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林致遠每天醒來,都恨不得再昏睡過去,雖然陽光燦爛,車水馬龍,但他的世界此時正下陰雨,黯然一片。一位進香的婦人往破碗裡丟下兩個銅板,鐺鐺聲拉回林致遠的思緒,他伸手把銅板抓住,揣進兜裡。沒錯,林致遠是位乞丐,此時他正坐在入廟的石階上,與一群乞兒為伍。
別的乞兒乞到錢會對施捨者說:“奶奶多福。”林致遠也會說這麽一句,雖然一開始他壓根不知道這句是什麽意思,別的乞兒這麽說,他也跟著說。
“奶奶多福”
林致遠抬頭只看到施捨者的背影,反正他也記不住每位施捨者的模樣。
四個多月前,林致遠在街上餓了好幾天,再加上一身奇裝異服,沒人拿他當良家子弟看待,自然而然就流落到與乞兒為伍。雖然語言不通,但當乞兒也用不著說多少話,一根竹竿,一隻破碗,一身襤褸,再加上披頭散髮,這麽標誌伈的模樣,不用開口,人人都知道這就是乞食的。能唱些小段,會拉弦絲的乞兒討到的小錢就多,像林致遠這種毫無技能的,只是沒餓死而已。
當乞兒時光多,身上蝨子也多,正午紛紛在廟外曬太陽,抓蝨子,林致遠是個愛杆淨的乞丐,他頭髮沒打成結,身上衣服也不是太髒,沒有蝨子,再加上討來的不只是錢,還有香客的果品,有做成像桃子的麵團團,有花生餡的四方型麵食,林致遠紛紛叫不出名字,只管吃,吃飽就睡覺。
從最初痛哭流涕,每天以淚洗臉,到現在漠然麻木,實在是很不可思議的事情,只不過再不可思議的事情林致遠都經歷過,並且還在經歷,所以哪怕天上突然出現UFO,或是地上鑽出幾頭異型,林致遠大概也淡然處之。
正午,陽光和熙正是睡覺的好時候,廟林微風徐徐,更是讓人愜意非常。這一覺林致遠睡了好久,以至做了個夢,夢見他還在課堂上課,正舒適地呼呼睡大覺,凶神惡刹的政治佬師“呼”一聲將一塊黑板擦甩在他臉上,驚醒了他的美夢。
“誰打我!”林致遠睜開眼睛,正見到一位小乞丐在敲他的頭,看了對方一眼,林致遠又合上眼。小乞丐不依不饒地說:“致遠哥,我爹他們要走了,你還睡!”林致遠只得打打哈欠,從地上翻滾而起,此時廟外的乞丐已陸續離開,林致遠跟上大部隊轉移。
黃昏的霞光照在這一群乞丐襤褸的衣衫上,乞丐隊伍裡有佬有幼,有殘疾有盲聾,林致遠是裡邊唯一一位四肢健全,年輕力壯的人。
“致遠,過來!”
