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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阪殺人事件》第3章


 經過漫長的等候,這一天終於來臨。蕗屋穿上大學的正式制服,搭配學生披風,戴上帽子手套,前往目的地。經過一番深思熟慮,他決定不喬裝。一旦喬裝,無論是喬裝衣物的購買或換裝的地點,以及其他突發狀況,都有可能留下或大或小的破綻。結果只會讓事情變得更複雜,一點兒好處也沒有。他認為在沒有被發現之虞的範圍之內,犯罪手法越簡單越好,這就是他的犯罪哲學,關鍵在於,他進入老寡婦住所這件事不能被人看到。如果返回途中遇到熟人(此一可能性無論如何都必須納入考量),對方一眼就能看出今日與平時的不同之處,判斷出他是否喬裝過,因此還是平常的裝扮比較好。此外,萬一有人看到他路過屋前也不怕,只要堅持他是散步經過即可。至於犯罪的時間,只要願意等候,深夜必定較方便行事,他也很清楚齋籐與女傭都不在的夜晚不少,但為何仍執意選擇暴露風險相對較高的白天,在這一點上,與對服裝的考慮相同,都是為了減少犯罪中不必要的掩飾,讓犯罪手法簡單化。

 不過,往那棟房子前一站,他就覺得自己像個小偷……不,恐怕比小偷更像小偷,眼神也更鬼祟。老寡婦的房子四周種滿了樹,這些樹把她的房子與兩旁鄰居的房子隔離開來,形成一個單獨院落。她房子的對面可能居住著某一大戶人家吧,高聳的水泥牆足足有一町長。這個住宅區地處僻靜,人跡稀少,即使是大白天,也經常看不到幾個人。當蕗屋來到大宅前時,一路上連隻狗影子也沒看到。他小心翼翼地用顫抖的手拉開平時一拉便會發出極大聲響的金屬拉門。接著,他在玄關處呼叫屋主,音量極低(這是為了防止隔壁鄰居聽見)。老寡婦聞聲來到玄關後,他說他想和老寡婦私底下說一下齋籐的事,於是進入到最裡間的客廳。

 兩人坐下後,老寡婦先為女傭不在,招待不周而致歉,然後便說要親自泡茶招呼客人。蕗屋歷經千辛萬苦等的就是這一刻。他趁老寡婦為了打開紙門而微微屈身之際,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從背後按住她,再使盡全力用雙手勒住(雖然戴上手套,不過他還是盡量避免留下指痕)她的脖子。老寡婦除了被勒住的瞬間,從喉嚨深處發出「咕」的一聲響以外,並沒有奮力反抗。只是,因為痛苦而胡亂揮動的手指,無意間打到一旁的屏風,並在上面劃出一道輕微的刮痕。那是一座折疊式的、年代感很強的金色屏風,上面描繪著色彩繽紛的六歌仙【1】,那道劃痕正好就在小野小町的臉上。

 待老寡婦斷氣後,他放下屍體,盯著屏風上的那道劃痕,有點兒在意。但稍微一想,他便覺得自己的擔心是多餘的。這種細枝末節根本不足以構成有力的證據。於是他來到壁龕前,抓起松樹的下部往上一提,種在鬆軟土壤中的松樹瞬間被連根拔起,正如他所預料的,底部果然放著個油紙包。他竭盡所能迫使自己鎮靜下來,拆開包裹,並從右邊口袋取出一個全新的皮夾,將一半左右的鈔票(足足有五千圓以上)放入皮夾裡,再收進口袋。最後,他將剩餘的鈔票重新用油紙包好,放回原處。當然,這麼做是為了隱藏偷竊金錢的證據。老寡婦究竟存了多少錢只有她自己清楚,就算僅餘一半,也不會有任何人懷疑這筆錢被動過。

 接下來,他順手拿起榻榻米上的坐墊,揉成一團,抵住老寡婦的胸口(這樣可避免血液亂噴),從左邊口袋取出一把折疊刀,拉出刀刃,用刀尖奮力扎入老寡婦的心臟,轉一圈後抽出。而後用同一張坐墊將小刀上的血跡擦拭乾淨,收回原來的口袋中。他認為勒頸不可靠,還有「復活」的可能,因此有必要進行這最後一個步驟,也就是常說的「致命一擊」。至於為何不一開始就使用刀刃,在於他擔心在殺害的過程中,死者的血液會濺到自己身上。

 在此,或許有必要對皮夾與折疊刀做個簡單的說明。這兩件物品乃是蕗屋特地為了執行今天的任務而在某個廟會的小攤上買的。他趁廟會最喧鬧的時刻,選擇客人最多的小攤,拋下數額剛好的零錢立刻帶著這兩樣東西離開。照理說,無論是攤販還是其他顧客,都沒有時間看清他的長相,他幾乎是一轉眼就消失在人群中。而這兩件物品都極為普通,牌子也沒什麼特別之處。

 好,蕗屋確定客廳內完全未留下任何證據後,便謹慎地關上紙門離開。來到玄關後,他邊綁著鞋帶邊思考關於腳印的問題。不過看來沒必要擔心,因為玄關的地板是堅硬的灰泥材質,這陣子又一直是晴天,路面也很乾燥堅硬。接著,只要打開拉門離開這棟大宅即可完成任務。不過若在此時大意的話,一切辛苦都將化為泡影。他當下豎起耳朵,耐心聆聽外面是否有腳步聲……週遭一片寧靜,悄然無聲,只有從遠處傳來若隱若現的琴聲。他把心一橫往外走,輕輕打開拉門,若無其事得像剛同主人告辭般,踏上歸途。果然如他所預料的,路上沒碰見任何人。

