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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嬌妻》第94章
第九十四章

  河西郡,平城,太守府。

  一個穿青色衫裙的丫鬟接過前院管事送來的書信,看看信封上太守大人的親筆字跡,名叫碧荷的丫鬟輕蔑地笑了笑,回到堂屋後,她隨手將那封信放到桌子上,然後就坐下來繼續趴著打盹兒了。小姐在歇晌,太守的信而已,不值得她去打擾小姐。

  內室,大紅色的羅帳內,陳嬌早就「睡醒」了,此時呆呆地躺著,正在目瞪口呆。

  她這第五世,未免太過驚世駭俗!

  原身陳嬌,身份十分尊貴,父親是當朝國舅,宮裡的皇后娘娘正是原身的親姑母。老皇帝年邁昏庸,陳國舅與皇后娘娘聯手把持朝政,就差將天下易姓為陳了。這是朝堂大事,國舅府裡,原身的母親只是陳國舅的續弦,原身上面,除了幾位庶出兄長姐妹,還有一位嫡出的大哥,陳廷章。

  原身出生那年,陳廷章七歲。七歲的小男孩,沉浸在喪母的悲傷裡,對新過門的美貌繼母十分仇恨。原身是那繼室的第一個孩子,白白胖胖的女娃娃,五官精緻,漂亮得像仙童,一出生就得到了陳國舅的無比寵愛。

  陳廷章也很厭恨這個同父異母的妹妹,有一次找到機會,陳廷章甚至想捂死原身。

  就在他站在小木車旁邊,放在身後的手蠢蠢欲動時,車裡才滿周歲的女娃娃,突然朝他叫了一聲「哥哥」。女娃娃有一雙乾淨純粹的桃花眼,那雙眼睛烏溜溜地望著他,陳廷章忘了反應,然後,女娃娃又叫了聲「哥哥」,叫完自己拍著小手先笑了。

  陳廷章的殺心,一個八歲男童的殺心,就被女娃娃的笑聲沖散了。

  自那之後,陳廷章還是不待見繼母,可他對妹妹的寵愛,遠遠超過了國舅府任何人。

  原身也很黏這個大哥,七歲之前經常與兄長同睡。

  孩童時期的兄妹情非常單純,但原身十二歲後,兄妹之間就起了變化。陳廷章不喜原身與表哥堂哥們玩耍,原身也不允許陳廷章身邊有貌美的丫鬟獻媚,兩人對彼此都有超乎尋常的佔有欲,終於在原身十三歲那年,二十歲的陳廷章將妹妹拉到花園角落,親了上去。

  原身樂在其中。

  這是兄妹倆的秘密,兩人一直藏得很深,但,既然有來往,總會落下痕跡,原身十五歲時,家裡開始安排她的婚事,陳廷章焦躁又嫉妒,又一次假山後私會,陳廷章忍不住要與妹妹私定終身。兩人情投意合,就在事情即將變得一發不可收拾時,陳國舅的一個小妾帶人闖了過來。

  兄妹亂亂,陳國舅痛心疾首,可兒女都是他的心頭肉,陳國舅肯定捨不得處置這對兒兄妹,便將那小妾與撞見此事的丫鬟下人們都暗中滅了口。然後,陳國舅將兒子送到軍中,沒有他的命令不許兒子回京,與此同時,陳國舅迅速給女兒定了一門婚事。

  彼時京城長安已經謠言四起,便是陳國舅再權勢滔天,要臉面的名門望族也不會讓家中小輩娶原身進門,剩下那些有心巴結陳國舅的,陳國舅又看不上。挑來挑去,陳國舅選中了他親手提拔起來的一位年輕將領,李牧。

  李牧是個孤兒,十四歲起就在戰場跌打滾爬,陳國舅在一次帶兵打仗中發現了李牧的才幹,他覺得李牧有大將之才,為人又有文官的圓滑世故,是個可造之材,便將李牧納入了麾下。家裡出事後,陳國舅心想,李牧這孤兒應該不會太介意名聲,便將李牧叫到長安城,商議婚事。

  李牧見都沒見過原身,直接答應了,或許是為了報答陳國舅的栽培,或許是為了進一步攀附陳國舅,誰知道呢。反正李牧迎娶原身當年,陳國舅就推舉李牧當了北地河西郡的太守,河西郡下轄十八縣,又是抵禦匈奴的要地,李牧年紀輕輕坐上這個位置,可謂一步登天。

  但李牧與原身成親當日,原身兄妹就一人給了他一巴掌。

  陳廷章的巴掌是無形的,他在李牧耳邊低聲威脅:「你敢碰我妹妹一根頭髮,我要你死無葬身之地。」

  李牧面帶微笑,明明是個武將,笑起來卻頗為溫雅,回道:「下官明白。」

  而原身給李牧的巴掌,就是貨真價實的一巴掌了。當晚的情形,李牧應付完賓客,身穿大紅喜袍來到後院,看到一身紅衣的新娘子,他欠身行禮,未及抬頭,原身小手就甩過來了,「啪」地打在他臉上,趾高氣揚地道:「憑你也配喊我夫人?如果不是我爹逼我嫁你,你連見我一面的資格都沒有!今天我把話說清楚,往後你睡前院,敢來後院一步,我讓人打斷你的腿!」

  原身這話可是有底氣的,她嫁過來,陳廷章暗中替她安排了八個會功夫的女護衛。

  「好,下官告辭。」李牧彬彬有禮,轉身告辭。

  從長安城搬到河西郡,李牧對原身一直都是以禮相待,無論原身如何冷嘲熱諷,他出門或回府,都會以書信的方式知會原身。原身要見他,他立即就過來,原身不找他,李牧絕不往原身跟前湊,陳廷章多次來河西郡找原身,甚至公然攜原身出城遊玩,李牧也坐視不理。

