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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阪殺人事件》第11章
<天花板上的散步者>

  一

 這或許算是一種精神方面的疾病吧,鄉田三郎感受不到任何遊戲、工作、活動帶給他的樂趣,甚至於他根本就提不起興致做這些事情。

 離開學校之後——上學期間,他出去上課的次數寥寥可數——立刻盡可能地將一切他自覺能夠勝任的工作一一試過,可惜就是找不到願意讓他為其奉獻一生的職業。他因而灰心地認為,能夠讓他滿意的工作或許根本不存在吧!至多一年,最短大概一個月,他就這樣頻繁地換工作,最後總因為無法感受到成就感而放棄。如今,他早已不千方百計地尋找下一份工作了,而是完完全全地什麼也不做,就這麼度過每一個百無聊賴的日子。

 即使在休閒娛樂方面也一樣。無論紙牌、撞球、網球、益智遊戲、登山、圍棋、象棋乃至各式賭博,任何一切足以稱之為遊戲的遊戲他都嘗試過了。他甚至買了套《娛樂百科全書》,把書上列舉出的遊戲玩了個遍,結果還是遭遇了與工作相同的瓶頸,這些遊戲還是不能讓他感受到任何的新鮮刺激,他相當失望。或許各位讀者會說,這世上不是還有「酒」跟「女人」,這兩種不管任何一個男人窮盡一生都不會厭煩的美好樂趣嗎?但不知為何,我們這位鄉田三郎,對這兩者就是提不起勁。或許是與體質不合,他幾乎滴酒不沾;至於女人嘛,當然不是毫無慾望,他也曾為此放蕩過好一陣子,但對他而言,這荒淫的遊戲終究無法帶給他根本上的愉悅。

 「與其在如此無趣的世上賴活著,還不如早點兒死的好。」

 於是,他起了輕生的念頭。然而,就算精神方面再這麼無趣,生命的本能還是頑強地在起作用。二十五歲的他即使成天把自殺的念頭掛在嘴邊,依舊無法豁出去終結生命,於是便苟延殘喘至今。

 父母親每個月都會寄一些生活費給他,因此就算不工作,生活上也不至於拮据。或許正因如此,才會養成他這般隨心所欲的懶散性格吧。他總是想盡辦法將這筆生活費運用在讓生活更豐富多變的事物上。比如說,他頻繁更換住處,說得誇張一些,全東京的出租宿舍他全逛遍了。就像換工作一樣,他經常不到一個月,甚至只半個月,便搬到下一個地方居住。當然,他也曾像個流浪漢般四處漂泊,亦曾模仿世外高人,到山間過隱居生活,但對於住慣城市的他而言,寂寞的鄉下終究缺乏一些能讓他長待的吸引力,感覺無聊的時候出門隨處逛逛,不知不覺又受到都會燈火與人群的吸引而回到東京,之後不用說,他又開始新一輪頻頻更換居所的浪蕩生活。

 目前,他剛搬入的住處叫東榮館。這是一棟新建的、牆壁上的塗料彷彿都沒有乾透的嶄新樓房。就在這新居裡,他意外發現一個令他十分雀躍的新樂趣。本篇故事的主題便是與他的新發現有關的殺人事件。然而,在故事展開之前,請允許我先為諸位讀者交代一下,關於主角鄉田三郎與業餘偵探明智小五郎——諸位應該聽過這名字吧——結識的過程,以及到現在為止我都還沒跟各位交代的新樂趣與「犯罪」之間的關聯。

 兩人的相識始於某咖啡廳的一次巧遇。由於同席的友人認識明智,便為鄉田做了一下介紹。當時,三郎深深折服於明智睿智的容貌、談吐舉止,之後三郎屢屢藉機拜訪他,而明智有時也會到三郎的住處做客,兩人交情日漸深厚。對明智而言,三郎的病態性格——作為一種研究對像——或許挺有意思的吧!每當明智述說眾多引人入勝的犯罪故事時,三郎總是興致盎然,聽得津津有味。

 例如殺害同事,並將屍體放進實驗室的火爐燒成灰燼的韋伯斯特博士的故事【1】;或者通曉數國語言,在語言學上有重大成就的尤金·阿蘭【2】;或所謂的保險騙子,同時也是優秀的文藝評論家溫萊特【3】的故事;或是為治療岳父的怪病,不惜切下小孩的臀肉製藥的野口男三郎的故事【4】;妻妾成群,最後卻將其一一殺害的藍鬍子蘭德魯的故事【5】;阿姆斯壯的故事【6】等,諸如此類手段慘毒的犯罪故事。這一切的一切都令深感人生索然無味的鄉田三郎異常興奮。在善於表達的明智極盡所能地渲染下,這些犯罪故事彷彿色彩繽紛的圖畫故事書,挾帶著深不可測的魅力栩栩如生地浮現在三郎眼前。