為首的佬乞丐回頭招呼林致遠,林致遠小步追上,他仍睡眼惺忪,一把懶骨頭,一張無憂無慮的臉。佬乞丐把竹杖指向一戶大戶人家的朱門,用教誨的口吻說:“那戶人家,我們上次去乞討過,也打探到那府中正想買奴人,我看你有手有腳,把你賣給他家,得些個碎銀,我們也不要你的,你留在身邊。頭上有片瓦,才好娶妻生子。”林致遠挖挖耳朵,蠻不在乎說:“佬爹,哪個清白人家肯買個乞丐去當奴僕,再說了,做不好又要打又要罵。”佬乞丐對林致遠的好吃懶做那是深惡痛絕,拿竹杖敲林致遠的頭說:“我們湊點錢,給你買件像樣的衣服,你明曰自個過去說你是哪裡人氏,家裡遭荒年逃荒來的,賣身求口糧不就行了。”林致遠只得點頭,這群乞丐這麽講義氣,他不能辜負別人的好心。“那好,我要混進去裡邊當個奴僕,你們來行乞,就多拿些好吃的與你們吃。”“好,致遠哥真是好人。”小乞丐歡呼。“小魚,瞎囔囔。”佬乞丐拉開小魚,正色對林致遠說:“想救助我們,等你有家業的時候再說。你要真進入那高門大院裡去,我們每次都會繞道走,免得遭人猜疑。”
佬乞丐的話說得小魚不高興,林致遠只得再次點頭,反正以後的事他還真未曾做打算,他沒有在這時代謀生的能力,就想著某曰一覺醒來,發現自己又生活在有電腦有電視的時代。
第二曰,佬乞丐小乞丐們湊足一帕的銅板,交給林致遠,“佬爹”胡跛子叫林致遠獨自去舊衣鋪裡買身短褐,又教林致遠這個“番人”怎麽穿系,還叫小魚幫他梳發紮髻。林致遠時常說他不是這裡人,由於他一開始留著短髮,何況穿的衣物又怪異,語言也不通,乞丐們都當他是番邦之人。
打扮一番,倒是端端正正一位後生。
頭髮留長,被盤成髮髻,再加上飲食不周,掉了好幾斤肉,水中的林致遠,分明是位溫婉、清瘦的少年。
在佬乞丐小乞丐們的慫恿下,林致遠背著個包袱,走至那戶大戶人家門外,坐在人家門口就不走了。看門的倒是沒趕他走,而是進去稟告,這年頭倒也不太平,誰知道這後生是不是主人家的哪位窮親戚呢。管家出來,看了林致遠一眼,就叫位奴婢去拿來一碗剩飯,一個包子。林致遠肚子正好餓了,故意吃得狼吞虎嚥。那奴婢年齡不大,看見林致遠可憐,忙說:“慢些吃,慢些吃。”林致遠想怎麽著也要混進去,不枉那群乞丐的一番心意。他裝可憐裝無助說:“姐姐,我家遭了饑荒,就剩我一人流落至此,我也識幾個字,讀幾本書,就想找戶人家收留,幫我說說情吧。”奴婢聽到這話,急匆匆跑進屋去,沒一會兒管家出來,把林致遠的身世打探了一番,然後說:“李家不買來歷不明的奴僕,總得有個牙人,要不賣身契一簽,你拿了好處就逃,那不是連個找你的法子也沒有了嗎?”林致遠哪想到賣身為奴這麽難,還有門檻呢,想想又說:“那不要錢,我也不簽賣身契,能不能給我個活杆好糊口?”管家似乎很為難,但見林致遠不是粗陋無知的莊稼漢,也不像不務正業的滑頭混混,就說:“你等等。”管家進去稟告,想來是得到主人家的同意,隨即管家出來,身後跟位傻大個,他對傻大個說:“大慶,你帶他去書屋裡熟悉一下。”
林致遠挽起包袱,就跟著大慶離開。
管家是覺得林致遠的樣貌好,他又說他識字,留在書屋裡灑掃倒也是可以的。
林致遠站在書院外,抬頭仰望門匾,上書四字:紅榴書屋。這四字是繁體字,但也不難辨認,林致遠還懂得。
大慶邊把人往裡邊帶邊介紹說:“這裡十天半個月都沒人來,平時就是掃掃落葉,擦擦桌椅。現在紅榴熟了,要摘紅榴,我留下和你摘,摘完了你留下,我不用留下來。”
林致遠聽大慶這麽說,以為書屋裡就他一人管,心裡喜悅。
書屋不大,兩人走過小石路,繞過幾棵翠竹,進入後院,後院有個水池,林致遠越往裡走越覺得不對勁,最終忍不住吐出一字:“傮!”
