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七、(3)
布倫森上樓打包行李,李奇把菜刀收好,史溫的水泥塊擺回口袋,拿掉槍口的塑膠瓶。
法蘭西絲問:「真的有用?那個手工滅音器?」
李奇說:「我也不相信有用。這是從書裡看來的,只是紙上談兵而已。我想如果真的這樣搞,可能會爆掉,我會被四散的塑膠碎片炸瞎,但看起來挺唬人的吧?它增添了一點戲劇效果,如果只是拿著槍就遜多了。」
接著他的預付卡手機響起,是卡拉,她和歐唐納已經在高地公園盯梢四個半小時。他們覺得該看的都看到了,而且怕自己會被發現。
李奇說:「回旅館吧,我們的目的達到了。」
接下來換法蘭西絲的另一支手機響起,不是預付卡那支。當時是洛杉磯時間十點半,伊利諾州那邊已是午餐時間,她的助理來電。她完全不動,只聽不說,沒有提出問題,只是吸收資訊,然後結束聆聽。
她說:「洛城警局消息來源給的第一手資料,在二十年警察生涯裡,拉梅森跟政風室交手過十八次,每次調查他都能全身而退。」
「罪名是什麼?」
「什麼都有,濫用暴力、賄賂、貪污、沒入的毒品和贓款失蹤,他是個聰明的壞蛋。」
「這種人怎麼會變成國防部承包商的員工?」
「你應該先問他為什麼會成為洛城警局的員工,而且為什麼可以變成高級警官?因為他很會做表面工夫,而且又肯認真幹活,所以紀錄才會那麼乾淨。而且他的搭檔一定知道什麼時候該裝聾作啞,還有該怎麼配合。」
「也許他的搭檔跟他一樣壞,通常都是這樣。」
法蘭西絲說:「一定的。」