 和明智認識後,兩三個月的時間飛一般流逝,三郎彷彿完全忘記了自己曾經還覺得這世界極端無趣的想法似的,購買大量各種關於犯罪的書籍,日復一日閱讀,幾乎手不釋卷。這些書籍當中,包括愛倫·坡或霍夫曼【7】、加博裡歐【8】或伯瓦戈比【9】以及其他推理小說。「啊,世上竟然還有這麼有趣的事啊!」每當他翻閱到書籍最後一頁時,總是如此感歎!可能的話,他多麼想像犯罪故事中的主角一樣,親自實踐這些深具吸引力又煥發出絢爛犯罪色彩的遊戲,他的腦子裡裝滿了這些瘋狂的情節。

 只是想歸想,三郎無論如何也不願成為法律上的罪人。他做不到無視雙親、兄弟、親友的悲歎與謾罵,僅一意孤行地完成這大逆不道的犯罪。通過閱讀大量的犯罪書目,他明白了一個道理——無論如何精密的犯罪計劃,必定會有破綻,這破綻終將成為破案的切入口,想一輩子逃離警方的追查,除了極少數的例外,可說是完全不可能的。他就是擔心這樣的結果。他的不幸在於對世上一切事物皆感無趣,卻唯獨對「犯罪」興致高漲,這不可言喻的魅力不時挑逗他的感官。然則更加不幸的是,對「被發現」的恐懼,壓抑他邁出「犯罪」這一步。

 因此,在閱讀完費盡心機搜集而來的犯罪書籍後,他開始嘗試起近乎「犯罪」的一些行為。因為只是模仿,完全不必擔心會受到法律的懲罰。舉例來說,他嘗試過以下的「犯罪」活動:

 對於他曾經認為蒼白無趣的淺草,他重新燃起興趣。彷彿在掉落一地的玩具上潑灑各式鮮亮顏料的淺草遊樂園,就喜好犯罪的人而言,簡直是難得的舞台。他最喜歡躲在表演小屋之間的狹小縫隙裡,那地方只能勉強容下一人,或徘徊在公共廁所後方,驚歎淺草竟有如此寬廣的空間蘊藏著如此精彩紛呈的遊戲。他如同犯罪者與同伴進行秘密通信般,用白色粉筆在牆上畫箭頭;見到看似有錢的路人,便佯裝自己是扒手,緊緊跟在後頭;將寫上暗號的紙片——內容看起來總像與恐怖的殺人事件有關——塞到公園椅子木板間的縫隙中或隱藏在樹底下,並在一旁靜待他人發現,暗自竊喜發現者的不同反應。此外他還嘗試過各種各樣類似的遊戲,並分別從中獲得不同程度的滿足感。

 三郎經常喬裝打扮,從一條街溜躂到另一條街。他時而打扮成工人,時而成了乞丐,時而學生裝扮,總之在這千變萬化的喬裝裡,男扮女裝最能帶給他無上的快意。為此,他賣掉值錢的衣物與手錶,以換取四處搜羅而來的頂級假髮與二手女傭衣物。他經常耗費大量時間把自己裝扮成自己喜歡的女性模樣後,再套上大衣,趁夜深人靜之時離開住所。之後,再到一些娛樂場所脫下大衣,搖身一變成為婀娜多姿的女人。有時,他會到僻靜的公園散步,或進入即將散場的表演小屋裡,刻意坐在男子坐席【10】裡,極盡挑逗之能事。換個裝扮後,鄉田有種化身為妲己阿百【11】或蟒蛇阿由【12】等惡婦的錯覺,通過想像自己隨心所欲地玩弄世間男子的景象而獲得滿足。

 這些模擬式的「犯罪」,某種程度上不但能滿足他的慾望,有時甚至也會引發一些有趣的突發小插曲,令他喜不自勝,獲得額外的滿足感。但模仿終究只是模仿,不具任何風險——以某種意義而言,「犯罪」的魅力正建立在風險性上——這同時意味著缺乏刺激終究無法令他攫取永遠的滿足。過了三個月,鄉田漸漸遠離這曾經讓他找到生命樂趣的娛樂,隨著對模擬式犯罪失去興趣,他與明智的來往也越來越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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