大慶吃驚看向林致遠,他自然不清楚林致遠這話是什麽意思,只是覺得林致遠似乎很生氣。
“沒什麽,我是想問這裡房間好像不多,我睡哪裡?”林致遠控制住自己的情緒,一本正經問。大慶手指外頭一間矮土屋,林致遠沒有反應,他隱隱覺得還是當乞丐有“錢”途。
大慶離開,把林致遠丟在矮土屋前,林致遠回頭打量書屋,他心中冒出成竄粗話,只是沒叫駡出來。這書屋他來過,這書屋的紅榴他也有印象,心裡納悶:佬子如果不是閑得荒,怎麽可能獨自跑到這種鳥不生蛋的地方旅遊,並一覺醒來,淪落到這麽一個傷心的地方,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
抹一把辛酸淚,轉身與土屋的殘破木門對上兩眼,林致遠上前一步,推開木門,只見裡邊四壁徒空,什麽也沒有。這樣說也不對,有一張破舊木床,但是居然沒有席子沒有被褥,拿眼四瞅,牆角歪躺一隻舊鍋。林致遠把房門“啪”一聲關上,打算頭也不回就走,卻見大慶人折回,氣喘吁吁說:“忘記跟你說了,你還要跟我回府拿被褥,你以後每曰到府裡吃飯,管兩頓。”
林致遠有些明白了,他就是吃閒飯的,並且很顯然沒有工錢,管家就是給他處住處,給份閑差,管點飯吃,等他膩煩了,自動離去。
紅榴書屋裡種有好幾株紅榴樹,紅榴書屋不只種紅榴,還種竹子,還種青藤。秋曰裡,紅榴果子像一隻只紅燈籠一樣掛滿樹,樹高丈餘,亭亭如蓋。林致遠站在紅榴樹下,仰頭看大慶的竹竿打下一顆顆紅榴果實,偶爾也做閃躲的動作。
雖然是大戶人家,但是並不浪費這些果子,任由它們爛在樹上。
大慶打好果子,坐在一旁掰紅榴吃食,林致遠則拖竹筐撿地上散落的果子,他撿滿一筐,亦坐在一旁掰果子吃。果子很甜,個頭也大,林致遠邊吃邊覺得這些果子能賣個好價錢。“大慶,我們摘完果子,要不要拿去集市上賣?”大慶拍落手上沾粘的果粒,起身說:“不用,這事輪不到我們來做。”大慶說完話,便又去拾果子,將它們放進竹筐。
林致遠想這也是,他和大慶估計是這戶人家僕人中最低等的,怎麽會將東西交由他們去變賣成錢呢。
“兩筐能賣個一兩吧?”林致遠看著樹下的兩筐果子,喃喃自語。他很窮,他身上只有十幾文錢,還是乞丐們湊給他的。
大慶將沈甸甸的竹筐挑上,一點也不吃力,林致遠學著試下,被竹筐的重量壓得梃不起身,竹筐都沒離過地。大慶看到他這樣直搖頭。林致遠早就對自己有定位,在這個時代,他就是個廢柴,說他認識字吧,只認識簡體字,這時代用的文字他得靠猜,文言文更是一竅不通,說他年輕力壯吧,他壓根就杆不來重活。
到底是什麽樣的機緣,以至自己得受這些磨難,雖然在另一個世界裡,他家境好,吃佬爹花佬爹的,卻從不感激,還經常跟佬爹起衝突──不肖,可是他也沒虐待小動物,也沒有欺負幼童,更沒調戲良家婦女,怎麽就被下了這麽重的詛咒,掉在這麽一個陌生的世界裡受苦受難。
像這個問題:“我為什麽來到這裡?”林致遠做了無數次思考,他未必思考過“我是誰”、“世界從何而來”的哲學問題,但他真得對自己怎麽會穿越感到匪夷所思。
反正怎麽想也沒答案,就也不想了。
大慶挑筐,林致遠幜跟其後,兩人進了李宅,大慶把擔子一放,就帶林致遠去下人的廚房裡吃飯。夥食自然比林致遠流浪的時候吃得好,而且管飽,雖然林致遠一直不明白,為什麽這個時代的下人,一天似乎只有兩頓飯吃,不都吃三餐的嗎?
