償還買地之資,待還完後,先生可淨得那5成。這兩處的地是先生的。但由於建房之資頗巨,故這房契須給汪家。也就是說,先生不用付資,便得了地,只每年從盈利之中償還而已。至於那農地、池塘、山林租金由先生自理,蘭娘建議的假山廳廊及先生住所和剩餘他處,便由先生出資自建,產出亦全歸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