  整個河西郡乃至長安城的百姓,都知道年輕俊朗的李太守頭上,戴著一頂綠油油的官帽。

  一個為了官途連尊嚴都不顧的男人,註定要受人恥笑,有文人還專門做詩諷刺李牧。

  李牧一概不理,盡職盡責地做著自己的太守,他任河西郡太守的三年裡,全郡百姓生活富足,匈奴兩次進犯,都被李牧帶兵擊退。李牧擔任河西郡太守的第四年,蜀地臨江王造反,李牧在北地呼應,一王一將聯手,短短半年便攻破了長安城。

  老皇帝氣急攻心而死,皇后太子被殺,陳國舅全府入獄。

  大局穩定時,李牧也從河西郡太守,一躍成為了當朝太尉,掌管天下軍政。

  短短幾年,物是人非。

  原身終於知道了這位丈夫的厲害,她哭著去求李牧放過她的家人與大哥,作為條件,她甘願為奴為婢。而身穿深色華服的新任太尉笑容溫和如初,賜了她一碗毒酒。

  沒有心狠手辣的報復,沒有不擇手段的輕賤,原身在他眼裡似乎從來都是一隻螻蟻,他助臨江王籌謀大事時,需要她活著,君臣大業已成,不需要原身了,讓她死去也就夠了。男人的心胸太寬廣,原身只是草芥。

  如果這個故事與她無關,陳嬌會鄙夷原身兄妹,會敬佩李牧隱忍有謀,乃當世英雄豪傑。

  但現在,她就是給李牧戴綠帽的那位太守夫人,雖然她與陳廷章還沒有夫妻之實,可她嫁過來之前,原身兄妹摟摟抱抱卿卿我我都有過,還被人發現了,對李牧的名聲來說,她是不是清白身,沒什麼區別。

  該怎麼辦?

  陳嬌心慌意亂。

  她肯定不會與陳廷章繼續糾纏,肯定不會再對李牧不敬,但她改過自新,李牧就會忘記前面兄妹加在他身上的屈辱了嗎?從記憶中看,李牧雖然沒有狠狠地報復原身,可那杯毒酒恰恰說明,他也是個正常人,他也會恨,他只是不屑多做什麼,弄死原身就算報仇了。

  真是越想越怕!

  與李牧和離?

  念頭剛冒出來,就被陳嬌否決了,她有父母在世,想和離,除了李牧同意,還得長安城的陳國舅同意。李牧需要她這枚棋子維持與陳國舅的關係,掩飾他的謀反之心,一定不會輕易答應。陳國舅呢,好不容易才把糊塗女兒嫁出去,他敢讓女兒和離然後繼續與親大哥糾纏?

  恐怕只有陳廷章希望陳嬌和離。

  陳嬌煩躁地翻了個身,不能和離,那就試著讓李牧對她死心塌地?

  陳嬌打了個哆嗦,原身可是死在李牧手裡的,如今她想老老實實當李牧的妻子,人家堂堂大英雄,會接受她嗎?

  那,她既不親近李牧,也不得罪李牧,等李牧成就大事後,求他饒她一命?

  陳嬌搖了搖頭,不行,這個辦法太冒險,萬一三年後,李牧不肯饒她,她豈不是白等了?

  又或者,她先告密揭發李牧的不臣之心,讓陳國舅先解決了李牧?

  陳嬌咬了咬牙,從局外人的角度看,陳國舅與皇后把持朝政,屬於外戚作亂,臨江王是皇室子孫,反了昏君亦師出有名,李牧更不用說了,愛民如子護衛邊疆,註定會青史留名,她若害死李牧,便是助紂為虐,菩薩也會不喜吧?

  而且,就算她真想害死李牧,她有那個本事嗎?沒有證據,陳國舅不會信她,只會當女兒在想方設法脫離李牧好回去與親大哥廝混。若想拿到證據,陳嬌就得去李牧房間偷,以李牧深藏不露的謀算,陳嬌被抓住的可能更大,到時候,她也不用等三年後了,馬上就得被李牧殺人滅口。

  也就是說,陳嬌面前擺著四條路。

  第一條路,和離,被陳國舅、李牧堵得死死的,僥倖成了外面也有陳廷章虎視眈眈。

  第二條路,安分守己待李牧成事後求他饒命,太懸,賭輸就是死。

  第三條路,討好李牧讓李牧對她死心塌地,太難。

  第四條路,先發制人弄死李牧,太險,賭輸馬上死,且違背天道正義。

  陳嬌捂住了額頭。

  思來想去,只有討好李牧,努力讓他對自己死心塌地這條路,稍微看得見一絲希望。

  唯一值得慶倖的是,李牧是個英雄,去討好他,陳嬌不用太勉強自己。

  確定了生路,陳嬌長長地呼出一口氣,坐了起來,喚丫鬟們進來服侍。

  碧荷聞聲而入,將那封信也帶了進來:「小姐,太守的信。」

  原身不承認李牧是她的丈夫,一直都讓丫鬟們喊她小姐,而非夫人。

  陳嬌暫且沒有糾正這稱呼,好奇地取出信紙。

  「下官後日歸,小姐勿憂。」

  那字跡清逸筆鋒溫和,陳嬌看了卻只想苦笑。

  越是這樣深藏不露的,才越叫人忌憚。

  「小姐,信上說什麼?」碧荷見主子面帶愁色,關心地問。

  陳嬌歎道:「太守後日回府。」

  碧荷聞言,哼道:「回來就回來,小姐不用擔心,就算吳秀娥去告狀,太守也不敢問罪小姐。」

  陳嬌一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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