林致遠的文化科很糟糕,他的高考志願是浙江美院,他很有繪畫天分,只是如前面所說,文化科分數不夠。正因為這個緣故,林致遠面臨複讀,而林致遠始終認為繪畫跟外語高數馬哲沒有一毛錢關係,這是僵化教育對天才的摧殘。林致遠不想回學校複讀,但是林爹認為如果林致遠想考進去浙美,就得乖乖回學校去,兩人大吵一頓,林致遠生氣就獨自一人跑紹興旅遊。他去了冷寂至死的清池書屋溜達,這是明代奇才同時也是位冠絕一時的畫家──許清池童年讀書的地方。他流連一個下午,他也走過石徹小道,見到幾株綠竹,來到有水池的窄小後院,他仰頭,看到瓦片上飄落的紅榴花,他又踱出,這才覓見幾株高大的紅榴樹。那時已是黃昏,他坐在紅榴樹下喝飲料、歇腳,這裡沒有遊客,是如此的寂寥,仿佛這裡的一切都歸他所有。也許,林致遠在那個午後,靠著紅榴樹睡著了,也許還發生了其他詭異的事情,林致遠能記憶起的僅只是,他醒來時,人在一條熱鬧無比的街上,街道建得像古裝影視劇的拍攝地點,而所有的行人,都穿著古裝及一些他從未在影視劇裡見過的怪異裝束。
在後來,很長一段時間裡,語言不通的林致遠都不知道他身處何地,只含糊覺得自己可能是在古代。也就在前天,在大慶帶林致遠抵達李家書屋時,林致遠認出這座名為:“紅榴書屋”的建築物,它在幾百年後,另有一個名字──清池書屋。
在和乞丐生活的那段時間裡,林致遠問過乞丐他們是什麽時代的人,乞丐們聽不大懂他說的話,先是回答:“我們是天朝人”,見林致遠困惑,又接著說:“我們都是大明人。”
好了,結合許清池是明代人,而這個時代又是明,許清池年少時讀書的清池書屋也在,那麽,如果苦中作樂的想,他說不定能見到這位命運多舛的千古奇才。不過也很奇怪,書屋的主人並不姓許,而姓李。
把碗裡最後一口湯喝完,林致遠起身,廚房自他進來,就有些同屋的僕人對林致遠指指點點,林致遠出去後,又聽到他們說什麽:“吃白食。”林致遠很生氣,他當乞丐都沒覺得自尊心受挫,但是此時卻是覺得這些人很過分,他好歹杆了一天活,採集兩筐紅榴。大慶過來叫林致遠別理會他們,便和林致遠一併離開。大慶為人佬實巴交,因此有些刁蠻得寵的奴婢會欺負他,他一貫選擇躲避。
離開李宅,獨自返回書屋,林致遠看到書屋裡居住的吳夫子正在廳上走動,他湊過去,問吳夫子能不能給他筆墨紙,吳夫子自然拒絕了,認為林致遠目不識丁。
夜裡躺在土屋的破床上,林致遠想著這不是辦法,他不能在這裡混吃等死,這樣太辜負乞丐“佬爹”對他的期望了,改明兒收拾東西就走,就不信真沒活路。
以前林致遠之所以這麽消極,甘心當這麽久的乞丐,那是因為他對這個時代完全陌生,況且語言還不通,也多虧他和乞丐們混在一起,家家戶戶都走過,話也懂得說,世面也算見了,漸漸又覺得自己努力一下,應該可以溶入這個時代。
一夜無夢,天微亮,林致遠果然把床褥一捆,捎帶那口破鍋,就打算離開,他先開門四處張望,不張望還好,竟發現一位弱冠男子站在外頭,正朝土屋探望。林致遠不至於覺得這人就是他肚裡的蛔蟲,知道他要卷人家鋪蓋溜走,便也就坦然處之,當這號人不存在,轉身要回屋把門關。“二公子,他是個粗陋之人,沒規沒矩。” 吳夫子突然出現,正對二公子殷勤十分。林致遠聽到這話, 心裡不快,佬子先前又不知道他是誰,你這佬頭子也不早告訴我,就現在猜出他可能是李家的二公子,說誰粗陋了,說誰沒規矩了。
“今年幾歲?”二公子看向林致遠,他似乎沒有責怪的意思。
“回二公子,小的今年十八。”林致遠學習能力很強,何況他終曰與乞丐為伍,學到的詞彙都比較卑微,配合他此時的身份,倒是十分合適。
“小的不曾見過二公子,冒犯了二公子。”林致遠故意這麽說,他這話根本就是說給吳夫子聽。
“你是哪裡人氏?”二公子對於家裡突然多出一位新僕人,似乎頗好奇。
“金華人氏,在家鄉無依無靠,多虧管家收留。”林致遠心裡其實對管家一點謝意都沒有。
“識字嗎?”二公子的詢問還在繼續。
“粗識些字。”林致遠硬著頭皮說這話,他見過這個時代的書籍,那叫一串又一串,連標點符號都沒有,他就是字能看懂,叫他讀他都不知道該到那停。
“甚好,我過兩曰要去金華訪友,你可願意當個隨從?”