 住宅區這一帶不管哪條路都十分寂寥。距老寡婦家四五町外有一整片老舊石牆,可能是某座神社的圍牆。蕗屋確定四下無人後,迅速將折疊刀與沾血的手套塞進石牆的空隙裡。而後,他立刻朝散步時必經的小公園邁進。他坐在公園的長椅上,安詳地看著孩子們玩耍、蕩鞦韆,度過一段漫長的悠閒時光。

 回家時,他順路到警察局去,取出懷中的皮夾,說:

 「我剛剛撿到這只皮夾,裡面有巨額現鈔,請警方處理。」

 於是,警察例行公事地問了他幾個問題,他依次回答撿到的地點與時間(當然是精心捏造的)、自己的住址與姓名(這倒是真的)。接著他領了張失物招領單,寫上自己的姓名及拾到的金額。沒錯,這種方法的確相當迂迴,但從安全方面去考量卻是最保險的。老寡婦的錢(沒人知道只剩一半)還在原處,皮夾的失主也絕不可能出現。順利的話,一年後【2】這筆現金將分毫不差地落入自己的口袋,屆時,他便能毫無顧忌地使用這筆巨款了。深思熟慮後,他決定採用這個迂迴的手段。何況若是將皮夾藏在某處,難保不會發生被竊之事;若是留在自己身上,毫無疑問風險就更高了。再者,萬一老寡婦的紙鈔有連號的話(雖然蕗屋已確認過,大致上應該沒有問題),但採用這種方法無疑更萬無一失。

 「我看,連神明也想不到竟會有人將偷來的東西交給警方吧!」他忍住笑意,禁不住在內心暗暗得意。

 第二天,蕗屋與平常一樣,一覺到天明,他一邊打著呵欠,一邊翻開剛送達的報紙社會版。沒想到,一則令他極為震驚的報道映入眼簾。不過,那絕不是會讓他輾轉難眠的新聞,而是他意想不到的幸運——朋友齋籐被當做嫌疑犯逮捕了,而他受到懷疑的理由是……他擁有不合其身份的巨款。

 「我是齋籐最親近的朋友,此時應主動到警局詢問詳情才合理。」

 蕗屋連忙換上衣服,趕到他昨日上交皮夾的警署。為何上交皮夾不選擇其他轄區的警署呢?當然,這也是經他深思熟慮的。到警署後,他擔心的神情恰到好處,懇切地請求警方讓他與齋籐見面。一如預期,他的請求並未獲准。因此他便向警察詢問齋籐受到懷疑的理由,以便瞭解事情的梗概。

 聽完警方的描述,蕗屋試著想像當時的情形。

 昨天,當蕗屋離去後不久,齋籐比女傭早一步回到家中。他理所當然成為第一個發現屍體的人。未料在向警方報案前,他忽然想起一件事,那個藏匿巨款的盆栽。若是強盜殺人案件,或許盆栽裡的錢早已不翼而飛了。一開始他只是禁不住好奇,而翻開盆栽,結果真的發現包裹著現鈔的油紙包還在。一見到這筆巨款,齋籐當下起了貪念。雖然他的做法委實草率,卻也是人之常情。反正隱藏的地點沒人知道,他相信警方會認定錢是殺死老寡婦的犯人偷走的。在這種情況下,這筆錢對任何人來說都是無法坐懷不亂的強烈誘惑。接下來他怎麼做呢?根據警方的描述,他平靜地向警方報案。然而,他是如此思慮不周的人啊,他竟然將偷來的現鈔藏在腹帶裡,帶著這些錢到警署報案,也許他從來沒預料到自己可能會受到盤查。

 「等等,不知齋籐當時是如何辯解的?搞不好演變到最後,會給我帶來危險。」蕗屋針對這個問題進行種種假設。當被發現身上帶著那麼多錢時,或許他會辯稱是自己的。沒錯,老寡婦財產的數目和隱藏的地點沒有人知情,齋籐的辯解乍看之下似乎能夠被接受。但是對他而言這實在是一筆數目龐大的現金,他最終也許只能說出事實。法官會相信他的說法嗎?倘若出現其他嫌犯就另當別論,但在這之前他絕不可能無罪。順利的話,他或許會被判處殺人罪。真如此順利的話,就太好了……不過,一旦他遭到法官詰問,應該會鉅細靡遺地說出知道的所有事實,例如他發現金錢藏匿地點時曾經告訴蕗屋,蕗屋在兇殺案發生的前兩天曾到過老寡婦家,或者蕗屋貧困缺學費等等。

 所幸這些說法全在蕗屋預謀這個計劃期間就已列入考量,就算再怎麼逼問,警方也不可能從齋籐口中挖出比這些說法更不利的事實了。

 蕗屋離開警署踏上歸途,用過遲來的早餐後(他順便向送餐點過來的女侍描述發生在友人身上的不幸事件),一如往常地上學。學校裡幾乎人人都在談論齋籐的事。蕗屋不禁帶著些許得意的神情散播謠言,並且表現出對齋籐不幸的虛偽的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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