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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樣的春天》第1章
01

  我是在十九歲時認識法蘭西斯·冉森的,那是一九六四年春天,我今天想說的是我對他瞭解得並不多的一些情況。

  當時是清晨,在唐費爾-羅什羅廣場的一家咖啡館裡。我跟同齡的一位女友在一起,冉森坐在我們對面的一張餐桌旁。他面帶微笑看著我們。然後,他從旁邊一隻包裡拿出一台祿來福來相機[1],相機放在仿皮漆布面料的軟墊長椅上。我幾乎沒有發現他曾把鏡頭對準我們,因為他動作十分迅速,又顯得漫不經心。他使用祿來福來相機,但我無法確定冉森使用什麼相紙和如何沖洗,使他的每張照片都拍得十分清晰。

  我們相遇的那天早晨,我想起曾彬彬有禮地問他哪種相機最好。他聳了聳肩,對我說了實話:他最喜歡用黑色塑膠做的相機,就是能在玩具店買到的那種,你按下相機的按鈕會噴出水來。

  他請我們喝了杯咖啡,請我們再次當模特兒讓他拍照,但這次在街上拍。一家美國雜誌向他約稿,需要給一篇報導巴黎青年的文章配些照片,於是,他就選擇我們倆來拍照:這樣更加方便,拍起來也更快,即使美國雜誌對照片不滿意也毫無關係。他不想再做這種有報酬的工作。我們走出咖啡館,在陽光下行走,我聽到他用略帶口音的法語說:

  “狗樣的春天。”

  這種想法,他想必常常說出,是在這個季節。

  他讓我們坐在一張長凳上,然後讓我們站在一堵牆前,這堵牆處於唐費爾-羅什羅大街一排樹木的樹蔭之下。我保存了他當時拍的一張照片。我和女友坐在長凳上。我感到這不是我們,而是另外兩人,這是因為時光已經流逝,或是因為冉森在鏡頭裡看到的形象,我們當時即使站在一面鏡子前也無法看到:那是兩個迷失在巴黎的無名少年。

  ***

  我們把他送到他的攝影室,就在附近的弗魯瓦德沃街。我感到他獨處時有點害怕。

  攝影室位於一幢住屋的底樓,可從臨街的一扇門進入。這是一間寬敞的房間,裡面有小樓梯通往中二樓。中二樓只放著一張床。房間裡的傢俱只有一張灰色長沙發,還有兩把顏色相同的扶手椅。在磚砌的壁爐旁邊,疊放著三隻栗色手提皮箱。四壁空無一物。只有兩張照片。大照片上有個女子,名叫科萊特·洛朗,我是後來知道的。另一張照片上有兩個男子,其中一個是冉森,比現在要年輕,他們並排坐在廢墟中間一隻底部破碎的浴缸上。我雖然靦腆,還是禁不住請冉森加以說明。他回答說,當時他和朋友羅伯特·卡帕一起在柏林,時間是一九四五年八月。

  那次相遇之前,我並不知道冉森這個姓。但我知道羅伯特·卡帕是誰,因為我看到過他拍的西班牙內戰的照片,讀到過報導他在印度支那去世的文章。

  好幾年過去了。但流逝的歲月遠未使卡帕和冉森的形象變得模糊,反而使其變得更加清晰:這形象在我記憶之中要比那年春天的景象清晰得多。

  在照片上,冉森看起來像是卡帕的一種化身,或者不如說是受卡帕保護的弟弟。卡帕棕發,眼睛黑色,嘴角叼著香煙,顯出大膽和生活的樂趣,相反,冉森金髮,身體瘦弱,眼睛明亮,目光靦腆、憂鬱,似乎有點局促不安。卡帕把手臂搭在冉森的肩上,並非只是友好的表示。他就像是冉森的支柱。

  我們在扶手椅上坐下,冉森想請我們喝威士卡。他走到房間裡面,打開一扇門,裡面是以前的廚房,現被他改成暗室。然後,他回到我們跟前:

  “非常抱歉,威士卡已經喝完。”

  他坐著有點不大自然,蹺著二郎腿,坐在長沙發邊上,彷彿是來做客的。我和女友沒有打破沉默。房間有白色牆壁,十分明亮。兩把扶手椅和長沙發相距過遠,給人以空曠的感覺。你可能會產生一種想法,認為冉森已不住在此處。三隻手提箱的皮面反射出陽光,使人感到主人馬上就要動身。

  “如果你們感興趣,”他說,“照片沖洗出來後,我就給你們看。”

  我在香煙盒上記下他的電話號碼。另外,這電話號碼在電話簿裡能查到,他對我們指出。冉森,弗魯瓦德沃街九號,電話:Danton 75-21。

  [註釋]

  [1]祿來福來相機是雙鏡頭反光鏡取景照相機,於1929年開始推出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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