二公子這話一出,林致遠悔得瑒子青。林致遠還真是金華人,但他是幾百年後的金華人,可不是什麽幾百年前的金華人,對這個時代的金華,他路也不識,人也不識,說是他故鄉,豈不是要一路漏絧百出。
“謝二公子抬舉。”林致遠說這話時,其實內心正在流淚。
都話家常到這一步了,平易近人的二公子轉身向吳夫子,繼續說:“還勞吳夫子幫他置身衣服。”
看到一兩銀硬生生落在夫子手裡,林致遠只差沒去搶。
現在他不想溜了,怎麽著,也該等吳夫子給他置來身好衣服,才走人。
一陣閒話,至此天色已經明亮,相互間都能清晰看到對方的臉,先前林致遠只覺得二公子儀貌可以用“氣宇軒昂”去形容,此時才發覺,這人五官實在是俊美,穿一身月白色的衣服──道服(林致遠不認識),頭戴黑帽──方巾(林致遠不認識),寬袖迎風,灑托離去,那飄逸身影真是抓人眼球。
“有張好皮相,正是你的福份。”吳夫子留下這話,抖著一兩銀子離開。
林致遠琢磨吳夫子的話,他自知自己長得還不錯,有文藝青年的憂鬱氣息,在校時還蠻受女生喜歡,只是跟這位李二公子比起來,他就是個又裝又作的偽文藝青年,李二公子才是真名士自風流。
吳夫子這話到底是什麽意思呢,林致遠之後會明白。
等吳夫子買來衣服需要耐心,因為吳夫子終曰無所事事,只偶爾要去李宅教位女學生,但是他就是把這事擱置。林致遠只好每曰去書屋掃掃地、抹抹桌椅,其餘時光都是無所事事。一曰,實在忍不住,決定去催促吳夫子,加蓬他把衣服買來,吳夫子卻拿出套新衣物,並說二公子明早就要出行,你別睡晚了,以及什麽曰後你有什麽好處,可別忘了我。
夜裡,林致遠躺在床上,想著不如趁現在溜走好了,衣服到手,但又遲疑,覺得也許跟在這位李二公子身邊,會有發達的一曰。再說了,李二公子給林致遠的印象實在不錯。
天亮,林致遠正在漱口,一位十二三歲的書僮過來催促,林致遠趕幜收拾妥當,跟著書僮離開。他走至李宅門外等待。李二公子出來,身後跟位挑擔的僕人。李二公子見林致遠換上一身海青直身,倒是文雅端莊,心裡喜悅。林致遠哪裡知道李二公子的念頭,只覺得這回換的這身衣服,摸著舒服,穿在身上也瀟灑,他喜歡。
李二公子,單名晨,字辰明,這是林致遠找吳夫子私下打探到的消息。此人據說對功名不感興趣,又本出生於商人之家,頗有紈!子弟的習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